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冏冏有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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冏冏有神-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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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蚊子仙现在来找我,见到这个势头,是不是以为我下了凡,就忘了本,为了不让他把那几棵黑桃树的事暴出来,就来个杀仙灭口?

我决定,还是解释解释的好,于是,我撕了一张作业本,向蚊子仙阁下写了一封信:

亲爱的蚊蚊,这满屋的杀虫水不是我的主意,是你的同类咬我太狠,我的母亲对我痛爱极深,见不得我被咬,因此未免失手,把你的同类一概儿捕杀,如果你来到我的屋内,可千万别以为我要杀仙灭口,我们俩人之间的那些龌龊事儿,除了你知我知,老天爷都不知,我们之间的友谊万古长青,山无棱,天地合,乃敢与君绝,所以,我们之间要天荒地老的,既使这天下间只剩下最后一个梨,我首先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你,当然,你得吃核,别人我连核都不给……

我写了上万言的万言书,贴在墙上,感觉这角度有些不对,很有可能小巧的蚊子看不清楚,又跑到外面,复印了好几张回来,东南西北,每个墙上都贴上了。

这天,到了晚上,我正睡在床上,就听见屋内嗡嗡声直起,嗡嗡声过后,又听见牙齿打架的声音,接着有人道:“怎,怎么,我,我我看了写给我的这封信,就是感动不起来,反而周身凉嗖嗖的,直牙碜呢?”

我跳下床,大叫:“蚊子,蚊子,你来了?”

周围不见人影。

蚊子仙道:“我在这儿呢,这儿呢……”

我道:“你在哪儿呢?我怎么看不见你呢?”

蚊子仙道:“我是一只蚊子,你以为有多大,往小里瞅,小里瞅,看见没有,你贴在墙上的那幅周劫轮的画的脸上,是不是有一颗痔,那颗痔是你自己点上去的吧?旁边那条须,就是我!”

我忙找我那周劫轮的画,再找到那颗痔,这才看到了蚊子,可怜的蚊子,变成了一只真正的蚊子,和普通蚊子一样渺小,他以后可怎么活啊。

蚊子停在了我的手上,他安慰我:“别担心,别担心,等你以后上天了,我还跟着你,等你为仙宠们谋福利的时候,顺便让天君大赦那么一回,我不就又可以做回蚊子仙了吗?”

我哽咽着说:“可你现在怎么办呢?这么小,人家冷不防的一巴掌就拍死了你,你可千万别在我妈的面前出现,她最恨蚊子了,要被她看见,她从楼上赶到楼下,也要拍死你的!”

蚊子飞起身来,在我眼前嗡嗡的飞,道:“不怕不怕,我虽然变成了蚊子,但不用吃东西,也不吸血,我可以躲在你的书包里,跟你上学放学,你别哭啊……”

可怜的蚊子,我只受了小小的惩罚,可是他,却变成了逃犯,天庭的逃犯,什么时候才有出头之日啊,说到底,都是我连累了他,当初,如果听他的话,不酿那什么蟠桃酒,不就什么事都没有?

正文第十一章肉

直到我下凡之前,也没有人审查蟠桃园是不是少了几个桃子,因此,那壶蟠桃酒,理所当然的被认为我是从天庭的蟠桃树上摘下来的,那几棵黑桃树,依旧没有被发现。

平息下来,我好奇的问他:“你身子这么小,为何声音却那么大?”

他叹气道:“你不知道的啦,我们之间的通话,只有我们听得到,有仙体的人也听得到,一般的凡人是听不见的……”

我与他倾述离愁别绪,自然又把孟宇那个小王八蛋骂了又骂,又向蚊子仙打听,天庭是不是真派了个人下来,专门与我作对。

蚊子仙摇头否认,遗憾的道:“我逃狱逃得太过匆忙,一时间也来不及打听,现在成了逃犯,遇上天上的人躲都躲不及,也没有办法打听到了,不过,既然我来了,你别担心,我会帮助你对付这小王八蛋的!”

我便充满希望的问他:“你会一点法术吗?”

他摇了摇头,坚定的答:“不用什么法术,我叮也叮死他!”

我再问他:“你的唾液有毒吗?”

他再摇了摇头,很害羞的道:“我成仙日子久了,身体变成了仙体,虽然仙骨受伤,但是如果叮人的话,还能为那个人美颜美容呢!”

我淡淡的道:“那你还是叮我吧,孟宇的事就不用你操心了……”

蚊子仙便很惭愧的又呆在了那颗周劫轮画像的痔旁边,很有些面壁思已之过的意思在里面。

自从下凡以后,我很喜欢吃肉,那是因为,在天上吃素吃得太久了,天上与人间最不同,最变态的的地方,就是不准吃肉,肉是什么,肉是某动物的身体,而天上,不管什么动物都有可能成仙,所以,天上是绝对不准许吃肉的,据老一辈的神仙们教训,吃了肉,就是毁了一个有潜力成仙的人的前途,所以,在天上只能吃素,不能吃肉。

因而,在天上,是绝对没有瘦肉精一类的事件发生的。

于是,下了凡,我馋肉馋得,有时候见了停在我手上的蚊子,我都想一口把他咬了下去,尝尝蚊子肉。

而每当这个时候,蚊子总是道:“你干什么,干什么,眼光这么邪恶?”

我舔了舔嘴唇:“别把蚊子肉不当肉……”

蚊子嗡的一声惨叫着飞走……

所以,如果在家里吃饭,我每餐必要有肉,无肉的饭,我绝对不吃。

可是,中午那一餐,是在学校的食堂里吃的,每天下了上午最后一节课,我总是第一个狂呼着冲出教室,拿着饭盒,以百米赛跑的速度冲入食堂,冲到打饭的师傅面前,第一句话总是问:“有肉没有?不管什么肉,只要肉就行!”

由于每天如此,因此,食堂里打饭的师傅很可爱,给我起了一个花名,叫做:有肉没有?

一见到我狂冲入食堂,师傅就叫:“‘有肉没有’来啦,快来,快来,这边有肉!”

于是我仿佛遇见了亲人的走失儿童,向师傅奔了过去,打饭师傅往往感动得热泪盈眶,反复求证:“有肉没有,我煮的肉真这么好吃?”

我一边吞肉,一边咀嚼,一边点头,心满意足的道:“人生一大快事,吃肉已……”

而这个时候,体育健将孟宇总是跟不上我的脚步,往往等我打好了饭了,吞下第一口肉了,他才姗姗才迟。

我打好的饭,饭尖上堆满了肉,我吃一口肉,感慨一声满意的人生,他则厌恶的望着我,和我碗尖上堆的肉。

他不喜欢吃肉,所以,打饭的时候从不打肉,不过我也没看见他打过饭,他的饭盒全是从家里带来的。

我经常劝他,人生如果不吃肉,该是多么苍白的人生,他总是皱眉不语。

其实,我很想他打肉,然后,他不吃肉,把肉给我吃,我就可以吃两份肉,可惜,他总是不上当。

这个狡猾的小王八蛋。

在我吃肉的时候,蚊子仙总是有很多话说,今天我第一次带他来到学校,也应该有很多话说,可是,今天他很沉默,呆在我的衣兜里一声不出。

我被一阵奇异的香味吸引,便没有怎么理他。

这个奇异的香味是从我身边的孟宇的饭盒里发出来的,那是一种让人谗言欲滴的肉香,对肉,我的鼻子特别的灵。

我转过头去,充满感情的问:“孟宇,你饭盒里装的是什么?”

孟宇今天很拽,平日里我不理他,他还老跟在我屁股后面叫,今天我亲切的问他话了,他反而不说话了。

我再接再厉,再问:“孟宇,你饭盒里是不是肉?你不是不吃肉的吗?”

孟宇慢吞吞的揭开饭盒,我吞了一口口水,天啊,一盒色泽金黄的牛排出现在我的面前,只见那牛排,烤得微微的焦黄,上面涂了一些调味料,那一阵香味,馋得我眼睛都直了,脖子直往那牛排那里伸了过去。

孟宇眨了眨眼睛,忽然侧了头望着我:“本来我是不吃肉的,可一不小心,我那保姆居然装了一盒肉给我,你说,我是吃还是不吃呢?”

他家保姆每天都准备好一盒素菜带给他,某内容之丰富,材料之齐全,简直是惊天地,涕鬼神,其实,他基本上不用和我们一起排队挤着打饭,可是,他为了给我添堵,硬是每天都慢悠悠的来食堂,和我挤一个桌儿。

我感觉自己的脖子被他讲话吐出的气吹得痒痒的,才知道,自己的仪态很是不雅,忙坐直了身子,回头恳切的望着他,看着他含笑的双眼,道:“孟宇,既然你不吃肉,自然是我帮你吃了,你也不必感谢我,以后,只要是肉,我都帮你吃,毕竟,咱们什么关系,那是‘同桌的你’的关系!”

孟宇缓缓的把那装肉的饭盒往我面前移,忽又停住,伸手帮我顺了顺差点掉进菜里的头发,才拿腔捏调的道:“如果你喜欢,我叫我那保姆每天都装一盒肉过来,只不过……”

我就知道,他前面一大堆糖果后面,肯定有一个转折的……

今天,我的脾气特别好,哼哼两声道:“不过什么,我听着呢!”

他道:“我既然给你带了肉,那食堂师傅的肉,你就不要再忙着吃了……”他停了停道,“一个女孩子家家,疯狂的跑,跑得像小马驹一样的,实在不怎么好看……”

我看了看他饭盒里金黄多汁的牛排,又看了看食堂师傅煮得像牛皮一样的肉,自是没口子的答应下来,心里却想,哼哼,我自己不跑来打,难道不可以叫别人顺手带上一份吗?

哼哼,你带来的,我肯定是要吃的,可食堂师傅的,我也不落下。

我咬了一口那金黄多汁的牛排,酥脆可口,鲜美得差点把我的舌头都咬碎了吞了下去。

孟宇则含笑望着我吃,时不时帮我把头发拨上去,以免沾了肉汁,他的眼睛黑得像琉璃珠子,这一刻,我看他非常的顺眼。

当然,出了食堂之后,就另一种情形了。

正文第十二章情书事件

那天回到家之后,我问蚊子仙,为什么整天不出声,可不像他的品格,他心有余悸的道,他总感觉我们学校里有人躲在暗处,能认得出他的仙身,所以,他不敢出声,他现在是天庭的逃犯,自是草木皆兵,我感觉,他在稍微人多一点的地方,都举止慌张,东飞西躲,有的时候,甚至躲在我的口袋里一天,我都怀疑他变成一只哑蚊子了。

我想,逃犯也不容易啊。

我和孟宇,平平安安的渡过了小学,升上了初中,我没有带闹着跳级,因为跳也甩不掉这块牛皮糖,我的成绩,继续保持在中等偏上,而孟宇,而继续门门课优,他想出风头,他就出去,我才不理他呢!

现在,由于他每天带一盒牛排猪排鸡排之内的来学校,我倒也不是太讨厌他了,既使再讨厌,也得把那盒肉吃完了再说,不是吗?

让我郁闷的,是另外一件事,这个小我三岁的小家伙,身量极高,上了初中之后,身材嗖嗖直往上窜,比大他三岁的我,高出大半个头,这个时候,他才十岁啊。

而且,他脸上总是带着温柔的微笑,不管对谁,都彬彬有礼,由于喜欢运动,脸上晒成古铜之色,这少年才十岁,就已经有玉树临风的气度了。

所以,他一进初中,就获得了全校女学生衷心的爱戴,那自不待言,我在他的光芒笼罩之下,自然就逊色不止一点半点。

蚊子仙自从跟我上了一两次学之后,依旧草木皆兵,非常怕这学校忽然间蹦出一个天庭的仙,前来捉拿于他,所以,他再也不敢随我上学,我自然只有随他。

可是,这孟宇还是和小学一样,对我如影随形,于是,我便迎来了不少女同学的白眼加上斗鸡眼,自不待言。

由于我们俩是跳级跳上来的,孟宇同学尤其年龄小,虽然长得高大,可比同班的同学小了三四岁有多,女同学们知道之后,倒不敢太过造次,怕一江春水向东流,有情反被无情累。小了三四岁的小弟弟还不懂得这些呢!

到了初二初三,他勉强成了比他小一两年级的同学的学长,这才有人敢稍做行动。

到读初三的时候,某一天早晨,我在书桌里发现了一封信,上写孟宇收,这信封,是用粉红色的纸写的,上面还画了一个心形,我自然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于是,随手拿了,递给邻桌的他。

他见我递了信过来,眼睛一亮,葡萄眼珠水润润的望着我:“是给我的?”

我不经意的道:“上面写着呢,是你的名字,当然是给你的。”

他便喜滋滋的接过信,平时泰山崩于前而面不改色的神态便有些紧张,我看见他耳朵边边有些红,他偷偷的向我望了又望,又偷偷摸摸的偷看我的表情,我自不理他,他终于站起身来,向外走去,左手捂宝贝一样的轻轻的捂着口袋,那封信,在他的口袋里呢。

我很鄙视的瞥了瞥嘴,一封情书而已,至于这么紧张么?

过了良久,才见他从门外走了进来,脸色暗红,红中带黑,有些气急败坏,直走到我的面前,气势汹汹的道:“桑眉,谁叫你多管闲事的?”

我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多管闲事了!”

这阳光少年便有些结结巴巴:“你,你,你,还说没有多管闲事,没没没事,你给人传什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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