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严禁民间海外贸易的同时,中日官方之间实行着朝贡贸易,众所周知,朝贡贸易从来都是我们中国吃亏的,朝廷对来朝贡的国家一般都有相当丰厚的回赐。这种贡和赐的关系实际是不等价的,对朝廷来说是得不偿失的。朝廷之所以明知亏本而乐此不疲,是因为对这种交易怀有一种政治目的,是一个政绩工程。正因为如此,朝贡贸易的存在完全取决于朝廷。礼部给前来朝贡的藩属国发放“勘合凭证”,史称“勘合贸易”。这种贸易缺陷很多。一是只能在浙江市舶司所在地宁波港展开;二是政府对于朝贡贸易的次数、船数、人数限制较多,双方冲突不断;三是日本时有内乱,勘合贸易经常中断;四是嘉靖二年(1523)发生恶性争贡事件,两个日本朝贡使团血拼,宁波几被屠城,政府一气之下于嘉靖六年(1527)关闭了宁波市舶司。这一切导致民间走私贸易越来越红火。
在这种情况下,王直也下海开始了他走私生涯。嘉靖十九年(1540年)王直偕同徐惟学、叶宗满等在广东打造海船,“置硝黄丝棉等违禁货物,抵日本暹罗西洋诸国往来贸易”,牟取暴利。由于海外贸易在当时为非法活动,一开始汪直加入徽州府歙县同乡的许栋集团,召“诱佛郎机夷,往来浙海,泊双屿港,私通贸易。”许栋和李光头相继被明军朱纨剿灭,王直遂另起炉灶,自立为船主。“遂起邪谋,招聚亡命,勾引倭奴多郎、次郎、四助四郎等,造巨舰,联舫一百二十步,可容二千人,上可驰马。”
到嘉靖三十年(1551),汪直的私人贸易武装已成为中国沿海势力最强的海商集团,拥有兵众20余万人及载重120吨以上巨舰百余艘。这规模,堪与后世的郑芝龙、郑成功父子俩的海上郑氏王国相媲美。这期间,汪直不断地向政府提出开放海禁的要求,期求做一个合法的商人。朝廷不仅未答应,反而派总兵俞大猷围歼,汪直退至日本。此后,汪直开始报复明王朝,沿海抢掠,明政府竟抵挡不住。后来,汪直再次提出开放海禁、通商互市的要求。明政府难以在军事上战胜汪直,就采取了诱降策略。浙江总督胡宗宪将汪直的母亲及妻儿作为人质,汪直引颈受降。政府翻脸不认人,对其先囚后斩。
明人朱九德在《倭变事略》里对汪直评价曰:“王直始以射利之心,违明禁而下海,继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寇,比年攻劫,海宇震动,东南绎骚。上有干乎国策,下遗毒于生灵。恶贯滔天,神人共怒。”直到今天,主流舆论还是这么一个口径。清人张廷玉修《明史》却说汪直“少落魄,有任侠气,及壮多智略,善施与,以故人宗信之”。《明书?王直传》说汪直在民间“威望大著,人共奔走之。或馈时鲜,或馈酒米,或献子女”。明朝平倭将领朱纨发现“三尺童子,亦视海盗如衣食父母,视军门如世代仇雠”。至于“杭州歇客之家,明知海贼,贪其厚利,任其堆货,且为之打点护送”。总之,官方与民间、正史与野史对汪直的评价可以说是截然相反的。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仔细探究起来,不外有二,一是明朝的海禁政策,给沿海民众生活带来了诸多不便,甚至是引发他们生活苦难的主要因素所在,故一些民众为了生计,心底里反而欢迎王直等在海上进行贸易或走私的行为;二是海禁作为国家法令,政府自然需要执行和维护,无论出现什么情况,都是坚守原则不放,故官方对王直的海盗行径是打击再打击。
王余佑认为就是胡宗宪这样的人为了自己的仕途功劳,而扼杀了中国的海洋权益
大明孽子 第十章海上英雄
王余佑不喜欢寻章摘句,喜欢实实在在的学问,他不仅在学问史论上下了苦功,在刀剑枪棒,弓马军阵上也是付出了辛勤汗水,虽然今年仅仅三十二岁,可是已经罕遇敌手,这次到崇明,他找了一个江阴运粮船家搭船,想顺风顺水,到崇明估计就有海盗上船收过路钱,找到海盗就能找到顾三麻子,或赤脚张三了。
可是到了船上,王余佑就发现不对,船家当然是应当一个个强健有力,可是王余佑感觉这些船家都在平淡中透出一股睨视,王余佑和船老板攀谈起来,老板是一个四十多岁的黑脸汉子,稀疏的短黄胡须,身材不是很壮硕,眼神很有力量,王余佑自报姓名,老板也报了名字叫刘汉,安徽永城人,十几岁就跟着船帮跑船,开始跑运河,运河总是战乱土匪或者水旱不均,总是不顺利,从三十来岁开始跑海路,船越来越大,原来的船老大年纪大了,就叫他当了老大。
老大就是老大,长时间的颐指气使,自然有一股豪气,可能是长期在水上,也是喜欢向人打听一下趣闻时事,王余佑就拉开话匣子,从崇祯上吊开始,一直说到满清前一段时间的江阴之战,说到江阴,王余佑就开始套老大的话,说自己才到江南来,只听说江阴打的非常激烈悲壮,可是也不知道详细情况,问老大对江阴之战了解多少。
说到江阴之战,刘老大眼里也露出了悲色:“汉子呀!江阴给所有汉子提气。本来阎应元是典吏,是和水匪对立的,可是不然,其实江上海上的水匪,也敬重清廉刚正的官员,因为那些贪官,搜刮无度,动不动就是:你想造反呀?其实这就是在*人造反,他们跑船的最清楚,什么朝廷律法,在这些贪官手里就是他们的摇钱树,可伸可缩,你不给钱,就过不去,你给了钱,违法也变成合法,船上的货物,不管有没有私货,一检查就是扣船不让走,对于船家来说,时间不也是钱吗?所以合法生意也要贿赂,不贿赂就赚不到钱,而贿赂之后心有不甘,就想把贿赂的钱再赚回来,下次可能就真的带些违禁物品,这不是*良为娼吗?其实什么海盗水盗,都比不上戴官帽的强盗,海盗水盗都是那些赃官*出来的。你说跑船容易吗,成年累月地见不到家人,好不容易挣点钱还被贪官勒索了,谁没个火气?*急了,没钱回去见爹娘妻儿,你拦得住他杀官造反吗?”
王余佑带上船了一坛酒,这成了他和刘老大交流的最好媒介,刘老大酒量不是很大,但是很喜欢喝酒,喝完酒就喜欢聊他的老家和他的三个孩子,一个孩子大了,跟着一个盟兄弟在跑船,还有两个未成年,这时节兵荒马乱的,就在老家帮他们的妈妈种地养羊,照顾爷爷奶奶,刘老大弟兄四人,他行二,大哥没有了,四弟在家,老三也在船上,这年月,就是跑海船还太平一些,到中国来的夷人的船不行,都是一些双桅小船,都怕中国的贪官污吏勒索,都在琉球与中国商人贸易,因为琉球人待客热情,公平厚道,精于经商,是以商立国的国家。
正说着,水手来报,那边来了一艘双桅船,这下船上的水手一个个懒散的样子全消失了,都跳起来,从不知道的地方找出火枪,从船舷上还打开两个小洞,退出黑洞洞的铜炮,王余佑惊呆了,看着刘老大不知道该说什么,刘老大说:这都是明朝水师的装备,因为朝廷缺钱,水师就报损耗,卖给商船,商船也都是为了自保,碰到水盗,起到一个威慑的作用,其实没有多少炮弹了,也不知道火药还能不能点火,你不要害怕,不行就交钱,我们在外都是求财而已。
对方船不大,船老大刘汉轻松的说,现在我们的船是比外夷的船好很多的,很多像日本琉球朝鲜暹罗的使节都是搭中国的商船来中国朝贡。
资料:明代不但有可以远洋航行进行海外友好贸易往来的沙船型“宝船”,而且还有了战船。像福船、广船到明代也发展成为著名的战船了。在戚继光抗倭和以后郑成功收复台湾的战斗中都大显神威。
元末,日本九州一带的诸侯纠集失意的武士及商人、海盗等常数十百人,骚扰我沿海,杀人抢劫,是为“倭寇”。明世宗嘉靖年间(公元1522—1566年)倭寇猖厥。嘉靖三十二年(公元1553年),海盗王直等勾结倭寇,大举入犯,连舰百余艘,自台(今浙江临海)、宁(今浙江宁波)、松(今上海松江)、淮北、滨海数千里同时告警。倭寇所到之处,劫夺财物,屠杀居民并掳掠人口。沿海人民奋起抗倭,最著名的就是戚继光(公元1528—1587年)抗倭。他是山东蓬莱人,出身将门,少有大志,爱读书。曾在书之扉页上写“封侯非我意,但愿海波平”的诗句,表达了抗倭之志。17岁就备倭于山东,后被明政府派到浙东抗倭。由于倭寇盘踞在沿海岛屿上,一看到戚家军,就乘海船逃至小岛。戚继光决心练就水师。由于“福船耐风涛,且御火”,他亲自督造了适于作战的三种福船,即大福船、海苍和艟■。
大福船“能容百人,底尖上阔,首昂尾高,柁楼三重,帆桅二,傍护以板,上设女墙及炮床。中为四层,最下实土石,次寝息所,次左右六门,中置水柜,扬帆炊爨[cuàn窜]皆在是,最上如露*台,穴梯而登,傍设翼板,可凭以战。矢石火器皆俯发,可顺风行”(《明史?志第六八兵四》)。大福船的最下层装土和石块,这叫“压载”。压载的方法北宋时已有,是用来保持船的平衡的。第二层是士兵活动场所。第三层是放船帆、锚等船上工具和炊事场所,第四层是露台,可安大炮、放弓箭。士兵都可以居高临下看清敌阵进行战斗。大福船靠风力推动,在顺风顺水情况下更能发挥威力。戚继光赞曰:“福船乘风而下,如车碾螳螂。”海苍船比大福船稍小,艟■船比海苍船又小。戚继光说:“倭舟甚小,一入里海,大福、海苍不能入,必用苍船逐之,冲敌便捷。温(州)人谓之苍山铁也。”大船吃水深,作战时遇到逆风逆水,浅水航行,受到阻力时就用小型战船来作战,如沙船、鹰船。“沙船可接战,然无翼蔽。鹰船两端锐,进退如飞,傍钉大茅竹,竹间窗可发铳箭,窗内舷外隐人以荡桨。先驾此入贼队,沙船随进,短兵相接,无不胜。”(同上)
戚继光还造了很多种战船,如艚船(即舶艚船,形状像鸟,俗称鸟船),开浪船(快船)等。
戚继光也很重视广船在抗倭中的作用,尤其是广东东莞的“乌槽”和广东新会的“横江”。这两种广船都是戚家军的主力战舰。这两种船据另一位抗倭名将俞大猷说:原是富人所造,驾驶的船夫叫后生,都是船主雇来之年富力强者,船可载四五十人。他们四处贩运,南至琼州载白藤、槟榔等货,东到渤州载盐,获利十倍。戚继光征用,改造为优质战船以抗倭。“乌槽”船底涂黑漆,船型上宽下窄。“广东船,铁栗(力)木为之,视福船尤巨而坚,其利用者二,可发佛郎机(葡萄牙大炮),可掷火球。”(同上)敌船遇火球即燃烧沉没;敌船接近,广船以其巨大船体撞去,敌船即粉碎。“横江”船上有6—16支橹,两根大桅,桅杆上设大小望斗,可进入三四人瞭望监视敌情。望斗以藤作网,网经,上蒙以犀革、棉被,可防敌箭,船舷两侧有佛郎机大炮及霹子炮、神炮、火砖、灰罐、烟球等各种武器,全身皆炮,可旋转四环,首尾相运用,快捷勇猛无比。
戚继光在抗倭战争中,使用福船、广船、沙船等屡立奇功。嘉靖四十年(公元1561年)肃清了浙江的倭寇,嘉靖四十四年(公元1565年)东南沿海的倭寇都被肃清了。戚继光不愧为我国的民族英雄。
就在戚继光抗倭之时,从16世纪40年代起,我国台湾等沿海岛屿不断被一批强大武装集团所占据,他们拥有数百只船舰,成千上万的兵力,并有优良火器。史书上称之为“海盗”。他们成分复杂,有破产的商人、船户、农民,也有沿海豪强,或走私贩运,或劫掠商旅,李旦和郑成功父郑芝龙等都是其首领。郑芝龙是福建泉州安平镇石井村人,曾随舅父黄程到香山澳(今澳门)学会葡语,为荷兰当过通事(翻译),后投靠大海商李旦。李旦也是泉州人,后侨居日本。为郑芝龙娶日本长崎王族田川氏女儿为妻。天启四年(公元1624年)生长子郑森(后被南明隆武帝赐姓朱,名成功)。郑芝龙为了垄断海外贸易,于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接受了明朝招安,以借助官方力量吞并其他海商集团。崇祯六年(公元1633年)七月,侵占台湾的荷兰人巴特劳姆带战舰九艘攻厦门,被郑芝龙率福建水师击退(击沉五艘,夺得一艘,歼敌数千,生擒119人)。这是数十年来中国人抗击西方侵略者的一次最大胜利。以战功郑芝龙被提升为总兵。崇祯八年(公元1635年),郑芝龙完全控制了东南沿海的制海权。凡在南海活动的商船“不得郑氏令旗,不能往来”。每船请领令旗时,要交纳三千金。仅这项收入,每年约在千万。郑氏集团自�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