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欢:误惹神秘右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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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欢:误惹神秘右相- 第4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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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O。138 今天晚上继续住你那边'VIP'

   “照着做?”萧景煜适当疑惑。

    夏可乐觉得自己说的太直白了,立即很委婉的解释道:“既然是言情小说,依然会有一些浪漫的情节,做点小游戏,增加点小情趣。不过,总的来说,言情小说更适合女孩子看,我到时候就不送给你了,送给若浅也是一样的。嘿嘿,保证你婚后幸福。”

    小游戏……小情趣……

    萧景煜明知道她说的是什么意思,倒也不拆穿。

    夏可乐回到瑶雪院,一头扎进她的房间,开始疯狂码字。

    这年头,虽然左有康王爷,右有景大侠,似乎都很有钱的样子,但作为一个现代女性,一定要经济独立。

    有句话怎么说的:经济要独立,人格才有魅力。

    萧景煜站在屋檐下,朝虚空挥了挥手,立即有黑影飘了过来。

    “去,替我把衡生书局收了,无论多少钱。”

    卖爷爷我。“是。”

    *

    夏可乐笔下,在男女主做了无数次后,身体与心灵达到一种前所未有的契合。男主最终为了女主,遣散了王府其他女人,为了让女主开心,甚至连年轻的婢女一并遣散了。

    这个章节,夏可乐写的行云流水,连该吃饭的时候,都没有出去,直接叫婢女端了吃的过来,一边吃,一边写。

    到天色全黑的时候,萧景煜推门而入:“你可真够废寝忘食的!怎么样,写完了没有?”

    “刚写完。”夏可乐回答。

    萧景煜目光往桌上稿子上一瞟,心里又一次被震撼了,稿纸末尾那个大大的“完”字上面,依然是“做”的情节,那个姿势,好像正是开头第一个章节做的姿势。

    果然是一本艳情小说啊,从开头直接“做”到结尾。

    只是男女主角的名字被换过了,女的叫小雪,男的叫龙佑。

    夏可乐习惯性将稿子翻过压在桌上。

    “出去走走吧!”萧景煜邀请。

    夏可乐站了起来,坐了一个下午,也该出去运动一下:“走吧。”

    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房门,夏可乐问:“难道你不好奇我写了什么吗?”

    “一个普通女人一夜之间惊采绝艳,征服王爷,斗垮无数小三的故事。”萧景煜原封不动复述她下午说过的话。

    “看文的乐趣是看细节!”夏可乐强调。

    萧景煜不语,细节……你那个文除了做,还有啥细节?!……

    “我在想,究竟是一次性把文卖给书局,还是每月分成。”夏可乐甜蜜的发愁。

    “一次性卖断。”萧景煜立即接口。

    “为什么?”

    “每月分成,你怎么知道他具体每个月卖了多少,数字还不是他说了算。他家书局遍布轩国,他若卖了5000本,完全可以说是50本,你也无从查起。”

    夏可乐点头:“有道理!”

    “争取明天卖个好价格,然后我请你吃饭啊!”

    “你希望卖多少?”

    “我昨天输了你800多两,好歹把这个钱卖回来吧。”

    萧景煜微微点了下头:“你倒不贪心。”

    *

    夏可乐跟在萧景煜后面,她这才发现,夜色中的尚书府别有一番滋味。

    池塘中,荷叶不大,却已初具规模。

    “你知道吗?很多年前,轩国是没有荷花的。这个品种是萧家祖上为了一个女子,专门从很远的地方带回来的。”萧景煜说。

    “你们萧家男人还真有意思,祖上为了一个女子,种了一池荷花,你爹为了你娘,种了一院的梅花。”

    萧景煜意味深长的看了她一眼,紫色紫罗兰,他也一直记得。

    “原来你们尚书府这房子是祖宅啊,这么大的房子,还是在京城,你们祖上是府上还是高官?”

    “是富商,也是高官。”

    “哇塞,红顶商人!高境界呢!进可为官,退可为商。”

    “说是祖上,算起来是我爷爷。靳帝时的开国功臣,那时的靳帝还是王爷,在北方一个小城偏安一隅。他们便是好友,后来,一路助靳帝登上皇位,他便是轩国第一位右相。”

    右相……好熟悉的词语,大抵是从前在很多古言小说中都看到过这个词语。

    “上次在皇家晚宴上,我好像没看见右相的位置。”

    “在轩国,右相凌驾于其他所有官员,有着至高无上的位置,也区别于其他所有官员。右相从不上朝,亦不世出,是皇上的一股隐蔽势力,主控金钱与江湖。”

    “哇塞,你爷爷太厉害了!”

    “是。虽然听到的关于他的故事不多,但他一直是我叹服的人。”

    “你爷爷还在吗?”

    “我不知道。估计这天下,也没人知道。”

    ……

    *

    夏可乐的房间早已被重新收拾,床上被褥之类全部换成新的,她自然不可能再把萧景煜赶去书房。

    散步回去后,便直接往自己房间走去。

    推开房门,正要给萧景煜说晚安,忽然看见萧景煜脸色一凝,一把将她拉到旁边,一个晃动掠到房中,蓝袖在空中一捞,抓住一个黑色事物。

    “吱吱……”叫声从萧景煜手中传出。

    只见萧景煜快速翻过桌子上一个茶杯,将手中事物往里面一塞,抓起另一个茶杯,往墙角某处掷去。

    随即“唰唰唰唰”,茶杯连续被抛出,罩住墙角,床边,好几个黑色影子。

    被罩住后,茶杯继续移动。

    “景煜,那是什么?”夏可乐飞快的问,浑然没发现自己脱口而出的,已是景煜,而不是景大侠。

    “老鼠。”

    “啊?你这个地方怎么这么奇怪,一会儿蛇,一会儿老鼠的?!你到底有多少个暗恋者,谁这么卑鄙,用这种手段?!我不管,我今天晚上继续住你那边,你要全权保护我人身安全!”

    “恩,走吧。”萧景煜说。

    自然,萧景煜依然没能住回自己房间,继续在书房将就一夜。

    *

    第二天一早,那个头天领命收购衡生书局的黑衣人回来了。

    一夜奔波,总算把主子交代的事情办妥了。

    “花了多少钱?”

    “三万两。”

    “恩,我知道了。你再去跑一趟,告诉掌柜,待会儿一个字也不准看!那丫头的书直接花2000两买断。

 NO。139 书局的红衣男子'VIP'

   夏可乐起床的时候依然是日上三竿,不得不承认啊,萧景煜的床睡着真舒服啊!

    床单上除了清洌的味道,再无其他。

    萧景煜照例等着夏可乐一起用早餐,有了头天就地取材的经验,可此,夏可乐看着粥里混合的黑色不明生物,警觉的问:“这是什么?不会是昨天晚上的老鼠吧?”

    “鳝段。”萧景煜回答道,顺手舀了一勺送进嘴里。

    夏可乐这才放下心来,开始吃粥。

    “你吃过老鼠吗?”夏可乐问。

    “恩。”

    “我们那个地方也有人吃老鼠,还起了一个名字叫三叫。都是刚生下来的小老鼠,连毛都没长出来,直接吃活的。吃的人用筷子一夹,小老鼠一声叫;放在调料盘中二声叫;放在吃者嘴里小老鼠三声叫。”

    “恶心。”萧景煜简单的说了两个字。

    “是啊,我也觉得恶心,我们那地方的人什么都敢吃,据说连婴儿都敢吃,怪病也特别多。”

    “你都吃过些什么奇怪的东西?”

    “活的东西,我只吃过醉虾,把活虾放进酒里,虾喝了酒就醉了,然后直接吃。虽然觉得残忍,但看见别人都在吃,我也吃了一个。”

    “味道怎么样?”

    “只觉得残忍了,也没品出个味道,倒是其他人都说好吃。”

    “改天尝尝,如果不错,把方子送到醉仙楼去。”萧景煜自然而言的说道。

    醉仙楼……夏可乐不舒服了,脸当即就跨了下来,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不过一个菜肴都能想到妓院!

    “你怎么了?”

    “你和醉仙楼的感情可真不一般,远远超过了嫖客和妓女。”夏可乐心里不舒服,说出的话也不好听。

    萧景煜当即想到夏可乐不愿自己与醉仙楼有瓜葛,立即说:“这么好一个菜品,自然要收费的,醉仙楼出手一向大方。”

    既然不是去那个啥,又听到“出手大方”四个字,夏可乐的眼睛自觉不自觉的亮了。

    她那本《强索欢》,多么适合作为青楼女子入门的必备书,从菜鸟姑娘到花魁的升级秘籍啊!待会儿一定要把这个营销点子说给书局老板,力求一次性多赚点。

    萧景煜看见夏可乐眼睛亮了,瞬间猜到她的想法。

    唉,自己的女人居然写了那么一本书,还天天想着怎么卖出去,若是被自己那几个兄弟知道,还不知要被笑成什么样子!

    现在的当务之急,就是早点通过正规途径把那书给毁了。

    “你准备什么时候去书局?”萧景煜问。

    “吃了饭就去。”

    “我待会儿要去华严寺,可以陪你一起。”

    道去去到。“恩,好。”

    *

    这一次,等在门口的是一辆正常马车了,夏可乐也不用萧景煜扶,直接跳了上去。

    很快到了衡生书局门口,夏可乐拿着那一叠手稿,冲了进去。

    萧景煜跟在后面。

    前几日那个掌柜依然站在柜台后面,书局里,除了掌柜,还站着一个红衣男人,正站在书架前翻书。

    “掌柜的,我把书稿给拿来了,麻烦帮我看看给个价吧!”夏可乐直接将手稿递给掌柜。

    这时,红衣男人施施然转过身来,一双桃花眼直勾勾的看着夏可乐。

    感觉有人看着自己,夏可乐立即回看了过去。

    天啊--

    她这辈子从来没有见到过这样绝色的男人!居然能把俗气的红,穿出这样一种惊心动魄的美。

    不是魅,而是,一种说不出的感觉,许是疏狂。

    再看向他的脸时,夏可乐不由呼吸一紧,好一张翩若惊鸿的脸!

    “拿过来给我看看。”红衣男人伸手。

    掌柜立即捧着书稿,毕恭毕敬走了过去。

    夏可乐立即想起文中内容,好像,不适合让这么个美若谪仙的男人看见。

    “别,别,不适合你看!”夏可乐叫道,整张脸上臊得通红。

    红衣男人抬头,朝她淡淡瞥过一眼,挟着不容抗拒的气势。

    夏可乐立即就觉得自己势微,嚷不出来了。

    红衣男人伸手将掌柜手中书稿拿到手里,正一眼看过去,一股冰凉气息就从门口排山倒海压了过来。

    男人抬眸,目光触及到门口那一抹冰蓝时,脸上露出一个玩味的笑,顺手将书稿递回给掌柜:“该怎么着就怎么着吧,我现在已不是衡生的东家了。”

    “是,是。”掌柜接过书稿,根据新东家指示,一个字也不许看,直接给开价。

    “姑娘,这本书,我们决定买断,2000两纹银。”掌柜的态度出奇恭敬。

    2000两!这么多!

    之前的心里价位是500左右的,如果瞎猫碰上死耗子,最多也就是800的样子,却没想到掌柜直接给出个天价。

    夏可乐偷乐了一下,很快又不淡定了,好像,从进门到现在,掌柜压根就没看这个文啊!

    夏可乐是个实诚的孩子,于是,她弱弱的问:“掌柜,您确定2000两买断吗?您好像都没看?”

    “怎么没看?我卖书这么多年,早练就一目十行。姑娘这文,文字优美,情节饱满,构思精巧,一眼便知肯定大红特红。”

    文字优美,情节饱满,构思精巧。哈哈哈哈,夏可乐从小学一年级写日记开始,到现在为止,还第一次得到如此高的赞美,小小的虚荣心瞬间得到满足,当即裂开嘴笑着。

    “不巧,刚才在下也看了一眼,觉得这文值5000两,姑娘不如卖给我吧!”红衣男人开口。

    5000两!!!2000两的两倍还多1000两!足够买一个大宅子,丫鬟下人无数,用一辈子了!

    夏可乐当即有些动心,本想立即答应,又觉得这样一本书卖给这样一个谪仙般的男人有些难为情,当下有些犹豫。

    萧景煜杀人般的目光立即射向红衣男人,红衣男人唇角玩味更甚。

    萧景煜立即递了个眼神给掌柜,掌柜虽没见过新东家,但那位新东家摆明了就是为了夏可乐这本书买下整个书局,此刻见了萧景煜的眼神,倒也猜到几分,却也不敢猛的加价,只立即说道:“要不,在下出6000两银子?姑娘还是卖给书局吧!”

    **

    鸢尾:有米有人能猜出红衣男人的身份啊

 NO。140 我给你煲个汤喝吧'VIP'

   “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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