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刚落,车子急刹,沈庭轩转头看着莫拉,脸上怒意浮现。
“怎么了?你别否认,每年忌日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都会去看她对不对,到现在你是不是还对她余情未了?可是你别忘了,她是被你亲手逼死的。”
“你闭嘴!”
见他这副模样,莫拉却笑出声,心中似乎明白了,这个问题她早该就想到,沈庭轩之所以说爱她,说要跟她结婚,还不是看中莫氏的财力,这男人压根就没心,为了上位就是不折手段。可是自己却偏偏甘心沉沦,一头扎了下去。
忽然,沈庭轩如暴怒的狂狮,抓着方向盘,猛踩油门飞快地朝空无一人的马路上飞驰而去,黑色的车顿时消失在茫茫夜色中。
电视荧幕上正在播放着节目,小溪从隔壁房间走过来时,见金云端手里捏着三张彩票发呆,在这之前,她家小姐一向不沾彩票这类的东西,可是前几天突然要她去买彩票,而且都是照着小姐事先写好的号码选的。
现在电视上正播放着昨晚早已公布的中奖号码,于是,小溪凑上前好奇问:“小姐,中了吗?”
金云端回过神来,静静地看了眼小溪,默默叹息一声,把手中的彩票递给她,随意道:“给你。”说完,金云端径自摇着轮椅出了房间。
小溪看着金云端离开,心中疑惑,刚刚小姐那道眼神是什么意思,怎么那么古怪?她低下头看着手中拿着的三张彩票,开始认真地一张一张地核对了起来。
金云端回了房,不一会儿,从隔壁房里传来兴奋地尖叫声,紧接着,伴随着急促地脚步声,小溪推门而入,摇着手中的三张彩票高兴地说:“小姐!小姐!一二三等奖全都齐了,小姐,你是神吧,怎么会全中。”
金云端心知肚明,她不是神,原先她还不敢相信,现在经过验证,她彻底相信了这种神奇的力量。只要她集中精力去专注于某一样东西,她就会预知结果,而且是百分百准确。
小溪走后,她抬起右手,把手背对着阳光,上面浅淡的玫瑰冰花印记在阳光地照射下更显妖娆诡异。
对于这奇特的力量,她心中不禁泛起隐忧,那个老妇人说过,执念愈深,颜色会愈深,自从回国后,这花的颜色比之前变得更深了。
是啊,日子一天天地过去,那天终究还是会如期来到。
还记得第一次带沈庭轩去见家长的时候,她的爸妈就非常喜欢他,听闻他是孤儿,更是对他照顾有加。当她跟沈庭轩的婚事定下后,她的爸妈简直就把他当成了亲儿子,也就更加信任他,父亲甚至还把公司最重要的项目交给他负责,只是没想到,也就是那一次,沈庭轩留了一手,暗中与公司的竞争对手合谋,就这样,他不费吹灰之力就轻易地把苏家搞垮。
世间真是变化无常,当年那个在临城如日中天的苏家,仅仅在两个月内就被打击得体无完肤,毫无预兆地让她从天堂坠入地狱。
说放下又谈何容易,执念深也罢。
上一世的血海深仇,她无论如何都不会轻易忘记。
抬头望天,原本冒芽抽长的嫩叶已经长成了茂盛绿叶,夏季终究还是来了,她最痛恨的季节终于还是来临了。
☆、第十章 祭拜·绯闻
从墓园出来,金云端没想到会在这里遇到沈庭轩。之前每到父母的忌日,她都会是提前一天,这么做是怕遇到沈庭轩,然而这次他却比往常提前了。
沈庭轩见到金云端从墓园出来,他无疑也诧异了一回,三个月没有见面了,竟然会在这里遇见。
“金小姐,好久不见。”
金云端看着沈庭轩手中提着一些祭拜的物品,眉头微皱,一向冷静沉着的心顿时火冒三丈,恨不得朝他嘶吼出声,这黄鼠狼亲手害死的人,还每年来祭拜算什么?
然而,她面上却挂着浅笑:“哦,沈先生,好久不见,你还好吗?”
沈庭轩看着她一如往昔的容颜,脑海中有一瞬间与过去的某个人出奇地重合,然而他心中明白,明明是两个模样不同的人,又怎么会一样。
“你……”沈庭轩狐疑地看着她,心中早已估计到她是来祭拜先人。
金云端回答:“我是来祭拜亲人的,早你一步拜完。”
“哦。”三个月没见,沈庭轩一时不知说什么,最后还是问,“金小姐,前段时间没见你来慈安孤儿院,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金云端说:“是的,前些日子我有事出国了,当时走得急也没知会一声,真是不好意思。”
沈庭轩听她这么说,一颗悬着的心不知为什么竟有些放松,提着祭拜的物品,最后还是对她说:“时候不早了,我该去祭拜。”
金云端回他一个笑容:“好。”
“再见。”
沈庭轩往前走去,小溪也推着金云端朝外走去,两方的距离渐渐拉远,忽然,沈庭轩转过身叫住金云端。
金云端回过头半眯着眼看他,沈庭轩道:“金小姐,既然难得一见,不如陪我一起?”
对于沈庭轩的邀请,金云端想也没想就答应他了。她倒想看看面前的这个男人究竟是怀着什么样的心情去祭拜她的父母,包括前世的她。
祭拜需要些时间,于是,金云端让司机和小溪在墓园外等候。
进了墓园,最后在其中一排墓碑前停下,沈庭轩一眼就看到墓碑前摆放着一些祭拜过的物品。对此,沈庭轩并没有怀疑,因为每年来的时候他总会见到祭拜遗留下来的东西,大概是苏家以前的亲戚。
金云端静静地看着沈庭轩一副十分虔诚地模样,心中顿时嗤笑,这黄鼠狼还真会演戏。祭拜完了苏家两夫妇,最后沈庭轩走到了苏心言的墓碑前坐下,双眸安静地凝视着那张凝滞的笑容,然后出神地伸出手轻轻地擦拭掉上面的灰尘。
一直以来金云端来墓园祭拜都是只祭拜前世的父母,对于前世的她,金云端只是随意一看,并不在意,毕竟对于她来说,让她祭拜曾经的自己,那种感觉非常诡异。就好像人死的那一刻,灵魂抽离身体后看着自己死后的尸身,那是多么可怖的情景。
然而,现在呈现在眼前的这一幕,从沈庭轩那专注凝视的眼神里,金云端似乎看到了丝丝情深的意味,有那么一刻心里竟很荒唐地认为他是深爱着坟墓里的人。
可是,怎么可能,是他亲手逼死她的,这铁石心肠的男人亲手逼死她,还妄想谈深爱么?金云端忽觉好笑,沈庭轩你这是演戏给谁看呢。
风声吹过,沈庭轩终于收回了神思,金云端出声问:“沈先生,请恕我唐突问一句,这位苏小姐是你什么人?”
沈庭轩抬眸看她,脸上平静无波,语气淡淡,似是回答一个无足轻重的问题:“哦,我跟她其实只是普通朋友。”
这个回答足够了。
金云端露出一道浅笑,眸中冷意渐起。原来死去的苏心言在他眼里也不过是普通朋友罢了,是啊,四年的恋情终究抵不过金钱地位的诱惑,让他翻脸无情,人死了三年,尸骨早就化成了灰烬,却不及沈庭轩这句只是普通朋友来得寒心。哼,她当年真是瞎了狗眼才会爱上这个人渣,引狼入室,搞得家破人亡。
沈庭轩突然问:“金小姐,你相信因果报应吗?”
“信,我当然信。”金云端说这句话时咬牙切齿,胸中怒火燃烧,如果眼神能杀人,沈庭轩早就被她大卸十八块。
沈庭轩没有看金云端,目光一直注视着苏心言的墓碑,听得金云端的回答,他露出释怀地笑容,喃喃说道,似是自言自语:“那就好,希望来世,我能还清这一切。”
金云端也笑了,她在心里嘲讽道:沈庭轩,别等来世,就这一世,把所有欠我的血债,全数还回来。
两人踏出墓园时已经是夕阳斜照,小溪跟司机早就等候多时,辞别了沈庭轩,车子开动后,过了一会儿,便见到沈庭轩开着黑色的轿车飞快地驶过,如草原上脱缰的野马,沈庭轩把车开得非常快。
“跟着他。”金云端一声令下,司机加足马力跟随着沈庭轩的车驶去。驶了一个小时,进了城区,沈庭轩不是把车朝家方向开,而是去了鱼龙混杂的闹市区,停好车后,他就钻进了一家小吃店。
金云端扫了一眼那个店家的招牌,眉头微皱,这个地方她记得,当年与沈庭轩相恋时,他们最爱来这里吃烤肉、喝酒助兴,自从三年前她死后,就一直没来过。
可是,人都死了,沈庭轩来这里做什么?
此时四周华灯初上,金云端一行人坐在车里等候了一个小时,沈庭轩依旧没有出来。
过了一会儿,小溪道:“小姐,我们还要等下去吗?”
金云端不答,转头对着司机吩咐:“黎叔,进去看看。”
不一会儿,司机就回来了,原来沈庭轩一个人在店里点了两个人的份,东西没怎么吃,倒是酒喝了不少,现在人已经醉倒在里面。
金云端迟疑了一下,凝神静默思考,突然,一条妙计应运而生。她从衣袋里掏出手机拨出一个号码,电话接通后,只听她平静对电话那端道:“思源,是我。”
三十分钟后,在宾馆外,林思源把一叠钱递给了身旁一个衣着暴露的红衣女郎,嘱咐了几句后便各自分道扬镳。
林思源穿过马路,最后坐进了路边一辆轿车里,车内气氛沉寂,他恭敬地出声:“小姐,你吩咐的事情都办好了。”说着,他把手中的微型相机递了过去。
金云端粗略翻看了一遍,最后满意地勾出一道冷笑:“非常好。”
林思源接着说:“是按上次那个地址寄过去吗?”
“不!”金云端转过头来,微暗的车厢里映着一张淡漠疏离的脸,眸光冰寒,唇齿轻启,浅笑,如来自地狱阿修罗般可怖,“马上给我发去所有的报社。”
“是。”林思源望着她那一闪而过的狠绝,心中惊惧,在接过相机时,双手竟不自觉地微微颤抖。
第二天,沈庭轩是从宾馆直接回公司,因为醒来的时间太晚,来不及回家换衣,所以身上穿的那套衣服还是昨天的。
一踏进公司,他虽然感觉公司里的职员看他的神色不对劲,可是他并没有所觉,让秘书冲杯咖啡就走进了办公室。
一个小时后,莫拉如一头狂暴的母狮冲进了沈庭轩的办公室,很快,里面如期爆发了历史上最激烈的争吵。莫拉走后,沈庭轩坐在狼藉的办公室里,看着摆在桌面上的那份娱乐报纸出神,只见上面的标题用得很大胆,占了半张娱乐版头条的照片虽然事先经过面部处理,可是凭着那侧影,那身衣服大家很容易认出他,至于那个扶着他走进宾馆的那个女人,也是有意地留出了一个背影。
沈庭轩凝神思考,他只记得昨天在店里喝了很多酒,接下来的事就不记得了,上午醒来时,他就发现自己在宾馆。
时间一点一滴地过去,沈庭轩依旧没有动静,良久,他隐约觉得有些不安,那历经商场见惯社会风浪的敏锐嗅觉告诉他,有人在针对他。
莫拉从公司出来,转而一股脑地就往酒吧钻,现在也只有酒精才能麻醉她的心,昨晚沈庭轩没有回家,起初她还以为他是为了工作,没想到大清早起来满城都是他抱着其他的女人走进宾馆的照片,沈庭轩,你真是好样的。
莫拉端过酒保呈上来的酒,仰头一口气喝光,接着把酒杯往桌面重重一放,红着眼大声道:“再来!”
这时,在酒吧阴暗一角,几道目光投在一心猛灌酒精的莫拉身上。
有一个男人出声道:“霍少,那个不就是莫氏的大小姐莫拉吗?”
被唤作霍少的人全名霍刚,霍刚朝吧台上看去,奇怪地露出一道笑容:“估计小两口吵架了。”
“想不吵都难,那沈庭轩闹了这么一出绯闻,现在临城早就传遍了,别看沈庭轩平时总是摆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模样,说到底还不是装出来的。”
霍刚不屑道:“哼,沈庭轩这个人最爱装模作样,尽干过河拆桥的事,当年那笔帐还没跟他算呢。”
这时,一直安静不出声的郑浩有意朝莫拉方向瞄了瞄,旁边的男人突然推了郑浩一把:“嘿,兄弟,你该不会是看上那个女人了吧?”
话一出,几个男人把注意力放在了郑浩身上,有人打趣道:“别想了,她可是临城数一数二的大美女,仗着莫家,脾气也暴躁,典型的大小姐,霸王花这个称号非她莫属。”
听人这么说,郑浩不以为然地露出笑容:“说实话,她确实长得很漂亮,可是跟我表妹比可差远了。”
莫拉可是大家公认的美女,几个男人一听还有比她更好的,纷纷好奇地凑上前:“是谁?”
这下,郑浩倒不急着回答。
大家跟郑浩也是刚认识不久的酒友,见他卖起了关子,耐不住好奇,忙催促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