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荒邪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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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邪天-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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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没有生命气息,毫无灵智与思维。女娲一看,欣喜的眼神顿时一暗,仔细想想,女娲也不知道究竟哪里出了问题。
  女娲又尝试了各种办法,都没有成功,心中气闷之下,便回不周山去了。回到洞府,女娲便开始闭关,细细体悟方才所得,可是却一无所获。关系到自己的成道机缘,女娲也是不敢怠慢,思索一番,就起身出了洞府,朝三十三天之外而去,却是想去请教道祖。
  不一会,紫霄宫就到了,只见昊天童子已经等在那里,见女娲到来,马上迎了上去,说道:“师姐有礼,道祖有请。”女娲虽然心急自己的成道机缘,但是仍然回了个礼,再随着昊天进到紫霄宫中,只见鸿钧此时正在高台端坐,身上的气息完全融入到了大殿之中,没有丝毫外露。
  女娲下拜,口中呼道:“弟子女娲,拜见老师,老师圣寿!”
  鸿钧没有丝毫表情,淡淡的说道:“免礼。”然后也不问女娲有什么事,坐在高台一动不动。
  女娲心急,直接向道祖问道:“老师,弟子已悟得成道机缘,可为何始终不行?请老师指点。”
  “造人不难,好土难求。”
  “好土?还请老师指点,何处寻得好土?”
  “机缘已在汝身。”言罢,鸿钧消失在高台之上,仿佛没有出现过一般。
  女娲眨眨眼,似乎想到了什么,忽的从紫霄宫中消失了。
  片刻之后,女娲回到不周山脚下,寻了一山清水秀之地,赶忙从虚空中取出九天息壤,又从身上解下一葫芦,葫芦里装的全是三光神水。
  女娲拿起九天息壤,照着自己化形之后的模样,捏了起来,不久之后有一物出现手中,有五官七窍,双手双脚,然后取出三光神水滴在其上,又从指尖逼出一滴精血,滴入那息壤所造之人的眉心。将之放于地上,竟自动生长,约丈高方止。
  女娲见生灵生成,高兴万分,双手不停捏着,一个个生灵径自生成,不知多久,抬头望去,见生灵竟不足千数,女娲见此,将一葫芦三光神水倒入九天息壤,再发出一道玄光,将其炼化,随手拿出葫芦藤,往混合后的泥团一搅拌向外一甩,只见一个个生灵化成,有男有女,直到泥团用完才停下,女娲又见生成生灵一个个灵性不足,遂咬破右手手指,一滴鲜血,一化二,二化三,三化千,滴入个个眉心之中。只见那些生灵一个个拜倒称道:“拜见圣母娘娘。”
  突然天上一道金色光柱轰然而降,投到女娲身上。女娲身上腾起无边威压,向着四面八方横扫而去。
  “吾乃女娲,今已成圣。现造一种族,名为:人!”女娲话音刚落,九天之上雷声阵阵,整个洪荒都听得见。却是人族一成,天道立有所感,天空七彩霞光缭绕,只听凭空响起仙乐,又有无数金花落下,一道硕大的功德金光从九天之外飞射而来,到得近处,却是一分为二,一大团约九成半进入了女娲体内,半成落在葫芦藤之上,成就了人族功德圣器造人鞭。
  随着时光的流逝,功德霞光渐渐地被女娲吸收,那元神之中的鸿蒙紫气也炼化的越来越快,紫色的鸿蒙紫气和金色的玄黄功德一阵纠缠,良久消去,渐渐显出女娲身形,再不复从前。整个人望向去,感觉如鸿钧一般,玄而又玄,是为道。
  而此时,天地间也是一阵大变,直似以前鸿钧得道之时,只是声势小了许多。先是天道庆之,降下洪荒星光,滋润万物,之后,女娲身上圣人威压散开,除少数几人,天下有道生灵尽皆跪拜,齐齐口呼圣人。天际也是精彩纷呈,祥云翻卷,鸾凤呈祥,最后一只五彩金凤却是飞向女娲,双翅伏地,低头轻鸣,莺声阵阵,如若恭贺。
  “你就为我坐骑,赐尔名金宁。”女娲此时已然成圣,见了这般灵物,倒也正好收下做一坐骑,随手一点金凤,顿时原地出现一黄衣女子,正是二八芳华。
  这时,突然出现了一名青衣道人,正是萧天。
  萧天见得女娲,微微一拜,贺道:“恭喜娘娘终成混元。永享清宁,万劫不灭!”
  女娲低头,用复杂的眼神看着萧天,随即一声长叹:“接下来,却是要麻烦道友了。”
  萧天一愣,随即明白女娲已看破自身本体,又笑道:“娘娘放心,这是自然的。”
  女娲依然看着萧天,最后叹了口气,对他说道:“吾将去往三十三天之外开辟道场,道友,人族就拜托你了。”接着,女娲一伸手,挥出一道霞光,与金宁同时消失。
  萧天看向无垠天际,随即又收回目光,看着下方那些刚出生的人族,心中暗想:“人族刚刚出生,却是还要准备一番,否则,恐怕稍不留神就会有灭族之祸啊。”
  想到此,萧天一阵叹息,人族的路还很长啊。
  又过了许久,人族也开始了最原始的生活,每日打野果为食,露宿荒野,茹毛饮血,严寒饥饿,但是面对众多的困难,人族没有一丝退缩,全都勇往直前,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人族开始了他们自强不息的道路。萧天见人族生活困苦,心痛无比,可是为了人族的发展,这些困难是必须经历的。他只能帮忙把前来滋扰的巫妖打发走,其他的却也不敢太过。在如此生活之下,人族也过了百年之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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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鸿钧又看向盘古,说道:“道友真的对此毫无异义?”
  盘古一声长叹,摇摇头,说道:“我毫无异义,道友,一切为了洪荒,为了混元!”
  鸿钧叹息一声,幽幽叹道:“道友心怀天下,我敬佩万分。”
  天云心中一叹:“盘古大哥,你还是放不下巫族啊,不然,仅仅凭借那个不成熟的都天盘古,如何能够一斧就劈开周天星辰大阵,唉,罢了,到时,就由我来了结吧。”
  鸿钧又转向了天云,说道:“道友,人祖已归正位,你也可以放心了。”
  天云微微一笑:“我知道,我的使命,就是我的道,我已窥探到了一点,正打算多加领悟领悟。”
  鸿钧一挥袖袍,消失在了原地,只留一句平淡的话语:“二位道友暂且先留在我这紫霄宫中吧。”
  紫霄宫深处。
  鸿钧嘴角露出一丝苦笑:“这一次,他领悟的也太快了吧。”
  PS1:嗨,大家好,公子我又回来了,不过今天是偷偷打的,剩下的主要还是在暑假哟~
  PS2:公子我超感动啊~尽然还有人收藏本书,真是万分感谢啊~
  
        
第三十章:妖族大婚,人族初始
  过了一段时间,帝俊再次来找女娲,而女娲却是有些不高兴,以为帝俊还是来劝她加入天庭,不过她却是猜错了,帝俊此来是想让女娲做媒,想迎娶日神羲和与月神常曦。他对女娲讲明来意之后,女娲稍一考虑,就答应了。然后,女娲就去太阴星去寻羲和常曦二位娘娘,之后一切都是很顺利,羲和常曦二位娘娘对此也是同意。
  天庭的帝俊和太一知道消息,都是大喜,然后让手下开始准备婚礼,广邀洪荒众仙,可惜这次,洪荒众大神通者都是委婉的拒绝了。上次立天庭众仙虽然都是到齐,是因为天庭之事与众仙有着密切的关系,所以才不得不去。而这次乃是帝俊太一的私事,和他们没什么关系,当然不想去了,而且还可能会因此得罪巫族,那就更不想去了。于是,众仙都是推脱有事不去,帝俊的大婚也是有些略显冷清。
  大婚之时,天道再次降下功德,也算是意外之喜。帝俊不仅抱得美人归,而且修为也是大进,妖族气运也是因此大增。
  大婚之后,天庭之势更胜以往,但是帝俊却知道,巫族经过这些年的修养,实力已是远超从前,而且他也听说了十二祖巫修为大进的消息,所以,妖族即使是实力大增,还是不敢轻动。虽然东皇太一每天都劝说帝俊去找巫族报仇,但是帝俊还是执意不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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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说人族,人族首领燧人氏,自从女娲造人十年后,开始担任第一任人族首领,他励精图治,在打猎过后,每日仔细观察着人族的生活,发现人族绒毛饮血,而且在夜间经常被猛兽侵扰。燧人氏见此,开始苦苦思索,如何解决此事。有一日,天降大雨,电闪雷鸣,有一道闪电劈在大树之上,大树顿时燃烧起熊熊大火,周围野兽见了都是吓得四散奔跳,燧人氏见了,顿时心中一动,想道:“野兽怕火,那么在夜间点上火堆,就不必担心猛兽侵袭了。”
  想到这燧人氏高兴不已,马上捡起一根木棒,向前将手中的木棒点燃,然后急匆匆的跑回部族。可惜半路上木棒就被燃烧殆尽,火也因此熄灭,燧人氏见此,也不气馁,又找大一点的木棒试了几次,但都失败了。站在燃烧的大树旁,燧人氏开始慢慢思考。
  这时,他突然闻到一股香味,顺着香味走去,却是发现一只被烧死的野兽,燧人氏从野兽身上撕下一块肉,嚼在嘴中,一试之下,发现此肉味道极好,比之先前所食之物,要强上百倍千倍。心中马上想到:“没想到火还有如此作用,可是如何才能得到火种呢?”燧人氏陷入了深思。想了好多天了,燧人氏还是没有什么头绪。
  又过了几年,在一次次的天火中,燧人氏逐渐发现了火的妙用,火不仅能够驱除猛兽昆虫,防止夜间野兽侵袭,还能将野兽烧成更加美味的食物,可谓是妙用无穷。可是火却难以保存,不知有何办法。
  他突然想到,大火燃烧需要树木来维持,既然木能生火,那如何才能使木生出火来呢?然后又想到,闪电是打在树上才燃起大火,如此的话,打击树木,是否就能产生火种呢?燧人氏开始试验,但却没有成功,树已经被他打的破烂不堪,可是也没见到一丝火苗,燧人氏不禁有些泄气,就坐在树上休息一下。突然,他发现现在所坐的树木有些热,马上开始查看。一番观察之后,燧人氏得出结论,打击树木之后,树残缺的地方温度开始变高。微微一思考了一会儿,燧人氏马上取了一截断木,又取过一截小的断木开始相互摩擦,不一会断木开始冒烟,然后就有小火苗升起。
  燧人氏大喜,高举燃烧的断木向着天空大喊:“今我燧人氏钻木取火成功,为人族得到第一把火,人族即将告别绒毛饮血的生活,进人有火的时代,天地鉴之。”话落,只见天空雷声阵阵,轰鸣九霄,雷声过后,天空降下无数功德,朝燧人氏而来,五成落在燧人氏所举的火把,剩下的全部都被燧人氏吸收,燧人氏马上感觉天道变化尽在眼前,修为不断提高,直到天仙初阶才停了下来。
  其实燧人氏原本是没有任何修为的,人族想要修炼,还得等到老子传下金丹大道,人族才能开始真正的修炼之途。但现在得功德之助,他一下子就从凡人达到了天仙初阶,足可见功德之妙也。
  离人族部落不远处的一座大山之中,正在打坐修炼的萧天看着异象,微微一笑,赞到:“人族,终于开始成长了,我这人祖,却也是要去努力一把了。”说罢,抬头仰望苍穹,他的目光似乎透过了无尽混沌,看到了混沌深处的紫霄宫。许久,萧天一挥衣袖,从原地消失了。
  燧人氏钻木取火,人族用火不仅可驱猛兽,防蚊虫,更可将食物烤熟而食,于是人族开始大力推广火的用途,各部落都是受益匪浅。
  再说有巢氏,自燧人氏钻木取火之后,他也是回到部族,细细观察之下,有巢氏发现,人族在推广了火的用途之后,虽然不再怕野兽侵袭,可是遇到大雨之天,火却是会被熄灭,难以保存,而且人族露宿荒野,还是会有很多人一不留神,就被野兽所袭,有巢氏见此,开始思索解决之法。
  突然有一天,有巢氏见鸟因居于树上而不受野兽之袭,有感于此,有巢氏便让部族之人居于树上。如此下来,确实使人族大大的免受了野兽的威胁,可树上却很难居住众人,一不小心就会从树上掉下来,而且居于树上,还有众多的不便。有巢氏见此法不行,只能再去想其他办法了。可想来想去,还是没有想出什么来,只好继续观察居于树上的鸟类。
  他想来想去,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他看着树上巍然不动的鸟巢,自言自语道:“那鸟居于巢中,为何却不受这风雨之苦啊?”接着,他又自己说道:“鸟居于树上,大雨来临,自有树为其挡之……”说着说着,有巢氏突然慢慢的呆住了。
  片刻之后,有巢氏回过神来,直接回到部族。之后,只见有巢氏叫上一些人,开始建造房屋,不一会,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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