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一个晴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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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一个晴天- 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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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嗯……挺好的。”不得不承认,沈君则的品味还是不错的,挑的首饰款式很别致,她戴着感觉很好看。只是,被他那深沉的目光注视着,萧晴的心里总有种别扭的感觉。

    买完了项链,他又把萧晴带到卖手链的地方,给萧晴买了一对手链。

    萧晴心里非常疑惑,难道他真的是恶趣味突然发作,要让她全身戴上金属?其实他更想给她戴的,并不是手链和项链,而是手铐和枷锁吧?

    萧晴带着复杂的心情,又跟他下到了五楼。

    一到这里,萧晴就吓了一跳。琳琅满目的礼服,各种颜色各种造型,都快看瞎了她的眼睛。有露胸露背的性感超短裙,还有镶满了珍珠的及地长裙,甚至有前几天某些女明星走星光大道时穿的晚礼服,裙摆大得简直就像只孔雀。

    沈君则回头看了萧晴一眼,未免她试婚纱时折磨他的噩梦再次出现,这次他学聪明了,直接替她挑了一套衣服,然后把她塞去了试衣间。

    萧晴不情不愿地把衣服换上,站在穿衣镜前,不由得被眼前的自己给吓了一跳。

    宝蓝色的性感晚礼服,同色的闪亮高跟鞋,再配上一身光彩夺目的首饰,她这打扮,都可以直接去走星光大道了。

    萧晴终于明白,沈君则今天并不是恶趣味发作要让她戴金属,他只不过是想带她去参加那什么破舞会,又嫌她穿得太寒酸,所以才带她来商场来一次“野猪大改造”。

    买齐了全身的首饰、衣服、鞋子,这样一来,他带着这“老婆”出席盛大场面,也更有面子不是?

    站在他这种优秀的男人身边,当个道具也要专业,可不能让他丢脸啊。

    看着身后的他满意点头的动作,萧晴刻意忽略了心里莫名涌起的难受,挤出一个笑容来,回头问道:“这下满意了吧?还要买什么顺便买了吧,我……有点儿累。”

    “差不多,就这样吧。”沈君则看了萧晴一眼,又低头看了看表,“走吧,舞会快开始了。”

    说罢便顺势来拉萧晴的手,却被萧晴故意躲开。

    “呵呵,反正现在也没别人在,不用装这么像的。”萧晴抬头,笑得有些僵硬,“待会儿到了舞会现场再装也不迟。走吧,别迟到了被人笑话。”说完,就自顾自转身往电梯走去。

    看着萧晴略显僵硬的背影,沈君则伸出去的手在空气里停顿了片刻,这才收了回来,在身侧缓缓地握紧。 

舞会风波  (二)

    沈君则带着萧晴来到了舞会现场。

    此时已接近八点,豪华的大厅里聚集了诸多商界名流,男人们各个西装革履,风度翩翩。女宾们的妆容也是无懈可击,各色晚礼服配上光芒闪烁的首饰,晃得人眼花缭乱。

    萧晴很少去这种场合,在她记忆里,只有高中时代曾被老爸逼着去过一次舞会,因为穿不惯尖细的高跟鞋就偷偷开溜了,回去后还被妈妈臭骂了一顿,说她是扶不上墙的烂泥,就算打扮得再像个大家闺秀,骨子里还是个市井小流氓。

    虽然妈妈说话有点刻薄,却是一针见血,道出了萧晴的本质。

    她自小在爷爷身边长大,养成了随性洒脱的性格,最讨厌这种正式的舞会了。一来,她不想假惺惺地跟陌生人寒暄;二来,她什么舞都不会跳,站在旁边呆子一样打酱油的感觉可不好受啊。

    此时,看着大厅里盛装出席的陌生人们一张张灿烂的笑脸,萧晴的心里不由得有些发毛,忍不住想要找机会溜走,却被沈君则突然抓住了手臂。

    “你去哪?”沈君则淡淡问道。

    萧晴赶忙抬头冲他笑了笑,“呵呵,我……突然……”

    “突然头疼?”沈君则的语气很平淡,扭头看她的目光却十分锐利,“还是,突然想去洗手间?”

    被他一语道破心思,萧晴的笑容不由得有些僵硬,干咳了一声,小声嘀咕:“洗……洗手间。”

    沈君则面无表情地盯着她看,沉默良久后,才压低声音道:“既然来了,你最好给我安分一点。现在想逃,太晚了吧?”说罢,便伸出了手臂,示意萧晴挽住他。

    见他冷着脸,心情似乎很差的样子,萧晴只好偷偷撇了撇嘴,不太情愿地伸出手来,默默挽住了他的胳膊。

    沈君则本就长相俊美,走到哪里都能轻易吸引人的眼球,再加上今天他穿得很正式,黑色的西装剪裁极为合身,穿在身上完全就是《时尚先生》封面模特的现场版。萧晴也经过精心的打扮,宝蓝色的晚礼服衬托出她玲珑有致的身材,脖子上闪亮的钻石项链更衬得她光彩照人,

    两人携手出现,走在一起看上去非常般配,瞬间成了全场瞩目的焦点。

    从来没出席过这种舞会的陌生女子,十分亲密地挽着沈君则的胳膊,这奇怪的画面自然勾起了一群人的好奇心。大部分人的目光中透着好奇,一双双眼睛都忍不住往萧晴的身上瞄。

    被那么多目光盯着看,其中还包含着嫉妒和憎恨,萧晴的脊背不由得有些发毛。穿着不习惯的高跟鞋,每走一步,都觉得像在走钢丝一样。萧晴真想大吼一声:又不是动物园放出来的大猩猩,有必要那么好奇地围观吗?!

    沈君则倒是非常镇定,对一些相熟的人点头问好,带着萧晴穿梭在舞会现场,脸上依旧没有多少表情。

    “嗨,沈总,好久不见啊。”有个陌生的男人挡在了两人的面前,笑得非常灿烂。

    萧晴忍不住看了沈君则一眼,就见他微微笑了笑,跟面前的男人握了握手,道:“扬总,好久不见。”

    男人扭头看向萧晴,笑着说:“这位便是沈太太吧,果然是天生丽质啊。”

    沈太太?

    他在叫我吗?

    萧晴怔了一下,见对方正笑眯眯地看着自己,想起身旁的男人确实姓“沈”,所以自己被叫做“沈太太”,这么一想,心情突然就有些郁闷。

    沈太太这个称呼实在太难听了,从小被人“萧晴”“萧小姐”“丫头”叫惯了,突然来个“沈太太”,实在是别扭得很。“太太“这个词,让她很容易联想到电视剧里那些面黄肌瘦弯腰驼背的老婆婆,或者那些穿着旗袍涂着口红整天算计老公找了几个小三的无聊女人。她才二十出头,居然跟“太太”两个字联系在一起?还不如叫姑奶奶来得爽快呢。

    萧晴心里郁闷,脸上倒还装着笑脸,学着沈君则的样子跟对方握了握手,客套地说:“杨总您好,常听君则提起您呢,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幸会幸会,久仰久仰。”

    萧晴这颇有武侠小说风味的问候语让男人怔了一下,接着又笑了起来,眼睛眯成一条缝,“哈哈哈,沈太太客气了。我跟沈总也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了,听说前段时间你们结了婚,本想亲自去道贺的,可惜生意太忙走不开,呵呵,难得见沈太太公开露面,来,我敬你们一杯,祝二位白头偕老。”

    说着就从旁边拿过一个酒杯,递到了萧晴的面前。

    萧晴还没来得及说话,沈君则突然伸手挡在了她的身前,淡淡道:“她不会喝酒,我代她喝了这杯,谢谢杨总。”说罢,很豪爽地接过那杯红酒,一饮而尽。

    那男人敬完酒就识趣地走开了,萧晴看了眼身旁的男人,他依旧面无表情,一杯酒下去,眉都不皱一下。

    自那姓杨的先生打了个头阵之后,沈君则和萧晴就接二连三被人拦住。沈君则偶尔也会介绍一些朋友给萧晴认识,萧晴便配合他的演出,客套地跟那些人寒暄,当然,嘴上说着幸会幸会久仰久仰失敬失敬,一转身她就忘了对方的姓名。

    “哎呀,这位便是沈太太?天生丽质,跟沈先生真是绝配啊!来,我敬二位一杯,祝二位幸福美满!”

    “君则啊,你终于舍得把太太带出来了?别藏着了,以后多带出来走走嘛。来,沈太太,我敬你一杯”

    “哟,这位莫非就是沈太太?来,干了这杯!”

    “……”

    刚开始听到有人叫“沈太太”,萧晴心里还会郁闷一下,环顾左右看看对方在叫谁,然后心情纠结地点头答应。到后来被叫得多了,一听到“沈太太”三个字,萧晴就条件反射地抬起头来,配合沈君则演一出夫妻情深的戏码。

    真够郁闷的,她愣是被这群人给改了姓,还要忍气吞声笑脸相迎。

    不过,沈君则倒是够仗义,那些人过来给萧晴灌酒,全被他不动声色地拦了下来。有些跟他关系要好的兄弟不同意他代酒,说什么“你要代那就得喝双倍!”沈君则也是二话不说,拿起两杯酒就一饮而尽。萧晴都怀疑他的胃里是不是另外装了个水袋来放酒,不然那么多杯下去,怎么依旧面不改色呢。

    很快就到了八点钟,一阵音乐声中,舞会准时开场。主持人上台微笑着说:“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有请今天的东道主,沈君则先生。”

    沈君则突然凑到萧晴的耳边,压低声音道:“在这等我。”

    萧晴怔了怔,就见他转过身,款步往台上走去。追光灯打在他的身上,照出他挺拔的身影。英俊的眉眼,淡定的表情,笔挺的双腿迈着不慌不忙的步子往台上走着,那气势就像是参加演唱会的明星一样。

    他在舞台上站定,拿起话筒,语气平淡地道:“非常感谢各位来宾,能在百忙之余,参加今晚的庆典。我们沈氏集团,在过去的一年里,得到在场许多朋友的支持和帮助……”

    喧闹的大厅自他上台后就变得非常安静,他一个人低沉的声音透过麦克风的放大,清晰地回响在耳畔,台下的目光全都聚集在他的身上,甚至有人目不转睛地盯着他,他是这个商业帝国的拥有者,也是最年轻、最英俊的商界奇才。他还是她的合法丈夫,可是这一刻,又有谁会在意这些?

    看着台上讲话的男子,萧晴突然觉得心情有些莫名其妙的失落。

    虽然他还是跟以前一样冷冷冰冰的模样,可现在的他,从容的气度、自信的风采,完全是一位商界叱咤风云的强者,根本不像那个为了一幅画跟她吵架的男人,更不是那个绷着脸在厨房切番茄的男人……跟家里几乎判若两人的沈君则,让萧晴觉得非常的陌生。

    虽然只隔着几步的距离,萧晴却明白,两人之间其实隔了很远。她从来没有真正了解过沈君则,甚至根本没想过去了解他。她一直以为这场协议婚姻并不需要投入太多的心思,对她来说,沈君则的世界,是个完全陌生的领域,她一点也不想涉足。

    可是这一刻,当萧晴发现沈君则突然在眼前变得陌生起来的时候,心情莫名的竟有些失落。

    高高站在舞台上的他,那气质、那风度,完全是女孩子心里完美的白马王子,看得,周围很多人看他的眼神中都带着赞许和崇拜,不少女人一直盯着他看,目光中夹杂着各种复杂的情绪……

    萧晴心里有些不舒服,站在人堆里看了眼台上的沈君则,忍不住轻轻哼了一声,果断地扭过头去。

    沈君则讲话倒是很简单利落,三分钟内结束了开场白。

    原来今天是沈氏在本地的分公司成立一周年的庆典,来参加晚会的都是些生意上重要的合作伙伴和公司的高层,所以他才刻意带萧晴过来,想介绍给大家认识。

    沈君则走下舞台,一眼就看见在人群里的萧晴正转身往远处走去,沈君则皱了皱眉,刚要去追,却被一个人拦住了去路。

    “呵,急着去哪儿啊?”

    面前的女人一身紧身黑色晚礼服,利落的齐耳短发,戴着大大的金属耳环,微微抬着下巴似笑非笑的样子,倒是颇有女王气质。

    沈君则显然不太希望见到她,扯了扯嘴角,压低声音:“你来这儿做什么?”

    “听说舞会结束后有晚宴,我来蹭饭吃。”

    沈君则皱了皱眉,“像你这样到处乱跑的明星还真不多见,不怕狗仔队跟着,明天上头条?”

    “有狗仔队不是更方便你作案么?比如上次在机场,借口狗仔队偷拍,趁机抱一抱你家萧晴什么的……”

    “方遥。”沈君则脸色一沉,“你说话还是这种欠揍风格?”

    方遥微微一笑:“我只是陈述事实而已,怎么,踩到你痛脚了?啊,真对不起,我无心的。”

    沈君则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方遥是沈君则为数不多的女性朋友之一,因为从小一起长大,彼此很熟悉,她在沈君则面前说话从来都不客气。上次在机场见她时正好遭遇追踪狗仔队,也就没跟她打招呼,没料她今天居然跑到了这舞会的现场。

    见沈君则不说话,方遥便翘了翘唇角,突然凑近,把手中的红酒轻轻放在他的手里,“来,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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