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魂夜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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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魂夜恸- 第6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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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夏露丽丝心头最深的创痕恰恰是宾布留下来的,那伤痕永远也无法痊愈。

一想到这一点,宾布就感到胸中隐隐作痛。

“取走我的命吧,天父,在我出生的那天就取走我的命,那样我就没有机会伤害夏露丽丝了。”宾布有时候会这样想。

继承爱。

如果格龙德同样爱夏露丽丝,那么他就是宾布的爱的继承者。

这是宾布从艾凡克的戒指上得到的启示。

一个生命消逝了,要有一个生命来继承他,一颗心冷却了,只有另一颗温暖的心才能让它重获新生。

宾布的心冷了,他已经没有心,这是为了追求绝对力量而付出的代价。他为夏露丽丝做的太少,很多事他没有办到,今后也很难办到,但是格龙德却能够办到,在这些年里关爱夏露丽丝的难道不是他吗?事实证明格龙德做得很好,夏露丽丝有一个称职的丈夫。

所以宾布不能让格龙德死,在往后的岁月里,他不想看到夏露丽丝流下一滴眼泪。宾布已经失去了自己的目的,如果说他还为了什么而活,为了什么而战的话,那么这一点就是宾布的全部。

本来宾布有很多话可以跟夏露丽丝讲的,但他最后还是没有说。

“下此交战时,你可以不顾忌我,直接和格龙德面对面吗?”夏露丽丝问。

宾布摇头。

“那好……”夏露丽丝叹了一口气,她从爱玛手中要过一个金色药瓶,拔掉了瓶口的木塞。

“宾布……无论什么时候你都会听我的话,是吗?”夏露丽丝轻轻问,实际上她并不需要宾布来亲口证实这一点。

“那么,假如我要你死,你也会去做吗?”

宾布不说话,他把目光放低,默默地点头。

两个人再次沉默了,爱玛悄悄守在牢门外,不敢发出一点声音,夫人脸上的表情让爱玛直替她伤心。

夏露丽丝把手中的药瓶紧紧握在胸前,她闭上眼睛,像是要缅怀逝去的岁月,很久很久以前的岁月。终于她下了决心,夏露丽丝走到宾布面前,把拿着药瓶的手伸给他,告诉宾布:“这是一瓶毒药。”

“喝了会死。”

宾布抬起头,夏露丽丝的神情是那么专注,好像在她的世界里只剩下那金色的小小药瓶在闪闪发亮,她的眼神中透着决断之色,然而她拿药瓶的手却在微微颤抖。宾布的嘴角浮现了一抹微笑。

“看着我,把它喝下去。”夏露丽丝命令宾布,她的口气不容违抗,但是她的目光分明已经开始胆怯,她要宾布接过药瓶,可同时又把药瓶捏得死死的,仿佛害怕被宾布拿走一样。

可宾布毫不犹豫地拿过药瓶,按照夏露丽丝的吩咐将药水一饮而尽。这药水大概是很苦的,凡是可以夺人性命的药水都不会好喝,但是宾布的味觉却让他相信这药水是甜的,甜得好像蜂蜜,甜得融化了内心,甜得让宾布流下了眼泪。这么多年来,这是宾布第一次在夏露丽丝面前落泪,这是幸福的泪水,如果是夏露丽丝赐与的,死亡也会变得甜美醉人。

眼帘落下前的最后一刹,瞳仁内印的全是夏露丽丝的影子。

破败的神庙,倾毁的圆柱,满目疮痍,遍地是残瓦和碎石。

也许这正是历史老人最常光顾的地方,历史总是活在废墟之上的。

远古巨人曾经在这里统治了几万年,直到连年的战争把他们自己也一块毁掉。文明、繁荣、美丽,都难以置信地消失了。

留存下来的只有他们的刀、剑、矛,还有极少数手工艺品。

这里是巨人遗迹。

亚西顿城近郊。

宾布站在这里,却记不起这是自己童年玩耍过的地方,他站在这里,只是因为他没有别的地方可去。

直到一个脸上蒙着黑纱的女人告诉他应该往哪边去,他才开始漫无目的地走。

他很多次回头看,因为他觉得这个女人似曾相识。

但是他终于没有回忆起关于这个女人的事情,所以他只有怅然地走远。

“您不摘下面纱让他看一眼吗?”爱玛感觉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她凑到公爵夫人身边,和夫人一起望着宾布的身影在夜色中越走越远。

“我觉得宾布先生很可怜呢。”爱玛小声说。

“他是世界上最强大的人,有什么可怜……”夏露丽丝在面纱后言不由衷地回答,她转过身,招呼爱玛:“快走吧,哈洛林先生说这瓶失忆药可以让服用者忘记最后一个见到的人,可是……说不定他还会再想起来的。”

第五十七章五日的忘却

黄铜的三脚架上放着煮沸的坩锅,水银和硫磺被掺进魔法溶剂里,发生着微妙的变化。这里是哈洛林的炼金实验室,这里被神秘和晦暗包围,水晶球闪着幽蓝的光,魔法蒸气如梦似幻。稍有闲暇,哈洛林就会钻到实验室里来,在试管和药剂旁边找回自己失去的岁月。

今天,老占卜师在试验室里呆的时间比往日都要长,但是他却没能成功地完成一个实验。

一个沉重的脚步声穿过了试验室的大门,哈洛林知道是领主格龙德来到了自己背后。

格龙德一句话也不说,似乎在等待哈洛林向自己报告什么事情,微弱的烛光下格龙德脸色铁青。

哈洛林却仍然聚精会神地继续自己的实验,像是没有注意到领主的到来,尽管哈洛林手头上的实验毫无意义,老占卜师甚至都不是很清楚自己在干些什么,但是哈洛林还是要用这种方法告诉领主“我很忙,我非常忙,我不想和你说话。”

然而他最终还是开口:“我原以为对公爵尽职和忠于夫人是一回事,可是现在我知道自己错了。”

格龙德脸上的肌肉抽动。

哈洛林转过身,他不曾对领主用过逼问的语气,但是他现在却要用:“为什么要偷听我和公爵夫人的谈话,我的公爵大人?”

他不给格龙德申辩的机会,又接着说道:“我按照您的吩咐配制了可以让人忘掉一切的药,恐怕夫人已经让宾布喝下它了。……这就像忘川中的水,饮了这个,别说是记忆,就连喜怒哀乐也会全然忘记吧。”

“这样我就可以向您复命了,公爵大人。”

哈洛林的语调完全是下属向上级汇报时用的那种,好像他此刻已不是格龙德的长辈和导师。哈洛林心绪烦乱,他终于失手打破了一只试管。

灼热的液体溅在地板上,从脚下向上升起一股焦糊的味道。

哈洛林向后退开两步,仰起头望着格龙德的眼睛。

“我以为你是个勇士。”

“我以为你是个和你父亲一样胸怀磊落、光明正大的勇士。”

“可是现在……你让我这个老头子很失望。”

哈洛林把拐杖抱在怀里,让拐杖承受身体的大部分重量,他想听格龙德的解释,尽管他知道无论什么样的解释也无法让他满意。

格龙德感觉皮肤下面的血热得发烫,他张开口,希望借此缓解体内的燥热压力,却发现自己的舌头干涩无比。

“我确实不算勇士。”

“我从前也听过安赛托家族里有一个叫宾布的剑术好手,但是我实在没想到会是这么巧。当我把教廷的通缉犯名单念给夏露丽丝听的时候,她的脸上出现了难以形容的表情,我原以为是我的宿敌阿洛尔和大冒险家拿慕鲁的名字让她吃惊,但是从你们的谈话里,我才了解到……了解到让她吃惊的原因是另一个名字……”

哈洛林忍不住插嘴:“你害怕夫人背叛你,所以要这么做吗?”他还想要继续质问下去,可是哈洛林突然发现领主向自己投过来的目光分明在乞求宽恕,这样的眼神使他呆了一呆,哈洛林觉得自己的心被怜悯之箭射中了。

“我爱夏露丽丝。”格龙德没有正面回答哈洛林的问题。

“所以我不能失去她……哈洛林老师,你说得对,我不是勇士,我真的愧对我的父亲。”

格龙德转过身,赤红色的钢甲在他身上铿锵作响,他迈开步子,开始回到战士们中间,他留给哈洛林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只是一个害怕失去的男人。”

『死亡河上徘徊的亡者啊,不幸的灵魂,万不可饮那忘川中的水哟!

一旦饮过,忧伤和烦恼离你而去,欢乐与喜悦也再不来寻你,牢记啊,灵魂,你会失落了自己,并记不起怎样哀伤,为这心灵的逝去……』宾布走了整整一个晚上,或许更长,他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走,该走向何方,为什么不能停下,那里是他的终点,他只是一味走下去,好像他生来的目的就是行走,走到时间的尽头。他走过田野,走过松林,走过崎岖的山路,他跌倒了无数次,他的身上沾满泥污,冷酷的山岩划破他的手脚,狞笑的荆棘扯烂他的衣服,宾布伤口殷红,衣衫破碎,他的红发带在夜风中猎猎地飞。他继续走,仿佛对这世界早已麻木,他的眼神空洞,不含任何杂质好似不通世事的孩子,但是与孩童充满希望的眼眸相比,宾布的眼睛又是多么死气沉沉!那双眼睛不像是任何活物的眼睛,那双眼睛已经浸透了死亡河水的颜色。

众神之父也一定看得见:在这块孤独的飘浮大陆上,有一个小小灰点孤独地移动着,在身后印下孤独的证据。

空洞、迷茫,然而在迷茫之中,却深深隐藏着一份执着。

忘川的水当真能洗去一切?

在这趟孤独的旅程里,总有一个陌生的声音与他为伴,那个拥有奇特声线的陌生人总是郁闷地重复一句话:『门!打开门……把门打开……』可是一旦宾布用心来倾听这个声音,他们之间的联系就立刻被不可知的力量切断,如果宾布不去有意思考,这个声音反而又会不期而至。

宾布一直不明白对方要自己干什么,他无法听懂对方的要求,似乎这个声音也终于明白自己是白费力气,所以当他再次出现时,便不再提什么要求,而是开始讲一些毫不相关的故事,宾布也就默默地听。

第一天,他讲了公主和骑士的老套故事。

第二天的故事更加可笑,两个国家的战争被不遗巨细地复述,足以让最有耐心的倾听者放弃礼貌。

宾布没有撑过第三天,他疲惫不堪地倒在一座农庄的入口。

“我是老爹。”农庄的主人这样介绍自己。

“我的孩子们都这么叫我,原来的名字我已经忘了,看你的样子也挺年轻,我七十多岁,你叫我老爹也不算吃亏。”

宾布看到有大大小小的二十来个孩子围拢在“老爹”身边,这些孩子好奇而友好地盯着对面的陌生人,组成一排笑脸,于是宾布也向他们抱以傻笑。

“你是傻的吗,小子?”坏脾气的老爹劈头就问,当他看见宾布似懂非懂地只会点头,老爹的语气又舒缓下来了。

“傻也不要紧,我这里缺手缺脚的孩子也不在少数,以后你就和他们住一起吧。不过事先声明:我可不白供你吃饭!耕种、收割,力所能及的活儿你也一样要干!”

宾布仍是傻笑着,似懂非懂地点头。

老爹问他的名字,宾布说不出来,于是老爹叫他“傻子”。

傻子有一样好处,那就是遇上烦恼不顺心的事,可以尽管对傻子说,不用担心他把秘密泄露给别人,所以老爹有些不方便跟孩子们讲的话,总来找傻子谈。

“我说傻子,你一定奇怪我为什么养活这么多孩子。”

“我告诉你,这些都是孤儿——战争生出来的。他们的父母在战乱里死了,有些孩子还成了残废,我能忍心放着不管吗?秃鹫就在他们周围等着呢!”

“战争,战争,没完没了。圣者安·乔伊说战争总有一天会消失,可谁知道呢?就像老话说的——远在罗那夫山之外!这些孩子……天地容不下他们,我偏要给他们一个家……”

“嘿……我跟你说这些干什么?你又听不懂,哼,你还笑……”

傻子很能干,虽然他总是把锄头抡得过高,总是不小心泼翻碗里的牛奶,总是傻笑,但是老爹很喜欢他,孤儿们也愿意找他一块儿玩。

可是傻子好像天生不喜欢做游戏,尤其是他看见孤儿们拿着木头短剑互相追打的时候。

傻子很和气,但是奶牛不允许傻子给他挤奶,农场里唯一一匹马也不让傻子靠近,对他尥蹶子。

他身上似乎有什么秘密让动物们害怕。

但做傻子无疑是快乐的,天才诗人阿里阿米巴曾经对每一个见到的人说:“祝你像傻子一样快乐!”

三天,傻子心满意足地在农庄里度过了三天。他脸上笑得很开心,好像他从来没有如此开心过,他勤勤恳恳,打算在这个地方干上一辈子。

但是法缔尔却不允许他这么做,即使法缔尔允许,爱也不会允许。

他不是傻子,他是宾布。

宾布·安赛托。

第三天清晨,很吵的马蹄声让宾布睁开了眼睛,孩子们也纷纷跳下了大床。

他趴在窗户旁看,看见许多骑马的兵士闯进了农庄,即将收获的麦田被马蹄践踏在下面,军官任由坐骑啃食稻谷,老爹正挡在为首的军老爷马前,同他大声理论。

“看在天父面上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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