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风华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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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唐风华路-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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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跃点头如小鸡吃米,连忙不耻下问。
  “兄弟是当世奇才,行事灵机百变,为什么就忘了那句老话?”
  “哪句老话?”
  “君子一诺,重若千斤。”程处默这货也会装逼,仰头四十五度角,宛若悲怜天下的圣人。
  韩跃心里,顿时咯噔一声。
  接下来,便是一阵苦笑。
  明白了!
  古人信守承若,讲究一言九鼎,除了卖身、买地、过继、入赘四大重事需要立下文书,其余大多约定俗成。程家与他合作,本就没抱欺诈之心,反而满满都是诚意,偏偏他用后世商场的龌龊心思对待人家,以程咬金的尿性,揍他一顿都算轻的。
  一纸文书立,相对两无情。算尽机关事,从此孤独行……
  古人对承若看得很重,一旦答应某事,纵死也要完成。昔日春秋战国时期,有高山流水遇知音之说,相传钟子期与俞伯牙一见如故,约定听琴,哪知第二年钟子期染病而死,为了信守承诺,便让人把自己埋到约定相见之地,纵然身死化为鬼类,也要听俞伯牙再抚一曲。
  “小子,一纸文书而已,我程家还真不在乎!你若真想立,老夫答应你便是……”程咬金揍了半天,忽然停住了手,微微叹息一声,竟然答应了下来。
  然而韩跃却全无喜意。
  他能感觉到,老程说话的态度,与之前有些不同了。
  之前又打又抽,那是把他当做自家子弟,透着一股长辈的关心。现在郑重其事,看似尊重,其实心的距离悄然变远。
  “这事闹的!”韩跃胸口一阵发堵,感觉很是难受。
  没办法,这是伤到老程的心了,得赶紧缓回。
  古代结义,兄弟之父母,亦为我爹娘,他膝盖一曲,跪倒尘土,也不多说话,脑袋便那么直愣愣磕了下去,砰的一声震响,额角鲜血迸出。
  程咬金仰首望天,默然不语。
  韩跃再磕,鲜血横流。
  一下,两下,三下……仿佛脑袋不是自己的,每一下都是重重砸在地上,热血侵染灰尘,弄湿了好大一片。混混的性格,有时候对自己也是够狠的。
  程处默看的眼皮直抽,小豆豆早就哭出了声音,便连旁观看戏的罗静儿,此时也一脸动容。
  从认识韩跃开始,大家印象中,这小子就是个油滑无赖,然而这一刻,有些认知在悄然中慢慢矫正。
  “起来吧!再磕的话,脑袋就碎了!”老程终于开口,示意程处默上前,扶起了满脸是血的韩跃。
  下一刻,他反手一巴掌就抽在了自家儿子的脸上。
  这一巴掌用力特别大,程处默眼冒金星,半边脸都肿了起来。
  “作为兄长,结义弟弟磕头流血,你竟然不能随同跪倒,老夫回家后倒要问问,你娘一直以来都是怎么教育的你?”
  这话说的在理,所谓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人,古人特别注重这个,一旦结拜,共担风雨。老程当年与瓦岗寨众兄弟就是如此,溶血之后,生死相随。除了罗成用回马枪挑死了结义兄弟,落得个天收下场,其余之人,都将结义之情看的天高海深。
  程处默捂着半边红肿的脸,虽然疼的呲牙咧嘴,但是却没有半点怨言……
  ……
  田豆豆手里拿着打湿了水的汗巾,小心翼翼韩跃擦拭脸上的血迹。
  一边擦,一边流眼泪,不时鼓起小腮帮,气愤的看一眼老程。罗静儿虽然没过来,但是也站在屋角直攥拳头,这妞怕自己会忍不住出手,和程咬金打上一场。
  “丫头们都先出去,这小子流点血而已,死不了!”老程挥了挥手,将田豆豆和罗静儿撵出屋门,随后对着韩跃呵呵一笑:“仅此一次,再有下回,别说磕头,就算你把脑袋砍下来用手托着送给老夫,那也是无济于事。”
  韩跃郑重点头,道:“伯伯放心,咱犯过一回混,绝不会再有下次。”
  “坐下吧,自家人说话,不用摆出发誓赌咒的架势。脑门子上的血自己擦擦,老夫要和你说说太原王氏……”老程打了个哈哈,大手猛拍,韩跃一个趔趄,半个肩头瞬塌。
  老程接着道:“王勋那小儿,不过一卒子,打了也就打了。你真正要小心的,是王凌云……”
  “王凌云?”
  “不错!”老程点头,面色有些严肃:“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此子通晓万事,博古通今,堪称不世出之才,为王氏门阀千年难得一见人物。虽年纪不过二十,但已执掌王家半数产业,他数次出手,算无遗策,我程家和清河崔氏,都曾经吃过他的暗亏……”
  “这么猛?”
  老程缓缓点头,程处默也是一脸余悸。
  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这得是拥有多么强大自信和抱负之人,才能说出这样狂妄的话来。等闲之辈若是如此,恐怕早给世人的唾沫星子淹死了。
  偏偏老程和程处默皆是一脸郑重其事,显然那个王凌云,并非浪得虚名之辈。
  “这就有意思了!王氏之威小爷早已感觉头痛,现在忽然有多出个王凌云,大唐果然不是那么好混!”
  “小子,你也勿须太过担忧!老夫点出王凌云此子,主要为了还是提点你。该有的小心,咱们得有,但是该干的时候,你问问处默,咱们程家什么时候怕过。”
  老程说着,忽然拿手轻轻一拍韩跃,意味深长道:“王凌云号称博古通今,难道你小子就是白给?莫怕,有老夫给你撑腰,不服就干……”
  这话说的大气,韩跃咂了砸嘴巴,忽然咧嘴一笑,感觉热血上涌。
  王凌云是吧!


第30章 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
  昔太原王氏主母,孕一子,怀十一月,生之,得男。
  据说此子降生之日,满室红光,清香扑鼻,有异人远观而叹,曰:生而不凡,有额角峥嵘之相,当为治世之能臣。
  岁月如梭,此子渐长,三岁开蒙,七岁能赋,至十二岁,智慧已经比肩成人。
  时值隋朝末年,靠山王杨林大宴天下宾客,王氏族长王珪携此子前往。席间高朋满座,才子云集,开怀畅饮,吟诗作对,有江左文宗柳彦山,因见此子虽然弱龄,却目含聪慧,乃好奇逗之,喝令作诗。此子昂然不惧,脱口而出:战国甘罗相,十二为天骄。我有凌云志,敢叫天弯腰!
  诗赋传阅众人,众才子皆面如土色,靠山王杨林大笑赞道:“王氏此子,当真麟儿也。”
  宴后,此子名声大噪,崭露头角,于是弃原名不顾,改名王凌云。
  随着时间的慢慢推进,王凌云越发显露奇才之相,再加上王氏长房刻意栽培,让他逐步掌握一些产业,每每与其他世家门阀争斗,都是算无遗策大占上风,渐渐的竟让他搏出好大名头,长安街头常有稚童唱:王家有子王凌云,年轻才俊第一人。
  吃过他亏的世家大族都知道,此子深谙人心之道,行事如天马行空,看似风流雅士,出手却狠辣无比,再加上他依仗王氏门阀,更加如虎添翼。
  长安城里有名的几大世家与他几次交锋,经常还没反应过来之时,赫然发现已经身陷天罗地网,接着便败的一塌糊涂。
  吃亏的人越来越多,聪明者渐渐看出了一些门道,原来这王凌云最擅长的便是毕其功于一役。他每每行事,都是周密部署,徐徐推进,当一切水到渠成之时,再挟以泰山压顶之势袭来,让对手惊慌失措,根本没有办法翻盘……
  ……
  世间之事,有时就是奇巧!
  当程咬金面色郑重向韩跃告诫王凌云之时,长安城中一座高门大院里,也有人在谈论着他们。
  这是太原王氏在长安的大宅,占地四百亩,朱红色的大门透着古韵,汉白玉的台阶满是奢华,彩色的琉璃瓦上折射出阳光的绚烂,漆金的顶梁柱上闪耀着大气与辉煌。有亭台楼阁,有小桥流水,二十进的大院子错落有致,居住着王氏子弟数百,另有家丁千人,这还只是长安城的一座宅院而已。
  当世五大门阀,钟鸣鼎食之家,实力之雄厚,由此可见一斑……
  ……
  庭院深深,在大宅后花园的一处幽静凉亭,三个白石墩子呈品字形摆设,中间是一张古色古香的茶桌。太原王氏的大族长王珪手捋长须,眼睛似闭未闭,满脸微笑的看着对面一个年轻男子煮茶。
  这男子轻衫白袍,面目英俊,身形硕长潇洒,肤色麦色健康,他身子端坐如山,手指掰下半块茶饼,然后屈指轻弹,将茶饼放入煮茶的釜中,一举一动均是从容不迫,透露出优雅高贵的风度,好一个翩翩浊世美男子。
  煮茶之釜,为商代青铜,釜下所燃,是昂贵的木炭。此碳乃王氏家族最善烧炭的匠人伐薪南山,精心烧制而成,不但经久耐烧,而且毫无烟气。
  炉火熊熊,顷刻之间,水沸腾,茶香溢,王珪慢捋胡须的手缓缓一顿,轻轻闻嗅着茶香,满脸都是享受,赞扬道:“不错,茶有清香,意境悠远,凌云吾孙,你这煮茶手法,越来越是精湛了!”
  原来这煮茶的俊朗男子,正是王家长房之子,王凌云。
  他听得王珪夸赞,只是轻轻一笑,悠然道:“不是孙儿茶艺好,而是爷爷心境高。品茶如处世,孙儿煮茶之艺不过匠手,爷爷闻茶静心才是高绝……”
  “哈哈,凌云吾孙,见解总是独辟蹊径,老夫虽然明知你是恭维,仍然觉得心怀大慰,不错,不错!”
  祖孙两人相视而笑,一个优雅煮茶,一个悠然而饮,凉亭之外,两个歌姬抚琴清唱,歌声宛转悠扬,听着好不美妙。
  如果单看他祖孙二人,真是好一幅长幼融洽、共享天伦的景象。但是,画面里若在加上一个跪倒凉亭的青年时,气氛便显得有些诡异了。
  这跪倒的青年也不是旁人,正是那个前往田家庄抢夺韩跃秘方,却被一石头砸到脸上的王勋。此时的他浑身颤抖,脸色苍白,哪里还有刚去田家庄时的趾高气昂。
  王珪看也不看这个孙儿,他端着白瓷茶碗轻轻喝了一口,忽然微微笑着问道:“凌云吾孙,你一向谋而后定,为何此次之事,却交给了这个不成器的东西去做?看看他,连一个农户出身的小儿都搞不定,徒然令我王氏蒙羞。”
  他话语之间似有怪责之意,但是口气却轻描淡写,显然是没有真的责怪。
  王凌云闻言轻轻一笑,语气平淡的道:“爷爷执掌王氏日久,行事从来都是只问结果不问过程,此乃久经考量的掌家之道,孙儿很是佩服。但是,孙儿却不能学爷爷这么做……”
  “这却为何?”王珪淡笑相问。
  王凌云同样淡笑回答:“因为无可用之人!”
  他瞥了一眼跪着的王勋,接着道:“我王氏分支绵延,堪称人才辈出,可惜的是,他们大多都是您这一代的长辈。那些叔伯虽为英杰,却大多不能服我。既然孙儿调之不动,何必自寻烦恼。笑脸躬身求人,不如自己培养,此次孙儿让王勋去夺秘方,目的正是为了锻炼……”
  “想法很好,就怕烂泥糊不上墙!”王珪意有所指。
  王凌云悠然一笑:“铸铁虽顽,多多敲打,也能成锐利之钉!”
  他起身帮王珪续了一盏茶水,接着又道:“若论此次王勋二弟失败之事,其实家族密碟也有责任。错非他们探查失误,凌云绝不会轻易派二弟前往,说起来,我也犯了轻敌之错。”
  王珪微笑不语,一直跪着的王勋却接口道:“大哥无需自揽罪责,那韩跃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混混儿,为了钱财连童养媳都想卖,烂泥一样的贱东西,也值得大哥重视?”
  王凌云缓缓摇头,平淡道:“切勿小瞧混混,昔日刘邦出身市井,却以无赖之身逼杀霸王,开创汉朝好大伟业。世间高才之辈良多,可有哪个能比得上刘邦的成就,可见混混之人,亦有独到之处。”
  他说到这里,微微顿了一顿,嘴角露出一丝嘲讽,对着王珪道:“不过么,既然已经摸透此子心性,孙儿再出手时,便能针对性制定策略。待到那时,迎接他的必然是雷霆万钧之势,即便这人真是个奇才,凌云也要将他打成烂泥……”
  这话透着一股强烈的自信,偏偏王珪毫不怀疑,甚至还觉得有些大材小用,微笑道:“凌云吾孙亲自出手,那韩跃小小一个农家子,自然性命难逃。只不过,真的需要如此么,杀鸡焉用宰牛刀?”
  “就当是孙儿闲来手痒,小试怡情吧!”
  祖孙俩相视而笑,王珪赞赏的看着这个王氏麟儿,缓缓点了点头。这个孙子当真越看越是满意,作为家族年轻一辈的领军人物,无论举手投足还是言谈表情,尽显领袖风范,当真是无懈可击!
  更让他老怀大慰的是,这孙儿无论心机智谋,皆似与生俱来,洞察世事人心,行事雷霆风雨。
  虽然才俊名声远播,心姓却甚是沉稳,不骄不躁,极善于暗中筹谋,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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