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荒牛魔王》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大荒牛魔王- 第1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通过宗教信仰,不仅收集到的心灵之力更精纯,在收割灵魂方面也有极大的优势,通过其他方式收取生灵的灵魂,肯定都会受到生灵的抗拒,从而事倍功半。但通过宗教信仰来收集,却能轻而易举的解决这个问题,只要在教义中加上一条只要虔诚信仰,死后就能升入天堂或神国,信徒死后灵魂便会乐不得地投怀送抱。

    而且宗教信仰一旦建立起来,只要注意维护,便会随着信徒的繁衍而一辈一辈的流传下去,信徒的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可以说是一桩一次投资终身受益的好买卖。

    ……

    在天河平原的偏西部,通天河的中上游,是一片狭长而广阔的平原。除了遍布平原的野草外,还间隙杂生着不少稀疏的丛林,一个人口上千的中型部落居住在这里。

    部落的外围立着着一圈粗木围成的栅栏,一根根水桶粗细一人多高的木桩被夯在大地之中。木桩和木桩之间用一根根藤蔓编成的绳索缠绕连接。

    在粗木栅栏之内,是一座座原始而又简陋的茅屋,由茅草扎成的如同帐篷一样的圆顶,用一根根原木作为骨架支撑着棚顶,再用泥土糊上缝隙砌成的简陋墙壁,看起来就和帐篷相似。

    这时才是清晨时分,但部落里的人们已经为了生存而忙碌了起来。大荒中生存不易,对于弱者尤其如此,人类没有野兽一样强壮的体魄和迅捷的速度,为了生存就只能付出更多的辛劳。

    男人们扛着捆绑野兽牙齿制成的简陋木枪,成群结队地从部落里里走出,小的看起来才十来岁的样子,最大的也才三十多岁的样子,更大岁数的就见不到了。

    因为生存艰难,这时候人们的寿命都很短,一旦过了生命的最巅峰期,身体就会迅速衰弱下去,以前留下的隐伤暗疾就全都会找上,得场小病就死掉的事情在这个时代实在是太普遍了。

    即便没病没灾,但身体一差,各方面的能力不免大打折扣,捕获不到足够的食物,身体就会越发虚弱,就更找不到吃的。这个时候的人们可不讲究什么赡养老人,因为部落的食物有限,还要优先提供给作为获取食物的主力的青壮年以及族群延续希望的孩子们,就没有老人们的份儿,因此丧失了生存能力的老人们只能慢慢困饿而死。

    这些人基本上都只穿一条兽皮围裙遮着下身的私密处,腰间结结实实得捆扎着几根扎实的老藤,这是用来捆扎捕获来得猎物的。上身****着,露出结实的肌肉和浓密的胸毛。

    女人们的装束比起男人们来要遮掩一点,在胸前多围了一条兽皮,将胸前的一对**的亮点遮住,但还有大片的丰腴暴露在外面,随着走动而上下晃悠颤动。

    男人们出去狩猎,女人们也不闲着,她们领着一些年纪尚小却已经能帮忙干活的孩子们走入部落附近的丛林,采集野菜和野果。毕竟光靠男人们捕猎到的肉食根本不够部落的所有人吃,必须要靠野菜和野果作为补充。

    虽然丛林里的野菜野果很多都有毒,但经过无数先辈的血泪教训,她们早已经知道丛林中生长的野菜和野果哪些是没毒能吃的,哪些是有毒不能吃的。

    牛默远远注视着这个部落,这已经是他观察的第九个人族部落了,之前的八个部落都因为这样或者那样的原因而被他放弃,希望这个部落能让他满意。

    想要为天魔元神采集信仰,首先要想办法成为一个人族部落的图腾,唯有如此,才能顺理成章地发展信仰。

    然而成为哪一个部落的图腾,这也是需要慎重选择的。

    首先部落的实力不能太弱,因为部落弱小就意味着发展缓慢,信仰不能快速传播开来,天魔元神就难以迅速成长。

    其次是部落原本的图腾兽修为境界也不能太高,否则天魔元神就无法夺舍了。55
………………………………

第三十二章 谋划图腾

牛默打算用天魔元神直接夺舍原本的图腾兽,因为只有这样才能完整的继承所选部落的图腾信仰,不至于重新建立信仰体系耽搁时间,毕竟白山君用不了几年就可能回来,牛默必须尽快提升天魔元神的实力。

    牛默的天魔元神才只是个雏形,也就和筑基境修行者的灵魂强度大致相当,即便继承了域外天魔的特性,也只能吞噬同层次的灵魂,再强的灵魂就有可能吞噬不成遭受反噬了。也就是说,他为天魔元神选择的夺舍目标修为最高也不能超过筑基境。

    牛默前面几个观察的人族部落,要么部落的规模太小,要么图腾兽的修为高出了界限,因此都只能放弃,后来偶然发现眼下的这个部落,于是留上了心。

    经过几天的观察,这个部落的规模还算合心,附近还有不少的小部落,日后的发展潜力也不错,如今唯一还让牛默摸不准的,就是这个部落的图腾兽是否能合他的要求了。

    按照眼前这个部落的规模,肯定是有图腾的,不然很难发展到如今这个规模。但牛默观察了几天,却始终没有发现,他们的图腾兽在哪儿,所以唯有耐下心来静静等待,他就不相信这个图腾兽能老藏着不露头!

    时间不知不觉间已经临近了中午,这时候出去采集和打猎的人们也都带着各自的收获陆续回来了。首先回来的去附近丛林中采集的女人和孩子们,他们距离近,又要为出去狩猎的男人们做饭,所以抢先赶了回来。

    接着狩猎的男人们也陆续返回,他们把猎物捆着抬在木枪上,扛在肩头上迈着欢快的脚步走了回来。

    猎物多种多样,其中以麋鹿野羊之类的中小型食草动物为主,还有些兔子之类的小兽。当然,个别一些骁勇的狩猎队伍,也有猎到野猪这类体型较大且比较凶猛的杂食动物的。

    收获丰厚的队伍,往往都是仰首挺胸神采飞扬。而部落里的人们也毫不吝啬地献上欢呼作为鼓励,没有配偶的女人们媚眼更是如同潮水一般向着这些人涌去。强壮的勇士是繁衍后代的最佳选择,不仅能够猎取到足够的食物,还能将强壮的体魄遗传给下一代,这样的人自然备受女人们的青睐。

    而受伤归来并且没有足够收获的男人,在灰头土脑之余还要受到人们的白眼和奚落,就连他们的女人和孩子都为之羞愧。

    因为在这些原始先民们的朴素认知里,男人的责任有两样,出外猎取食物和保护部落的安全,这两样事情做好了,就是优秀的男人,这两样做不好,就是没用的男人。

    扛回来的一头头或大或小的野兽被持着石刀的女人们剖腹剥皮清洗处理。

    她们动作纯熟而富有技巧,显然同样的事情已经做过不知多少次,然而她们所用的石刀却是用石头简单的打磨而成,刀锋很钝,只能凑合着用,因为锋利的兽齿还得留着给男人们做狩猎的标枪呢,她们也只能用这样的器具。

    部落成员们采集来成堆的果实和野菜,打来了许许多多的干柴,接着又手脚麻利得钻木取火,架起了一堆堆烈火熊熊的篝火,将洗剥干净的野兽放在了架子上不停得翻滚着,渐渐得兽肉被烤出了浓浓的油脂,滴滴答答的落在篝火的灰烬之中,烤肉的香气渐渐得就散发出来。

    接着就见人们从部落里抬出来一个简陋的粗厚陶罐,形状就像是个洗脸盆,只是体积却大了何止十倍,别说是洗练了,两三个人在里面洗澡都够了。足足耗费了五六个壮汉才从营寨里抬出来,还显得十分吃力呢。

    牛默不由得微吃一惊,他倒不是惊讶这些人能烧制陶罐,在前几天的观察里,他早就发现了这些人有时候会使用陶罐来熬汤煮食,让他惊讶的是他们抬出来的这个陶罐未免也太大了些,这个部落烧制这么大的陶罐干什么用?洗澡吗?

    等等,不会是给他们的图腾准备的吧?

    牛默的眼睛猛然一亮,越想越是可能,因为在大荒中,在真正修练有成之前,生物的实力一般都和自身的体积成正比,因此这些人族部落所供奉的图腾通常也都是身形巨大的巨兽。

    如果真的是给巨兽使用的话,这陶罐就一点也不显大了,别人不说,加入牛默显出巨牛真身来,用这陶罐还嫌小呢。

    想到这里,牛默不禁精神一振,耐下心来仔细观察。

    只见部落的人们先是提水放进陶罐,又加了许多的果实和野菜,一点都不吝惜的样子。兽肉更是挑选兽身上最细腻好吃的部分放进去,最后,由一个部落中绝无仅有的,看起来年岁已经不小的苍老男人拿出几个一看就十分粗砺无比的盐团子珍而重之地放了进去,而后生着火炖了起来。

    接着部落的族人们又抱出几十个后世饭锅大小的陶罐,加水添菜放入洗好的兽肉和野兽内脏一起炖煮,那唯一的老者又在每一个罐子里稍稍加了一点粗盐。

    看到这里,牛默更加确信自己的猜测了,根据他这几天的观察,这种粗盐对于这个部落来说是极为珍贵的,都是由这个似乎是部落首领的老者亲自执掌,每次吃饭都只是少少放上一些,多一点都舍不得放,但在那个巨大的陶罐里却一下子放了那么多,十有**不是他们自己享用,倒更像是招待什么尊贵的客人一般。

    时间不大,肉汤就已经炖好了,然而这些人们却并没有急着吃,那个老者取出一个号角来,交给旁边的一个壮汉,壮汉放入口中猛力一吹,苍凉的号角声便远远传了出去。

    没过多久,牛默就感觉到大地微微有些震动,一股比较强大的气息从远处出现,并向着部落这边快速接近。

    这是要来了么?

    牛默的眼睛一亮,向着气息传来的方向凝神看去,接着就看见一个巨大的身影出现在地平线上,等走近些牛默才看清,赫然是一头身高四五十米,头顶着两只弯角的巨大蛮牛。56
………………………………

第三十三章 怀璧其罪的蛮牛

只见这头巨牛浑身上下呈现金黄色泽,在阳光的照耀下反射出亮眼的金色光辉,宛若黄金铸就。但如果仔细看就能发现,这金色并非是巨牛本身的毛发颜色,只不过被镀上了一层金光,所以看起来就如同黄金一样了。

    这是……愿力凝金?

    牛默的瞳孔猛然一缩,继而心中大喜。

    香火愿力高度浓缩凝聚之后,便会变化成金色,譬如后来的佛门,众多的佛陀菩萨便以香火愿力凝成金身,以增强自身实力。

    当然,人家佛陀菩萨的金身是从里到外都是由高度浓缩的愿力凝聚,攻防一体,具有莫大威能。而这巨牛身上的愿力金光却只是在外表薄薄一层,而且还没完全凝实,除了耀眼一点之外屁用不顶,和人家佛门的金身根本没法比。

    但不管怎么说,能让愿力凝成金光,就说明这头巨牛所收集的香火愿力相当不少,就以眼前这个部落的规模,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做到,很有可能是已经连续几代人都信奉它了。

    信奉的时间越长,信仰就越是坚定稳固,一旦牛默对其夺舍,所继承下来的信仰遗产也就越丰厚。

    随着这黄金蛮牛渐渐走近,牛默的灵觉感应也越发清晰,从这头蛮牛身上散发出的气息来看,这头巨牛的修为当还在筑基境,只是气息要比普通的筑基境宏大雄浑许多,纯以气势而论,都快赶上一般的灵窍境了,只是没有灵窍境那种浑身窍穴吞吐天地元气的迹象。

    牛默不由得微微一皱眉,从这黄金蛮牛的气势来看,即便还没有进阶灵窍境,估计也相距不远了,而且还有香火愿力加持强化,想要吞灵夺舍,只怕不是那么容易。

    黄金蛮牛走到部落的营地前,部落的人们“呼啦”一下子全都跪倒在地,顶礼膜拜,并且发出热切而崇拜的欢呼之声。

    黄金蛮牛微微点了下它那硕大的牛头,那些部落族人便恭敬地把几十只烧烤得香喷喷的兽肉和那一大陶罐早已煮好的罐鲜美肉汤送到了黄金蛮牛的面前。

    黄金蛮牛便低下头来,伸出几米长的大舌头卷起一只只烧烤好的兽肉送进嘴里大嚼,不时再把嘴伸进陶罐里喝上一口鲜美的肉汤,吃的是津津有味。

    好好享用吧,这是你最后的晚餐了!

    牛默耐心地看着,心里面已经下定决心,就拿这头大蛮牛开刀了,既能继承丰厚的信仰资产,又同是牛类,能够在夺舍之后不着痕迹地把信仰转接到自己的真实身份上,不用一直顶着原图腾的名字和身份,这样好的目标到哪里找去?

    当然,即使动手也不能在这里动,起码要等这头大蛮牛离开这些土著的视线之后,否则让这些人看到他们的图腾被人夺舍,即便理解不了也肯定会产生怀疑,甚至可能导致信仰崩溃。

    没用多长时间,黄金蛮牛便将部落奉上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