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萌夫追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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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萌夫追妻-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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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贝斯要跟架子鼓配合,他频频出错带着整个乐队的节奏跑偏,在场的工作人员大部分都是外行就听个热闹,坐着的只有孟寒是专业的,刚开始她的手还会在桌子上配合着格子的鼓点,贝斯一再的出错耗光了她的耐性,打了个哈欠,听不进去了。
    附中是独立院校,分为小学部和初中部还有高中部,就这水平附小的孩子们都比他们强。
    小乐挨着敲鼓的格子,她不着痕迹的踹了格子一下,递给她一个慢拍的手势,意思是不能按着原计划方案进行下去了,贝斯手不在状态连带着吉他手跑偏,不给他们调整的机会还会继续出错。
    格子跟小乐的小提琴配合了一上午俩人也有那么一点默契,小乐一比划她就明白了。
    鼓点瞬间换了节奏,按说接下来应该由电吉他配合贝斯来一段高(潮),节奏一变站在前面的贝斯和吉他不知怎么配合了,俩人对视一眼,手里的拨片顿了一下。
    就在此时,电子琴缓慢响起,重回主旋律,琴声淡淡,像是无力的诉说,比起格子改变的歇斯底里版,像是咆哮体后蹲在角落里默默流泪装B文艺小青年。
    咆哮与装B切换的非常娴熟,毫无维和感。贝斯和吉他隔了几秒也反应过来,放缓节奏配合她们。
    孟寒挑眉,她发现这里面的猫腻了,自从手软小姑娘打了个手势,整个乐队就变了。
    说实话,这个键盘弹的真一般,不过小丫头的临场应变很强,瞬间就把跑偏的乐队拉回来了,那个鼓手也不错。
    吉他手和贝斯手属于附小二年级水平,鼓手倒是勉强跟的上附中西打专业,至于键盘手嘛,她保留意见。
    短暂的调整过后,站在最前方的吉他和贝斯终于找回了状态,一段激烈的副歌后,格子密集的鼓点完美的为整首曲子划上句号。
    贝斯手冲小乐投来感激的一瞥,要没小乐的解围今天就彻底砸了。
    小乐长舒一口气,抬手想擦擦额头上的汗,就听见撕拉一声,脆弱的小肩带断了一个,粉红色的背心带露出来了,小乐一手拎着肩带,脸红的要滴血了,还是佯装淡定的鞠躬。
    反正也是平的,也不算走光吧……
    孟寒冲她满意的微笑,嗯,临危不乱,职业素质还不错,当然,最让她满意的还是小乐的洗衣板身材,对于所有跟自己一样的太平公主孟寒总是有种莫名好感。
    “小寒,你觉得怎么样?”老总没注意到仓皇离场的小姑娘,除了孟寒谁都没注意小乐的带子断了,这屋里的工作人员根本听不懂这些玩意,上面折腾的热闹他们就在下面聊天,所谓面试也不过就是听个热闹顺便偷懒。
    “你不是专业的么,来点建议!”屋里只剩下自己人了,老总问。
    “你自己看着办。我就是过来买东西的,你给我来张打折卡。”
    老总周围几个商场主管听见她说要买东西,涣散的精神瞬间聚拢了,好几道目光带点哀求的看着老总,孟夫人挑剔的性子不但夜市鬼见愁,商场也愁啊!
    亲妹妹是什么德行老总是知道的,专业坑哥一百年。
    “这个是我的卡,你拿去随便刷,但是小寒你说话注意点,你哥开个商场也不容易,你别太较真,容易把顾客吓跑了。”
    “我不是较真,你可以叫我考究党!”对一切严加考证,无论是生活还是音乐!
    
    第23章幸福的顺哥
    
    商场提供的小试衣间,小乐在里面抓狂。
    “格子你也太坑姐了!咱能不用这种伪劣产品不!”15块钱两件的小吊带,质量本来就不好,还在衣服上缝了那么多的珠子亮片!那破带子能撑住才有鬼呢!
    “我错了!”格子双手合十对小乐忏悔,她不是囊中羞涩么。
    小乐无力吐槽了,飞快的换了衣服,她要找孟寒。
    商场的人正在开会研究用哪支乐队,小乐直接冲了进去。
    “打扰一下,孟老师哪去了?”
    老总是孟寒的哥,听小乐对孟寒的称呼以为她是妹妹收的徒弟。“她逛街去了,你要有事就去酒店找她,她一逛街就得好几个小时,你晚点去。”
    “请问是哪个酒店?”
    老总报了个酒店名,这也是他旗下的产业。
    “还以为她这辈子都不会再收徒弟了呢。”老总小声的嘀咕,小乐耳尖的听了去。
    小乐怕问多人家怀疑,跟人家道谢就退出来了。
    “孟总,您看选哪只乐队?”工作人员毕恭毕敬。
    “听着都差不多,就选那个最闹腾的那个,店庆还是要热闹点好。你们再联系些大爷大妈扭秧歌,还有吹喇叭和唢呐的……”
    对于商家来说,无所谓什么艺术,只要够热闹能把人吸引过来,秧歌队和小乐队没什么区别。
    工作人员宣布是格子乐队入选,小乐队乐坏了,格子只当是小乐救场有功,其实人家只不过觉得她这架子鼓挥舞的跟秧歌队的大鼓似得热闹。
    “你这笨蛋,今儿多亏了格子找来的小姑娘救场!”吉他手瞪了贝斯手一眼,贝斯手跟个小媳妇似得扭着手指。
    “人家跟你同台有些紧张,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是第一次,桃哥~。”还朝人家飞眼。
    吉他手脸色微红,这傻叉当着孩子面瞎BB什么!趁着格子不注意朝着他腰扭了一下,看回店里不收拾你的!
    “格子,你回头替我们谢谢那个小妹妹,等咱们演出费下来了请人家吃顿饭吧,我们先回店了。”
    格子冲这对感情很好的大哥哥挥挥手,脸上兴奋的红扑扑的,可惜小乐先回去了,下次一定要请她吃冰淇淋。
    小乐在路上稍微有点小羡慕格子,能把爱好变成银子,理想转变成面包,多好的开始。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用小提琴赚到第一桶金。
    演出完她在商场里绕了一圈,悲哀的发现就算是十几年前的物价,她也没法为于百顺买到一件合适的衣服。
    她倒是相中一件,草绿色的圆领T恤,很衬他,只是一百零点的价格让她望而却步。她就带了几十块钱,这是她省下来一个礼拜的生活费。
    从商场回来她又在街上转了一圈,到了他那,于百顺见着她这一头鸟窝头闻着那股刺鼻子的啫喱水味,心里开始七上八下。
    想问问她去哪儿了吧,又怕惹人家烦,可见着她这幅不良少女的模样,不管又怕她学坏。
    “顺哥,你说我要是去西餐厅拉小提琴打工行不?”她串着串问。
    于百顺百转千回的小心眼瞬间就转了好几圈,“缺钱?”
    “也不只是因为钱,我还想学以致用,增加点临场经验。”想来想去只能想到西餐厅或是高档酒店。
    “咱们市的餐饮以中餐为主,就那么几家西餐厅,你认为29块钱一套的廉价西餐会奢侈的雇用现场伴奏吗?”本市所谓西餐厅都是些不入流的小餐厅,糊弄人尝鲜,无论是菜品还是环境都不行,不少人还拿筷子吃呢。
    西餐和西洋高雅乐,对很多人来说都没羊肉串配上太软吸引大。在这个中型海滨城市,这块是空白的。
    “那我去酒店行吗?”
    他一听那俩字,脑袋摇晃的跟拨浪鼓似得,只要脑补他的小宝贝让一堆大肚子中年怪叔叔包围,他就有种化身咸蛋超人拯救小萝莉的冲动。
    “太乱,你年纪太小,去了不合适。”酒店的档次是挺高,顾客也都是有消费实力的,可是有钱的禽(兽)更可怕。尤其是小宝贝这种可爱的小姑娘,进了那里面还能有好?
    尤其她还是未成年人,有钱的老畜(生)们最喜欢的就是未成年水嫩嫩的黄花小闺女!
    “你前世不就是开酒店的么,我在里面工作挺好的。”小乐觉得他心里阴暗了。
    他没接话。
    要不是他罩着,就这种不知道男人兽(性)的傻宝早就让人啃的骨头都不剩。自从他发现她在自己旗下酒店上班,能出入礼品厅的人都是他过滤的,人渣一个都不能放进去,就为了护着她,他至少在外围安插了好几个保安,要不她怎么会以为酒店纯洁的跟幼儿园似得。
    俩人聊着天,手上的活也没耽误,一盆串很快就堆起来了。
    “实在不行,我就去酒吧当键盘手。”小提琴这条路子被堵死了,她只能往别的地方发展了。
    他听不下去了,酒吧,那不就是约(炮)圣地么!
    手里的肉串扔盆里,“你要缺钱就跟我说,哥想法儿给你挣去,咱能不折腾行吗?酒吧那是好孩子进的地方吗,那里面的酒鬼喝多了都什么德行你知道吗,再说你一个小姑娘那么晚回去也不安全,万一遇到坏人怎么办,熬夜休息不好怎么办……”
    她也觉得自己有点不靠谱了,可他这老妈子的唠叨听着也怪别扭的。
    “顺哥你更年期提前了?罗里吧嗦的,唐僧附体了。”
    她串完肉串,起身洗手,“今天能早点收摊吗,我有点事,喂,顺哥,你想什么呢?”
    于百顺愣愣的看着她,更年期……她说自己更年期!
    心碎有木有,上火有木有,让人嫌弃了有木有!
    把媳妇当闺女养副作用很大。管深了人家嫌烦,管浅了又怕她被这个万恶的环境伤了。
    哥才没更年期呢,哥每天早晨还一柱擎天呢,要不是顾及着你岁数小——他猥琐的笑,脑子里闪过一幕幕不纯洁的画面。
    “喏,这个给你!”小乐从屋里拎出个塑料袋子扭捏的递给他。
    “给我?”他愣了。
    她一进来他就看见了,还以为是她新买的衣服呢,真没想到是买给他的。
    “那个,我也没什么钱,就是路边外贸小店甩货的,也不知道你穿着合不合适,你试试啊。”她有点不好意思,受人家照顾就拿二十块钱一件的衣服回报人家,可她也只能买得起这个。
    “哎!”他激动了,心里美坏了,站起身伸手就要接,看见手上的油赶紧把手缩回来,认真的去洗手,洗了好几遍,还觉得不够。
    “要不留着我晚上洗完澡再试,别弄脏了。”小宝贝给他买的,满满的都是爱啊!
    “没事,就二十块钱,我看你没衣服穿顺手就买了,以后等我赚钱了再给你买件好的!”其实她还是喜欢商场卖的那件草绿色的。
    以后还有?
    于百顺快幸福晕了,可让他意料不到的幸福还在后面。
    
    第24章保B守C发展D
    
    在小乐的催促下百顺换上了新衣服,黄色的短袖。他皮肤稍微有点黑,穿起来显得特别精神。
    小乐满意的点头,他很少穿亮色的衣服,前世今生品味都跟老头子似得,老气横秋,还是穿年轻人的衣服好看。
    “你挺适合穿亮色的。”长的像路人甲,总得来点鲜艳的吸引人吧。
    小单眼皮的肌肉男,看久了还挺顺眼的,大鼻子小眼睛其貌不扬但看着不招人烦。
    就因为小乐夸了他一句,从此以后,于百顺走上了颜色绚丽的不归路……
    “顺哥,你为什么要留这么长的头发?”还是偏分,这年代好像不流行这个头型。头发这么长天热的时候很难受的,尤其是晚上给人家烤串,总是见他汗流浃背的。
    “你不喜欢?”他倒不是为了好看,就是为了省那几块钱的理发费用。
    他要供着弟弟妹妹上学,现在又多了心上人,别看每天收入不少也舍不得在自己身上花钱,就算当过大款,骨子里也还保留着农村人勤俭的好习惯。
    “也不是不喜欢,就是怕你热出痱子。”烤串是非常遭罪的工作,大热天站在火炉边上烟熏火燎的,每天都看他汗流浃背。
    “那一会我洗头,你给我剪了,我不太喜欢让别人碰我。”某种意义上讲,于百顺还有点小个性。
    小乐犹豫,她能行么,别给人家剪坏了。他爽朗的笑,“我都不怕你怕什么!”
    男人洗头是很豪迈的,就在院子里的水龙头下面,衣服一脱,赤(裸)着上身弯着腰,拧开水龙头就冲,小乐看的满头黑线。
    “你别凉着,我给你弄点温水去!”
    “没事,天热就当解暑了。”他半闭着眼睛找洗发水,她递给他,眼见着他随手揉两下就要冲,实在看不过去了。
    “你腰弯的低点,我给你洗!”太不像话了,只洗头顶那一块,后面都不洗,男人都这么心粗么!
    于百顺露出奸计得逞的笑,嘿嘿嘿,果然上钩了~这听话的劲儿像只大猫,小乐柔软的小手在他头上来回的揉搓,每一个细节都照顾到,他舒服的眯上眼,要不是站着真想睡了,站着也有站的好处,她的小包子正对着他贼溜溜的眼睛,弯腰的时候还能看见若隐若现的粉色小背心。
    某人那猥琐的BT的怪蜀黍心理又不老实了。小乐**裤都是嫩色少女系,光有一件小内内似乎孤单了点,要是能收集全套就好了——咳咳,他自认这是很纯洁的事,比如说今年还在穿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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