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哥哥一般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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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哥哥一般黑- 第7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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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哥哥把叶萱儿簇拥在中间,抢着和她接吻,〃吧唧吧唧〃亲吻声一声大似一声。

  叶萱儿被他们吻得上气不接下气,脑袋瓜不断发涨,美目水汪汪的,娇躯越来越软。

  平时应付一张嘴,就够她受得了。今天居然要同时应付四张嘴,她严重怀疑自己能否承受得住。

  果不其然,她眼前突然一黑:〃糟了!晕菜了!〃她在心里喊了一声。

  这时空气中飘来一缕浅浅的梅花香,天帝那飘渺梦幻般的声音响了起来:〃女儿,你在干什么?〃

  嘎?她居然没有晕菜?天突然黑了,是因为天帝大驾光临了!

   
 
第一百零三章 怎么还这么害羞 

  屋里一片漆黑,伸手不见五指。

  叶萱儿和四个哥哥顿时感到一股无形的压力。每个人的表情都严肃起来。

  他们现在都已经知道天帝拥有一双夜能视物的眼睛,他们看不清天帝的样子,天帝却能看清楚他们的面部表情以及一举一动。

  天帝的武功究竟有多高,他们测不出来。他们只知道,天帝来的时候,他们没听到任何声响,只问道一缕浅淡的梅花香。这缕梅花香若远若近地缭绕。似乎天帝近在他们身畔,又似乎他离得他们很远。

  “爹,我们在吃自己包的饺子。你也吃几个尝尝吧。”叶萱儿有点紧张地说道。刚才她和四个哥哥在一起亲热,大概被天帝看到了。不知道天帝会怎么想?天帝究竟对她存有什么心思?她总觉得他对她似乎有些暧昧。

  “女儿,你不够孝顺。做了饺子,不嫌给爹吃,反而先给哥哥吃。你说,爹该怎么惩罚你?”天帝飘渺梦幻般的声音在叶萱儿身边响起,似乎他的唇就贴在她的耳朵上,她的耳朵感觉到了他呼出的热气,以及由热气带来的酥麻。

  “对不起,爹。女儿第一次做饺子,不知道味道好不好,声音就先尝了几个。本来打算尝过之后,加入味道好的话,就差人给爹送去一些。没想到爹的鼻子这么灵,女儿正在尝饺子的时候,爹就闻到饺子味儿跑过来啦。”叶萱儿摸了摸酥麻的耳朵,解释道。

  她包的饺子确实给天帝预留了一份。想在这里混的好,天帝这个大boss,她当然不会忘记讨好。

  “既然如此,爹就不惩罚你了。不过,呆会,你要亲自给爹送饺子过来。”天帝的声音越飘越远。

  众人忽觉面前一亮,光明又回来了。

  了真抬起袖子擦了一把额角的冷汗:“如果不是闻到他身上有人味,小僧还以为他是鬼哩!每次出场都那么恐怖!”

  段清逸看了他一眼:“天帝确实非常神秘。虽然我已经在天帝阁生活五年了,但是却从未见过他的真面目。”

  凤惜花眼里透着深沉的忧郁:“他是一个非常可怕的人。”

  霍不缺挠挠头,附和道:“是啊,确实如此。”

  天帝走后,五人没有心情继续互相喂饭亲热。

  四个哥哥告辞离去。叶萱儿又煮了四十个饺子,仍旧是二十个韭菜猪肉馅的,和二十个番茄牛肉馅的,装在一个大碗里,放入提篮,给天帝送去。

  叶萱儿住的宫殿叫长乐宫,天帝住的宫殿叫永福宫,这两座宫殿挨得很近,走几分钟就可以到达。

  此时,天色将近黄昏,夕阳即将沉没,天边的云霞,幻成一道一道的彩带,仿佛有人手持彩带当空舞。

  叶萱儿挎着篮子,站在永福宫外,打量着这座宫殿。宫殿为青白石底座,高大的屋脊,黄色的琉璃瓦,到处是龙的图案,并饰以金碧辉煌的色彩。

  从这座宫殿上,她感受到了一种权利,尊贵,高高在上的气息。天帝自诩人间最高统治者,喜欢掌握操控他人的命运,比皇帝的权利还要大上百倍。

  和这样的男人相处,可要小心了。俗话说,伴君如伴虎。伴在天帝身边,比伴在老虎身边还要可怕。他喜欢她的时候,可以把她捧在掌心里的疼爱。万一哪一天,她不小心触犯了他,说不定他会立即翻脸无情,杀了她。

  她的原则是,尽量不要靠近他。不得不靠近的时候,少说话,早离开。

  她挎着篮子,沿着白玉台阶拾级而上。

  宫殿门口站着两个手执兵器的侍卫,见到她并不惊讶,一句话也没问,自动闪到两旁,让她进门。

  不出她的意外,宫殿里面是深深的黑,她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她微皱一下眉头,小心翼翼地向前走去。她不喜欢在极致的黑暗中行走,她总觉得暗处似乎潜伏着某种不确定的危险。

  这时一直微凉而熟悉的大手伸了过来,握住她的左手,牵着她向前走去。

  “爹,饺子我已经给你送来了。”叶萱儿不想在这里多停留,止住脚步,把篮子从手臂上取下来,递到天帝手上。

  “女儿,陪爹聊聊天再走。”天帝看出她的意图,不让她走,继续牵着她的手向前。

  叶萱儿有些心神不宁:“大娘,二娘,三娘她们都很惦念爹。我去找她们过来陪你聊天。”

  “她们都很惦念我,那你呢?”天帝的嘴贴到她的耳朵上,让她感到一阵麻痒。

  “爹,我真的要走了。我想回去练功。”叶萱儿扭扭头,避开他的嘴唇,为自己找了一个离开的借口。自从回到天帝阁,她确实每天都有练功。今天白天她忙于包饺子,没来得及练,晚上一定要补上。

  “女儿,今天是除夕。你要好好孝顺爹。这样,爹才会更喜欢你。”天帝拦腰把她抱起,向前走去,走到一张桌子跟前,拉出一把椅子坐下。

  他坐在椅子上,搂着叶萱儿的腰,让她坐在他的大腿上。

  叶萱儿心跳有点快,身体僵直如木头,不敢乱动,也不敢说话,甚至大气也不敢出。这个爹很变态。她摸不透他的想法。

  “你有过几个男人了?”他语气闲适地问道。

  “关你什么事?”叶萱儿在心里答道,但是她嘴上可不敢这么答。她思索了片刻,笑声答道:“六哥。”她知道天帝神通广大,即使她相瞒也瞒不了,所以她选择了说实话。

  “六哥。嗯。谁最让你舒服?”他的语气仍然很闲适,就好像在谈论一件很稀松平常的事一样。

  叶萱儿羞得满脸通红,连耳根都红了。这件事是个人隐私。怎么能跟别人说呢?更不能跟自己的爹说啊!这次,她选择了沉默。

  “有过六个男人了,怎么还这么害羞?”他用一根手指在她害羞发烫的面颊上刮擦着:“被他们弄的时候,你害羞吗?”

  叶萱儿感到被他手指刮擦的地方窜起了一股股电流,她的脸越来越热,越来越烫:“这是我的私事。你不要再问了。”他的话,他的动作,都是那么地让她害羞,那么地难以招架。她好想逃,好想从他腿上跳下来,跑出这座宫殿,离他远远的,摆脱他给的暧昧。

  “爹很关心你。你所有的事,爹都想知道。来,告诉我,被他们弄的时候,你的感觉如何?你喜欢呗男人弄吗?嗯?”他继续用手指刮擦着她的面颊。

  叶萱儿不曾想到,仅仅手指和面颊的刮擦会带来这么强烈的感受,她的娇躯微微颤抖起来。这是在干什么?是在调情吗?天帝难道也想和她春风一度?

  “我,我喜欢他们。我只跟招架喜欢的男人好。”她这是在变相拒绝他。她只愿和自己喜欢的男人欢好,天帝不是她喜欢的男人,所以她不愿意和他春风一度。

  “你喜欢爹吗?嗯?”他的手指滑到她的耳根,刮擦着她耳根后面的敏感区域。

  他的挑逗让她的呼吸有些紧,声音也有些暗哑:“我对爹的喜欢是女儿对父亲的喜欢,不是女人对男人的喜欢。我真的要走了。”她推开他的手,从他腿上跳下来。

  他一伸手,拉住她的胳膊,又将她拽回到自己怀里,现在她的姿势是仰躺在他的大腿上,胸前的两座山峰高高地耸立在他眼前。他能看到的,他一直都能看到,能看到她的娇俏脸蛋,能看到她的曼妙身姿,能看到她的羞涩表情。

  “我的女儿长大了。”他的一只手掌覆盖在她的一处高挺上:“真的很大了。”究竟是说她的年龄大了,还是说她的胸大了?抑或语义双关?

  “再大也不如三娘大!”叶萱儿扭动着娇躯,想从他腿上逃离。三娘的年龄比她大,胸也比她大。天帝已经有了三个风格迥异的娘子了,怎么还纠缠她?

  “呵呵……你三娘确实很大。”天帝轻笑起来,手从她的高挺上挪开,把她拉起来:“你站在我旁边说话吧。我又有一个任务要交给你了。这次你一定要完成,否则,爹的惩罚会很重。”

  “什么任务?”终于离开他的大腿,叶萱儿感到轻松很多。

  “你到珍宝堂,帮我拍回一件东西。”天帝不紧不慢地说道。

  “什么东西?”

  “《非欢宝典》。”

  “这是什么?”

  “一本武功秘籍。”

  叶萱儿歪着脑袋思考:非欢,非欢,没有欢爱啦,莫非这本秘籍类似《葵花宝典》,男人必须自宫才能练成神功?那女人呢?女人割哪里?晕!她貌似联想过度了!

  “珍宝堂将于一月二十号举行一场盛大的拍卖会,届时将拍卖这本失传已久的秘籍。想必很多江湖人都想拍下它。我给你一百万两银票,到时候,无论如何,你一定要把《非欢宝典》带回来给我。如果完不成任务,我会重重责罚你!”

  叶萱儿疑惑地问道:“我的武功并不好,你派我去,万一我拍下这本秘籍后,又被别人给抢走怎么办?”

  “我会派两个武功高强的人贴身保护你。他们是我的暗卫,一个叫丁三,一个叫丁四。”

  “可不可以让凤惜花陪我去?他武功很好。”

  “不可以。我担心他会私吞《非欢宝典》。”

  “那你怎么不担心我?说不定我也会私吞《非欢宝典》。”

  “你是我女儿,是我最亲的人。我当然会相信你。”天帝站起身来,捏了捏她的脸蛋:“是吧,女儿?你不会背叛我的。”

  “嗯。当然。”叶萱儿点头答道,但却在心里加了一句:不是我不想背叛你,而是我不敢背叛你。

  ……

  一月十号上午,叶萱儿女扮男装,乘坐马车出发了,和她同乘一辆马车的是天帝派来的侍卫,丁三和丁四。

  丁三矮一些,胖一些,脸圆一些。丁四高一些,矮一些,脸长一些。虽然样子不同,但是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酷。

  两个人一路上一直板着脸,几乎一句话也不说。

  叶萱儿跟他们同坐一辆马车,真是觉得别扭,好怀念和哥哥们同坐马车时的热闹啊。

  偏偏又要在路上行走八天,这对她真是一种折磨。

  后来,她为自己找了一件事做,那就是练功。

  白天,马车行驶中,她盘腿坐在马车上练功。

  晚上,找客栈投宿,她盘腿坐在床上练功。

  她明显感觉自己的武功越来越强了。如果那个《非欢宝典》确实非常厉害,而又不用割身上的肉,她打算抄写一本副本,留给自己。

  一月十六号,旅途中的第六天,她遇到了一个熟人,此人书生打扮,头戴一顶方巾,身穿一袭白袍,额角饱满,眉目清秀,儒雅俊朗,口方耳大,一副饱读秀才的样子,腰里别着一杆精钢所铸,两尺八寸的判官笔,正是她第二个结拜哥哥文焕之。

  她是在进酒楼吃午膳的时候看到他的。当时,他和他的书童正在和酒楼掌柜争执。

  “我们吃你一顿饭,价值才二十两银子。可是,我家公子给你留下一副墨宝,却值五百两银子。你应该感谢我们才是!怎么还拦着我们要钱?”那书童振振有词地对掌柜说道。

  “我不要墨宝,只要银子!今儿不给银子就不许走!”掌柜黑着脸说道。他这家酒楼可是有靠山的,想吃霸王餐,没门!

  “店家,我这幅草书,字字欲仙,笔笔欲飞,别说一顿饭钱,就是一千顿饭钱也够。你休要再胡搅蛮缠。”文焕之冷冷地勾唇,似笑非笑。

  “呸!狗屁!什么仙啊飞啊?明明写的如狗爬一般,根本就不像字!一文不值!我看你们俩就是吃霸王餐的!来人,把他俩给我抓起来,关到柴房去!”掌柜气呼呼地指挥着四个彪形大汉上来抓文焕之和他的书童。

  文焕之眼底墨色翻滚,一脸愠色,正欲用判官笔对付这四个彪形大汉,忽听旁边有人高声叫道:“哇!这幅字真好!五百两银子,我要了!”

  闻听此言,文焕之愣住了,掌柜愣住了,四个刚要动手抓人的彪形大汉也愣住了。

  他们的目光齐齐转向发言者。只见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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