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过骨头抚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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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骨头抚摸你- 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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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没……结过婚,女朋友……也没有……”
  “我从来没跟女孩子……搭过讪,……不太会……”他反攒住我的手——我这才惊觉我这流氓一直拽着人家的无名指没放开——说,“今天这是……第一次……”
  我几乎想仰天冷笑,可这太破坏形象。我深知自己和他的差距,可我不想跟他解释,对他,我得快刀斩乱麻。因为不这样的话,根据我今天自从见了他到现在的心跳激烈程度,我知道,不斩,我迟早得栽这个人手里去。
  敛住笑意,脑筋一转,我就有了个法子。我作流氓状,大咧咧地扶上他肩头,踮着脚对他说了句悄悄话。
  我等着从他脸上看到愤怒,或无奈,或嘲笑,或尴尬,可这些都不是。我看到的是羞涩——他竟然涨红了脸。
  半晌,他答,“……我是。”
  轮到我尴尬,无奈,自嘲,愤恨。
  我抖给他的那句糟践话是:姐姐我非处男不考虑。
  我自嘲于自己考虑得不周全;尴尬于对这只有万分之一可能性的答案的没辙;无奈于天上掉下来的这个美味大馅饼我无福消受——他刚才帮我省了二十块钱,他是个好孩子,我想教他懂得第一次要给深爱的人,而非流氓姐姐;愤恨于,老天,你为什么不安排我早几年遇见他???
  我喜欢他。第一眼地、颤抖地、柔软无力地喜欢。
  这天儿,气温有三十五度了吧。我胸口闷。
  “我是认真的。”战士声音清沉,语意坚定。
  我扯开他的手,说,“别跟过来,让我一人儿坐会儿。”然后转身找了个墙角,倚了下去。
  坐着坐着眼泪就往下掉。他站在一边默默地看。
  不知多久,我抽泣着说,“你不能跟我认真……我……我没这资格……”
  他走近来,低下身子。
  我抬头,对上他,“……我……我是……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负四

  沈东宁是我大学室友的好友的男友的师兄。认识他是因为有次我本子进毒了,可里面有重要资料,我不愿直接用重装系统解决问题。室友说她姐妹的男友是学计算机的,周末便将他请了来。他捣鼓了一通后说这个问题他也解决不了,于是第二个周末,就有了我和沈东宁的见面。
  初见,我不以为沈东宁会和其他理工男生有什么两样:对电脑以及其周边(包括AV)了如指掌,可除此外对其他一无所知。这样机械化而闷骚,将来大多直接晋升为宅男的男生,我是没兴趣的。
  他果真顺利解决了问题,资料得以保存,并给我重装了一个非常个性化的系统。我请他吃饭,带他逛逛校园。那时候在大学,外校生来访,东家能做的也只有这些了。
  他不推辞,摘下眼镜说好。我瞅瞅躲在眼镜后这张脸,其实还不赖,估计近视不深,眼睛没怎么变形;脸上有很淡很淡的痘印儿,淡到几乎看不到,还踩着青春期的尾巴,看来也是个晚熟的人;皮肤白,眉毛淡,鼻子窄,嘴巴薄,长得很和煦;头发还带点自然卷——我后来才知道那不是天生的。我当时特别想看看这人额头啥样,于是就做了一件到现在都觉得犯贱的事儿——我突然伸手把他前额的头发给撩了上去。
  这一撩,我就有点咽口水。美男我见得不算少,可能让我目光驻留五秒以上的少。大概因为我爹长得帅,这免疫力我自小便练出来了。不许拍我,实话实说而已。
  之所以说我当时那举动犯贱,是因为沈东宁后来坦诚,就是因为我当时撩了他,他才提早看上我的。若我当时没犯贱,我俩或许就不会有纠缠,也不会发生后来的破烂事。
  我们俩的关系的确立,主动权在他。
  对于男女该谁主动的问题我一向是这样想的:一定要男方,必须是男方。你对他有好感,你可以暗示,可以勾引,但决计不要说,要等他开口。他若对你有意,他若是个男人,他必定会说;反之,再多的暧昧也只不过是戏,你开了口也没用,开了口就是给自己难堪,就是落幕。
  沈东宁和我就是这样,我看得起他我才去撩他,这也算是变向地暗示。然后他要我电话,他说再找我时,我就知道我俩已经开始了。
  我们学校都在海淀高校区,说远不远,可说近也不是二十分钟就过得来的。他大我一届,认识时我大三他大四。他仍在校那半年,我们往来密切,相处不错,稳步发展,隔三差五插播些小浪漫小激情。他比我想象中的要有情趣些,比如突然夜里开三小时车带我去海边,比如自己会买衣服,会挑香水,会品酒品茶,不用电动剃须刀,不穿俗到爆的某内裤。
  认识我之前的大三时,沈东宁就用父母给的一点小资金搞了个软件公司,做外包,零星接日本客户。毕业后直接就全心投入在自己创下的业里,做得更加有模有样,生意不错。凭良心说他是个好青年,我爸妈也比较满意。于是我临毕业前,答应嫁了。那时候有点傻骄傲的心态,自认为毕业直接嫁人是无上光荣的,有着比任何工作都好的前景。
  其实我现在仍是这样认为的。青春不经蹉跎,愈早开花,愈早结果。但前提是,必须是对的那个人。所以若问我从这次儿戏婚姻中得到了什么经验教训,那便是:结婚万不能草率,三思后都不可行,要百思,要确定好他是命中注定,是真命天子,是千金不换,是生死相随。否则就别结。
  我和沈东宁婚前相处一年半,其中同居半年,就是我临毕业前的那半年。那时他工作忙,回得晚,经常到家时我已因为白天忙着找工作,晚上赶着写论文而累得熟睡,七天里也就周日那天能好好在一起,自然是恩爱得相敬如宾,根本没时间去发现不和谐因素。等我过门了,他的公司渐渐上了轨道,他在家的时间多了起来,这矛盾就出来了。
  其实我们这代孩子,离婚率奇高,归根结底无非都一个主因:独生子女,自私,任性,自理能力差,不懂如何与人零距离相处。我和沈东宁的问题貌似纠结复杂,但根源也可以归结在这儿。
  我印象中,自己大约做过三次饭,次次失败,我俩都觉难以下咽,于是就不再有第四次,全外边解决,周末去蹭父母的;我对居住环境的态度是,只要干净,乱一些无所谓,所以我不太爱收拾东西,自认为乱中有序;至于衣服,一周放一次洗衣机,有娇贵的不能机洗的就拿去给我妈处理……对这些,沈东宁开始也没觉得什么,可后来突然有天就跟我说,“陌陌,你得有点女人样。”
  我一听就不乐意了,“女人该什么样?你说说看。”
  “家里东西都规矩点啊……自己会手洗衣服吧……也得会做些菜,你也知道你得靠这个拴住我的胃啊。”
  “呦,沈东宁,你这是有对比了吧?跟谁对比啊?”
  “瞎猜什么啊,我还能跟谁对比,你妈,我妈呗。”
  “拿我跟她们那代人比,你没毛病吧?”
  “谁有毛病啊,你怎么说话呢。”
  ……(此处略去你一句我一句的三百回合大战)
  早期是这样的拉锯争吵,发展到后来,变成速战速决——三句不合,我就捂耳朵什么都不再听,不管多晚,不管外面多冷,直接开门请他出去。至于他去哪,我不关心。
  别人都知道我脾气爆,所以在他们眼里,即便不在场,也断定我是更可恶的那个,包括我爸妈。
  张帆后来说,陌陌,你从来没想过赶一个男人出门的后果么?他能去哪?父母家自然是不愿意回,怕他们担心;朋友各有各的忙,各有各的伴儿,谁收留他?去酒店偶尔住几次还好说,可禁不住一礼拜三次吧?那最后只能是去别的女人那里了。陌陌,把他送到别人床上的是你,是你自己!
  谬论,简直谬论。
  我说张帆,你甭帮你哥们儿说话。我本意决不是要他流浪在外,我想听的不过是句道歉。他宁可无处可去也不开口说那三个字。他犟,他要面子不是么?那他选了熊掌就别想要鱼。
  站在沈东宁那边的不止张帆,连爸妈也说是我的错。按理,女婿做出这等好事,那岳父该打断他的腿的。可我爸我妈知道后,一致认为解决办法是要么我无条件原谅他,要么痛痛快快离婚。他们竟半点都不怨他。只有我的前公公婆婆象征性地骂了自己儿子几句,可其实心里骂的是我,我看得出来。
  所有人都认为我是自作自受,所以我也很配合地给出了所有人想要的结果——离婚。心底的苦衷、难言和无奈,自己埋了。我相信沈东宁对表层下的暗流并非毫无探悉,他甚至许是早料到了流向的,可他只字不提。他宁愿大家相信表象,我何苦拆台,拆不好倒头来反成跳梁小丑。
  双方都选择结束它,何须剥茧抽丝。
  我们短暂的婚姻,为期半年。半年,并不至于就把一段婚姻在你大脑里打上深刻标签,可在你脑门上打上“离异”的标签,是足够了。一个有六年恋爱史的人,她没结婚,那她就还是姑娘,就还是香饽饽;而一个有婚史的人,哪怕只六个月,那你也是旧鞋一只,你没市场了。这不是我的臆想,这是我在天涯上作了调查得到的统计结果。
  离婚办得挺容易的,没什么牵扯:我们住的房子是他父母的,没我俩的投资,离了我自然是搬出去那个。没孩子。车子一人一台,各付各的,各开各的。匆匆地我走了,不带走一捆钞票。
  其实我知道爸妈是很心痛加为难的。一方面他们知道,劝我原谅他,继续过下去,这是委屈自己闺女;可另一方面,离异,对他们那代人来说,是非常不光彩的事,是要被同事邻居嚼舌根的。两难。所以他们说,你自己决定吧。外加一句,自作自受。
  我痛痛快快搬回家,继续SOHO,当啥没发生过,也不在乎所有知情人的目光。八零后的一大优良品质在我身上可谓体现得淋漓尽致: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
  不是没有后遗症,只是来得慢。
  夜深人静,身边没人抱,有点孤枕难眠;想起他点点滴滴的好,有点怪自己当时没好好体会;怀疑导致了他的背叛的第三个原因是自己吸引力减退,于是愈加频繁地对着镜子审查自己,是不是姿色变差,从而变得愈发不自信;会因为离异的身份而抑制自己去憧憬下一个男朋友,觉得竞争力大大减退,而网上调查结果更是加剧了这份不安……
  所以当张一律说“我不介意”时,我是绝对意外,绝对舒气的。
  所以当我遇上这位战士,这位令我生平第一次心跳如此强烈的男孩子时,我是如此迷茫,懊悔,无助,自卑。
  我不配。

  二

  我抬头,对上战士的脸,啜泣着说,“我是离过婚的人了。”
  毫无意外,他很意外。
  我垂下了头,静静等待这场无力开始,或者说我没有入场券的恋爱的夭折。
  良久他的声音才响起,问得却单刀直入,“你心里还有他么?”
  我即刻摇摇头,拨浪鼓似的。
  然后我听见拉锁开合的声音。他递给我一块手帕,“擦眼泪。我送你回家。”
  我想了想,没拒绝。不能开始,夭折也要折得完美,有头有尾。
  见我点头,他又拉我手,拉我起来,把我放到他摩托后座。那车高,我自己上不去,他扶我腰的时候,手是微微抖的——不知道是我太重了,还是战士太纯洁了。
  他的车和他的头盔很不相配。头盔很闪,摩托很破。瘪凹,擦伤掉漆,车座破损到露出一小块海绵体。他把头盔给我,要我戴上。我乖乖收下。
  他跨上车,尽可能慢,以确保腿脚不碰到我,看来不太习惯载人。坐稳后,脑袋斜偏回来问我,“坐过么?”
  我凑近他耳朵,“没。”
  眼前这半张脸渐渐染红,“抱紧了。”
  我紧张,从来都没这么紧张过。我心里问自己,又不是黄花姑娘了,装什么嫩啊。另一个声音回答,我不是装的,我是真不会了。
  戴好头盔,挣扎颤抖中,我贴了上去,两臂拢住他的腰,只隔着薄薄一层布。他没赘肉,一点都没。
  战士似乎僵了一下,可很快调整了过来,打火前最后一句,“不管发生什么,都别松手。”
  “嗯。”我话刚落,摩托上了行道。
  我决定放弃纠结,这即将逝去的火花,我该尽情观赏。这样想着,放在他腰前的双手紧了紧,我将下巴硌上他脊椎骨的一节,稳稳卡住,如此合契。
  一路无话。只是遇到红灯停下时,他会有意无意用胳膊蹭我的。他肘内的皮肤,我肘外的皮肤,相亲。
  他衣服上的皂味,衣服下的体味,同样的朴素,混合着扑鼻而来,我可真喜欢。
  少时曾梦想过和心爱的男孩子一起坐氢气球升天,飘在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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