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圣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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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圣传奇-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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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我承认我忽略了一些东西。那么,蜡烛燃烧产生光和热,接下来呢?”

“接下来再问你,蜡烛最大的作用是什么?”

“蜡烛最大的作用当然是照明啦!我们现在干嘛要费这么大的劲来讨论这根会发光发热的破圆柱体?”我不明白为什么狼鹰老是围绕着这根蜡烛来提些不着边际的问题,语气有些不耐烦起来。

“你先别急啊,讨论这根圆柱体自然是跟我们的行动有关,至于具体的关联,骏爷你说吧。”

边上的骏爷喝了口泡酒,看了看我说道:“小展,今天我去探望了一位老朋友,从他那里得到了一些珠宝展览的内部情报。”骏爷说这句话的时候将“探望”两字加重了语调,我自然知道这“探望“二字的个中含义。

“哦?什么情报?快说来听听!”

骏爷指着面前的蜡烛说道:“这次珠宝展览的举办点海王宫,它的照明系统,确定是由两部分组成,这第一部分就是蜡烛。”

“什么?蜡烛?你在跟我开玩笑吧。”

珠宝展览的照明系统由蜡烛组成,这不是在向天底下那些想钻石都想疯了的窃贼们招手吗?

“当然不是在开玩笑,这第一部分是由108组吊灯组成,每组吊灯上放有38支点燃后能燃烧4个小时的白蜡烛。而第二部分则是由海王宫原先的电力光源组成,两部分的比例大约是六比四。”

“你的意思是说,展览的主光源是那4014根白蜡烛!”

“是的,而且在展览的时候,第二部分的那些电力光源是不使用的,它们都被当成了备用光源。”

“什么?将电力光源做为备用光源?这…这似乎有些反常,一般情况下,主电源和备用电源不都应该是电力的吗?而且备用光源一般也不是使用备用发电机供电的应急用照明设备吗?这样可以用来预防被人切断主电源。”

想象一下,一般人家不会平时的时候点蜡烛,停电的时候才去开发电机用电灯吧。而且蜡烛的光亮度没有电力光源的强,因为火光是不稳定的,它会闪动,并且容易熄灭。也就是说,这种原始光源所带来的不稳定因素要比电力光源多得多,这将会给窃贼和珠宝大盗带来许多趁虚而入的机会。不过话说回来,也不是完全没有这种可能。或许主办方是想营造一些神秘的气氛,从而来提升展览的观众效应。

“是的,将蜡烛这种不稳定因素作为主光源的确很反常,但同时也是最简单最为有效的防盗办法。”

“啊?不会吧。这蜡烛不是一口就吹灭了吗?”说完我一口就将面前的白蜡烛吹熄了,房间里立刻就进入到了一片漆黑之中。

“为什么不会?你仔细想想,4014根蜡烛,你怎么将它们全部弄灭?蜡烛的光源是散射的,你光弄灭一支可是没什么用的,而且蜡烛是不需要用电的!”骏爷平静的话音从黑暗中透了过来,顿时使我明白了一些东西。

狼鹰用打火机将白蜡烛点着,烛头上橘黄色的火苗又欢快地跳动了起来。看着面前这根缓缓燃烧的白蜡烛,我想到了小时候师傅告诉我的一句话:有时候,最简单最原始的,才是最有力量的。

反复回味着这句话,我忽然想到,最简单最原始的局可能也可以用最简单最原始的方法来应对。那么,弄灭蜡烛最简单的方法究竟是什么?

“狼鹰,现在轮到我问你问题。”

“啊?那你问。”

“熄灭蜡烛最简单最直接的方法是什么?”

“……当然,是用吹的了。”

“对,我们就用吹的。”

狼鹰听了我的话,一下子没明白过来,挠挠了好几下脑袋才一下子从座位上跳了起来。

我看了看边上的骏爷,发现他正在朝我笑,看来我们几个是想到一块了。于是,三个人异口同声地说出了四个字:“通风系统。”

第二十七章 小玩意儿

在想到通风系统之前,其实我还想到了一些其他的方法。有些也可行,而有些则是完全不着边际,属于纯粹的胡思乱想。

“小展,看来我们大家都已经想到了一些东西。但是,在没有进行过实地勘察之前,我们现在所讨论的一切也都只是猜测而已。到时候,也可能会有别的变故。”

听了骏爷的话,我抿着嘴点了点头。的确是这样的,现在我们只是根据得到的情报进行了一些揣测,实际的情况有可能是完全不一样的。

“恩,你说的没错。等明天我到‘山野丛林’验过了装备,就立刻起程去悉尼。狼鹰,明天我需要你帮忙准备一些东西。对了,今天一天你都干了些什么?那把电子钥匙的资料你查了没有?”

狼鹰朝我诡异地笑了笑说道:“我?我当然是帮你准备了一些很有用的小玩意儿!”

“哦!什么小玩意儿?快拿出来看看。”

“你先别急,我先跟你们说说关于那把电子钥匙的事。”

“等等,你们说的电子钥匙是什么东西,我怎么不知道?”骏爷在一旁听到了电子钥匙这四个字眼,似乎显得有些诧异。

狼鹰一拍脑袋说道:“哎呀,差点忘了,骏爷都还不知道呢。”

于是,狼鹰拿出了这个黑色的小东西,而我则把那天自己是如何发现这把黑色的磁性电子钥匙以及狼鹰对这把钥匙的简单分析和骏爷详细地说了一遍。

骏爷在听完后,沉思了片刻对我们说道:“这钥匙可能是拿来开启什么重要地点的关键,那个‘暗手’是个高手,不可能会出现落东西这种低级失误。我想,应该是他在与那个女子的追逐对抗中出现了什么意外。”

我也同意骏爷的这种推测,但我却想不出到底是出了什么意外。因为当时我赶到的时候,他们两个人都在二楼我的卧室中,而那把钥匙则掉在客厅的地毯上。看来,还有很多的事情没有找到线头。

“骏爷说的没错,不过现在我们在这瞎想也想不出什么结果来。狼鹰,你还是先说说这把钥匙的资料吧。”

“好的,首先我查到,这种钥匙和锁的生产商并不多。全球比较知名的,大概有200多家。”

200多家……这对于全球来说当然不算多,但对于我们来说,显然多很多。

“这其中比较著名的有下面几个国家:德国、美国、英国、日本、埃及、瑞士、法国、印度以及中国。而这其中,又以瑞士和我们中国生产的锁具最为出名,在其他国家也是最为畅销的。”

“那…那你的意思是说,这把电子钥匙和它所对应的锁有可能是国产货?”听了狼鹰的话,我觉得有些惊讶。不过中国锁具的历史的确比较悠久,根据一些史书的记载,我国最早的锁具出现在商周时期。那个时候,人类尚未学会精密金属工艺,还处于一种半原始的社会状态。重要的东西都是用一块兽皮或是布料包裹起来,然后用绳子或是丝线结扎成一个死结,打开这个死结需要用一种特制的兽骨。这种兽骨就是一把钥匙,它被称作‘错’,而这根绳子就是当时的锁,被称为‘结’或者是‘皮扎’。

狼鹰朝我摇了摇头,笑着说道:“著名的东西并不一定处处都用,这把钥匙出自英国的一家五金锁钥生产商。这家工厂并不出名,不过他们产品的质量却非常好,而且安全性也得到了大多数用户的肯定,拥有一定的客户群。”

“哦?这钥匙和锁是英国货。”听到狼鹰这么说,我条件反射地在英国这两个字眼上加重了语气。

“干嘛?英国货怎么啦?”狼鹰有些不明所以,不知道我为什么对英国会如此得敏感。

其实,连我自己也不明白。我只是在内心中觉得,这钥匙和锁是英国工厂生产的就比较奇怪,好像总有些蹊跷和别扭。

“没什么,只是觉得比较好奇罢了,不用理我你继续讲。”

“这种锁的名字叫做磁性多盘片液压式电子锁,它的锁芯由三重金属盘片组成,控制器是一块精密的芯片式电路板,而锁栓则是五根液压驱动的直径大约6厘米粗的合金圆柱体。开锁时,需要先插入磁性电子钥匙来激活控制器,然后再从控制面板上输入密码,只有这样锁才会被打开。”

“这么复杂,那如果只有钥匙而没有密码呢?”我看着桌子上的黑色钥匙,实在想不出非政府、非军方的个人行为到底有什么大秘密,需要使用这种听着都让人头痛的锁。

“如果只有钥匙,那么你就只能激活控制器而无法使锁打开。而且控制器被激活后,如果两分钟内不进行正确的开锁操作,就会自动关闭,需要过48小时以后才能再次被开启。”

“那……那就没别的办法了?”我不相信世上有这种除了用钥匙就打不开的锁,所有的东西都不是唯一的,包括方法。开一把锁可以有许多种途径,可以用钥匙;可以用密码;可以砸烂它;也可以彻底地毁灭它。至于用什么方法,就要看你的个人需要了。这其实跟如何做事以及如何做人,是一个道理。

“当然有,毕竟它只是一把锁嘛。所以今天,我花了大约2个小时的时间,研究出了一种能够直接破坏它控制器的装置。这种装置可以在瞬间释放出600伏的电压,通过线路直接击毁控制器的芯片组,而不至于烧毁控制线路。”

“等等,这样不就成死锁了吗?没了控制器你就无法控制液压阀去打开锁栓了。”一旁的骏爷说出了我也想提出的问题。

“没错,所以我又花了2个小时制作出了一个替代的控制器。将这个控制器接上锁里面的控制线路后,它就能够替代原来的控制芯片执行开锁命令。最主要的是,因为已经将原来的控制芯片击毁了,所以不需要再重新解码,直接就可以用这个替代的控制器打开锁栓了。”

“原来,你今天一天就研究出了这么个玩意儿啊。”虽然这种东西的确很有意思,但是我更期待些别的什么,毕竟狼鹰的能力绝不仅仅只是做个控制器。

“当然不是,你也太小看我了,好东西还在后面呢!”说完,狼鹰就伸手到桌子底下摸索起来,摸了一会,终于拿上来了一样东西。他把这样东西小心翼翼地放在桌子上,然后就作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我可以研究研究。

我凑过头去观察,借着昏黄的烛光,我看见桌子上放着一本约16开大小,黑褐色硬皮封面的书。

我以为狼鹰拿错了,疑惑地朝他看了眼,他却又朝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示意要我研究的就是这东西。

我伸手先摸了摸书的表面,有些硬还有些粗糙,敲了敲,发现这书的封面由普通的软木材质制成。上面有些镏金的印花,但是却没有书的名字和标题,这让它看起来更加像是一本记事本,而不像是一本书。

我皱着眉头,试探着翻开了封面。以前我吃过狼鹰的亏,知道他的这些小玩意儿很是让人出其不意,所以现在我对他的这些道具非常的小心。记得前面讲到过的油漆炸弹吗?被炸得满身满脸的油漆可不太好洗。

书的第一页是空白的,上面连格子、横线和框框,甚至于连页码都没有,这就是一张白纸。第二页,是空白的;第三页,空白的;第四页,空白的;第五页,依旧是空白的。

“我说狼鹰,这好像是一本空白笔记本?”

“是啊,这是一本空白的笔记本!”

“你拿本空白的笔记本放在这儿是什么意思?”我以为这家伙又想戏弄我,不过这次他的手法似乎有些幼稚,用这么本空白的笔记本,连三岁的小孩子都唬不住。

“你怎么知道它只是本空白的笔记本?”

“我连翻了五页,全是空白的,你说这是什么?”

“你只翻了五页又没翻完,怎么知道下面也是空白的。”

本来我还因为被他用这种幼稚的手法戏弄了,而有些恼怒和不耐烦。不过在听到他这句话之后,我想到了些什么,又低头仔细地观察起这本笔记本来。

很快我就发现,这笔记本的第六页似乎有些奇怪,它好像太过平整了。一般的书,在翻页的时候,前面的书页都会对后面的书页产生一种张力和拉力。因为书页都是被装订在一起的,所以,当你翻过几页之后,后面的书页就会微微地隆起。这种隆起的程度会根据书的大小、厚度和翻的页数不同而产生变化,书越大越厚翻得越少,则隆起就越小,反之则越大。但不管书有多么厚,这种现象总是存在的。可现在我面前这本书的第六页却完全没有什么隆起,它就是平的,甚至还有些凹陷。而且仔细的观察,还能发现这一页明显与前面的书页不一样,它的颜色更深。

我伸手去翻这一页,可是翻了几下却发现不行,这一页好像和下面的书页粘在了一起,一翻就将整本书都翻了过来。

看来这东西果然有蹊跷,我将整本书拿在手上,发现书侧面第六页的那个位置中间好像有个小小的突起,类似于一个小按钮。伸手轻轻按了下去,虽然什么声音都没有,但我还是感觉到了机关的触动。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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