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念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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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天堂-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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擎山的中心位置,也可以说是这里最值钱的地方坐落着一座豪宅,偌大的庭园内碧草如茵,绿树、繁花、喷泉、雕塑等等经过人工的整理和艺术加工,变得无一不精致,令整个园区宛如一幅精心绘制的画卷,华丽到令人叹为观止。
载有靖月的车在主宅的大门前停稳时,立即有个穿戴整齐的仆人恭敬地上前开车门,于是靖月在下车的时候撇了下唇角,这一幕让他想起了三百年前在九王府里的生活,原来,无论时代如何变迁,人们腰杆子的弯曲度依然是与财富权势有着紧密联系的。

  ☆、第二十一章

而且他相信,此园主人的生活的奢侈程度绝对较三百年前的九王府的生活有过之而无不及。
但是,能令靖月对这座宅邸产生一丝兴趣的,并不是因为它有多么豪华,而是它在五行风水上的讲究,简单地说,如果他不是在落霞岛待了三百年,那么这个地方,他未必进得来。
靖月抬头看了看这座仿欧洲古城堡式建筑,唇边的笑意加深了些——以中国的风水之术来镇欧式的宅子?
呵呵,有意思。
很快,靖月便见到了这座宅子的主人,一位六十多岁的老者。
当一个看起来像是管家的中年男子将靖月引进了书房的时候,这位有些传奇性色彩的人物就端坐在桌子后面的真皮沙发椅里。
看见靖月,老者有些微怔,显然他没料到与他见面的会是一个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的少年,而且,此少年给人的感觉又是这样的与众不同。
郑渊,七十年代以倒卖文物发迹,后改行做了地产生意,到了八十年代中后期,便以其精明的手腕和独到的商业理念成为了远近闻名的富商。不过后来曾有人检举过他有走私的嫌疑,公安也曾立案调查过,但最终都因证据不足而不了了之了,虽然这一事件为郑渊的从商之路多多少少带来了一些不明朗的灰色调,不过就他本人来说,这并不会影响他拥有更多吸纳财富的机会。
如今的郑渊俨然已是这座城市的首富,全国,乃至全球知名的企业家,福布斯排行榜上赫赫有名,家境殷实到了旁人难以估算的程度。
虽然靖月这样一个气质出众的少年的出现令郑渊觉得有些意外,但那表情只是一闪即逝,像是从未在郑渊那张满是世故与精明的脸上出现过。
伸手,郑渊示意靖月在沙发上坐下来,然后他又看了一眼已经放在他的紫檀木大桌上的水晶兔镇尺。
“你说你有一整套?”郑渊问,似乎并不能够完全相信。
“不错,完好无损。”靖月回道。
“何谓一整套?”郑渊又问。
靖月道:“水晶兔,青铜马,紫玉鹿,瓷蟾蜍。相传南唐李后主性骄奢,喜风雅,宫中所藏宝物无数,后虽大多进贡于宋,但他仍留有一套心爱的镇尺带在身边,即使被囚于开封,也不愿舍弃。镇尺此物为文房之宝,本不应以套论之,不过既然李后主喜以四者合用,故而后人才谓于‘套’,并以集齐一整套为最大的收藏价值。”
郑渊点头,唇角微微上扬,很是欣赏靖月淡静地态度和谈吐。
“开个价吧?”
“郑先生认为值多少?”靖月不答反问。
郑渊笑了笑,伸手给了一个数,靖月倒也不含糊,只道:
“我要加三倍。”
“三千万?”郑渊挑眉,颇有些不满地道:“小伙子,胃口不要太大啊?”
哦,原来是以千万计的啊?我当是百万呢,靖月在心里暗忖。
对于古董他没什么研究,更加不懂现今的行情,这套东西是他三百年前从朗轩山上的一个巨鸟窝儿里顺手牵羊来的,呃,那时他刚拜了落霞仙人为师,对岛中修行只能以天然瓜果、露水为食这一戒律很是不习惯,于是有一次他便偷偷地去掏了鸟窝儿……
那对巨鸟夫妻似乎特别喜欢漂亮的小物件,窝里闪闪发光的珠玉等物比比皆是,也不知是打哪衔来的,靖月见自己来得不是时候,窝里并没有雏鸟,便以着贼不走空的原则顺了那窝里的几样看着有眼缘的东西,也就是现在他打算卖给郑渊的一套镇尺。
对于这几样古物的来历,靖月也是后来从书籍中才知道的。
虽然几百年未入俗世,靖月也不知道这套古董确切的价值,不过他记得自己曾与小铁子习过,买卖东西总有个讨价还价的过程,于是他才让郑渊先开价,并在他开出的价钱的基础上再加三倍。
倒腾了大半辈子古董,郑渊自然知道这几样古物的价值如何,靖月给出的价虽高却也在合理的范围,不过在商言商,他不可能不压价。当然,如果他知道一开始是自己将价钱抬高的,一定会气到抽筋吧?
“也许郑先生是想先验验货?”说着,靖月便从随身携带的斜挎包中一一取出了另三个镇尺放在沙发前的矮桌上,纵使郑渊再怎么不动声色,也不免被这几样精致无双的小东西晃得眼前一亮。
“我的胃口并不大,郑先生应该比我还明白。”看了郑渊那故作不为所动的神情,靖月就知道这笔生意基本上算是谈成了。
虽然郑渊在商界摸爬滚打多年,可谓是老奸巨滑,但他却绝不会知道,在他面前的靖月却是只修炼了千年的妖精。
而,靖月找他的目的很简单,他需要一笔在凡世生活的本钱,自然是越多越好。
自来俗世,靖月就打算卖了这些古物以备钱财,于是到这个城市后,他便去了古董交易市场,但他几百年来在落霞岛幽僻清静处待惯了,一进那种吵吵嚷嚷、尽是骗来哄去的地方就心烦,于是便随意进了一家明显最大也是最有实力的店铺,将一只镇尺在那铺子里的柜台上一放,便说了声:我有全套,有兴趣的话,明早给我电话,如果不要,明天下午我会来收货。
恰好这家店铺就是郑渊的产业,店铺的掌柜在鉴定了货确为真品后,便拿着东西来找郑渊,因为他知道郑渊一定会感兴趣。
就在郑渊正准备给靖月填写支票的时候,书房外响起了敲门声,然后先前出去的那个中年管家进得门来,对郑渊恭敬地道:“郑先生,凌少爷来了。”
“要他进来。”郑渊没有抬头,边在支票上写零边说。
话音未落,一个看起来年纪不出二十岁,眉目清俊的小伙子已大步进了书房,不过,他很快便顿住了身形,杵在门口,嘴巴微张着,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靖月瞧,竟是一动也不动了。
自从靖月来到俗世后,对于许多看到他的人所表现出的惊叹反应已经有些习惯了,虽然感觉这个人尤其夸张了点儿,汗,但他仍会像以往一样将这种目光视如无物,在沙发中坐得泰然自若。
郑渊微觉有异,抬起头来,看到的正是这样一幕,不由得在心里深深一叹,轻咳了声,他唤道:“小冲?”
没反应。
“凌冲!”连名带姓,加大音量。
“啊?”如梦方醒,“外公?”
“你是来做什么的?”郑渊放下笔,忍耐地看着凌冲,无论再怎样练就地喜怒不形于色,但在看到自己的小外孙对着一个男孩子现出这种花痴表情也是绝对不可能完全无动于衷的。
“哦,让我想一下,”凌冲挠挠头,状似思考了片刻才道:“对了,我是来将上次在电视台替您拍到的那两件古董拿来给您的。”
说着凌冲就走到郑渊的桌前从带来的包里取出了两样物件,一只精致地青瓷薰炉,还有一把镶有两颗约大拇指指甲大小的绿翡翠*。
那是星宓的东西,看到*,靖月的眼神瞬间凌厉起来。
“这青瓷薰炉的确挺捧的,不过*就显得过于普通了,虽是古物,但收藏价值不高,我不懂外公怎么会想到要拍这个?”凌冲自小喜欢跟着外公学些古玩鉴赏的知识,所以这个问题他早就想问了,奈何外公这些日子一直在香港,昨天才回来,所以他现在才将替外公拍下的东西拿过来。

  ☆、第二十二章

郑渊拿起*看了看,笑笑说:“眼缘吧,当时在网上一见这把*就很喜欢,倒也没怎么考虑过收藏价值。”
凌冲耸了下肩,虽然还是觉得单凭眼缘就买古董的外公看起来有些奇怪,但仍是没有多说什么,因为他现在的心思全都放在了身后的漂亮男孩儿身上。
就在凌冲想要转身对靖月来个潇洒地自我介绍时,却听郑渊抢先开口道:“小伙子,似乎对这把*有些兴趣?”虽是询问,但口气却像是了然于胸。
靖月没想到郑渊会对他细微地心理活动有所察觉,心想,果然是只老狐狸,但既已如此,就算再被动,他也要得到星宓的*,绝不允许星宓的东西落在旁人手中。
“正如郑先生所说,有眼缘而已。”靖月起身对郑渊说道:“不知郑先生可否愿意割爱呢?”
“这……”郑渊状似考虑了下,说实话,这书房中的古董随便哪一件拿出来都比这把*来得珍贵,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他的心里还是会滑过一些舍不得。
靖月走到桌前,看了看已经摆在桌子上的支票,他说:“如果我说您可以重新写一张支票呢?”
“哦?”郑渊是真的意外了,手指抚过*古铜色的鞘身,眼中闪现一丝狡黠,终于道:“成交。”
……
“哎,哥儿们,你用一千万买了这么个*,不觉得太亏了吗?”走出郑渊的书房的时候,凌冲紧走两步追上靖月,难以置信地问,要知道,他在电视台拍下*的时候可只用了四十三万啊?
“故人之物,在我的心里价值连城。”并没有停步,靖月边走边道,手中的*,纹路刻着掌心,任由许多往事在心头飞转,一时间不知是苦是涩,只觉得百味杂陈。
“故人?这么说你认识这把*原来的收藏者?我听说是一个女高中生,为了给见义勇为的老乡垫付医疗费用才被迫将家传宝物拍卖的。”凌冲对于靖月的冷淡并不以为意,依然热情实足。
“女高中生?家传宝物?”靖月闻听猛地顿住了身形,看向凌冲,眼中精光不自觉地一闪。刚刚事发突然,他竟没有想到,当年这把*应是与星宓随葬了才是,如今却又为何会出现在什么女高中生的手中?还家传宝物?她是怎么得到的?难道有人动过星宓的墓?不过再仔细想想,应该也不可能,因为他当年随落霞仙人去落霞岛之前曾吩咐过在墓附近修行的小妖帮忙照看的。
“是……是啊,你……你干嘛?”本来凌冲是真想让靖月注意到他,好与这么个俊美无双的少年交上朋友,但是此刻被靖月看着,却又不知怎的,竟觉得脊背冷嗖嗖地冒起了凉风,一股骇异地感觉从心底油然而生,连嘴上也不利索了。
“那女高中生叫什么名字?”会不会是星宓?仙家有云,万物皆有灵性,许是这把*与星宓待在一起,年多日久,如今见主子转世,便还想追随在主人身边也未可知。
凌冲咽了口干沫,见面前少年的脸色稍有和缓,才道:“我也不知道她叫啥名,只听说是在A中上学。”
A中?靖月闻听,已有九成把握会是星宓,如此一来他揪紧的一颗心才大抵是归了位。
唇角一勾,靖月的笑容忽地变得明媚而欣慰,道:“谢谢你。”
而凌冲却被靖月陡变地表情唬得一愣一愣的,令他都几乎开始怀疑自己刚刚所见到的靖月眼中的妖异冰冷是否只是一个幻相?
“我叫凌冲,很高兴认识你。”
“靖月,幸会。”
当凌冲伸出手来做自我介绍的时候,靖月微怔了下才想起来现代人的礼节习惯早已经不是抱拳而是握手了。
于是在靖月也入乡随俗地伸出手来,并随后答应了凌冲的应邀去他开的酒吧喝上一杯时,凌冲立即笑开了一口漂亮的白牙。
虽然靖月觉得凌冲的笑容未免太过于灿烂了,但他显然并没有多想什么,当然,他也绝对不可能想像得到,那实在是他认识之外的事。
而,这是凌冲幸运的地方,因为倘若此时靖月猜出凌冲从看到他的第一眼起便打好的主意,那么,估计凌冲这家伙的将来恐怕再也不会有机会利用他那口过于洁白好看的牙齿来向他感兴趣的男孩子展现魅力和表示友好了。
……
星宓这一天的心情都很糟糕,可以说她从未感觉如此糟糕过。
而当一个人最难过、最需要找人安慰的时候,她会去哪里?其实很简单,无论她年纪几岁,幼稚园也好,成家立业了也好,这个人都会希望在妈妈的身边汲取温暖与呵护。
于是,在星宓意识到自己今天恐怕不能一心只读圣贤书时,只好向老师请了假,利用自习课的时间去了疗养院找妈妈,即使她的妈妈与别人的妈妈有些不一样,但是她仍是希望会有一个人听一听她的烦恼。
凤儿的情况已经得到了控制,虽然大多数的时候她还是很糊涂,但却再不会乱发脾气,甚至在医护人员以娃娃睡着了为由,将娃娃从她的怀里抱走时,她也只是会很小声地说上一句,轻一点,别吵醒了“她”,还会微笑地看护士抱着她的宝贝走出病房。
星宓看得出来,妈妈很喜欢这里,她想,妈妈大概是认为这里非常的安全,没有人会再伤害她,而那个会令她感到恐惧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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