《她的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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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秘密-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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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震脱了衣服,刚要往皮椅上趴,却发现上面还有没干的血滴,程震告诉了纹身师:“椅子上有血,这怎么躺啊?”

文身师攥着把类似手枪钻的工具,正忙于在一堆针头里找出一支针头插上去,不耐烦地丢下手里的东西,用手抹掉了血,催促道:“快点趴着。”

这卫生状况足以赶上地下制油厂了,程震咬咬牙,趴了上去。

文身师二话不说,提着工具,一拧开关,问道:“你纹什么图案?”

“我不文图……”

“文字?”

“不是。”程震连连摇手,“我是想请你帮个忙。”

文身师关了手枪钻,警觉地问:“你是胖虎的兄弟?”

“谁是胖虎?”程震一头雾水。

“就是刚出去的胖子。”提起此人,纹身师似乎火气猛增。

“他怎么了?”

“死胖子让我把人民银行的图纸文在他身上,文完之后他去打劫银行,结果把警卫室错当成金库了,他还以为人家的门牌是伪装。打劫失败后,他反倒来怪我漏文了警卫室,没帮他把图纸纹完整。”

程震想到了一部美剧,说的是一个人为了救监狱里的哥哥,把整张监狱地图文在了身上。

“那你到底帮他文了没有?”程震追问道。

“废话!”文身师解释道,“银行图纸太大,不可能一两天纹完,全部文完差不多三个多星期,死胖子在这段时间里肥了二十斤,文在肚子上的那间警卫室被他挤到肉褶子里去了。这能怪我吗?”聊得投机,文身师也变得友善起来,他主动问起程震需要什么帮助。

程震编起了故事:“我前几天在外面文了个身,谁知过了几天图案竟然消失了,我想来查查到底怎么回事。”

文身师在他整个背上涂了一层凉凉的药水,又卖力拍拍打打了十几分钟,弄了半天也没看出端倪,他告诉程震:“看你背上的针孔不是很整齐,深浅不一,帮你纹身的人很赶时间吗?嗯……我想你文的不是图案,而是汉字。”

“写的是什么?”程震突然想到了“勇”和“卒”两个字。

文身师拿起操作台上的一瓶酒精,倒出半杯递给程震,说:“喝下去。”

“你让我喝消毒酒精?”

文身师自己先喝了口:“其实这就是兑水的二锅头,开店到现在,一瓶二锅头还在用。放心,绝对没事!”

程震一饮而尽,果然如他所说,一点感觉都没有。

不过,文身师倒是有了发现:“你的文身用的不是普通药水,而是鸽子血,这种文身一喝酒就会显现出来。你背上文的好像是监狱的‘狱’字。”

程震心里一阵难受,难道神秘女人要我帮她越狱?

“不对,不对。也有可能是狮子的‘狮’字。”文身师改口道。

“到底是什么字呀?”

文身师吃了没文化的亏,实在没法区分到底是哪个字,于是用手机拍下来,让程震自己看。

红殷殷的背上赫然一个略有变形的“狮”字。

为什么她要在我的背上文这个字呢?就为了这个字,Jane被残忍的杀害了。

文身师看到程震痛苦的表情,以为是在为如此恶心的纹身难过,安慰道:“纹身这东西是可以修改的,要不索性我帮你多纹几个字上去,组成一个成语算了。”

“什么成语?”

“羊入狮口。”说着,文身师开启了手枪钻,发出“滋滋”的蜂鸣声。

虽然这不是成语,但程震觉得形容现在的处境很适合。

他推脱上洗手间,穿起衣服,在前台小姐万般风骚的眼神中,夺门而逃。

如果要用一个字来形容程震近期的遭遇,只能是“孽”字,程震觉得神秘女人要文也应该文这个字才对。

一个男人心里想着一个女人,叫做爱如潮水。一个男人心里想着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叫做你为什么背着我爱别人。而现在,程震心里除了朝思暮想那个神秘女人和牵肠挂肚那个杀害Jane的大汉之外,还沉迷在一个字里,这就有点像西湖边,那个全心向“佛”的方丈和那对人鬼夫妻的故事桥段了。

只是现在程震不知道,他算法海?还是许仙?

3。

我和夏夕走在南京路步行街上,寻找着小偷的踪迹。

我对夏夕的背景一直有点疑惑,旁敲侧击着问她:“你姐姐叫夏美,照理你应该叫夏丽才对仗嘛!”

夏夕说:“本来我是叫夏丽的,到了上小学的时候,满大街都是叫夏利的出租车,天天有人在马路上喊我名字,我嫌烦,所以就改成现在这个名字了。”

我接着问:“你每天都要换不同的衣服,你爸在你身上花了不少钱吧。”

夏夕平静地说:“这点钱对他来说不算什么。”

“你爸是做什么的?”

夏夕抬头想了想:“人家都管他叫房地产的大鳄。”

难怪“玛丽”的老板会说我以后有福了,他一定以为我勾搭上这个千金大小姐了。

我不由偷偷瞄了眼她的侧脸,她拥有毫不逊色于夏美的姣美面容,比起夏美的妩媚性感,夏丽的清纯可人也让我神迷。加上她如此阔绰的家境,我的爱恋对象渐渐从她们家的死人转移向了活人。

我俩东张西望了半天,也没找到小偷。

夏夕问我:“怎么没见着小偷呢?”

“废话,小偷又不会把职业写在额头上,你能看出谁是小偷的话,反扒队早就聘请你了。”

夏夕急了:“这可怎么办呢?姐姐留给我的书,要是丢了,就太对不起姐姐了。”

在茫茫人海的南京路这样找下去,无异于大海捞针,我忽生一计:“与其我们去找小偷,不如让小偷来找我们。”

“怎么让他们来找我们呢?”

“我们拿你姐姐的手机当诱饵,把它放你身上,不出十分钟,包管小偷盯上你。小偷也是有纪律有组织的,找到一个成员就能知道你被偷的东西在哪了。等小偷对你下手的时候,我来个黄雀在后,就大功告成了。”

“真的能行吗?”

我本来想说你这样粗心的人,小偷不偷你才怪。但想到我宏伟的财色双收大计,觉得这个嘴瘾不能过。便改口道:“常言道,没见过人妖不能算去过泰国,没整过容不能算去过韩国,没被抢过不能算去过广州,没被偷过不能算来过上海。所以你放心,小偷一定会盯上你的。”

我边说边在口袋里找手机,找了个底朝天,也没摸出手机来。

几步开外,一个人正拿着我的手机在人群中一路狂飙。

我大喊起来:“抓小偷啊!”撒开步子,玩命地追赶起来。

从前上海遍地是黄金,现在上海遍地是全国人民,南京路上众多人纷纷撤步,让出一条迎宾通道,并双手插袋行注目礼。

我和小偷一前一后,差不多横穿了整条步行街。虽然我跑步不慢,但也就百米之内的爆发力强,百米之外限于体力不足,被小偷拉开了n个身位。

眼见他就要拐进小路时,一位七旬老伯伸出了他的雕木拐杖,小偷躲闪不及,右脚绊在上面,左脚绊右脚,人腾空而起,在水泥地上做了一个类似足球运动员进球后庆祝的滑行动作,摔了个狗啃泥,直撞在人行道上才止住惯性。

刚才夹道欢迎的人群蜂拥而上,骂娘的骂娘,吐口水的吐口水,踹小肚子的踹小肚子,以无比的热情继续这位兄弟表现血溶于口水的热情。

就像开演唱会一样,我使出吃奶的劲才挤进内场。拿回了手机,我问小偷,知不知道几个小时前有个女孩被偷的一本书在哪里。

他抬起满是鲜血的脸,问:“你说哪个女孩?”

这话实在讨打,全国人民又是一阵热烈的招待。

因为实在太吵,我不得不凑近小偷的耳朵说:“就是你们上午最轻松的那笔业务。”

小偷眼睛一亮,连连点头:“记得了,这票是我表弟干的。钱包留着用了,那本书你去太平街附近的垃圾筒里找找看吧!”

我拍拍他的肩膀,谢道:“多谢了,兄弟。”

我突然觉得全国人民的眼神起了变化,他们好像在考虑要不要也热烈招待一下我这个上海人。

突然,人群后面一个女人的声音大声叫道:“大家快为见义勇为的老伯鼓鼓掌啊!”

大家齐声鼓掌,有人一只手里提着东西,就用另一只手在小偷身上鼓掌。有人双手提着东西,就用脚在小偷身上鼓掌。

我瞅准空档,滑步溜出了内场,带着夏夕往太平街走去。

这时,身后响起了警笛声,不知为何,我心里涌起了莫名的不安。

太平街距离步行街几步之遥,它是位于外滩和步行街之间的一条僻静小路。限于道宽,太平街两侧没有栽树,取而代之的是不锈钢的分类垃圾筒。

因为高等教育受的少,我一直不明白垃圾该怎样去分类,就问夏夕。

她大小姐的架子这时又摆了起来,数落我没有求知若渴的精神。

我说我现在不是问你了嘛。

她用手背拍拍手心,语重心长地说:“不是在马路上随便一问,就可以学到知识的。”

我讽刺道:“明明就是你自己也不知道。”

她“哼”了一声,说:“我当然知道。这样说只是加深你这次学习的印象。”她指着一边贴有指示标签的分类垃圾筒,解释道,“瞧见没有,这垃圾分能够回收和无法回收的垃圾,玻璃、塑料等能够再利用的垃圾丢这个,其他垃圾丢另外那边垃圾筒。”

”你说小偷会把书丢进哪个垃圾筒里?”

“应该不是可回收吧。”

“为什么?”

夏夕认真地说:“你想,印满字的纸谁还能用来打草稿?”

听来满有道理,我看了下,垃圾筒上贴的标签五花八门,十多种垃圾,要搞哪些可回收,哪些不可回收,对我来说,比区分哪些女演员和导演睡过更不容易。

我又问夏夕:“如果我实在记不住该往哪个垃圾筒里扔,要怎么办?”

她说:“那你就往不可回收里扔,这样的话,环卫工人可以省下整理回收垃圾的力气。”

谈话归谈话,我们还是逐个垃圾筒翻找着那本书。

一辆垃圾车开了过来,环卫工人利索地跳下车,也不管三七二十一,所有垃圾筒统统倒进了车上的一个大黑筒里。

夏夕见了说:“看到没,像你这样的人太多,环卫工人还是打算自己回去慢慢分。”

我委屈地说:“像我这样的至少她不用再分一次可回收的垃圾了啊!现在一股脑倒了,我们不是白白分类了。”≮我们备用网址:。。 ≯

夏夕反驳道:“就是因为没分好,所以环卫工人才要重新分。”

于是,这场辩论演变成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形式。可英雄还是难过美人关,土行孙不敌邓玉蝉。到最后,我同意了她的说法,一致认为先提高自身垃圾分类的素质比较重要。

可当下最重要的事情给耽误了,我们讨论完,环卫车也把整条太平街上的垃圾筒都清空了,这下是彻底没希望找到那本书了。

我不禁猜疑,是不是夏美有预言家之能,想用这本书的名字来暗喻,我加上夏夕两个人,注定一事无成?

夏夕怔怔地望着垃圾车绝尘而去,我也鼓不起劲去安慰她,就一屁股坐在了人行道的台阶上。

对街地上也坐着一个乞丐,衣衫褴褛,在寒风中赤着一双黑黑的脚。眼神里充满着挑衅,就像一条地盘受到侵犯的狼。

一抹红色在乞丐手中忽隐忽现,他端着一本书,撕下一片书页,狠狠地擤起了鼻涕。

我拉着夏夕冲了过去,一把抓过乞丐手里的书。一看封面上的字迹,真的就是我们要找的那本书。

乞丐被抢了餐巾纸,也急了,脏不拉叽的手径直冲我脖子而来。

一直听大人说,光脚的不怕穿鞋的,今天总算见识了,我比乞丐高出一头多,乞丐仍然毫无惧色扑向了我。

夏夕像个拳击裁判,站在当中做了个暂停的手势,对乞丐说:“别打了!这本书我买了,你说多少钱吧!”

乞丐听到钱,在空中一变手势,拍了拍我肩膀,脸上泛起比哭还难看的笑,连身说道:“有钱好说!有钱好说!”

夏夕说:“给你五块钱,这本书归我们。”

乞丐闭着眼睛直摇头:“这么新的书,没两位数我不卖。”

“可这本书都被你撕坏了,况且全新的也卖不到两位数啊!”我实在看不下去,摆明了坐地起价。

乞丐说:“坏了才值钱,知道啥叫残缺美吗?”

我真想把他揍成残废缺德的倒霉鬼。

夏夕让我冷静,示意这件事由她来处理。

“一口价,十块钱。”夏夕开价倒是爽快,这位大小姐完全把她钱包已经丢了的事情抛在脑后。

乞丐用手擦擦鼻涕,讨价道:“十五块。”

“成交。”夏夕对我挥挥手,“付钱。”

乞丐嬉皮笑脸摊开脏手,恬不知耻地等着我买单。

从小学生那里借来的二十元,现在只剩下了十六元,我数了三遍,还是十六元。

乞丐趁我不备,抢过钞票就踹进兜里,笑道:“别数了,十六元没错。喏,这一块钱还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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