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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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激情燃烧岁月- 第1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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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帅如今算不上孤家寡人,徐丽是他未来生活中的另一半,他不得不考虑她的感受。但是他却没有勇气将李思明的希望说给她听。

“不就是咱们兄弟几个,哦,对了,还有远在上海的猴子,咱们五个兄弟去特区甩开膀子大干一场吗?我只要一毕业就可以马上去。”张华首先表态道。

“太好了,我就知道你不会站在旁边看着。”曾智大力一拍张华的肩膀,差点将他拍桌底下。

“你的意见呢?”李思明和曾智两人则注视着大帅道。而大帅却将目光转向徐丽,眼神中很是期盼。

“你别看着我,问的是你!”徐丽道。

“小丽,我……”徐大帅感到有些语拙,他有些后悔没有提前将这个问题提出来,因为他害怕徐丽拒绝。

“小丽对不起,阿明的计划很不错,我也相信我们五兄弟一定会成功的。所以……”

“那你以前为什么一直不跟我说?要不是小月告诉我,我还不知道这码事呢?”

“你知道了?我是怕你不同意。”

“那你现在说,我就同意了?”徐丽很生气,后果很严重。

“好了。大帅,你不要急,其实这件事我早就跟小丽说过了,小丽早就答应和我一起去深圳的。”杨月看大帅有些慌张,连忙打圆场道。李思明赞赏地看了她一眼。

“这样啊。那太好了。”徐大帅长吁一口气。

“可是你将事情放在自己心里,就不对了,难怪小丽生气。”杨月道。

“我看大帅你病得不轻,我以前怎么就没能发现呢?”曾智见事情已经定下了,心情不错,忍不住拿大帅刚才一副胆战心惊的表情取笑。

“我哪有什么病?”大帅一时转不过弯来。

“妻管严呗!”张华嘴快,取笑道。

“哎呀!”张华的头上又一次中了下大爆栗,这一次是徐丽赏给他的。

解决了这么一个小插曲,就等于解决了一个心病,徐大帅看上去又变得精神焕发了。人逢喜事精神爽,几人对未来充满着希望和热情,尽管未来仍然是一个空白,等着他们去描绘也许光辉远大也许惨淡萧条的事业。

正当李思明等人兴高采烈地庆祝团聚的时候,有人急匆匆地找来。正是小刀和一名剧组职员。

“曾先生,不好了,出事了!出大事了!”来人一副着急的样子,大冬天的满头大汗。

“你慢慢说,出什么事了?又有人打架了?”曾智急忙问道,这帮家伙闲着尽惹事。

“不是的,曾先生。有人说要见我们剧组成员,大家不知道该怎么办!”来人解释道。李思明不明白,看了看小刀。

“一个小时前,有位文化部的领导突然来到我们入住的饭店,通知我们,说是一位中央首长要在下午三点钟接见我们。”小刀解释道。

“那是好事啊!我还真出了大事了呢!”李思明气地想抽来人,不过看在这一个月来忙前忙后的份上,就暂且饶过。

“这事太突然了,是哪位领导要接见我们,这事太奇怪了!”曾智不解,“不过这事,应当是个好事。”

“当然不会是坏事了!”李思道,转向大帅等人,“各位对不住了,我们得回去准备一下!”

“你们先回吧!这事要紧。”徐大帅道。

“别慌着走啊。”张华拦住两人,“先请两位老板把饭菜钱付了吧?俺们现在还是个穷学生呢!”

“你小子!记着,我们下次绝饶不了你!”曾智笑骂道。

李思明和曾智两人赶到剧组入住的某涉外饭店。此时剧组成员们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众人不知道该准备一些什么,有人甚至以为要去接受审查而担惊受怕。

“老刘,吩咐大家,都换上正装,以最好精神面貌,下午去人民大会堂!”李思明吩咐道。

“导演,我们不会有麻烦吧?”梅编剧有些担心地问道。

“有什么可担心的,别自己吓自己。咱们在大陆都一个月了,有人找过咱们麻烦吗?有我曾某人在这里,谁还会找麻烦!”曾智接过话头,斥责道,“快去准备一下,你那头发就不能梳理一下,真丢香港人的脸!”

“可是曾先生,我没带正装啊?”有位职员小心翼翼地提问道。

“那就穿上你认为最整洁最正式的一件,你不会有带补丁的衣服吧?”曾智道。

“我看还是统一去买一批衣服吧,就去国贸商店买,那里都是香港货。大家从香港来,都没带这个季节穿的衣服,五花八门的,咱们公司虽然是小公司,但也代表着香港啊!”李思明建议道。

“好吧。”曾智点头同意,“这可是你这个大股东说的哦,以后可别说是我乱花钱搞形式!”

“你就快带人去买吧,时间很紧,哪来这么多废话!”李思明瞪眼道。

下午两点时分,有两辆客车准时到达饭店,早有文化部的人员过来接他们去人民大会堂。李思明和曾智俩人都不清楚为什么会有中央领导来接见他们这个毫不起眼的香港小公司,那位文化部的陈副部长他们私下也见过,一个中央领导没必要来接见他们。

剧组成员们又一次沿着长安街,穿过天安门广场来到人民大会堂前。临来前,这些演职员们都站在穿衣镜前臭了半天美,要不是李思明催促,这些人还准备一直臭下去,大家都有些兴奋,相互讨论着会有什么级别的领导来接见他,这下他们回香港又有了显摆的理由。

在人民大会堂福建厅这个装潢气派的会议厅里,剧组成员们有些兴奋,但是四周的便衣警卫们的犀利的眼神让他们不敢随处走动。跟在李思明身边的小刀明显感觉到空气中的一种似松实紧的气氛,那是猛兽盯住猎物的味道。那些警卫的目光有意无意地逡巡着小刀的全身上下,让他感觉十分压抑。

“你身上有杀气,跟他们身上的的味道是一样的。”李思明指着警卫,悄悄地对着小刀说道,“所以他们看你的眼神跟看别人不一样。你身上不会带着凶器吧?”

“怎么可能带着呢?那他们为什么不盯着你看呢?”小刀问道,“你又为什么看上去跟普通人没两样?”

“我天生就是好人嘛!所以我根本就不用去伪装。”李思明小声地笑道。小刀撇了撇嘴,自是不信他的话。

这时门厅外传来一阵脚步声,紧接着一些明显是警卫的人拥了进来,走在后面的则是那位李思明曾经在那最后一次演习后见过最高首长。曾智一见到首长,也十分兴奋,但他没忘了站起来带着众人鼓掌欢迎。老人精神抖擞,步履矫健,边走边向众人挥手。

看到首长,李思明并不感到特别意外,意外的是首长身边跟着的一个中等身材的人,却引起了他和小刀的注意。这人不是别人,正是乔小龙,上次李思明听许志强说过,乔小龙去了某秘密部门,李思明没想到他们在这个场合见面,但却不能向以前那样打招呼。

乔小龙早就知道今天来得会是谁,他微微向两人点头,算是打过招呼了,然后装作不认识一般,一副恪尽职守的样子。

“靠,你够拽!”李思明在心里骂道。李思明隐蔽地朝他瞪了一眼,乔小龙苦笑了一下。

陪同首长的文化部官员是陈副部长,他为首长介绍了曾智和李思明。

“他不用你介绍,小李和我不是第一次见面了,他我还是很熟悉的。”首长打断了陈副部长的介绍,他拉着李思明的手道,“你很不错,我很看好你!不过你去拍电影让人感到很意外!这跟当初你说的可不太一样。”

首长很亲切的话,让在座的众人愕然,李思明以前和首长见过面,而且关系还不一般,这引起了众人的种种联想。陈副部长昨天还以为李思明不过是杨首长的乘龙快婿而已,如今他才知道李思明的背景很不一般。

“不,这也是我的爱好。”李思明解释道,“况且我有信心在未来五年来初步实现我的目标,请首长放心!”

“嗯,既然你想试一试,那就乘着年轻试一试。不过,你可要把住机会哦!”首长对他的保证不置可否。

李思明和首长说着似乎是哑迷的话,曾智一头雾水。

然后宾主双方热烈地谈论一下对一些问题的看法,首长询问了这部电影拍摄计划,有没有什么需要大陆协助的地方等等,还寄语香港的电影工作者好好干,多拍好电影,也希望更多的香港电影工作者和大陆电影工作者多多交流等等。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内容,这只不过表明大陆的开放姿态,和对香港人的基本态度。然后照例是合影留念。

首长还特意让摄影师给他和李思明、曾智三人一起合影,这张照片中首长还一边分别握着李思明和曾智的手,极为亲切。这张照片也是李思明和曾智两人一直珍藏的一张照片。

整个接见过程不到四十分钟,但是剧组成员们还沉浸在兴奋当中,这是共和国最高领导人的接见,要不是因为拍这部电影,哪会有如此近距离见面的机会?见港督恐怕也不是太难的事情吧?

这次会面在大陆的官方报道,只不过说首长会见香港曾智先生为首的电影界代表而已,李思明三个字根本就没有提。但是在香港,这次会见却影响很大,媒体再一次对香江电影公司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而李思明那还只拍了一半的电影的名字,却让娱乐界甚至整个新闻界都耳熟能详,这算是另一种娱乐炒作。

会面结束了。李思明和小刀看着首长的背影消失了,他此时对自己的选择仍然不后悔,因为他对未来充满着自信。

乔小龙因为职责所在,也不得不跟在后面迅速的离开,经过李思明身边,小声地说道:“队长,对不起,职责所在,我得走了!”

“你滚吧,丫头!”李思明讽刺道,这是乔小龙曾经的外号。李思明话说的声音有些大,小刀听到了也忍不住笑了,乔小龙则连忙向身旁的同事掩饰着。

在回饭店的路上,曾智对今天发生的事情很是疑惑,他怀疑李思明还有什么事情瞒着他。

“不要想得太多了,以后我会慢慢告诉你的!暂时保密!”李思明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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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李思明的救赎

“过去的每一天我都在悔恨,不是因为我关在这里(监狱),也不是你们(假释官)说我应该。每当回首往事,那个年轻人,愚蠢的孩子犯下了弥天大罪,我想跟他谈谈,想给他讲讲道理,告诉他什么是对什么是错。可是,我找不到他了,那个孩子消失了,只留下一个老人,我必须接受这个现实。彻底改造?只是一个没用的单词!继续在文件上盖章吧,年青人,别再浪费时间了。因为说句实话,我不在乎。”

——摘自李思明某著名电影经典台词

斯蒂芬·金从打字机前将头抬起来,揉了揉已经发酸的双臂,仰头靠在椅背上,舒服地伸了一下懒腰。

“也许我真的应该去度个假,像别的人一样拖家带口地尽情放松一下?”他自嘲道。但是这也只是想一想而已,斯蒂芬·金始终焦虑着,自从他发现自己爱上写作这件事之后就是如此。

这七年来,每天一大早,他就坐在打字机前写作,至少要写个一千五百字才起身,且每年只在国庆日、生日和圣诞节这三天停笔歇息(后来他承认,这是为了找话题才这样说的,其实一疯魔了,这三天照写不误!)。

他是一位畅销书作家,两年前也就是1979年,他就成为全世界作家中首屈一指的亿万富翁。然而没人能想像得到,七年前,育有一子一女的他,好不容易在高中找到一份教职,却入不敷出,暑假里还得到洗衣工厂打工,妻子塔比莎则穿着粉红制服在甜甜圈店里当服务生。全家人住在一辆拖车里,电话被断线了,更没钱修理代步用的破烂“别克”车。他终日担心会有额外的账单,也被教学跟行政会议搞得兴味索然。

“这不是我该拥有的生活!”跟所有人一样,当年的斯蒂芬·金被生活压得喘不过气,却看不到任何改变的曙光。

斯蒂芬·金端起一杯妻子送过来的飘着浓香的咖啡,惬意地走到阳台。冬日午后的阳光暖意洋洋,现在他可以写他想写的任何东西,不会再为账单发愁,而每本书在动笔之前都会被出版商和好莱坞的导演们盯着。

这座颇为豪华的别墅的前面是一块大草坪,种植着耐低温的青草,四周种植着各种乔木,让这个冬天并不显得萧瑟。他对眼前的一切都很满意。

远远的一位亚洲面孔的年青男子下了出租车,向自己的别墅走来。那位年青人走到草地外的围栏处,按了一下门铃,不一会有佣人前来开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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