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鹦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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鹦鹉-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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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在他们的眼里,我不过就是一只鸟吧。

十二

我慢慢的从卧室里退了出去。
穿过黑沉沉的书房,一步一步踱到了露台,然后耷拉着脑袋,有气无力的爬上了宽大的摇椅。
透过头顶上圆弧形的玻璃顶棚,可以看到深邃的夜空里冷冷清清的点点星光。
露台上弥漫着植物们潮湿清新的味道,这是安哲的家里最受我钟爱的一个所在,在这里躺着看星星,心会变得安静。
从卧室里隐隐传来轻柔的谈话声,时断时续的,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听见秦凯薇的脚步声穿过客厅,然后传来一声轻微的关门声。上午收包裹的时候我们是不是忘记了关外面的防盗门?我暗自猜测着她能随意进来的原因。一定是这样的。
再留神倾听屋子里的动静,静悄悄的,安哲也许又睡了。
想到安哲,忍不住深深的叹了口气。
我凝视着头顶上一望无际的夜空,深呼吸,再深呼吸。
尽管浑身都在隐隐作痛,还是没有一丝睡意。在我记忆里,这是我第二次失眠。
头一次是在前年的春天,佩佩过生日。我们俩在她的小公寓里喝了很多酒,然后佩佩趴在我的肩膀上说她和萧君分手了。萧君是他们公司新调来不久的一个青年才俊。两个人据说一见钟情。那人我也见过两次,高大俊朗,留给我的印象还不错。前几天还在街上撞见过两个人手拉手的逛珠宝店。不明白怎么说分手就分手了。问她为什么,她只是哭,问得急了也只说已经正式辞职了。
我了解佩佩,她是那种一旦下了决心就算九头牛去拉也不会回头的人种,又死要面子。酒醒之后绝对会若无其事。只是到现在我也不明白,当时究竟出了什么事,促使她那么彻底的要从他的世界里消失呢?
甚至甘愿放弃那么丰厚的薪水?
那一夜,她一直哭一直哭,而我尽管喝得头晕眼花,神智却异常的清醒,就那么搂着她一直坐到了天亮。心里那种万般无奈的感觉到现在还记忆犹新。
而此时此刻,让我难以入眠的,同样是无奈的感觉。
无奈,无奈,无奈。
远处的夜空中有什么东西忽然亮了一下,诧异的抬头,沉沉的夜幕中突然之间爆出一团绚丽的烟花,随即又是一团。
我不知不觉屏住了呼吸。
如此绚丽而短促的生命,却盛开的如此忘情。犹如一个即将赴死,却依然云淡风清,谈笑自若的艳丽女子。让人在仰望的时候,心底里无端的就自卑了起来。
这也许是谁家嫁娶,或者是哪个有钱人千金一掷在博红颜一笑。无论什么原因吧,都让我黯淡的心情豁然一亮。
不是连斯佳丽都说嘛:无论如何,明天又是新的一天了。
既然任何事物都要辨证的看待,那么我做为一只鸟,应该也不会是全然的坏事吧。
命运已经这样安排了,那就一定有它的道理。
说不定哪天,谜底就豁然出现了呢。
天亮的时候,安哲退烧了。
这一场突如其来的疾病并没有在他身上留下什么痕迹。年轻人,果然恢复能力惊人。
很快我们的生活又恢复了原来的老样子,偶尔去超市采购,懒惰的时候就在家叫外卖。天天晚上出去散散步。
小区的附近新开张了一家音像超市,安哲带着我散步的时候,不知不觉就溜达了进去。
店里装修的简洁大方,灯光打得也很有技巧。因为人不多,我们进去的时候也没有人来干涉。这是自打我可以自如的进出超市以来,人生经历上的又一大飞跃吧。
耳边流淌着轻柔的室内音乐,我站在安哲的肩膀上跟他一起东张西望,他的手指无意识的又在摩挲下巴上的伤疤了。看来当时我挠得的确太使劲了,可是这也不能怪我啊。谁让他那么不配合呢。这几道伤疤让安哲很是困惑了一阵子,不过暂时他还没有怀疑到我身上。
他伸出修长的手指从货架上取出一盘《隆梅尔》放进购物篮里,然后又去看旁边的战争片,在他的背后,是儿童柜台。一排一排的货架上整整齐齐的摆放着儿歌和卡通片。正对着我的是一部经典老片《美女与野兽》。
我的脑子里立刻闪出那首好听的插曲。这曾经是我最喜爱的一部卡通片了。不过,从我现在的角度来看,它应该不算是童话故事,归类到记录片里是不是比较恰当呢?
我有些伤感起来,爪子轻轻划过封面上野兽那双温柔的眼睛。其实野兽算是幸运的吧,明明白白的知道自己被下了魔咒,只要去学着爱人,再等着别人爱自己就好。相比之下,我的经历是不是更象一个笑话呢?我甚至对这一切是如何发生的都一无所知。
我拿起这部老片子,丢进了安哲的购物篮。
安哲拿起来瞟了一眼,毫不犹豫的放了回去。回头继续看他的战争大片。
我拍着翅膀跃上货架,用嘴叼住它再放回到安哲的篮子里。
安哲莫名其妙的看看我,拿起来又放了回去。一边善意的提醒我:“潘潘,那个是一部卡通片,家里没有小孩子哦。”
这还是我变成鸟类以来,头一次这么渴望拥有一样东西。这样的心情安哲是不会理解的。我坚决的扑到了货架上第三次拿起了这张光盘。
安哲微微皱起了眉头,目不转睛的盯着我,深邃的目光里充满了疑问。另外的一只手又开始习惯性的抚摸下巴上的伤疤。
我们俩大眼瞪着小眼,沉默无声的对峙着。直到一个清亮的童音插了进来:“叔叔,它这么喜欢这部卡通片,你就买给它吧。电视里说,宠物也需要有自己的玩具,我昨天刚看的。”
我们一起扭头看他,说话的是一个八九岁的小男孩。圆圆的脸,圆圆的眼睛,正好奇的打量我。
他的话让我心头一热,多么善良可爱的孩子啊。
我把光盘放进安哲的篮子里,探过脑袋在那孩子的小脸上蹭了两下,那孩子起初被我突然的举动吓了一跳,随即就察觉我是在向他表达谢意,于是也大着胆子抚摸我的后背,高兴的笑出了声。
回头看看安哲,这回他没有再把它放回去。只是一边摸着下巴一边若有所思的凝视着我。
一直到我们走出了音像超市,他都没有再说一句话。一副有心事的样子。
穿过小区里的林荫道的时候,他忽然用力的搂了我一下,轻声说:“恐怕我真的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吧,我从来都没有想过别人需要什么。”
他低下头揉了揉我的脖子,明亮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笑容:“今天的事对我来说还真是一个很大的触动。潘潘,也许我以后会学着考虑考虑别人。”
我靠在他怀里,想不明白买光盘这么一件小事怎么让他变得多愁善感起来了,不过听起来倒也是不坏的建议。(霸气 书库 |。。)
以后我再看中什么东西,是不是就……
越想越得意,我忍不住笑了起来。
看来,前景颇值得期待啊。

十四

安心打来电话的时候,安哲带着我刚刚从西四路的立交桥上绕下来。
也许是因为刚才堵车堵得太厉害,安哲接电话的时候语气显得十分不耐烦。
“你怎么想一出是一出?”他眼睛瞟着窗外,眉头紧紧的皱在一起:“等你回来自己去取。反正已经放了两个月了。你不是下个月就回来吗?”
安心的声音好象在撒娇。
安哲没好气的数落她:“我都快成你的保姆了。房子帮你看着,宠物帮你养着,还要负责帮你取衣服?你不要得寸进尺。”
我从前排座上支起耳朵看他,语气不善啊,宠物是指我吧?有我什么事啊?
“我总不能整天围着你转吧。”安哲停顿了一下,恶狠狠的说:“说好了,最后一次。你再要烦我,我就把你的宝贝鹦鹉打个折卖了。”
说完“啪”的一声挂了电话。
我直愣愣的看着他,安心惹他了关我什么事啊?
安哲瞟了我一眼,伸手揉了揉我的脖子:“别生气,我吓唬她呢。真要卖了你,洗澡的时候谁给我拿毛巾呀。尽管咱家毛巾经你一拿都坏的特别快。”
我翻了他一眼,说得我跟个童养媳似的。毛巾坏了是质量不好,我乐于助人也有错啦?
安哲自怜自艾的叹气:“看来得先去为大小姐效劳了。”
我无精打采的缩回座位里。他本来是说要带着我去鼎福园吃水晶包的。看来……唉,我还真饿了。广播里正在播放我喜欢的一首英文歌曲《Who Wants To Live Forever》,我百无聊赖的跟着哼唱。《音乐之声》里面的玛丽亚不是说忧愁的时候就唱歌吗?
安哲扭头夸我:“学得还真快啊,潘潘,你可真让我刮目相看。”
我瞟了他一眼,在心里叹了口气:一边听就一边学会了?那是鹦鹉还是录音机啊?
车子驶进小区大门口的时候,我隔着车窗看到了高大气派的大理石柱子上几个金光灿灿的大字:丽日公寓。安心就住这里?这一带的房子可不便宜啊。
洗衣房离安心住的那幢楼并不远。安哲取了衣服就带着我步行过去。安心的小窝在十七楼。
我站在安哲的肩膀上,东张西望的打量我正牌主人的闺房:两居室的精致小套房,几乎每间屋子都有十分宽大的落地窗。家具上还蒙着防尘罩,看不出本来面目。
安哲打开衣橱,马马虎虎的把衣服挂了进去。我赶紧凑了过去,据说通过衣橱可以了解一个女人,不知道这说法是真是假?
衣橱里的衣服并没有严格的分类,只是很随意的挂在一起,有飘逸的蕾丝长裙和正式的套装,也有缀着流苏的牛仔裤和镶水钻的小披肩。从颜色上也看不出主人有什么明显的喜好。
眼花缭乱之余,我只能得出这个结论:安心大概是个极端自信的人。所以各种着装风格她都敢尝试。
书房外面也有一个大露台,上面摆了一张和安哲家一模一样的摇椅。只不过露台上的几盆植物都半死不活的,也不知道多久没有浇水了。
房间据说是有人定期打扫,但是看到厚厚的防尘罩还是有一种要被灰尘窒息的不舒服的感觉。不知道我在这里住了多久,竟然一点熟悉的感觉也找不到。我决定再去其他地方看看,
首要选择当然就是厨房。厨房里设备齐全,连煎锅就有不同型号的好几个,但是干净的纤尘不染,怎么看都不象是世俗烟火之地,更象是供杂志拍照用的样板间。厨房一角立着一人多高的冰箱,拉开门探头一看:除了厚厚一叠丝袜,剩下的就是瓶瓶罐罐的化妆品。
这个安心,她把冰箱当成什么啊?女性用品储藏室?
飞出厨房,安哲正在接电话。起初以为是安心,听他说话才知道不是。
“不去了,你们去玩吧。”他笑着说:“我还没吃晚饭呢。”
电话里是一个似曾相识的男人的声音。
“再说,我家妖精还在呢。”安哲有意无意的瞟了我一眼,笑嘻嘻的说:“真要带它上那种地方,你不怕闹翻天啊。”
妖精这么个有创意的措辞,不会是说我吧?
“那真要出什么乱子,你可别怪我啊。”安哲又笑了:“我们俩都饿着呢,先给我们点吃的。我们半小时以后就到。”
伸手把我抓在怀里,一边往外走,一边喃喃自语:“跟这帮家伙也好久没有聚聚了。不管怎么样,要保持良好的合作气氛呀。你说是不是?”
哪儿跟哪儿呀?我丧气的望着他,看样子不是去鼎福园吃饭。
水晶包啊,翡翠饺啊,我的口水啊……
没想到他会带我来这个地方。
我记得上班第一年的年底,设计部的聚会就选在这里。佰石俱乐部。
那天红毛喝多了,挤在吧台上一个劲的拉扯人家调酒师,非要让人家看他露一手。结果连着砸了两个高脚杯,被部长黄小春架回了包间。
头顶上嫣红的霓虹灯光肆无忌惮的洒落在我们的身上,在这样绚烂而又柔靡的灯光下,安哲的脸显得有些陌生。仿佛和我隔着极远的距离。
冷风吹过灯光迷离的街道,风里都带着微醺的酒意。忽然就想起上次来的时候我身上穿的那件玫瑰紫的长裙,裙摆上缀着黑色的羽毛和好多亮闪闪的小珠子,一走起路来就沙沙作响,红毛隔着半张桌子把脑袋凑到我面前说,可意,你今天活象个妖精。
忘了我是怎么反击他的了,只记得那一夜喝了很多酒,到最后连一向老成持重的黄小春都喝高了,跟谁都说:“明年咱们一定要压过策划部的那帮土匪……”
佰石的楼梯上铺着厚厚的玫瑰图案的深红色地毯,墙壁上黑色的大理石之间镶嵌着大幅的镜子。空气里流动着甜腻的香水味。眼前所有的一切都似乎没有改变过,却已经物是人非,让人连感慨都无从谈起。
安哲带着我招摇过市,成功的吸引了走廊里所有的眼球。他还在用目光搜索的当儿,我们左手边的包间忽然打开了,一个穿着黑色衬衫的男人正好和我们打了个照面。
安哲说:“正找你们呢。看吧,你不是仰慕已久了吗?这个就是我家的妖精。”
黑色衬衣笑着拍了拍安哲的胳膊,然后歪着头看我。他的脸形要比安哲消瘦,唇边若有若无的含着笑意,明明是个大男人却偏偏长了一双流光溢彩的丹凤眼。
他上下打量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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