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命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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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命天子- 第30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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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紫絮看得呆了,立在门口,静静的伫立,不知为何,忽然觉得白狼好可伶。

白狼边走边吹奏,到了刘紫絮面前,把箫拿下,说道:“紫絮,这一曲,可好听?”

刘紫絮不说话,没法说话,从她旁边,闪出简旭和麻六。

白狼温和的笑脸立即冷了下来,随即又淡然一笑,“今日可真是热闹,总有贵客临门,请吧。”

简旭背着手,高昂着头,不可一世的架势,是做给白狼看的,走进院子里,打量一番,道:“白兄可真有闲心,弄些个花里胡哨的东西,这都是为了哄小姑娘吧。”

白狼见他冷嘲热讽,知道他现在是满肚子的醋,说话就难免满嘴的醋味,也不气,说道:“建这个小镇的时候,还不认识刘姑娘。”

麻六在一边听他们打嘴仗,不耐烦了,道:“进门就是客,你家晚上做饭没有,剩下的也行,跑了这么久,可真是饿了。”

白狼道:“刘姑娘来了,岂能吃剩饭,稍等,马上就好。”

白狼这个人,虽然也熟读诗书,但向来不喜欢遮遮掩掩,怕是从小养成了那种自由自在的个性,也不管简旭愿意不愿意听,喜欢刘紫絮,就说出来,换了是别人,恐怕要避讳什么,他偏不,坦然而说,倒让简旭觉得他有些与众不同。

来到门口,麻六刚想迈步而进,被刘紫絮拦住,指指脚下,麻六低头去看,惊讶道:“妈呀地上铺着毯子,这炕可够大的。”

刘紫絮率先脱了鞋,麻六也脱了,简旭想了想,给紫絮个面子,也脱了,进到屋里。

白狼去做饭,麻六嚷着口渴,刘紫絮学着白狼的样子,手指一弹,从墙壁上出来一个小桌,两杯热茶摆在上面,这是白狼设计,只以为就和喜欢的女人两个,所以,无论来多少人,茶杯就是两个。

麻六又是妈呀妈呀的惊呼,像刘紫絮刚刚来时一样,感觉非常新鲜好玩。

简旭心里的醋味越来越浓,看紫絮,像是女主人一样,这也知道那也知道,不知在此住了多久,虽然相信她和白狼什么事情都没发生,但是,孤男寡女,就这样坐在一起喝茶,想想都别扭。

一会儿,饭菜好,白狼端了出来,本来,他平时一贯准备两副碗筷,也是那种心思,和心爱的人,两个,不多一人,即使刘紫絮没来之时,他亦如此,吃饭的时候,摆两幅碗筷,就感觉,自己心爱的女人,就坐在那里。

此时不知是给刘紫絮面子,还是免了脾气,居然摆着三副碗筷,刘紫絮还担心他不会好好的招待简旭。

麻六不管你吃醋还是吃酒,不管你是情敌还是仇人,饿了,什么都不管,拿起筷子就吃。

简旭矜持了一下,必须得矜持,太急就没了身份,但饿的滋味实在是难受,最终还是拿起筷子准备吃饭,刘紫絮看着他,才放下心来,就怕他闹。

简旭拿起筷子,一口没吃,端详着手里的碗筷,娘啊碗好像是玉质,筷子是什么不认识,大概是象牙,再去看那几个盘子,都是翠玉所造,先前给云朵那块玉佩的时候,还说什么中原仅此一块,人家这里都用来盛菜了,脸偷偷的发热。

忽然想起自己此次前来的目的,为了掩饰自己的难堪,想转移大家还有自己的注意力,问白狼道:“白兄,可有见过云朵?”

白狼稍稍一愣,明白他们是来找云朵的,不告诉,做人有些虚伪,告诉,又不想把云朵交给他们,想了想道:“让云树来,我再回答。”

简旭心里正不舒服,啪的把筷子丢在桌子上,喝道:“大胆白狼,敢对朕如此说话”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七章 交锋

朕?白狼听了这个字,并无惊慌,仿佛早就知道简旭的身份,他倒了一杯酒,双手捧着来到简旭面前。

简旭看他,定是来向自己赔罪,不过这样故意露出身份,可不是为了这个,更非因为吃醋,来之前,简旭就已想好,白狼如此神通,不会不知道我的身份,隐瞒,是为了面上说话方便,不然那君臣、君民之礼实在是麻烦,但此时白狼甚是嚣张,或许是他野性难驯,简旭想,除非以皇上的身份来压,否则,这子会继续和自己抵触下去,降龙伏虎,还得有宝物在手,不然,赤手空拳,非但不能得手,还会被龙虎反咬一口,而自己的宝物,暂时也只能是这皇上的身份,因为皇上是有太多特权,最基本,白狼说话,不会如此的骄横。

刘紫絮了解白狼的个性,虽然相处浅浅几日,但她知道,简旭越是这样高高在上,白狼会越不屑,他这个人,你太软,他觉得你窝囊,你太硬,他会觉得你霸气,能够打动白狼的,唯有以心换心。

刘紫絮分析的一点不差,她让白狼如此动情如此驯服,美貌只是一个的方面,白狼行走江湖多少年,美貌又非刘紫絮的专利,见过的美人数不胜数,她能打动白狼的,就是当日在张老三家的马棚,两个人乍见,刘紫絮不问任何缘由,立即救助危难之中的白狼,若她多问一句,然后再救,白狼都不会像现在这样对她,那样,就不符合了白狼的个性,他会觉得,刘紫絮救自己,就附带了某些条件,刘紫絮不问任何,急忙相救,白狼看来,这个女子,是信任自己,能一眼看透他,是个好人。这才让白狼感动,这世上,一眼看透自己的人,非刘紫絮莫属,所以,他对刘紫絮才如此用情之深。

此时刘紫絮担心,怕简旭这样的语气对白狼,会让他更加的不服,于是赶紧过来,到白狼面前,也不说话,就用眼睛盯着他看了下,她眼神里,是担忧、期冀、安慰,总之,白狼似乎看懂又似乎不懂。不知是刘紫絮的这一眼起了作用,还是白狼本来就打算这样做,他高举酒杯道:“草民不知皇上驾到,请皇上恕罪。”

简旭就有些得意,你这条狼,原来也畏惧权威,但是,简旭亮了身份可不是为了炫耀,更非为了气白狼,他有他的目的,见白狼给自己敬酒,口中称皇上,简旭却过去搂住白狼的肩,说道:“白兄,你我不必如此生疏,酒是要和朋友一起喝才有趣。”

他这一句,不仅白狼,连刘紫絮都感意外,你究竟是不是皇上,只喊了一嗓子,然后就一笔带过,恢复嘻哈本性,又和白狼兄弟相称,真真假假的,就让人难辨真假。

白狼想说,朕这个字可不是谁都能用的。简旭不怕,他若问,自有话应答,朕而已,还有“镇”、“震”、“阵”,音同字不同的多了,就要把人搞得蒙头转向。

白狼知道简旭在玩花样,索性就不揭破他,不然,皇上皇上的叫,自己还真就不舒服。刚要把酒杯放下,简旭又道:“六子,主子还没吃,你却先吃真是大胆。”

他又来一句,麻六急忙放下筷子,有点不好意思,嬉皮笑脸的哄简旭道:“老大,我先尝尝,二先生又不在,试菜的活就得我干了。”

白狼看出,简旭又以皇上的身份自居了。

简旭道:“白兄你看看,有人叫我主子,有人叫我老大,朕……真,真是好多的名字。”

白狼看他一副洋洋自得的架势,觉得他在耍弄自己,心里的气已经往上腾腾直冒。

简旭知道他气,这就是自己要的效果,人一火,思维紊乱,就会失了方寸,此时才好下手。

白狼道:“大丈夫,做人,要顶天立地,做事,就要光明磊落。”然后又端起酒敬简旭。

简旭明白他的话,是说自己吃一半吐一半,说话含混不清,身份模棱两可,你说光明磊落,那咱就光明磊落,他眼睛逼视白狼,道:“白兄可否磊落,白狼这个名字未免有点古怪。”

白狼愣住,回头去看刘紫絮,心里明白,刘紫絮定然是把自己的身份告诉了简旭,不禁有些悲哀,无论自己怎样对她,她心里,还是只有这个简旭,曾叮嘱过她,不要把自己的身份告诉简旭,若是换了别人,白狼一定恼怒,可是面对刘紫絮,仿佛她做的任何事情,都是有苦衷,都是理所当然。

瞧瞧,这世上又多了一个情种。

简旭接过白狼的酒,一饮而尽,忽然正色道:“李集,我乃当朝皇帝,和朕说话,就要说实话,因为这关系到朕此次西行的宗旨,那就是要把西夏使者被杀之事弄个明白,这不仅仅是关系到西夏和我朝的感情,即使是一个普通的命案,一下死了那么多人,身为西夏王公,你都有义务来协助朕查清楚。”

白狼突然火气上来,冷面说道:“西夏王公,只怕只有你这个皇上承认,在夏王的眼里,我就是个十恶不赦的罪人,他西夏的事情,与我无关。”

简旭道:“只有我这个皇上承认,就已足够,朕是金口玉言,承认谁是草芥,他就是草芥,承认谁是侯爷,谁就是侯爷,这个道理,难道你不知吗?”

白狼看着简旭,他说的非常有道理,自己虽然曾想褫夺夏王的宝座,不为权利,只为报仇,若非那个梦,只怕早已和夏王拼个你死我活,不知简旭今日说起这些是何用意。他叹口气道:“王侯又怎样,我心已冷。”

简旭道:“你血冷了,你也是王侯,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你武功再高,你智慧群,你还是得东躲西躲,但夏王不必,他可以稳稳的坐在宫殿里,大手一挥,谁谁,你们去找到白狼,然后把他给我杀了,这样的气势,你有吗?”

简旭这一句话,刺激得白狼心里一疼,同是父亲的儿子,夏王能继位,为何我不能,这件事他早就想过,此时被简旭的话撩拨出来,但是,这关你何事?你这样挑拨我和夏王,又是何意?遂问道:“皇上此次来我的镇,是喝酒?是救云朵?还是为了说夏王?”

简旭哈哈一笑,“都有,喝酒,与紫絮无关,感觉你够男人,和你投缘。救云朵,是因为我曾答应她娘云夫人,要好好照顾云朵。说夏王,是因为你是西夏人,而且不是一般人,闻听你去过使者被杀的现场,想听听你的意见。”

白狼道:“喝酒,已经倒好。救云朵,只怕不能,谁让她是云树的女儿,云树欠我一条命。说夏王,更加不妥,我已被西夏驱逐,也不被那夏王承认,别说是使者被杀,就是夏王被杀,都与我无关。”

简旭道:“你错了,至少错了两点,云朵你不能杀,只怕你杀了他,会悔恨终生。二,夏王驱逐你,那是他自己的意思,西夏是他管理,而非他一个人拥有,并且我知道,你才是西夏的正统。”

“什么?”简旭的这句话,让白狼大吃一惊。

第三卷 南巡记 第三十八章 一面是君子一面是小人

他把整条街都找遍了,也没有发现真正的太子,又拐到其他的街,还是没有,跑的他嗓子冒烟,本来已经饥肠辘辘,这么一折腾,腿都软了。

天渐渐黑下来家灯火初上,高宅大户门前的灯笼,饭店门口的幌子,随风摆动,灯光里,细雪急急落下,不一会儿,铺满了地面。简旭打了个寒颤,重又穿好外衣,裹紧,茫然的站在街上,饭没得吃,住又在哪里,一个馒头都没有讨到,去客栈住宿那更不可能了,牢骚抱怨解决不了问题,得转动脑筋。

他随处的溜达一阵,想办法,忽然发现一户人家的柴草垛,好,今晚这就是我的寝宫。他把柴草扒开一个窟窿,刚要钻进去,后面“汪汪”的叫了两声,转过头去看,是一条长毛大狗,大概是主人家的。简旭朝大狗施礼说道:“朋友,打扰了,我现在是走投无路,请你行个方便。”

大狗看了看他,听懂简旭的话?还是看他态度和善?摇晃起了尾巴来表示友好。简旭乐了,钻进了柴草垛,大狗竟然也跟着钻了进去,简旭把他搂过去,毛又长又软,好暖和,说了声:“美人,睡觉。”

早晨,大狗把简旭舔醒,他钻出柴草垛,太阳已老高,这一觉睡的还很舒服,他看了看大狗,说了声“谢谢”,摘掉身上的草屑,往镇里走去。

昨晚就没吃饭,现在胃里已经被掏空了一般,可是,没钱,再去像昨日似的,不好用,得先赚钱,突然想起了以前上班时路过的一个过街天桥上,总有一个流浪青年在那里弹着吉他卖唱,他面前放着一个帽子,过路之人偶尔会投给他几枚硬币。权且效仿一回,这里既没有我的同事、同学、朋友,又没有我的左邻右舍,豁出去了,刘备还卖过草鞋,人家是真天子,我是假太子,卖歌又何妨。

想到此,他来到热闹的正街,又专捡了个繁华热闹的商业区,此时各个店铺都已揭开门板,准备营业,街上行人也多起来。他选好地方,站在那里,没有什么东西伴奏,那就自己拍手,唱什么歌,太现代的他们听不懂,也不喜欢,忽然想起了电视剧《三国演义》的主题歌,那是明代家杨慎所作《廿一史弹词》第三段《说秦汉》的开场词,都是古代人,应该能产生共鸣。

准备好,咱没有杨洪基大师的嗓音浑厚,尽量憋着气就是,开唱:“滚……”刚蹦出一个字,根本没有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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