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香门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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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香门第- 第1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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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株站在一旁伺候,虽是前面朝着火盆,不觉得冷,身后却是冷风簌簌。
    只是站着不动,有点受不了,便不停的找各种借口溜达一会儿。
    脆生生的如刚从地里拔出的萝卜便一盘一盘的端了上来。
    燕无忧吃的有点多,打了个饱嗝,一股臭萝卜的味儿传了出来,他笑着说:“这萝卜生吃味道不错,只是打出的饱嗝不好闻。”
    金小光说:“怎么,有人要闻你的口味儿了?该不是等会佳人有约?”
    金臻也跟着笑。笑容戏谑而暧昧。
    三个都不满二十岁的少男很早熟的谈起了女人的话题。
    菜二很识趣的躲去一旁,大宝眨着小眼睛听得嘴张的老大,九儿含羞低头,林株不经意的撇了撇嘴,这些话在她来说都是小儿科,前世的她虽没正儿八经的谈过恋爱,话总是说过的,段子也是讲过的。
    第n次的端上一盘绿萝卜,一盘同样水灵灵的胡萝卜。
    燕无忧拿起一段胡萝卜吃了一口说:“这个好,甜
    ,估计也没什么后味儿。”
    林株忙说:“没有,绝对没有。”
    燕无忧沉下脸说:“既然这个没味道,为什么不停的端绿的?”
    林株眼睛下意识的躲闪一下,传说燕无忧笑起来很恐怖,她觉得并不是传说中的那样,还是沉下脸来有点害怕。
    忙解释说:“公子有所不知,绿萝卜号称小人参,有补脾益肾生津止渴的作用,还能开胃,多吃有益。这胡萝卜就是补充维生素的,适用于酒后吃。”
    她说的有一半是对的,一半是即兴杜撰的。
    金臻忙说:“株儿姑娘知道的不少,看来萝卜还是好菜。”
    “好菜,绝对的好菜。”林株忙说:“不过对于公子来说,吃的肉菜多了偶尔换换口味便可,经常吃也会腻的。似我们这等平常百姓,天天吃萝卜白菜土豆,倒是想吃大鱼大肉。”
    金小光说:“既然比得上人参,便是大补,自是不用天天顿顿吃,偶尔吃一吃便可。”
    燕无忧这才露出笑脸说:“听到了么,随时备着,我们会时不时的来补点。”
    林株很殷勤很谄媚的说:“只要公子想吃,随时。冬天过后,还有水萝卜,春萝卜。”
    见燕无忧不生气了。
    林株忙将酝酿很久的想法说了出来:“公子,奴婢想说件事儿,不知公子以为如何:我们菜窖里的萝卜白菜土豆堆得山一样,三个菜窖都是满的,虽是天天供府里用,到鲜蔬菜下来也会剩下许多,去年很多萝卜就虚心了,白菜也烂掉了,土豆更是长了芽。奴婢想如果公子允许的话,可以将这些用不完的菜,供给镇上的饭馆,这样饭馆就可以多一些利润。就当是废物利用。”
    这才是今儿的主题。
    守着这么多菜,过着穷日子,很说不过去,。
    可是菜园是人家的,自是的主人说了算。
    燕无忧一双很有神采的眼睛看了看左右,呵呵笑了几声说:“金兄,小光听听,我家丫鬟都有经济头脑了。这个主意好,可以省下买菜钱。”
    林株忙说:“能省很多呢?明年鲜菜下来,府上吃不完的也可以送去。”
    燕无忧说:“这样更好。镇上有两家饭馆,利润都不是很可观。”
    林株讨好的笑着说:“公子放心,奴婢一家保证好好种菜,让公子多多赚钱,公子只要多少赏点就好。”

  ☆、第三十四章 目的(一)

冬天天黑得早,还不到晚上,夜幕已经悄然降临。
    燕无忧带着尽兴的金臻金小光出了菜园,菜二菜二娘子林株恭送至门口,目送背影离开视线,才进了园子关好篱笆门。
    平时寡言少语的菜二兴奋地大声对菜二娘子说:“株儿娘,快把这摊场收拾收拾,株儿,去关好猪圈门大门。我们吃肉!”
    公子带人来菜园,吃了他家的咸菜,玩得这么高兴,简直是他莫大的荣耀。更重要的是留下满炕的美味菜肴。他第一次没首先想到娘,而是招呼妻儿一起吃。
    这还差不多,林株很听话的去查看猪圈鸡窝,将门关好。
    想到马上就要吃到眼馋了一天,不知偷偷地往肚子里咽下多少津液,令她差点咬断舌头才压抑住没有偷吃的美味,喉咙间似乎长出了手,脚步轻快起来。
    却听到黄狗很及时的“汪汪汪。”的叫了起来。
    谁这么有口福,这个时候来了。
    她大声问了句:“谁啊?”
    这只足有一米高的大黄狗绝对是个看门的好手,也很识眼力。只要主人白天打开大门,来人了它只是不紧不慢的叫几声,提醒般的。可是如果已经关好了大门,它便会略带疯狂的叫,即便是熟人也一样。
    门外传来林张氏苍老却依然高亢的声音:“我,把门打开!”
    这个老妇人前世一定是狗变的,怎么就知道有好吃的。
    平时这个时候她可是不来的,这几天下雪路滑,更是不会来。
    她有点不情愿的打开门,门外站着林张氏全家老小齐刷刷的十口人。
    这也太夸张了吧。
    她目瞪口呆的看着只有除夕晚上才看到的十口人浩浩荡荡的进了园子,径直去了主屋。不由得佩服林张氏的判断能力观察能力和指挥能力。
    这么恰到好处的进来直奔目的地,也不是一般人能做算得准的。
    林张氏率领一家老小,站的站坐的坐,风卷残云般的,只一会功夫就将慢慢一炕的菜肴一扫而光,林老大林老三还喝了酒坛里剩下的酒。
    菜老二一家三口只能是抢食一点。、
    林张氏一家酒足饭饱,林张氏摸摸油嘴,骂骂咧咧的率领大队人马走了。
    留下菜二一家三口相对无言的收拾残局。
    菜二觉得有点难为情,悄悄地出了屋子去隔壁的小屋睡觉。
    菜园后面金臻和九儿回到低调奢华很有内涵的小院,弯腰驮背头发花白的的老仆梅九公迎上前说:“少爷,九儿你们回来了。今儿隔壁林家的云儿姑娘来过,送来一包辣椒面,说是明儿正月初七,吃拉魂面,得多放点辣椒。”
    九儿目光深奥暧昧的看着金臻笑,小声说:“我看还是她自己先拉拉魂吧。”、
    那姑娘自从见到少爷,眼睛就不会看别处。这些天也总是找各种借口来转一圈,试图用各种方式引起少爷的注意。
    金臻也笑了笑,进了屋子。
    只是个仰慕他的小女孩,不必在意。
    进了屋,坐在讲究的紫檀木椅子上,喝着梅九公奉上的香茶,对恭敬地站在左右的梅九公九儿说:“你们两随时注意,看金小光是不是在监视株儿。以后九儿也不要有事儿没事儿去找株儿,免得给她惹来麻烦。梅伯,没事儿的话多和那个林张氏家接触接触,如果发现对株儿不利的,给点教训。另外准备一份厚礼,过些天我要去拜访金小光。”
    梅九公忙应道:“少爷放心,这点小事儿老奴一定做到。”
    梅九公是金臻父亲前朝金圣国六王爷晋王保羽丰的贴身太监,也是王府的总管,前朝灭亡时,身在封地的保羽丰知道自己一定死无葬身之地,便早早的派梅公公带着巨额财宝,在天门镇置办了这座低调的院落。为儿子留了条后路。
    梅九公走的时候林株还没生下。听到小郡主也这么凑巧的就在隔壁,嘴不停的说:“真是天意,真是天意啊。”
    作为晋王最信赖的奴才,自己不可能有孩子。看到主子的儿女都活得好好的,实在是件值得欣慰的事儿。
    金臻点了点头,说:“只要株儿没事儿,就先不要打扰。她在菜园,比回到家里安全。”
    梅九公胡九儿见他不再说话,告辞退下各自回屋休息。屋里已经是麻麻黑,九儿却没点亮油灯。
    这是公子的习惯,只要他不说话,便是默许下人退下,要一个人在黑夜里静坐。
    黑夜渐渐充斥了整个屋子,静得能听到心跳的声音。
    金臻端着茶杯慢慢的喝着,眼睛穿过黑暗的窗外延伸至漆黑的夜空。
    五年多时间,每天晚上他都会在黑夜里独坐,国破家亡。先皇,父王母妃,叔伯兄弟姐妹都被屠杀,九族也被株连的所剩无几。为了留下保家血脉,助他从西山逃离,六王叔用了整整两年时间筹划。
    现在他忍辱将姓改为前朝的金姓,也是家里老仆的姓。一来为的是记住国仇家恨,二来也刚好冒充老仆的孙子回泾源县,落下户籍,再回都城伺机报仇,也顺便寻找一母同胞的妹妹。
    现在一切进行的还算顺利,妹妹就在这里,又结识了两位举足轻重的官二代,接下来就是寻找一切机会,取下狗皇帝司马南的人头。
    夜已深,他放下早已没了水,只剩下茶叶的杯子,起身走到窗前打开窗户,一股寒冷清爽的风扑面而来。他抬头看向天空,没有月亮,几颗星光璀璨的点缀其间。看起来很耀眼,却没有光芒。
    忽然高高的院墙外一道优美的弧形身影轻轻的落下,一点声音都没有,他轻声咳了声,小声问:“得手了?”
    窗外的九儿柔声答道:“是,奴婢已经将它送到几里之外的寺庙捐给元智小尼,,小郡主都没穿的新衣服,怎么能便宜别人。”
    金臻轻轻笑了笑,说:“去睡吧。”
    九儿猫一般的溜进自己屋子,悄没声息的站在门口
    今儿一早她便看见林云穿着从林株那里夺来的新衣服,刚才她偷偷的去了林家将林云压在枕头底下的新衣服偷了出来,还顺手拿走了前几天给的缎带。一起偷偷捐给了衣衫单薄的小尼姑。
    听到金臻终于关上窗户,她再次失望的关好门。
    小王爷已经十八岁,她跟了他五年多,孤男寡女都是青春年华,每天晚上感受他的孤独。她强烈的想奉献点什么,小王爷却无需求。

  ☆、第三十五章 目的(二)

燕府,无忧园客房内,金小光已经脱去华丽的外袍,只穿着素白居家短衣裤,坐在桌前盯着桌上的茶杯沉思。
    只要心里有事儿,他便是这个样子,
    这是他的习惯,书墨柔旎站在身后大气也不敢出。
    良久,他才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感觉有点凉,轻轻放下。柔旎忙从小火炉上提起烧开的水添了点,轻盈的退后。
    他又端起加热的茶喝了一小口,慢慢放下才说:“柔旎,以后有时间多去燕府的菜园转转,发现有生人找那个林株,马上回来禀告。”
    柔旎疑惑的看了书墨一眼,见他和自己一样疑惑,低头答应一声:“是,公子。”
    金小光站起身子走向铺着华丽优质刺绣床单的檀木床,左手绕过头顶对两位侍从挥了挥手说:“你们退下吧。”
    便自顾自的仰面倒在床上,书墨低头退了出去,柔旎上前轻手轻脚的帮他脱去鹿皮靴子,弯腰从床底拿出一双木屐放在床头,退了出去。
    随手带好门。
    金小光躺在宽大舒适的床上,呼吸着檀香温和深沉幽香的味道。亢奋的脑神经慢慢的平静下来。
    就在今天,看到林株左耳垂那颗调皮的黑痣的瞬间,再对上她清澈透明到极致的双眸。他突然想起。
    十岁那年,刚刚封侯的父亲接到圣旨,奉命去围剿前朝余孽晋王保羽丰。当时父候觉得他已经长大,应该长长见识,便带上他一同前往。
    已是苟延残喘的晋王没抵挡几天便被围在了晋王府,活活的当了俘虏。
    那一天晋王府上上下下一百多口人全被斩首,第一次到那样血流成河的场面,他有点恶心,便跑去茅厕呕吐,转过墙角,却在一处不起眼的半虚盐的厢房门口看见一个小女孩,穿着米分色小棉袄,梳两个童髻,皮肤米分嫩细腻,一双眼睛清澈透明,她站在高高的门槛内看着他,他能清楚地看到她眼里的自己。
    小女孩似乎不是凡间生灵,不堪世事无辜到他忘了她也是晋王府的人。
    两人对视良久,突然从厢房内冲出一个十岁左右的小丫鬟,满脸烟灰。看见他愣了愣,一双细长的眼睛哀求的看了他几眼,抱起小女柴,关上厢房门。
    就在小女孩一转脸的瞬间,他看到她的左耳垂上一颗黑黑圆圆的小小的黑痣。
    他上前从门缝里见到小丫鬟将小女孩塞进炕洞,自己也钻了进去,艰难的堵上炕洞门。
    官兵搜索几次,终于没发现厢房炕洞里的两个小女孩。却在厢房内杀了晋王妃,侧妃和十几个侍妾。血顺着厢房的土地流出了门槛。
    官兵撤走时,将满地尸体堆在花园,烧成了灰。
    人肉的焦味儿熏得他再次差点吐出了肝胆。
    爹看着他惨白的脸,摇了摇头说:“儿子,你爹戎马生涯半辈子,怎么生出了你这么个胆小如鼠的儿子。回去得好好的跟着爹学学。”
    爹摇着头集合官兵,他有点心里不安。偷偷的跑去厢房,。踩着鲜血染红的地面,蹲下身子轻轻拉开炕洞门。
    刚才还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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