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钗布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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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钗布裙- 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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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s:

    榴花会

    云华拿起雾洒,试往脸上喷雾,再用丝绵压匀,粉却又粘落到丝绵上。只好往脸上又上一次干粉,再喷雾,丝绵先抿一层粉在上头、方往脸上压,如此不至把粉粘下来,脸上也拍匀了,这次倒粘得牢,且比铅粉果然清透。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九十三章 榴花会

    雪宜公主住了十余天,十余天中这一打丫头一打仆妇一打小厮一打仆役和几百名壮丁,跑来跑去就没停过,小至一个琴囊上的穗子颜色不对、大至一堵墙要敲掉,丁丁当当,未有停歇。太守等人这才知道雪宜公主的“还算满意”,不是满意这个楼可以住人,而是满意这楼“至少有可供修改的余地”!

    这十余天中,春闱的消息也传了回来,云剑虽未中会元,也中了第七名元魁,盖过这一批所有锦城子弟,报喜的先回锦城报喜,云剑还留在京中同其他子弟们一起备殿试,谢家自与其他有喜的家门同贺不提。

    十余天之后,雪宜公主出关,说这楼“略可住住”,便说要开宴,宴请所有锦城有头有脸的女眷,又说不敢请老人来看自己,所以谢老太太那样年纪的都不与会了,有幸接她帖的,只是未出阁的小姐和青、中年的夫人们。

    她招呼一声,太守等人又忙坏了。还亏她带来的宫娥、公公们帮忙张罗,三五天,也算搞出了个勉强有宫宴样子的宴会。那时候已是六月初,天气很有些热,榴花也都开了,便定名为“榴花会”。

    福珞还在锦城,没有入京,因张惠妃卒了,宫中有丧事,不便再往里进人。她在开春时,也像唐静轩似的紧张,倒有些怕去入宫,能缓一缓,也好,听说雪宜公主来了,又特别想见见公主,这次榴花会,正中她下怀。

    云裳也没能入京。她倒不紧张,急巴巴的恨不能一天就打进宫里去呢!为这丧事,从开春憋到夏初,见天儿跟爷爷分析宫中形势,纸上谈兵。闷坏了,一听榴花会,也吵着要去,理由自然是想见见公主。夏宜公主也是宫中重量级人物呢!见见自然是好的。

    谢小横摇头道:“哪有个道童送去公主宴会上的道理?请的又都是女眷,我都不得去,你更去不得了。”

    “我小嘛!爷爷去不得的地方,我才去得呢!”云裳缠道,“我扮个侍女去?”

    “公主的宴呢!哪那么容易就捏造出一个侍女进去。”谢小横摇头。

    “爷爷肯定有办法!”云裳撒娇。

    谢小横也不说行、也不说不行,却道:“纵然进去,你生得太美。只怕也招人侧目。”

    云裳就捂嘴笑:“我采山后那黄果子,把脸涂黄。”

    “一双眼睛须涂不黄。”

    “嗳哟,我美到眼睛里!”云裳大笑。“爷爷不怕不怕,我总有办法,绝不惹事便是了。”

    “那末,怎样混进去,你也想办法。”谢小横道。“其中若用到任何人力物力,你再问我要。”

    这也是考题,云裳应下了,又道:“其实很有些羡慕华妹妹……她可以名正言顺的去宴会、去进京。”

    “她倒不想去呢。”谢小横遗憾道。

    “榴花会都不想去?”云裳睁大眼。

    “是。”谢小横道,“似乎毫无斗志,又退回到她前两年的时候。简直成阿斗了。”

    阿斗本人是享福的。

    云华正在享清福。

    她从前的斗志,不过要给家人安排个好前程,重生后的斗志呢。则要挖出死亡的真相。现在……现在她做些什么呀?

    死因已知是云柯哄她偷玉坠,害老太太误会。云柯跑了,对老太太她又下不了手报复,幕后或者还有黑手,涉及宫廷太深。她不敢去蹚混水,还作什么呢?

    明雪和金子都在谢家安顿下来。父母亲衣食按时送去,是不虞匮乏,大弟弟跑都跑了,暂时也追不回来,还能作什么呢?

    云华便惶惑的闲下来。她身上的初潮,几天便走了,之后到日子也没再来,大夫说,也是正常的,那一次原本只为奔波劳顿了、或者饮食起居也有些不调,所以匆匆露个头,之后就算好几个月不来,都正常,毕竟她还小,不来也是好事,乖乖饮汤药调理,以后总会来的。

    这几个字入耳,云华醍醐灌顶:她还小呢!

    真的可以劝劝自己,不必把前世的重担再压在肩上,不必再把所有人的悲欢疾健视为己任。她这一世,只是个十二周岁的小姑娘,赶紧玩几年,回头要出嫁了。出嫁后还不知有这么轻松的日子不能呢!

    并不是很习惯,她也渐渐享起清福,乘着春风,斗斗草、剪剪花。刚重生那几个月的基础打得不错,云舟再不跟她闹,老太太也都还算疼她,屋里丫头们一个比一个敬她爱她,她过得似老鼠睡在米缸里。

    谢小横若这时候叫过她来说:等京里一方便,你还是要上京。并且把云裳这颗正棋子瞒过不表,吓唬她说:没别的姐妹替你,你自己要进宫伺候皇上去!那云华可能又骇得踢腾起来。但谢小横又没这样做。

    云华便十足十过起了阿斗的日子。

    石榴会的消息来,她才不跟云舟、福珞她们费心争光彩。大太太新给她作了两身春衫,极轻薄的,初夏尽可穿得,不必另裁。她闲着倒歪在床头指点洛月她们的妆扮:“嗳嗳,脸何必涂得这样白?你们原来肤色还有血色,何必都遮去。”

    乐芸驳嘴道:“左右可再往粉上拍胭脂,这便有了血色了嘛!”

    “把自然颜色都遮去,偏调些铅朱涂上,”云华叹道,“总是可惜。”

    洛月便偏过头笑。

    云华问:“你笑什么?”

    洛月不肯回答,云华和乐芸一起猴到她身上逼她讲,她急了,道:“前儿在小姐书里看到一句……”说到这里,又笑得不肯说,乐芸要呵她痒了,她忙忙道:“却嫌脂粉污颜色。”还补一句,“小姐也是贵人器量。”

    明雪在床边拍起手来,甚是喜欢,把这句诗又背诵一遍。云华止她:“别这样!人家听了要当真。我如何能那样作比呢?”想想,道,“能像那位夫人一样天生丽质的。能有几人。总要借些妆饰,但整张脸都抹去,像戴个壳子似的,把自己的优点也都掩了,单以假面示人,多没意思。”

    “那要怎么做?”洛月听得入迷。

    云华也来了兴致,捋袖子与丫头参详。这时候上好的粉,都是用铅粉,粉质雪白,遮瑕能力强。乃是铅料、米粉、香料调和而来。次于铅粉的,是花粉,乃是米粉、香料调和而来。再次的。就是纯米粉了,大米中选洁白者,蒸晒后磨粉,又几蒸几晒,成极细的粉。可以抹在脸上,但没有香味,附着力不强,稍抹得厚些,便会掉下来,只能很淡的扫一层。几乎达不到什么遮瑕效果。再要次一等的,就是石粉了,即以白石研出粉末。敷在脸上比铅粉还不自然,真正是个面具。

    “咱们府里最差的,恐怕就是这个了。”乐芸去飘儿房里取了米粉来,叹道,“飘儿都不想用呢!”

    “飘儿脸黑。”飘儿嗫嚅。“涂这个……没用。”

    没用是说轻了。飘儿个人认为,她脸上抹一层米粉。像马粪蛋上洒了一层霜其状惨然。她等级够不上府里配发高级铅粉,宁肯自己贴钱去小贩摊头买那种比较青涩、但至少遮瑕能力更强的铅粉!

    云华对着菱花镜看了看自己。

    从前作明珠时……唉又要提从前作明珠时候!小巷子里上来的,太阳晒坏了皮肤,也靠铅粉,才能抹得白白的,但像碧玉、乐芸、洛月等人,凭怎么晒,天赐一张白皙的皮儿,云华是觉得用铅粉遮着,可惜了,当年不好劝人停粉,如今她自己也有娇滴滴的好脸皮,在自己身上试起来,总可以吧!

    病养好了,二月春花初绽的嫩脸呢!

    云华试以米粉极轻极淡扫了一层,问:“就这样,如何?”

    “小姐您千万别就这样出去。”乐芸骇道,“裸着一张脸跑出去,跟小丫头似的,太太见着,不怪您,可得打死婢子们!”

    太违背世俗,果然是不行吗……云华心里一拱一拱的,不知是不是春天的作用,令得六小姐遗留的叛逆精神发芽作祟,她想作个任性的小女孩儿。

    手却毕竟依乐芸所言,又重些扫上一层。

    这就很明显看得出上过粉了,而且,脸部表情如果过大,说不定会有粉“簌簌”的落下来。

    这就是米粉材质的坏处。

    云华心念一动,吩咐道:“去四小姐那儿借个雾洒来。润兰花的,最细的那个。”

    兰花喜润泽、但又怕湿,原是山中雾气浓重的地方才长得好,根下要是太湿呢,又会烂根了,水份很难控制,所以挖得一苗好兰难,移回圃中要养得好,就更难了。云舟想出个法子,定制了一批极细极细的花洒,喷出来不是水珠,而是水雾,专给兰花润一润叶,却不至伤了根土。

    乐芸去了片刻,果然借回雾洒来,笑道:“四小姐道,回头咱们养活了兰花,叫四小姐来看看。”又捧出一本画册,“四小姐道,书坊新印的,给小姐您捎一本。”

    云华便叫洛月和乐芸两个去清洗雾洒,装进净水、点一小滴蔷薇露,自己翻看画册,原来是应时的春暮行乐图,连绵六帧,每帧配一句话,“燕子呢喃。景色乍长春昼。睹园林、万花如绣。”,翻了一半,洛月乐芸回来了,云华拿起雾洒,试往脸上喷雾,再用丝绵压匀,粉却又粘落到丝绵上。只好往脸上又上一次干粉,再喷雾,丝绵先抿一层粉在上头、方往脸上压,如此不至把粉粘下来,脸上也拍匀了,这次倒粘得牢,且比铅粉果然清透。乐芸还怕等水干了,米粉仍然要掉下来,云华也担心,歪着等了半天,把画册翻了几遍,不料人的皮肤原本就是一天到晚会分泌油脂的。云华这个身体的年纪,也本在分泌旺盛的时候,渗出的细小油脂,肉眼是不太能看见,它自与米粉交融,竟牢牢吃住了,效果那叫个好!乐芸仔细看,都不得不承认:“不像敷粉,倒像小姐天然有这么好的皮肤似的。”

    ps:

    袜带失落

    “恰风也停了,便起身,在地上以石榴花瓣砌字,砌至‘海棠经雨胭脂透’,才到‘胭’字,风又起,一地花瓣都卷去。云华可惜的‘呀’一声,看花去处,一片嫣红,却落向天苍色长衫上。”

第一卷 锦衣昼行 第九十四章 袜带失落

    米粉试验,初步算是成功,只不过颊上红晕毕竟给盖住了,脸色嫌太白些。洛月拿胭脂来给云华扑,云华又想出个新主意,在上第一层米粉时,便扑一点点胭脂,再将水雾米粉盖上去,看起来,胭脂是含在米粉中间,模仿了少女那种白里透红的质感,更显自然,又比天然的红晕更鲜明,可说是借了化妆之利、而无化妆之害。

    云华兴致勃勃叫丫头们也试试。

    飘儿不行,她的皮肤确实太黑,用米粉,那就不是白里透红了,而是白里透灰。洛月也不行,她的皮肤偏干,纵然用了水雾,也还是压不住。唯乐芸与云华肤质相近,用下来也不错,云华欢喜道:“我还担心石榴会上只有我一个用这种妆呢。正好你陪我!”

    乐芸大骇:“我的小姐!你要这样去见公主?”

    “我上过妆了!”云华强调,“看得出来上过妆的,不算失礼!”

    话说得也没错……可是话根本不能这样讲的好不好!大流审美观毕竟摆在这里。人家太太小姐雪白鲜红,唯她亲近自然……什么自然,明显是失分好不好!不失礼又有什么用?

    “小姐你这样,人家会觉得你不好看的!”洛月急了。

    “小姐是故意的?”乐芸若有所悟。

    云华微笑。

    是故意要造成“上过妆,但上得不醒目。不失礼,但是失分”的效果。因为她十三虚龄,也到了可说亲的年纪,石榴会上,全是女眷,最容易萌发求亲意向,搞不好就敲定了。可云华心里。还没有看到哪家公子想嫁呢!所以最好别让女眷们看上。这样清浅的妆容,仿佛还是个不解人事的小女孩,女眷们应该不会生出“这姑娘长大了,可以提亲了”的想法吧?

    配着妆容,云华的发饰、衣佩也都走这种风格,看得出打扮过,但都稚嫩一点儿,不够吸引人。

    本来就没人打算在石榴会上把云华推销出去,所以对她小心过头的刻意低调,也没有太在意。最多云舟凝了她一眼。云华眨眨眼睛:“四姐姐今天太美了!”叹道,“我要是姐夫,守在园中。化作一棵石榴树,也要看姐姐一眼,今生无憾。”

    云舟弹了她一下:“胡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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