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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世刚从学校出来,就学着介绍产品,嘴头是很利索的。
从小看着着葫芦娃长大。对于葫芦这种可爱的植物。是感兴趣的。也查过它的资料,还记得它最长是十五米,刚才匆忙中换算了一下。
至于孟姜女的出生。很小的时候就看过。
金小光燕无忧司马明珠燕秋吟却听神话般的,这个故事他们根本就不知道。
大宝更是吃惊,他以前就住在菜园,天天跟林株在一起。怎么不知道林株知道的这么多。以前的葫芦也是这样,只是没有这么壮观。他怎么就没发现它们这么可爱呢,还能长出美丽的小姑娘。
他轻轻的碰了碰林株,小声问:“株儿,你们家以前不是唱戏的吧?要不你爹是写书的。”
这样的故事应该只有写书的才能编的戏里才唱的出吧。
林株不满地瞪了他一眼:“你家以前才是唱戏的。你爹才是写书的。我都给你说了我不知道,瞎猜猜什么!”
以前的事儿她一点也记不得,这个大宝怎么总是猜测。
大宝忙忽闪了几下老鼠眼睛。吐了吐舌头。
燕无忧围着葫芦藤条研究了一会儿,刨根问底的说:“株儿。说说那葫芦里出来的孟姜女是怎么回事儿。”
这个问题该不该回答,回答了会不会惹来麻烦。
林株一双灵动的眼睛便骨碌碌转了几下,除了燕秋吟带着毫不掩饰的仇视,另外几双都很期待。
尤其是司马明珠,一双眼睛火热热的,充满了好奇。
似乎对那天的事儿一点也不记得。
看林株不回答,有点顾虑。金小光深邃的笑着看向燕无忧,他看出来,这个燕无忧的小丫鬟,前朝的小郡主,对他已经有了防备,看他的眼睛都在躲闪。
燕无忧笑呵呵地说:“株儿,说吧,怎么回事儿?”
林株很超常的发挥了一次,口齿伶俐吐字清晰,绘声绘色的讲了一遍孟家女哭长城的故事,听的司马明珠张大了嘴巴,不停的说:“真的能将长城哭倒,太悬了吧。一定不是真的。”
林株说:“是不是真的就不知道了,都是人传说的,一代一代传下来,就这样了。”
金小光长的沉稳,神色也总是刚柔并济,他不可思议的盯着林株说:“秦朝的始皇帝我们知道,长城也知道,可是没听说过这样的故事,如果这么坚固的长城会被哭倒,这孟姜女就是太厉害了。”
听说过?这个秦南国到底是处于什么朝代之间,还是和哪个朝代并存的?她平时也和菜二闲来无事说一说,却说不出个所以然来。但是菜二说起过秦朝还有汉朝,还有几个没听过的,以后的就没有了。
她对金小光是心存提防的,他说话她便不插嘴。
燕无忧呵呵笑着说::“小光,哪里有孟姜女这样的女子,一定是民间都说长城是由白骨堆成的,才七传八传的。”
林株低着头说:“公子说的是,奴婢只是打个比喻说葫芦藤很长罢了。”
书墨弯着腰钻进葫芦藤下,眼睛一直盯着一对翠绿可爱的小葫芦看,这个时候从藤架底下钻了出来,很小心的护着头,免得被酸枣刺伤着。
说:“说起城墙里有白骨,那是有讲究的,听说城墙里加了人的白骨血肉才会有魂,会更坚固,这样在敌人来侵犯的时候就会发出警示。”
金小光说:“听说发出的警示像是人的哭泣,会吓跑敌人。”
司马明珠忽闪着一双摄人心魄的美目说:“用人的白骨血肉建长城,那也太吓人了吧。小光哥哥无忧哥哥,我们的长城里难道也有人的白骨血肉?””
秦南国也修长城?
金小光说:“都是这么说的,有没有谁知道?”
司马明珠愤愤地说:“小光哥哥,这个一定的弄清楚了,不是定远靖远都在修筑长城抵御外寇的么。要是城墙里面有人的血肉白骨,那可是冤魂,一定的禀告皇上。”
金小光说:“明珠,只是个传说,每个边界都是要修建长诚的,如果里面都用人来获得灵气,谁还敢去修。”
燕无忧也说:“是啊明珠,秦朝始皇帝那是有名的暴君,百姓才会这么说的,当今圣上仁慈,对百姓体恤有加,哪里会有这样那个的事情发生。”
林株默默地站在旁边听着他们你一句我一句地说,原来长城并不是只有秦朝秦始皇才修建,每个国家都会,只是秦朝的保留了下来。
说了一会儿番外,几人又顺着墙根往前走,林株又给他们介绍了丝瓜藤,藤三七。
。
燕无忧指着叶片翠绿可人的藤三七问:“这个东西是做什么的?怎么没果实?”
林株说:“藤三七,叶片根茎都可以吃的。还是味药,可以活血化瘀,清热败火。”
三七她知道,是味中药。藤三七还是一种菜,是菜二告诉她的,前些天还用叶片做拌汤,味道不错,据说根茎可以炒着吃,不过还没品尝。
燕无忧哦了一声说:“园子里还有药材啊。”
“有有的”林株忙指着墙根下那些个闲花野草说:“金银花,蒲公英,马齿觅,车前子,还有薄荷。野豇豆,益母草,还有野菊花,、”
这些名字除了蒲公英马齿觅她认识,别的都是菜二告诉她的,她知道它们是中药。
燕无忧轻轻一笑:“好了,只不过是随处可见的野花野草,被你说的都成了药材了。我们走,还要种菜,地也晒得差不多了,一会儿迟了。”
他说话的声音柔柔的很好听,有点像对燕秋吟说话。
林株忙很低头说:“前面是猪圈鸡舍,公子要去看么?”
燕无忧说:“听铁管家说去年过年杀的三口猪,二十只鸡都是你们喂的,猪肥鸡也肥,我去看看。”
今儿来是参观视察的还是来种菜的?
林株觉得说的有点多,口干舌燥的,很想回去喝点水。她以为他们只是对墙上的藤类植物有兴趣。
她只好带着他们去看了猪圈,圈里目前喂着三口大黑猪,由于吃的食物都是燕府送过来的泔水,膘肥体厚的,全身的毛油黑油黑的,此刻卷着细小的尾巴,休闲的拱着土。
猪圈垫得很干净,几乎闻不到什么味儿。
燕无忧赞许的点了点头。
司马明珠平时不怎么出宫门,第一次看到猪,见它们一起涌到圈门前,抬起长长的猪嘴,甩着细小的尾巴,嘴里哼哼哼的,觉得很有趣儿。
奇怪的问燕无忧:“无忧哥哥,总是听你骂人蠢猪,脏的猪一样,这猪看起来不蠢啊也不脏啊。”
☆、第一百一十一章 不为所吓
听司马明珠问的天真,燕无忧呵呵笑了起来说:“猪就是又脏又蠢的。你看到的不蠢不脏是株儿一家喂的好。”
司马明珠这才用心看了林株几眼,瘦瘦小小的,一双眼睛盼顾生辉。
她对林株没有什么印象,宫里都是清一色的宫女,除了贴身的几个,几乎都一个样。外面她也不常来,她一点没认出林株来。
倒是金小光书墨有点担心,上次帮林株在都城买纸鸢,燕无忧不知道。
金小光忙打岔说:“无忧,地干了,我们去种菜了。”
燕无忧答应一声,终于没去看鸡舍,一群人绕着院墙回空着的菜地。
司马明珠很是好奇,一会看看这一会看看那,不停的追逐蝴蝶,开心之态溢于脸上。
燕无忧金小光边走边说说笑笑,大宝跟在林株身边不时地说东说西,书墨一旁安心的听着,柔旎只是时不时的的笑笑。
只有燕秋吟一个人阴沉着脸,她的嘴巴略微憋着,眼里饱含泪水似乎随时会哭出来,看起来委屈到了极点。。
她刚才弱不禁风了的差点摔倒好几次,却并没人发现,燕无忧根本没看她一眼。大宝都看见了装作没看见。。
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林株身上,她气得脑袋都快爆炸,根本没听清楚她说了些什么。
自从上次燕无忧为了她对自己严厉起来,她的心里就拧了个疙瘩。好几次想要趁燕无忧去田园农庄来菜园教训教训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丫鬟,可是陈姨娘就是不准她出门,什么理由都不行。
燕无忧不在府上的日子,陈姨娘关姨娘肖姨娘秋枫秋凝秋岚没少奚落刁难她。没有燕无忧在背后撑着,她这才感受到了无助无奈。
这让她更加确定必须得牢牢守住燕无忧,决不能松手,这关系到她一辈子的大事儿。
自己的爹娘都是为了燕府的主人才死的,她的享受他们为自己换来的这一切,而且是终身的。
她仇恨的看了林株一眼,弱兮兮的走快几步追上燕无忧。娇喘几声说:“二哥哥。天气不早了,明珠又是第一次来,我们还是回府上为她接风洗尘吧。“
说完一双眼睛秋水盈盈的看着燕无忧。
司马明珠小时候总是和金小光燕无忧在一起。燕无忧的娘尉迟夫人很疼爱她,好几次说想收她做干女儿,只是她死的太突然,还没来得及。
过两天是尉迟夫人的忌日。今年她到了及笄的年纪,禀告过皇后娘娘。准许她出宫三天祭奠。‘
她今儿来先是去了燕府,燕无忧不在,她听燕无忧说起过燕秋吟,便去找她。
两人费了很大的劲儿。才打听到燕无忧金小光在一起,来了菜园。
是该为司马明珠接接风洗洗尘,人家可是货真价实的公主。
燕无忧转脸对金小光说:“小光,要不我们先回府。请明珠吃过饭再说种菜之事儿。”
金小光这段时间回了趟定远,因为前朝余孽又在定远所管辖的云山巫山阴山一带出没,还杀了几个命官。父候身体不好,奏请皇上准他回来帮着围剿。
他回去了一个多月,夜以继日,查遍了定远六州三郡十八县,尤其是云山巫山阴山作所处的云县巫县。却没有查到前朝欲孽的一点点影踪。
无功而返,再一次将希望寄托在林株身上。
这个小郡主很有灵气,保家王朝已经没有多少血脉,从上次几个小痞子被教训可以看得出,有人在暗中保护她。
想要查到残存的余孽,还得在林株这里多下功夫。
他淡淡一笑说:“无忧,我们还是先种菜吧。地都空了这么久,再不种我们就食言了。明珠是自己人,不用特意的招待。”
司马明珠深居简出的,平时就是出来只在都城都很困难,好不容易可以逗留三天,自然不会介意什么接风洗尘的。而且她想和金小光多呆一会儿,回燕府,金小光还不知道去不去呢。
忙说:“无忧哥哥,小光哥哥说的对,我们是自己人不用特别招待的,还是先种菜吧。。”
燕秋吟忙说:“这怎么行,明珠这么尊贵还能来我们府上,这可是我们的荣幸,怎么都得先表示一下了。二哥哥,我们还是先回府上吧,等招待了明珠,明儿再来种菜也不迟。”
燕无忧有点没注意了。
这块菜地是他要种的,已经白白的空着这么久。
可是司马明珠乃是金枝玉叶,按理说是要跪迎的,这个程序省了说得过去,但是怎么也得大摆筵席以示恭敬的。
司马明珠坚持要先种菜,,燕秋吟非常失望也不敢再坚持,也不好直接训斥林株,只好用眼睛恶狠狠地瞪了她好几眼,示意她少说话不要表现的太过了。
林株只是用眼角眉梢看了一眼,就读懂了她的意思,却装作什么也不明白。以后还要仰仗燕无忧的帮衬发家致富过好日子呢,没有他的提携不要说过好日子,就是奶奶林张氏一家都够她对付的了。
不好好表现怎么行,不但要好好表现,还要超常表现,要不然燕无忧怎么能对她记忆深刻另眼相看呢。
她继续跟在金小光燕无忧身边,很认真仔细的回答任何人提出的问题,介绍菜畦里的蔬菜,一边介绍一边哈巴狗似的听从吩咐,先进了菜地试了试,地已经干却,不是早上时的稀巴烂。
这才带着他们一起去那片空地。
司马明珠张开双臂大大咧咧的走在菜地里,金小光软软的提醒她说:“明珠,不要踩坏了地里的菜。“
司马明珠对上金小光精光十足的的眼神,看了眼脚下胡萝卜翠绿的秧,心里一紧。吐了吐舌头忙提起脚尖,走上菜梗,指着刚才踩过的萝卜秧说:“小光哥哥,我走边上。这个株儿,这是什么菜?怎么个吃法?我踩了它还能吃么?”
司马明珠很是亲民,一点没有公主的架子,说起话来还带着笑意。美不胜收。
比起上次一见面就想灭了她的盛气凌人不可一世的样子判若两人。
美美的公主就应该这个样子。
林株忙说:“这是胡萝卜的秧。胡萝卜是长在地里的,这个可以踩,不影响的。”
司马明珠奇怪的说:“真的可以踩呀。吓了我一跳,小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