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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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军犬我的王 作者:琰华七宝- 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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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像,他的腿……
  严授纲紧紧抓住自己毫无知觉的下肢,全场几百人,都没事,唯独他,差点儿当场死去,即使侥幸捡回条命,也终究,下半辈子,只能当个残废。
  老和尚不笑了,歪着头看了看儒雅男子的头顶与身后,眉心一皱,“我不知道那邪术具体是怎么回事,但现在,你其实已经完全不必担心它了,它……怎么说呢,早就被某些存在,以最为彻底的手段破去。”
  “那么鬼子……”严授纲精神一振。
  “鬼子?那和养小鬼又不是一回事。”老和尚嗤笑一声,“和合二仙,即使在缅泰地区,也是成就姻缘的仙物,怎么会要求人去伤害其自身成就出来的爱情结晶,生了孩子再献祭给魔鬼什么的,倒有些像西洋黑魔法之流,你那个情妇如果真这样说,可是既无知又自己吓唬自己了。”
  什么?
  如果根本不必杀死瓜瓜,就可以成就姻缘,那个女人……岂不是自己疑神疑鬼,单凭着自己扭曲的想象,就要杀害亲生骨肉?
  不对,她的想法,也有其道理,因为他并不曾与妻子离婚,她还算不得达成了心愿,那么考虑多些,排查术法没有完全成功的原因,进而怀疑到孩子身上……也不是,不可以理解。
  也许施邪术的人,也在日日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以至于,长年累月下,难免想法极端了些。
  可是,她真的想错了吗?如果这个老和尚只是神棍,他的话,其实根本不靠谱呢?
  严授纲思绪一阵阵昏乱,不由用力抓紧了浓黑的头发。
  “严导,别这样。”桐秋城见他如此,赶忙去掰他手指,又重重握了他的手,心中绞痛,“大师,严导是好人,是正直的好人啊,他不该受到这么多的苦楚,不该这样……倒霉啊。”
  老和尚容色淡淡,“好人,也许对人来说,是这样,但对兽类,却似乎未必。”
  严授纲猛然抬头,凌厉地望向老和尚,“你说什么?”
  “天生万物而有其灵,现在却越来越多人,不懂得这个道理。”老和尚摇摇头,“人也好,兽也好,若灵性宛然,或是功勋卓著,都可得上苍慕顾,冥冥之中,自有不凡的命数。然而,一旦遭害,那么它本身所带的正面力量越强大,其加害者受到的负面力量反噬,也就会愈加强大,具体表现么,诸事不顺啦,倒霉啦,基本就跑不了了。”
  所以,如果有谁发现,自己莫名其妙倒霉不已,喝凉水都塞牙缝,那么很可能是运势气场受到冲击,必须想想办法了。
  当然,如果这种冲击来自自身作恶,那还是老实生受就是,他老和尚,可不愿意给这种人消灾解厄。
  “胡言乱语!”严授纲重重一拍扶手,气得面色紫涨。
  “不爱听就出去,”老和尚满不在乎,“信则有,不信则无,世事皆如此。反正邪术什么也许确实有,但效力如何,与当事双方的气场运道,关系却更密切些。那女子用术数年,为何偏偏前些日子才开始犯糊涂,否则幼子哪会现在才出事,而你的腿,也是一个道理,还是自己回去,好好想想吧。”
  桐秋城迷惑不已,“瓜瓜落海,是意外啊,与他母亲有什么关系。”
  严授纲这才猛然发觉,他并不曾说出情妇害子之事,那和尚,到底是怎么知道的?
  谁告诉他了?
  段振辉,还是……那个警察?
  严授纲脸色万般难看,这种丑闻,一旦弄得人尽皆知,他还能立足么。
  “走!”
  严授纲转动轮椅,当先走了出去,他不相信老和尚的话,那女人关于鬼子害人的说法,明显更有逻辑些。
  拍电影这么多年,累死的马,摔死宰死的牛羊猪,多了去,那狗就算好看,也不过是条狗,与其它牲畜没有区别,根本不可能为害。
  和尚这样说,也许是有人教的,要达到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许只是吓唬他,好讹诈到做法事的钱财,他绝对不会上当!
  必须做些什么,必须!
  严授纲心乱如麻,渐渐整理出属于自己的条理与逻辑。
  一个人,心中有执念,他愿意相信什么,就会劝服自己去相信,并不在意真实看起来到底是怎样。
  强烈的意念,很多时候,倒还真能加强其自身的气势,至于会不会抵消外在的气场冲击,就要看他所害的灵物,是否气场能量更加强大了。
  而这个关键的灵物,也许还压根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老和尚闭上堪透世情的眼,叫住桐秋城,“哎,我说你啊,最近可要当心些。”
  “大师何意?”桐影帝心中惴惴。
  “不要与运势低迷者过于亲近,当心牵累,还有,白发枯骨,红颜祸水。”
  ……
  席维与大狗没有见到小娃娃,接待的护士倒认识他,知道他是救人的好警察,于是,偷偷将段振辉的电话号码抄给他,说孩子是被他送走的。
  席维对那天晚上,那个并肩奋战的军人,挺有好感,于是毫不犹豫拨通电话。
  “喂,段振辉,哪位?”手机中传来一个沙哑的男声。
  “你好,我叫席维,那天晚上和你一起打怪兽的人,麻烦你,我想找严瓜瓜。”
  段大校沉默了下,“……这个,不大合适。”
  “那个孩子向我求救,我答应过一定救他,拜托了,老兵。”

  23、鱼妖孽的助理

  “求救?”段大校沉默了,他知道,是席维将孩子捞上来的,也是他,发现了那个情妇的所作所为。
  没有向他们这些更加亲近的长辈求助,反而将希望寄托给一个外人,这样的选择,竟有丝必然的意味。
  孩子危在旦夕,他就住在隔壁,却全然无知,如果不是席维,也许到无可挽回之时,他还蒙在鼓里吧。
  段振辉对于瓜瓜是如何在昏迷不醒期间,向席维求救的,也有些怀疑,更不知道这个男人如此拼命接近严授纲的家人,是否心存目的。
  但是,以他的家庭背景,多多少少听说过些旁人不知道的事情,那个刀枪不入的怪东西,就是活生生的证据,所以,表面看来不可能的事,实际上未必真的没有可能性,再加上,席维这个人的气度,让他熟悉,让他亲切,甚至,让他见猎心喜。
  十之八九,是个兵王,甚至更为优秀。
  段大校报上一个地址,在燕京,说:“你来吧。”
  席维欢喜地道了谢,又直接用手机上网,订了下午的机票,救人啊,宜速不宜迟。
  大狗歪头看他:机票只有一张。
  “嗯,”席维蹲下,蹭蹭狗的大头,“就算两张,也没办法带你一起,那要许多手续,时间上来不及了。”
  我要去,大狗传达心念。
  “哥……”席维有些为难,别说狗哥有这么大一只,就算小狗,要带上飞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
  大狗瞪他:你想自己跑到我鞭长莫及的地方去?万一有危险,谁来保护你。
  “哥……”同一个字,席维这次说来,却带了浓浓的婉转悠扬味道,近似于撒娇了。
  狗哥,竟然这样关心自己,狗小弟直接感动得眼泪巴叉起来。
  “飞机……”他是感动了,可飞机不感动,一时间根本上不去,又该怎么办?
  大狗想了想,正好瞧见有位出院的小朋友,抱着只巨大的毛绒熊熊,从他们面前走过。
  玩具?
  大狗眼睛一亮,扭头看席维:我可以假装成那个。
  席维抽抽眼角,“呃……可是它只有哥你的五分之一大小,相信我,飞机座椅很小,绝对坐不下一头牛的。”
  而且,就算狗哥能够忍住不动,那机场人员难道不会要求托运吗?
  不要啊,他天天把哥的毛毛侍弄得这样好,就算还赶不上缎子,至少也是冰丝级别了,可不能忍受他哥与货仓行李挤在一起啊。
  大狗无语,心想以小弟的接受程度,得循序渐进,不能一下子太离谱了,于是,到大树后面转了一圈,再出来时,就缩成了与席维初见时的体型,比一般的哈士奇还要小些,算是一只比较正常的偏大犬了。
  这样的体积,说是玩具的话,真不是最大型号的。
  席维傻眼,第三次叫了“哥”这个字,可是这回的含义,就有些见鬼了。
  狗想了想,蹲坐下来,温和安静地看着他:我原本就是这样大,之所以突然暴涨了体型,也许是吃了奇怪东西的缘故。
  “啊,是奶油蘑菇!”席维大叫,他就说嘛,越好吃的东西越有毒,虽然与河豚的类型不一样,可那蘑菇,显然也有着奇怪的效果,作用到人体上不大明显,但狗狗却变得不一样了。
  可恨他今天才想到这件事,竟然疏忽了狗哥那么长时间,奶油蘑菇只是让狗狗的体型发生改变,还算是好,万一有什么别的毒副作用,而他却如此大意,那可怎么得了。
  “哥,我是混蛋,我没有照顾好你,我对不起你……”狗小弟心疼了,拼命道歉。
  大狗无语望天,远古巨兽传承的事情,还不能解释,所以只好把责任推给又好吃又无辜的奶油蘑菇,真是对不起它们了。
  席维愧疚了一会儿,忽然奇怪地问:“吃了之后可以改变大小的蘑菇啊,总觉得很神奇,哎,真可惜我不能体验一下,哥,你变的时候,到底是一种什么感觉?”
  大狗眨眨眼,两只爪子圈起来,勒住男人的腰部,用力:就像这样,拼命往里面缩紧。
  席维囧了,那岂不是和女人束腰似的。
  大狗啪的拍他脑袋:胡思乱想,如果这样羡慕的话,改天我研究一下,把你也缩小掉试试。
  “不要啊!”席维惨叫。
  大狗惬意地摆摆尾巴,想象了下席维变得小小,然后在自己毛毛中爬来爬去,骑上自己脖子脑袋的情景,好像也很有趣。
  就这样,一人一狗胡乱说着话,往机场赶去。
  到地方时,大狗趴在席维背上,一动不动,呼吸静默下去,连身上的材质,看上去都不一样了,好像真的是个大玩具。
  “这么大啊,真好……”办理登机手续的女孩,两眼放光,摸了摸毛绒大狗。
  席维勉强笑着,其实心里头不乐意得要命。
  动手动脚,没羞没臊!
  “但普通舱位放不下的,它站在你腿上,都快够到顶棚了。”这么漂亮的大狗,女孩也不舍得要人把它塞行李架里,再说,也未必塞得进去。
  席维讨好地笑,狗狗也睁着温润可爱的眼,和他一起施加压力。
  女孩脸红了,小声道:“去换乘头等舱吧,虽然贵些,但那边地方大,不会说什么的。”
  席维大喜,他怎么没想到,还是专业人士有主意。
  就这样,狗哥狗弟顺利上了飞机,一路上引起围观无数,大家都以为他是要送玩具给女朋友或者小孩子,因而都很宽容,顶多偷偷在大狗身上摸个两把,过过干瘾。
  大狗不是第一次坐飞机,并没有过于兴奋,虽然那是十多年前的武装直升机了,与民航不可同日而语。
  到燕京时,天都黑了,他们直接杀到医院,偷偷溜了进去,找到病房位置,段大校竟然坐在沙发上,等着呢。
  “来了?”
  “嗯。”
  段大校看了狗一眼,忽然皱起眉头,“……它怎么,小了些?”
  “呃……”席维干笑,“那天的是哥哥,今天的是弟弟,不是一只,不是。”
  “……”段大校瞅着他,“你当我是傻瓜吗?”
  “哎呀别说这些了,救人要紧,救人要紧。”席维掏出小瓶子,把里面的墨水给严瓜瓜喂下去。
  段大校抽抽鼻子,“什么东西,这么奇怪的味道。”
  “还好吧,我早习惯了。”
  “拿来我看看,别胡乱给孩子吃东西。”
  席维将空瓶子扔过去,段大校沾了一丝,舔了舔,差点儿没把自己的舌头吐出去,“这么臭!”
  “臭怎么了,是好东西就行。”
  “臭成这样,哪里可能救人?我真是脑子进水了才相信你,快让瓜瓜吐出去!”
  席维不以为然,“臭豆腐吃过吗?榴莲吃过吗?哪个不是臭飘十里,照样是好东西,你只是口味不同,像我,吃习惯了后,还有瘾。”
  说着,夺过瓶子,将里面剩下的汁液舔进嘴里,吃完才发现,墨水的滋味更加诡异,里面似乎还有股又苦又香的感觉。
  啊,是焦鱼,这是泡了焦鱼的水啊。
  想起那硕大的鱼头,硕大的死鱼眼睛,就像那道可怕的,叫做“仰望星空”的菜肴,真是让人反胃不已。
  席维自己的脸色也不好起来。
  “喝啊,接着喝,有你这么不靠谱的人么,要命。”段大校厌恶地往外赶人,“快走快走,瓜瓜最好没事,否则席小子,我饶不了你。”
  大狗用爪子,轻轻摸了摸幼崽的脸蛋:我们走了。
  严瓜瓜还说不出话来,只是从喉中小小地嗯了一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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