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春日大神一起穿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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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春日大神一起穿越-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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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是忙说道:“升仙大会在大庆国国都丰庆城旁的伏龙山上举办,距离开始的日子大概还有十二天。”
  “丰庆城在哪个方向?”李臻问道。
  “西北方向,此去八千里,便是丰庆城了。”
  “八千里,还真是有些远啊!”李臻暗暗咂舌,这个世界还真是不小啊,中国最东端到最西端,也不过就这么远了吧!
  “好了,你可以走了。”
  得到了想要的消息,李臻就松开了狼大,放他走了,毕竟他又不是杀人狂魔,怎么可能为了这么一点小事就怒而杀人。
  重新落到地上,感觉自己可以动了的狼大,说了一句“谢上仙饶命”就带着两个小弟头也不会地跑了。
  狼大走后,客栈的掌柜也来告罪了几句,大抵意思就是让那个粗莽汉惊扰了上仙,是小店的不对。不过李臻也没有理他,只是说道:“接下来的菜不用上了。”
  李臻对那个升仙大会很感兴趣,所以决定吃完就去那个丰庆城等升仙大会开始。
  至于他为什么对升仙大会感兴趣呢,当然是想修仙了。虽然李臻现在看起来很强大,但他其实是有很多软肋的,比如他的身体还只是肉体凡胎,精神力量也不是很强,对付幻术之类的精神攻击完全无法应对,更重要的是,他的寿命是有限的。
  虽然系统里有不少能增长寿命的东西和各种各样的能力,但李臻始终觉得,系统里兑换出来的东西都是外物,不可靠,而且这个系统还是个混得那么惨的主神改过来的,从它那里兑换出来的速成能力,李臻信不过。
  更重要的是,经上次一事,李臻发现系统的全身修复功能竟然无法修复春日的身体,也就是说系统的神秘度还没有春日高,如果自己的实力以后增长到了和春日一个层次,那从系统里兑换出来的能力和寿命会不会失效呢?
  虽然这只是怀疑,但李臻不敢赌,毕竟他还年轻,有大把时间去进行系统的修行,没有必要选择后患大的系统兑换。
  当然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他已经有了秒天秒地秒空气的实力而且还年轻的基础上,如果他只是一个刚穿越而且快要死了的**丝,碰到了系统,才不会管它有没有后患呢,保命为先。
  打定主意,等春日吃完,李臻就提议道:“我们去参加升仙大会吧!”
  “好啊!”想都没想,春日就答应了下来,她对于某某大会这种活动是没有抵抗力的。
  见春日答应得这么爽快,李臻有些不放心了,问道:“你知道升仙大会是什么吗?”
  “知道啊,就是五大仙门招收学生的考试。”刚刚那个狼大的话,春日也听在耳里,对于升仙大会有了一个大致地了解,于是说出了自己对于升仙大会的理解。
  这理解得很透彻嘛,但李臻还是问道:“那你知道五大仙门是什么吗?”
  “一所叫做五大的神仙学校。”春日一脸平常的样子,然后突然就像是想到了什么好笑的事情,轻笑了起来:“李臻,这个世界真有意思,神仙竟然也要在学校里学习。”
  听到春日的理解,李臻头上不禁垂下几道黑线,这完全就是想偏了,于是耐心地用春日能够理解的词语向她解释道:“总之五大仙门是五所仙门的总称,而且这仙门也不是什么学校,而是道馆,由修真者开的教授普通人如何修仙的道馆,不过规模大些而已。”
  “神仙不是天生的吗?普通人也能变成神仙吗?”听到李臻的解释,春日有些疑惑,在她的观念里,神就是神,人就是人,就算传说中有人变成神,也因为他本来就是神的转世或者神的子孙,根本算不得普通人,现在李臻说竟然能让普通人变成神,一下子刷新了她的世界观。
  闻言,李臻不禁捂住了眼睛,一脸苦恼:“所以说这个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就是中国和外国。”
  中国人的观念和其它国家的观念都有很大差别,就算是文化传统全部传承自中国的朝鲜和日本,很多观念也和中国人不同。最能体现这一点的就是神话传说,中国的神话传说中的很多神仙,都是凡人变来的,而外国的神话传说中,神生来就是神,人永远不可能变成神,除非他本来就是神的转世或者子孙。
  就好比说皇帝,中国信奉的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意思就是说谁都可能当皇帝,但是外国不一样,他们信奉的是血脉,皇帝生来就是当皇帝的,屁民一辈子都只能当屁民,永远成不了皇帝,除非他有皇帝的血脉。
  所以说,按照春日的观念,很难理解中国那种与天斗、生而逆天的修真文化。
  于是为了给她科普一下修真文化,李臻就从系统里兑换了一本【诛仙】,递给春日:“一会儿我赶路的时候,你就到天空之城里看这本小说,这个小说里的世界的世界观和这个世界应该很像。”
  饶有兴趣地接过李臻递来的小说,春日立即翻了起来。
  “到天空之城里去看吧!”
  说着,李臻把春日和有希收入了天空之城,然后再客栈掌柜及店小二敬畏的目光中瞬移到了城外,朝西北方飞去。
  
  第113章 丰庆城
  
  八千里,换成公里就有四千,坐飞机也得飞五个小时,不过虽然李臻的飞行速度没有飞机快,但他的赶路方式却并不只有飞行一种,他还会瞬移,这是比光速更快的速度。
  连飞加瞬移,途中还总要停下拿出寻人杖指路,李臻花了半个多小时才到丰庆城。隔着老远,他就看到那坐落在平原上的一座巨大的城市,心想这不愧是都城,碧水城那座疑似边塞城市的地方和这里完全不能比。
  瞬移到一处树林,李臻降了下来,接下来的路就要步行了,指不定那座城里就有修真者什么的,还在天上飞不是吸引他们的注意吗?李臻是来学习的,肯定不能暴露特异之处,不然绝对会引起麻烦。
  走在官道上,看着来来往往络绎不绝、几乎快要组成一条长龙的行人,李臻不禁感叹,都城就是繁华啊,这么多人来。
  感觉这里离丰庆城还有些距离,李臻拉住旁边一个挑着担子的中年人问道:“大叔,这丰庆城还有多远啊?”
  大叔人很好,听到李臻问路,咧嘴一笑,露出一口白牙:“大概还有半个多时辰的路就到了,小伙子你是第一次去丰庆城吧?”
  “是啊,我是来参加升仙大会的。”李臻直言不讳。
  “早猜到了,你看这路上这么多人,其中有一大半是来参加升仙大会的,不然平常哪会有这么多人啊!”大叔十分豪爽,一边走一边和李臻攀谈着。
  “那大叔你去丰庆之城干什么?”瞥了一眼大叔身上看起来很沉的担子,问道:“是去赶集吗?”
  “不是,我是去给我儿子送东西,他在城里读书,这次也要去升仙大会试试仙缘,我送点东西给他补补,说不定我们老周家祖坟上冒青烟就能出一个仙人呢?”
  “哦,大叔,那你儿子叫什么,说不定在升仙大会的时候,我们就能碰到,可以相互照应一下。”相见即是有缘,现在不好平白无故提携这位大叔,但是帮帮他儿子还是可以的。
  闻言,大叔脸上的笑容更甚了,忙说道:“那麻烦你了,我叫周虎,我儿子出生那天,我正好在山上捡了一块红玉,所以给他取名叫周玉,听说玉能养人,不舍得卖,给他做了块玉牌,请人在上面刻了他的名字,太精细的物件儿咱也不会做。”
  说着,大叔不好意思地笑了起来。
  “那好,大叔,如果有缘碰到你儿子,我一定会关照他的。”
  说了一句,李臻就加快了步伐,和这个大叔拉开距离后就转身钻入了官道旁边的一个林子,从系统里兑换了一辆高科技的自行车,将自行车推出林子,骑着上路了。
  还有一个多小时的路,真要走不还得走死啊。
  骑着自行车,李臻在官道上引来路人频频侧目,他们从未见过如此奇特的车。
  有自行车代步,李臻的速度自然是飞快的,半个小时就到了丰庆城外。
  看着这宏伟的都城,李臻不禁感叹,国都就是不同凡响,光是城门就有九个。九个城门是什么概念,九个城门就意味着城墙上的洞太多,这段城墙就不结实,如果不是因为这个世界有仙人这种超自然力量,他想建城的人肯定不敢这么做。
  骑着自行车进城,走在大街上,李臻又引来路上行人的侧目,还有不少人指着他的自行车指指点点。
  对此,李臻浑然不觉,纵然他曾经是一个脸皮十分薄的人,但是现在层次不同了,位于食物链顶层的他是不会再在意这些蝼蚁的议论的。
  骑着自行车到了一家目前为止他见过的最豪华的客栈,将自行车交给在门前伺候客人的店小二:“看好我的车。”然后大步朝客栈内走去。
  到柜台前,李臻摸出一块金砖拍在正在算账的掌柜面前:“给我开间上房。”
  被金砖拍桌面的声音震得震耳欲聋的掌柜,搁下算盘,不用抬头就看到了那块金灿灿的金砖,猛地咽了口口水,满眼都是掩饰不住的渴望,但他还是说道:“对不住,客官,本店已经客满了。”
  说着,他转身指了身后挂着房牌的木架,上面一个门牌也没有,意味着客满了。
  见此,李臻脸上有些不耐烦,再次摸出一块金砖拍在之前那块金砖上面:“想办法给我腾出一间房,这两块金砖就是你的了。”
  闻言,掌柜眼中射出一阵精光,刚想答应,可是一想起自己这种全是上房加独立小院的客栈里住的都是些什么人,脑子一下子清醒了许多,就算是住最次的上房的人也不是他惹得起的。
  虽然很眼馋那两块金砖,但是为了自己的小命,掌柜还是压下了贪恋,赔着笑说道:“小店已经住得很满了,实在是腾不出房了,就连店小二住的房间都让给那些客人带来的仆役了,这位客官还是去其它地方看看吧!”
  听到掌柜说腾不出房间,李臻有些失望,刚想拿回金砖,可是转念又想起那路上夸张的人流,心想恐怕其它客栈也早就客满了吧!于是止住了手,说道:“既然没房间,给我一个吃饭的座位吧,二楼靠窗,能看到大街的座位。”
  晚上住宿的问题,对于李臻来说很好解决,他完全可以回天空之城住,现在只需要一个白天的据点了。
  听到李臻的话,掌柜的暗自松了一口气,这位主不闹事就谢天谢地了,说道:“客官,您的两块金砖小店找不开,您敲一块金砖的边角下来就够了。”
  “不用了,那个座位我承包了,接下来的半个月里就算我不在,那个座位也不准其他人坐,因为我随时都可能回来,这两块金砖就当是我的食费和给你补偿吧!”对于李臻来说,拿出去的钱再收回来多费事啊。
  “谢客官了。”掌柜的脸上笑开了一朵花,这可是两块金砖啊,就这么赚到了,不就是承包一个座位嘛,这一个座位一年也赚不到半块金砖啊!
  忙向一个穿着得体的店小二喊道:“小四,快点过来。”
  听到掌柜的喊声,店小二快步跑了过来:“掌柜的有什么吩咐?”
  “带这位贵客去天字三号桌,伺候好贵客知道吗?”掌柜告诫道。
  “明白。”长声应了一句,小二麻利地引着李臻上到二楼。
  二楼大厅,临街的一面只有三扇窗户,窗户前摆着一张座位,坐在上面吃饭能看见大街上川流不息的人群,不过座位前的桌子不大,就是一张小方桌,就算挤一挤,也最多只能坐五个人,毕竟这种窗户前的位置就是给单人装逼用的,而不是用来吃饭的。
  就像有小资喜欢坐在星巴克里玩手机一样,除了免费WiFi和那里比较安静之外,能装逼也是一大重点。当然了,并不是每一个到星巴克玩手机的都是装逼的,毕竟这种又有WiFi又安静的地方是玩手机的无上佳选,但是凡是点了一份小蛋糕放在桌子上不吃的,必然是装逼的。
  所以为了显得自己不是在装逼,往窗前一座,李臻对小二吩咐道:“用崭新的茶具给我泡一壶你们这最好的茶,然后就不要来烦我。”
  李臻的要求并不算是奇怪,所以店小二很麻利地照做了,很快给李臻端上一壶茶,还介绍道:“这是小店最好的灵叶,据说仙人喝的就是这种茶。”
  闻言,李臻扫了一眼冒着热气的茶壶,的确是香飘四溢,不过并没有感觉到什么能量波动,就是普通的茶水而已。
  挥了挥手示意小二退下,李臻给自己倒上一杯茶,坐在窗边,看着窗外街道上人来人往,一时间,逼格高了不止一个层次。
  就在李臻沉迷于装逼之中不可自拔的时候,却听到身后传来一个声音:“兄台,这大厅客满,只有兄台你这里余有空位,不知是否能行下方便,让在下与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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