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萌夫追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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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萌夫追妻-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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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人失望的样子让小乐很难过,她是不是过分了?
    尤其是最后那句不配,小乐突然觉得自己很坏,太坏了!
    天之骄子突然重生到他最穷最落魄的时候,他心里落差肯定特别大,她还这样,怎么有种过河拆桥的感觉呢!
    “于伙,额,百顺……”这名字叫起来好别扭。
    某人低着头,小乐的内疚又多了一些,看她把人家打击成啥样了,禽(兽)啊!
    “我没看不起你——”
    “别安慰我了……我给你把东西送楼下我就走。不缠着你……”好幽怨的口气。
    他这状态太低迷了,小乐怕他想不开找个地方掏个破绳嘎嘣一下吊死了,她肯定是伤着人家了。
    “你别想不开,我没别的意思!”
    “别说了,我都懂的……”
    懂你妹啊!小乐仿佛看到他周围的空气都变成黑压压的,于百顺此刻就像被抛弃的可怜小狗狗,她就是那个无耻绝情的遗弃者。
    不行,不能让他这么难过!“咱俩找地方聊聊?”
    某人的肩膀抖动了两下,头更低了。
    小乐快被内疚淹没了,她竟然把于百顺伤害的痛哭流涕,她有罪啊!
    “别麻烦了,让人看到影响你的声誉。”他的声音还带点颤音。
    “不麻烦——”她顿了一下,问题是去哪儿啊,拎着这一大堆东西多不方便。
    “我还是走吧。”他的脚步看起来很沉重,挪啊挪的。
    “去我家,我这几天单独住!咱们谈谈!”小乐咬牙,她跟于百顺好歹也算是患难之交,她不能禽(兽)的伤害他!
    他抬起头,嘴都快裂到耳朵那去了,哪里有半点的伤心。
    小乐瞬间石化了,心中一阵冷风吹过。
    “快点带路啊!哥认认门,以后天天给你做好吃的!”他可是最好的厨子!
    我……是……傻叉……小乐心里没别的,就反复想着这一句。
    她是有多傻多天真啊,竟然会觉得狗剩这种没脸没皮的奸诈男会桑心,她要是禽(兽),这货就是禽(兽)不如!
    
    第6章肉,满满的都是肉
    
    “技术不错!”她脸色微红的赞叹。
    “你才知道!后悔以前不给我机会表现了吧!”
    “啊——疼!”她轻呼,眼泪在眼圈里转,吃个肉容易么!
    对,吃肉,红烧肉。
    他赶紧将火调小,抓着她的收冲到水龙头那用凉水冲。
    柔软的小嫩手被飞溅出来的油烫红了一点。用水冲过后只有淡淡的粉。应该不会起泡,还好不严重,他松了口气。
    “行了,你进屋待着吧。”他心疼了。
    都怪自己不好,非得拉着她看自己做菜,油烟呛得她小脸微红,还把她烫了,这厨房真是太小了。
    “那我进屋了!”她如释重负,跟他挤在小厨房里压迫感太大了。
    卧室的小床前摆着小桌子,上面已经摆了两个菜了,还冒着诱人的香气。
    她用手撵起一根烧菜心放在嘴里,口感很脆,保留了菜心的鲜嫩味道也进去了,越是简单的食材烹饪起来就越考验做菜者的功力,掌握火候可是一门技术活,有的人做一辈子饭也炒不好一道素菜心。
    就比如馋嘴偷吃的小乐,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手艺却不咋地。她吃了一口吧嗒两下嘴觉得很好,闻着从厨房里飘出来的红烧肉香味觉得肚子更饿了。
    他之前说过他是厨师起家的,但她没想到他手艺竟然这么好。
    这里平时只有她一个人住,家里就一把椅子,只能把桌子搬进卧室,待会吃饭一个坐床上一个坐椅子。
    小乐坐在床沿上一口口偷吃,脑子里想着该怎么跟于百顺相处,必须要自然又友好的切入正题,既不伤感情又把事儿跟他说明白了,越想越闹心。
    这种不自在从一见面蔓延至近,愈演愈烈。
    他帮着她拎重物的姿势很爷们。一手抓着三个啤酒瓶,一手拎着大袋子,肩上还挂着她的书包。俩人一前一后进了家,他主动提出要求要做饭,像是小夫妻似得……
    问题就在这儿了!
    她才14岁啊!妻你妹!
    她瞄着地上的冰镇啤酒,冰镇后的瓶身遇热挂上了点点的水珠。
    酒+床=?
    她貌似选了个危险的地方啊。
    万一于百顺2瓶啤酒下肚酒壮怂人胆给她来个就地取材,把前世没完成的事给办了……
    摇摇头,不可能。她现在这个年纪还有这副发育不良的小身板,他又不是怪蜀黍萝莉控,那种事他应该不会……吧?
    她决定给自己找点事不能胡思乱想了。
    于是起身进了隔壁的琴房。
    琴房是用小卧室改的,墙壁贴有吸音板,窗户是双层的,地板上也铺有厚厚的地摊,进屋就要拖鞋光脚。
    她经常练琴到很晚,所以这间屋子特意弄成这样,隔音做的非常好。这样的级别的琴房现在还不多见,当初妈妈为了弄这个给她废了不少心思。
    密闭的空间成了她的小空间,这是她重生后第一次踏入这里。跟卧室刚开始那种凌乱不同,这里非常干净,尤其是墙上挂着那三个大小不一的琴盒,擦的一尘不染。
    对这间琴房以及这三个琴盒来说,陈小乐昨天还亲手打理过,每次练琴后无论多晚她都会亲手擦拭。
    对小乐来说,再回这里已是隔世。
    刚重生那会不进来是因为她要去会心机婊,她怕自己拿起琴就放不下。
    拿起最大的那个琴盒,古朴的盒子打开,她的泪水滴落在久违的伙伴身上,久违了。
    这琴是爸妈离婚前妈妈用家里两个月生活费买的。前世她手残后有一段时间特别暴躁,这把琴被她亲手摔碎了。
    为了这个,爸爸还打了她。这琴对他来说无所谓感情梦想,这只是可以卖钱的东西。
    她摔的是她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想,他打是为了她摔没了几千块的任性。
    棕红色的琴身幽幽的泛光,像是诉说着这些年的委屈。她擦掉琴上的泪,老伙伴,这次不会再丢下你了。
    小乐只要看到琴就会抛开一切无关紧要的事,刚刚还有点女孩家的小心思,这会她的世界只剩下音乐了。
    于百顺趁着炖肉的功夫把熏肉切成薄片,还摆了个花盘。红烧肉是非常考验火候的菜,需要小火慢炖,他端着切好的菜想跟她炫耀一下自己的刀功。
    词儿他都想好了,找对象哪家强,厨师到家做饭香!
    进屋没看见她,卧室和琴房是挨着的,他推开琴房,愣住了。
    他永远也忘不掉此刻所见。
    女孩光着脚站在红色的地毯上,脖子上架着小提琴,她闭着眼睛用优雅的姿势持弓,身影挺拔,阳光穿过双层玻璃柔柔的撒在她身上,淡蓝色的连衣裙衬托着小小的鹅蛋脸,柔弱娇小的身躯在光影的衬托下显得铿锵有力。
    最让他着迷的,却是她眼角眉梢嘴边的笑,很惬意,很幸福。
    这样的表情他从来没在她身上看到过,她跟他在一起的时候都是绷的紧紧的,像只小刺猬。
    他吞了吞口水,突然嫉妒起她脖子上的小提琴。
    特么的,宝贝要是能这么对我,老子立马——呸,死了不能说了,老子才不死呢,老子就得顽强的活着!
    活到她能用那样温柔的眼神看着自己,活到她用那双软乎乎的小手摸自己,就像她对待那把破琴一样……
    前一刻还装文艺范小清新呢,后一秒就不正经的把自己代入了。想着她用细长雪白的脖子抵在他的脖子上,他的喉结也许会划过她嫩嫩的皮肤,她的头发会擦过他的脸,小手用持弓子的造型握住他的,他的……
    奥次!二十岁正是血气方刚的岁数,某无耻男只用想的就肿了,还好厨师制服下摆够长能遮挡一下,要不让小宝贝看家还不得把自己当成色鬼啊。
    这货还挺自我感觉良好,对未成年少女想入非非的还瞎起反应,这不是**是神马!
    小乐正闭着眼睛酝酿情绪呢,睁眼就看见他用一种疑似很饿的眼神锁着她,看的她脊背发凉。
    “我要试试琴,你要饿就先吃。”
    他摇摇头,吃不了啊,太小了,还没长熟呢。
    “那你脱鞋进来吧,你还没听过我拉琴呢。”
    她迫不及待的想看看自己现在的水平,于百顺也好奇她惦记了一辈子怨念了一辈子的琴技到底如何。
    脱鞋,她的目光唰一下奔着他那双穿着白袜子的大脚丫就扫过去了,别看她平时不拘小节,对琴房里的卫生要求却非常高。
    还好,这货没有脚气,白袜子干干净净的。细看于百顺跟一般的民工厨师不一样,他的衣服特别干净,一点油花都没有。
    小乐矫情够了调整情绪,闭上眼全身心投入,他目不转睛的盯着她,认真的宝贝很美很有魅力。
    认真的女人最美,虽然还算不上女人只是个女孩,但也美的让他情不自禁。
    她手落下,弓与弦碰撞摩擦。
    于百顺心里那点黄色小泡泡啪啪啪都碎了,某个不老实的地方也瞬间蔫吧了,这琴声也太——
    
    第7章杀鸡狂想曲
    
    小乐选择的曲目是舒曼的《童年情景》第七首《幻想曲》。由成年人的角度回忆童年,美好中带着淡淡的伤感。
    也算是应了他俩的景。从今天开始,俩人都要忘掉过去曾有的一切,好的,不好的,辉煌的,落魄的,都不再属于他们。
    童年不再是存在记忆里,回忆变成了现实……
    选曲应景,情绪也很饱满,问题是这个声音也太——
    不光小乐,连于百顺都听明白了!
    这,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噪音?
    于百顺戚戚然,艾玛,宝贝前世念念不忘的玩意就这动静?
    哥上过的学少,小宝贝你可别骗哥,你确定你脖子上那玩意没跟磁带似得返潮吗?
    小乐拉不下去了,这真的是她吗?
    她受到了巨大刺激,于百顺也被她那揪心肝的琴声震到了,时间就像定格似得,过了几秒他先回神。
    “那个,其实也挺好的——”他想到电锯惊魂那部电影,小宝贝将来可以拍个提琴惊魂,用超越人类的噪音刺激坏人心脏病发作从而达到拯救全人类的终极目标……
    “闭嘴!”难道她已经手生到这种程度了吗?她不服输!
    重新架好琴,再来!
    钢琴和小提琴同样作为世界三大乐器,都能演奏出最美妙的旋律。但不同的是,钢琴就算初学者演奏起来也不至于太难听,但小提琴拉不好就是灾难。
    世界十大噪音里面就有拉的难听的小提琴。
    于百顺不懂那么多,小乐逼着他听他不敢走,声音实在过于刺耳,他只能紧盯着她看,企图用赏心悦目的小脸蛋分散那刺入心扉的噪音。
    慢慢的,外行看出门道来了。
    小提琴有4跟琴弦从粗到细,最粗的那根宝贝拉起来像猪叫,第二根像喉咙里有痰的人在哼哼,第三根像被杀死的鸭子,最细的那根最可怕了,小乐琴弓往那边动百顺哥哥的心就像是用最大号的毛衣针一针穿心——
    这声音当厨师的都特么太熟悉了,这不就是被宰杀的鸡临死前发出绝望凄惨的呼喊吗?
    小乐一个曲子重复了5次,终于在第6次时稍微找到点感觉,手上的动作依然生疏,但是琴声比起刚刚稍微好点了。
    百顺哥哥听的都快出心脏病了,最后一次只觉着那只鸡叫的没那么凄厉了,当她撂下琴的时候他长舒一口气。
    听小宝贝拉这玩意太挑战人类极限了!谁敢说哥不是真爱!
    小乐脸上的表情一点点在变化,由刚开始眉头紧锁到最后放下琴时小小的微笑,只是嘴角动了一点点,大概是对自己的进步的小鼓励。
    他看的有些入迷,前世她总是笑,没灵魂的笑,像个没感情的洋娃娃,现在这样多好,有血有肉的。
    果然是生疏了。
    早就料到的结局,直面也不算太困难。
    从3岁到15,练琴12年,她的童年没有玩耍没有调皮甚至连朋友都没有。
    十多年的耽搁,她真没想到自己现在的水平连初学者都比不上。就算多年不弹钢琴她都能简单的弹点儿歌,可小提琴却拉成这样!
    “宝贝儿——”他看她站着不动有些担忧,她是受刺激了吗?
    突然——
    “哈哈哈!”她大笑,亲了小提琴一下,珍爱的把琴归于琴盒。
    这是……傻了?
    他赶紧起身,“你没事吧?”
    “我没事啊,好的很!来,我带你参观我的秘密小天地!”甭管怎样,能碰琴就已经很满足了,她不应该太勉强自己。
    只要不听杀鸡狂想曲,干啥都行啊。
    “这三把琴是我最宝贵的东西,最小的这个是我三岁时用的,七岁时换的这个,现在用的这个是十一岁换的……”她神采飞扬的介绍墙上的三个琴盒,大小不同的尺码适应每个阶段的臂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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