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跃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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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跃龙门- 第1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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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疼,真的!”她反倒笑嘻嘻地安慰他,然后,接下来的话就更加地令他憋闷了,“没事儿,你良人我又岂是省油的灯?我倒是狠狠地咬了他几口呢!不偏不倚,刚好就在靠近领口的位置。哼,我要让他坐朝的时候时刻提防着别乱动,省得给大臣们瞧见了,三天两头上折子劝谏勿贪美色、保重龙体什么的。——烦死他!”
  他还想追问,却给她嘘住了:“你知道么?这里的虫子说不定都是他的耳目呢。我们要是说他的坏话,回头倒霉的可是我呢。”
  “他敢欺负你?莫怕,我去找他理论。”他作势要走。
  她四脚并用箍住他,一迭声地央及道:“不要去!去了也是白去!你能让我一辈子不用再见他么?再说,要是他的毛病发作起来,怎么办?——没事儿,真的!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这男人和女人之间的事儿,原本就无章可循烂账呆账一笔。”
  通过她这些话儿,他多少算是明白了澹台清寂的心思:其实就是不服气与人分享她罢了。可是碍于种种原因,不便发作出来,这才将不满全浇到她的身上。通过让她不自在,从而挑起他以及堇色的不痛快。
  说到底,那人就是容不得他。
  不过,他却是不惧的。因为丫头对他要厚爱些,替他平了天下不说,还给他生了俩儿子。怎么算怎么比姓澹台的略胜一筹。
  应该高兴的,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那女人近来频频出入神殿,名义上是探望“救她一命”的太史大人,实际上,心里打的什么鬼主意,也只有鬼知道。虽说如今她行事稳重了些,然有句话叫做“江山易改,秉性难移”,只要她那颗好色猎奇之心不死,他这做丈夫的,就难以安寝!
  毕竟,就她那如同服用了长生不老丸一般、几乎未曾有所改变的、少女般的容颜和处子般的身子,是个公的就难免会惊诧、好奇,从而意图亲近、染指。
  想到“染指”二字,目光炯炯地投向堇色:“今晚可是你的,你得看好她。”
  去探望恩人,可以,但要适可而止,看了就回,没必要逗留。那神殿残破不全一毛不生,有甚好看!万一,又跟上次似的,忽然陷下去,谁知道会发生什么意外?!
  堇色犹豫了一下,轻轻点头,道:“好。”
  




☆、223呆账

  “夫人,时辰不早了,老奴送夫人回去吧?”
  邹叔佝偻着身子,愁眉苦脸地看着眼前自斟自饮自得其乐如入自家居室的鱼非鱼,连连作揖央求。
  他不明白这位尊贵至极的夫人到底是为何而来。说是探望太史大人,还带来了很多吃的。可是,太史大人对这些美味佳肴根本就是动也不动,倒是她、似乎兴致颇浓。
  说是探望,其实二人根本没见过面。自几年前替她把魂魄招了回来,太史大人的身体就一直不太好。素日里几乎从不与任何人接触,所以,她来了几次都未能见上大人一面。
  她对此颇有微词,更多的则是歉疚。常常一个人吃吃喝喝,长吁短叹自言自语,也不管隔壁内室中的大人爱听不爱听。
  按理说,这种状况应该持续不了多久,受到冷遇的她早该知趣地避开了,然而却没有。她似乎走顺了腿儿,似乎对这里的清静十分欣赏。
  她要做什么,邹叔一介下人怎敢阻拦?可是,如何把这位大神请走,倒真是个大难题。刚刚还有宫人来叮嘱,让他务必尽早劝夫人回去,因为那两位主君还等着她用膳呢。
  “知道了,知道了……”对于主人方的婉辞,鱼非鱼表现得很无所谓,“用膳?以前没认识的时候,难道都不用吃饭么?借口、借口而已。”
  说着,一仰脖子,又极为豪迈地灌下了一小盅“百花酿”。
  “太史大人,我敬你。”她朝里亮了亮空杯,颇为自矜道,“这不是酒,是花露,对身体很好的。不瞒你说,这可是我们堇色专门给我一个人配制的。这里头有些药物,虽说是药三分毒,不过,我都喝了没事儿,你也不会有问题的。他可是神医呢,手底下不出瑕疵品。他藏得很好的,不过还是给我找出来了,哈哈……”
  得意地笑了两声,未听到回应,不禁有些悻悻然。环视四壁空空,不由得大发感慨:“石头城里,就属这儿最简陋,实在是太委屈大人了。”
  邹叔一旁叉手道:“回夫人,没关系的。过些日子,大人就会回莲花山的。”
  鱼非鱼惊讶地“哦”道:“真的?为何不多住一阵子呢?我听说莲花山上也是清冷孤寂得很。这里毕竟出入方便些。大人的身体可以长途跋涉么?……圣上知道此事么?……瞧瞧,我这边什么都还没有做,大人的救命之恩都还没有报答呢!……”
  她莫名地有些惆怅、失落、慌乱。如果他走了,自己以后连个暂时清静的去处也没有了。
  “真想跟大人一起修仙炼道去。……”幽幽长叹一声,对于眼下的生活隐隐地生出些许不满来,“人心不足蛇吞象,指的就是我这样的吧?……得到的越多,反而越空虚,一切就好象做梦一般。……”
  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七年之痒”?从有苏醒兄弟至今,她也算是成家七年有余了。当然,她的婚姻跟人都不一样,前期糊里糊涂地成了很多人的良人,还没来得及表达不满,就昏睡了数年。醒来后,身体稍稍好转,就糊里糊涂地给牵着跟几个人举行了大婚。以前太子之遗孤心媚郡主之名,嫁给舞枫成了太子妃;以转世女巫之身份嫁给荒逸国王子金色即堇色为妃;以平民身份下嫁给妖孽而成夫人。
  关于最后的一婚,不得不说,妖孽心机深重。明着是贬低了她的身份,但是却凭借着“平民”二字,成功地赢得了凤国绝大多数平民的拥戴。这件事,给平民们提供了一个乌鸡也能变凤凰的梦想,让他们对于一向敬畏且不满的贵族产生了好感,认可了其存在的必要性。
  攀附权贵原本就是人之通病。没有比较、没有竞争、没有矛盾,天下才会大乱,人心才难以统驭。这个理念听上去有些可恶,但是鱼非鱼是读过书、见过世面的,知道此话所蕴含着的无可争辩的房主四海而皆准的哲理,因此,她不得不选择了顺势而为。
  记得舞枫送她的定亲里中,最显眼的是那条“虹链”。他说那是她甫一出生时,承乾太子让工匠专门做出来的,上面的七色宝石都是天下难得一见的宝贝。她此番能够重新回来,也是倚仗了块杂宝项链的能量。至于是什么能量、怎么用,他也说不上所以然来,只道太史大人擅长此道,待有机会再跟他请教。
  看到项链,自然地又回想起往事万千。稍后她去了原来的东宫遗址吊祭了一番,为那从未曾见过面的父亲与母亲狠狠洒了一把热泪。直到这个时候,她才真真正正地感受到自己不是无根的浮萍。她有父母亲人,有家有土地,有夫有子有国民。前一世曾经的迷茫与孤独,终于成了梦境恍惚远去。
  她渐渐认同了此地乃是她的根的这一观念。而且,来到这边一晃已近二十年,那边的很多事,俱已淡化、模糊,渐渐地,她已经不再认为自己的归去是必要的。
  至于堇色,则把她带到了荒逸万民的面前。在她身后的神殿中,供奉着一尊朱夏女巫的神像。相貌与她、一般无二。
  万民拜伏,山呼娘娘。彼时,她面对朱夏女巫的金身塑像,由衷而笑。
  你是谁?我是谁?你是我么?还是我就是你?
  而妖孽,给的定亲礼则有些耐人寻味,是一部介绍火凤国风土人情的书籍。
  她捧着这部装帧精美一看就知道是皇室中人才能摸得到的书籍,半天都没琢磨出个一二三来。最后,还是女官道出了实情:“夫人果真不记得了么?当初夫人不是曾向圣上写信要求给两本书看,以打发无聊的么?……”
  哦!
  她恍然大悟的同时,也切实感受到了岁月之荏苒。那还是她沦为妖孽的阶下囚的时候,被关在桂阁的牢房里,成天饱食暖睡地,抗不住寂寞时,便很斗胆地写信与他抗议。
  她没想到他会有反应。照着他的身份,理当不会打理她一介平民一个囚徒的。
  可是,他却给她选了一本书。
  恍惚记得舞枫带她逃离桂阁时,几个侍女好像说过一些没头没脑的话,说是要送书,说某个人奇怪。细细回味,那个奇怪的人,大概指的就是她吧?
  只是不明白妖孽当时是怎样的一种心态,缘何会默许了她的泼皮。
  就这个疑问,她很是盘剥了他一阵子,结果自然是无果。妖孽那人,是断然不会落话把与人的。
  “那么,我就当你其实当时就爱上我了……也许是我本人,也许是我的离经叛道。总之,你就同意吧。这种事儿上,女人希望男人能够显得主动一点。……”她很善于平衡自己的心态。
  几年下来,她习惯了现有的人和现有的生活,然而却每每在这习惯之上浮动着影影绰绰的渴望。到底渴望什么,她说不清楚。总感觉自己的人生不够委婉、不够浪漫、不够甜蜜。
  “还不如以前,一个人到处乱走……”
  男人们一成亲,似乎就有所改变。更多精力投注在国家大事上。出趟远门,根本不带她,说是怕颠坏了身子没法用,徒给自己找麻烦。男人们的这种话说的赤**裸***裸地,那房中之事对他们而言,如同饮水吃饭一般自然。难得有哪个会搂住她用甜言蜜语来哄骗。对他们来说,她已经是他们的人了,跑不掉了,没必要再搞那些唧唧歪歪只有热恋中的傻子才会有的举动。
  要说浪漫,不得不插一句。在她看来,懂得浪漫的也只有那浮浪公子左良缘——哦,不,是她同父异母的哥哥秋葵世子。那家伙的不正经此刻回想起来,倒叫人怀念得很。会调戏她,会跟她胡闹,会度曲传情与她,会说叫人热血沸腾心花怒放的甜言蜜语,会释放她骨子里的邪恶……
  总之,是个很不错的男人。就那张桃花脸、那双桃花眼,当画看着那就是胜景一幅啊!
  要不,等他好了,再跟他举行一次婚礼?总不至于把他丢出去吧?毕竟他还是醒儿的亲爹呢!再者,他一个人在外面也怪孤单的。就好像一枝开好的桃花,怎么忍心丢进淖泥里?
  就这么决定吧,只要他没意见,就凑成一家子吧。所谓债多了不愁,虱子多了不痒。她不在乎被后世妖魔化,再多捏造一个身份也无所谓了。
  “大人具体要哪天离开呢?……”
  远足虽然辛苦,可也是件开心的事。想想她最近的一次出门是在什么时候呢?是在那年春天,跟着堇色去从未去过的荒逸见她的“子民们”。
  在经过临海郡的时候,她特地去了趟平芜城,偿还了一些旧债:将未完的书稿给了书坊的老黄。怕自己的重现引起轰动,往昔的故交一个也没有见,只是让马车绕城里走了一圈,隔着帘子看了看依然繁华熟悉的景物:曾经居住过的房屋、也已赁与他人的成衣店和药铺。不过,成衣店和药铺却还是挂着原来的名字,而且,因为店家的宣传,几乎每个人都知道这两家店面的“辉煌历史”。进出的客人络绎不绝,大有想要一亲芳泽、与有荣焉的意思。
  “姐搁在那边,就是一超星啊!……得多少脑残粉哪!……”
  她看到了“夹死驴”胡同,想起了与很多人的初识:清漠安静的堇色、奄奄一息的冬月、天真可爱的姬凤音、忠心不二的金丑、棺材脸的君安、英气洒脱的踏云……想起了好逸恶劳一扭三截身的桃三娘、用大嗓门掩盖了真相的快刀屠、拥有一副好身材的戎歌、那头披红挂绿名叫“二大爷”的小毛驴……
  抚摸着溪畔桥头的老桃树,时值傍晚,落英与晚霞一般灿烂。想起了“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的诗词,那么美好的意境,却令她情难自已地无语垂泪。
  不是不感怀伤悲,但是,感伤之后呢?她有男人要侍奉,有孩子要教养,有责任要担当,这些靠眼泪是无法顾全的。
  离开平芜城,一路南下,她找到了当初卖给她绝育药的医巫。她早就想问问那老婆子了,当初明明说好不会怀孕的,因何今日让她生下了一堆孩子?这不是骗财坑人么?!别忘了,当时她可是给了金子的!那么一块金子,够一家子吃半辈子了!
  而医巫却只管直勾勾地盯着她,一如当年初见时。那眼神令她脊背生凉、汗毛倒竖。外面是大白天,可是那间低矮狭窄密闭的茅草屋里,却暗如黑夜,其间似乎游走着无数的妖魅邪灵。
  她赶忙退了出来。身后,医巫念念有词如驱鬼:“非人非妖,非妖非人,不在五行,不在三界……”
  “她这是啥意思?”走出了老远,她抱紧了堇色腰身,小声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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