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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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华都之情深似海-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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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凭她目前对这时代的半吊子认知,若是天天在家里相处,早晚会看出异样。而程文洛昨天就已经向她提了上学的事,估计最晚下个月就要去学校了,所以她得趁着这些日子没人管,赶紧熟悉背景环境,不然遮掩起来实在太辛苦。
  “那么,大小姐是要在餐厅里用餐,还是到花园那边……?”张管家顿了顿,说道:“这会儿日光不烈,少爷刚搬了餐桌到外面,您不妨也去外头坐坐,也好看看家里的景致。”
  程咏薇想到方才在楼上看到的那一幕情景,觉得在花园里吃早餐,实在是比一个人在空荡的餐厅独坐吃饭好得太多。何况她有心去接近程嘉树那个小正太,这满屋子的人,也就这孩子最单纯好骗,若是从他嘴里套话,应该容易许多。
  “我和嘉树一起吃早餐就好。”
  张管家了然,复又问道:“那么大小姐是想吃中式早餐,还是西式早餐呢?”
  程咏薇一愣。她都忘了,如今这个时代可谓中西合璧,固守中华传统的家庭不少,海派作风的生活方式却更是十分风靡,尤其是有些身份的人家,早餐也都是以西式为主的。
  乡间受到外来风气的影响较小,虽不闭塞了,毕竟还是以传统为主,又怎能与兼容并包的开放首都相比较?
  张管家不仅管理程公馆的家务事宜,有时也跟随程家夫妇去外地考察生意,多年历练,乃是察言观色的人精。他这样的问法,是有几分贴心的,大概是怕程咏薇在江南乡下时吃惯了中餐,暂时会不适应程家的生活方式。
  其实程家已经好些年没有准备过中式早餐了,程家夫妇时间精贵,更青睐西式早餐的简单快捷。
  “就吃西式的吧。”
  程咏薇说道,看到张管家眼里有点诧异,不由笑起来,又补了一句:“有咖啡没有?”
  张管家更诧异了一点,他不由看了程咏薇一眼,答道:“家里一向是喝红茶,咖啡粉倒是有几包,只是放了好些日子,不怎么新鲜,您看……”
  许是帝国多推崇英伦式的贵族风范,华京的咖啡馆虽多,上流家庭对咖啡却是兴致缺缺,多数还是以红茶为主要饮品。而“不伦不类”的奶茶,也只被视为小孩子的饮料。
  程咏薇记得,在民国时咖啡分明是很流行的舶来品,没想到在这个时代却不太受欢迎,一时懊恼自己嘴快,说了不该说的话:咖啡既然在华京并不流行,程咏薇又住在乡下,就更不会知道什么咖啡了。
  她当然知道,现在刚到程家,行事上要谨慎小心,以免细节上露出了蹊跷:程咏薇自小养在乡下,虽说被那收了高额生活费的徐家好生抚养着,但乡村毕竟偏居一隅,再怎么富养,又怎会对西式生活有那么多的认知?
  怪只怪她今早不知哪根筋搭错,突然想念起咖啡来了。
  程咏薇在前世名叫程音,是个普通上班族。
  纵使生活平淡,但她也从不委屈自己的嘴巴和肠胃,在吃饭这件事上是一定花费心思的。而随心所欲,这就是她的饮食之道。
  为了这吃货嗜好,她在前世时,曾在大雨中排过整整一天的队,只为了买一碗好吃的小馄饨。而吃完了那碗小馄饨后,她就发了一夜高烧,在家休养了好几天才恢复。
  她今早不想吃中式的烧饼豆浆粥,就想吃点吐司煎蛋培根,再加一杯浓浓的咖啡,那感觉才能算舒服。
  于是乎,她就一不小心地“任性”了一把。
  “那还是喝红茶吧。”程咏薇努力维持着面上的平静,但愿张管家没看出什么端倪来。
  她表面上装模作样,心里则乱七八糟,一时竟想到了被戳穿后的恶果,自己将自己吓出了一身冷汗。
  程咏薇并未继承前任的记忆,在那江南徐家也不过将将呆了两三日,根本对这具身体的过去一无所知。所以她也就不知道,徐家其实早已受了程文洛的嘱咐,为程咏薇请过专门的老师学习礼仪,什么西餐规矩、什么交际舞技巧,都是仔细教过的。
  张管家对这些事则大致清楚,诧异之余并未有任何怀疑,只以为是徐家教导全面,倒是程咏薇在一旁平白紧张了一会。
  待张管家毫无异样地走后,程咏薇松了口气,迫不及待地往草坪走去。

  试探

  绿草如茵,日光正好。
  程嘉树小朋友正端坐着小身板,慢条斯理地喝着牛奶。也许是喝得急了些,他的嘴角上微微沾了一点白色的奶末,平添几分可爱。
  杨君玉生怕自家儿子长不高,严令程嘉树每日要喝三杯牛奶。所幸程嘉树对牛奶并不排斥,喝牛奶如小牛饮水,简直没个节制。
  只可惜,他今年都快十一岁了,还是小小的个头,皮肤倒是白白嫩嫩,若是个女孩子,可当得上冰雪可爱这形容。
  程咏薇一时起了兴致,偷偷走到他旁边,伸出一根手指在那张小嘴边上快速地点了一下,把那奶末抹了去,笑道:“怎么这么喜欢喝牛奶?你是小牛宝宝么?”
  什么小牛宝宝?程嘉树以为自己幻听了,眨巴眨巴眼睛。
  他今天起得早,又不用去学校,一个人正惬意着呢。
  程文洛对他说了,这几天都不用去上课,只要留在家里陪姐姐就好。他乐得不得了,学校里新来了个厉害的恶面老师,已经批评过他几次。——他正有了几分厌学症,如今借着这个理由,便在家悠哉几日,顺便躲一躲那恶面老师。
  今早起床后,他其实想去叫姐姐起床的。
  他悄悄在程咏薇的房间门口徘徊了一番,但过了好半天,里头都毫无动静。
  知道姐姐还没醒来,一向无法无天的小霸王程嘉树难得起了关心人的念头,没闯进房间去进行骚扰,而是一个人跑到花园里来吃早餐了。
  “唉,我们家的花园这么大,爸爸怎么就不许我养一只狗呢?卓扬哥养的那只拉布拉多可漂亮了,站起来比我还要高……”
  程嘉树一边斯斯文文地吃早餐,一边皱着小眉头想道。
  他一边自言自语,一边开始喝第二杯牛奶。直到他感到嘴角一凉,惊吓之余,这才看到一个穿得粉嫩嫩的少女站在自己面前,正朝着他微笑呢。
  程嘉树隐隐察觉得出来,程咏薇昨天刚到家里的那会儿,并没有几分高兴,也没有他预想的那些手足间的亲近举动,下意识地就很有些失落。
  昨晚上还表现得冷冷淡淡的姐姐,这会竟有心情与他开玩笑了?
  程嘉树笑了起来。原本他还担心自己不讨姐姐的喜欢,这下一颗心放回到肚子里去,心情也格外地高兴。
  “啊……”程嘉树叫了一声,放下牛奶杯子,就往程咏薇身上扑过去,还一个劲地在她身上蹭来蹭去:“姐姐,姐姐,我有姐姐了!”
  他虽然也有不少小伙伴,但在家里向来是个独苗苗,除了仆人无人陪伴,大半时候其实孤独得很。隔壁的卓家虽说宅子比程家还大些,但好在有两个孩子,并没有这种情况,如此之下,却又更显得程家的小少爷孤单影只了。
  程嘉树这般求宠的神态模样,又一直热情地蹭着程咏薇,像极了一只向主人撒娇的小狗。程咏薇嘴角一弯,就把他抱在怀里,大大方方地给了这个弟弟一个温柔的拥抱。
  “太好了,以后我就有姐姐了,再也不用去别人家玩儿了。”
  程嘉树又蹭了一会,这才满意地把小脑袋从姐姐怀中伸出来,却又拉着姐姐的手不放,让她跟自己坐在一块儿。
  程咏薇觉得自己的一颗心,被这小正太弄得柔柔软软的,不由轻轻摸了摸他的头顶,说道:“是呀,以后姐姐会陪着嘉树,一直陪着。”
  程嘉树小朋友听到这样的保证,终于满意了。
  但他的小眉头很快又皱了起来:“姐姐,你不要叫我嘉树,太礼貌了,我不喜欢。”
  “还有,你叫爸爸妈妈的时候,也太礼貌了,我们平时都不这样……”
  程咏薇心里一动,转过头来问他:“家里平时的管教,不严格吗?”
  来程公馆前,程咏薇凭着恶补来的背景知识,知道这里是个很讲斯文礼貌的文明社会:男人要有绅士风度,女人则要具备淑女教养。
  但再看程家,除了仆人们的规矩多些,家庭成员之间都很随意,似乎并未刻意强调礼节问题,是以她才有此一问。
  “爸爸说过,我们家本来就不是贵族,不需要守太多的贵族规矩。姐姐你不要担心,在家里是可以任性的。”程嘉树竟然看出了她的顾虑,安慰道。
  任性?程咏薇已经第二次听到这个词了。
  她突然想起了前世的那个自己,压抑着感情、放弃了理想的那个自己,那时的她,除了在美食上放纵自己,从来没有任性过。
  如今既然重生,就等于重活一次,她何必还将自己束缚太多?
  她坐在茵茵绿地之上,任由程嘉树用软软的小手握着自己冰冷的手指,愣了一会,终于笑着说道:“好,我要任性。”
  享受了丰盛的早餐后,程咏薇被程嘉树拉着,由那条林间小道一路走到湖畔,两个人边散步边闲聊,很是适意。
  程嘉树平日里是个鬼灵精、小霸王,一点亏也吃不得,谁也别想占到他的便宜。但对自己好容易才盼来的姐姐,小正太不自觉地就收起那些孩子脾气,对程咏薇有问必答,毫不设防。
  到最后,弄得程咏薇都不好意思继续套话了,便就势打住。
  程嘉树只是个小孩子,知晓的都是些无关紧要的事,比如程氏夫妇平时怎么怎么忙,都没空管他啦,比如家里的厨子最拿手的点心是菠萝酥啦,外国某某牌子的进口巧克力最好吃啦,又比如程文洛很少带他去打猎,害他只能羡慕别家的少爷啦云云。
  都是些琐事,但程咏薇也听得津津有味。
  她本来就没什么别的野心,只是想要了解一下这个家的大致情况。听程嘉树断断续续地说下来,暗道这程家仿佛很有一些家业,吃穿用度上完全不用发愁。
  她不知道外边的普通人家是怎么过日子的,但程家明显是富豪做派,程氏夫妇在生活上头,是从不吝啬花钞票的。
  程咏薇想起她自己那很是奢华舒适的房间,便觉得,做一个富家小姐似乎也没什么不好。
  不过一会儿工夫,姐弟两个已经走到了湖水边上。两人略略休息了一下之后,程嘉树就建议划船。
  程咏薇看看天色,似乎离正午已经不远。
  虽然已是秋季,但秋老虎的日头也是很厉害的,她不由有些犹豫:她现在的这副身体仿佛并不很健康,皮肤白皙娇嫩,还有些苍白,显然没晒过什么日光。这个年代应该还没有防晒霜,若不小心把皮肤晒伤了,那受罪的可是她自己。
  见姐姐一脸犹豫,程嘉树小朋友不高兴了,对姐姐的耐心也使用殆尽,撇着小嘴抱怨道:“姐姐不喜欢和嘉树一起划船么,卓越的哥哥就会跟她一起划船的。”
  还在花园里的时候,程咏薇就听到他提起卓家,不由好奇地问:“卓越的哥哥?他们是谁?”
  “就是住在我们家隔壁的卓扬和卓越啊,他们两个是兄妹……恩,不对,好像是兄弟……恩,也不对,卓越好像是女孩子……反正,就是卓家的孩子。”
  程嘉树解释得乱七八糟,但程咏薇的理解能力也超常发挥了。
  她想了想,接口道:“那个卓越是个假小子,然后她有个哥哥叫卓扬,他们家住在隔壁,是这样吗?”
  “哇——”程嘉树睁大了眼瞪着程咏薇,呆了一下才说道:“姐姐你好厉害哦,我说的你都能明白。”语气里除了羡慕,就是崇拜。
  程咏薇暗暗发笑,小孩子的崇拜总是来得毫无理由。
  她还是程音时,很擅长揣测人心,也许是一种天赋也说不定。但她后来并没有去做心理咨询师,高考那年她遇到了人生里的第一个,也是唯一的劫难,自此人生所有的理想追求都黯然失色。
  顾宁新。
  她在心里默默地叫出这个名字,这个她从学生时代就开始暗恋的人,已经在世界末日那天丧生了。过去种种天真傻呆,她已经不想再提,而那个人既然从未回应过她的感情,就当作一场春梦了无痕,从此忘却了罢!
  “不是姐姐不陪你划船。你看,都快到中午了,太阳那么烈,晒伤了怎么办?”
  程咏薇不是个会用言语哄人的,但既然能看透人的心思,要说些对应的话应付总不太难。
  程嘉树抬头看了看,果然日光开始变强了,不由伸出小手遮在脸上,点点头说道:“姐姐,我们回去吧,太阳好大啊。”
  小孩子果然好哄。
  程咏薇觉得,跟这个弟弟在一起的时光,特别自在。来到这个异时空之后,她还是第一次有这种轻松感。
  正太什么的,果然是治愈良药啊。

  卓越

  程家夫妇早年时候是留过洋的,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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