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深爱的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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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深爱的你- 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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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的成人片,而且也许是因为之前有人看过的原因,电视一打开已经是从中途开始的了。
  里面传出嗯嗯啊啊的声音。
  我抓紧了被角,再看了眼路飞,立马警惕的瞪着他,“你可不准胡来了。”
  路飞尴尬的看看我,“这还真不好保证。”
  他虽然那么说,还是跳下床去把电视关掉了。可惜他动作太快了,那两条毛巾也可怜兮兮的掉在地上。
  我不小心,看到了一点点。
  路飞马上回到床上把被子盖得严严实实的。
  我想把刚刚擦头发的浴巾给路飞让他裹上,结果手从被子里划过去的时候明显感觉自己摸到个不应该摸的东西。
  我惊慌失措的把手抽出来,又看看自己刚刚摸过的方向。
  “这不对啊,我的手明明就还没到那里呢。”
  路飞涨红着一张脸,“你摸过了还不认账。”
  “哪有,我明明连你的肚子和腿都还没碰到啊,旁边都是空气啊。”
  “你就不知道它会变的?”
  “变?”
  再后来,路飞可能觉得和我沟通太困难,竟然把被子完全掀开了,我看到那个迎风而立的部位。
  从前路飞穿着泳裤的时候那里都是老老实实的,真难想象他这个样子肯定连裤子都穿不上。
  “喂,你这样子,我们怎么回去啊。”
  “回不去,你得负责。”
  当我真正开始负责之后,才想反悔,“我不管了你快点出去。”
  “不行,不带你这样的怎么能半途而废。”
  “我疼。”
  “再过一会儿就好了……”
  一个月后,我们果然收到了同一所大学寄来的录取通知书,如果不是路飞他妈闹到我们家,我可能永远都不知道路飞当初那么信誓旦旦一定能和我进同一个学校的原因。
  路飞的总成绩比我高了50分,他一直瞒着我,也瞒着他妈偷偷的改了志愿。

☆、番外:处心积虑的爱情

  外婆读书少,她教育我和表哥的时候喜欢说一句话,是金子总会发光的。所以表哥从小是块大金子,而我,童小飒一直都只是块顽石。
  可惜表哥把发光的机会让给了我,那一年我升入高三,表哥从医科大学退学。
  不过那时候我并不懂什么叫感恩,反而一夜之间觉得自己肩上的担子太重了,我受不了。如果不是表哥一直逼着我好好念书,我可能连高中都不想上,我从小仰慕的是在网吧里比赛的那些职业游戏玩家。
  那时候还没有LOL,他们打dota,我在后面站着比前面坐着的人还激动。网吧的服务员经过的时候问,“开台机子?”
  “嗯。”我刚掏口袋就被表哥揪着脖领子从网吧里拽了出去。
  表哥脾气好,即使凶的时候也是温和的,往往我只要嬉皮笑脸就混过去了。但是这一切,在我爸生病手术后,表哥离家后改变了。
  再也没有人管着我,我可以随意的进出网吧,尤其是吉瑞领着我去认识那个叫林纱的女孩之后。
  林纱长的很漂亮,是可爱的那种,那年日本的一个偶像组合AKB48大火,林纱就特别像里面的前田敦子。
  我必须承认,看见林纱的第一眼我就对她着迷了,不然我也不会整天陪着一个只会用随缘补刀法的小女生打LOL。林纱不止漂亮还单纯,她不知道自己是我们学校里的红人,那些追求她失败的男生总说林纱这女生劣迹斑斑,可当我第一次亲了她只会她才红着一张脸告诉我,那是她的初吻。
  我们从高三那年开始交往,上了大学也依旧是模范情侣。我还为她组了LTS。
  大学只开学一个月,寝室里的室友就有人彻夜不归了,原因大家都明白,但是林纱每次都拒绝我,时间久了我也不再专门去接林纱下课一起吃饭,班上有些漂亮的女生说晚上打工太晚不敢自己回学校我也很乐意的去接她们。
  再后来,林纱对我说分手了。我甚至没问她原因。
  林纱消失了半年,实际上她也不是消失,只不过我们还在一个学校一个学院里,但偏偏一次也没遇上。那半年,刚好LOL的职业比赛多起来,我也没空去关心那些不敢回学校的女生了,几乎每天都是和吉瑞小舟他们一起练习,林纱不在的日子里,他的弟弟林竟成了LTS的新成员。
  他们也都默契的不在我面前提林纱的名字。
  我从寝室哥们的口中听说林纱和我们系里有名的富二代在一起了,第二天我就在食堂门口遇见他们了。
  林纱看见我明显一愣,我说,“男朋友?”
  她没回答,我也没再问。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林纱又回到了LTS里,我们几个人和从前一样一起游戏一起吃饭。我和林纱也从男女朋友变成了哥们,在这期间我的心情并没有什么大起大落。
  我也思考过这个问题,我对林纱并不是那么深刻的喜欢更谈不上爱情,对班里的那些女生也一样,那个时候我心里最重要的只是游戏。
  我每天在想的,我的目标只是让LTS成为一支职业战队。
  这个梦想,在大学毕业的那年终于实现了,我们和一家俱乐部签约,开始参加职业比赛,得到的奖金虽然不算多,但过的远比那些刚毕业的大学生好很多。俱乐部甚至给我们租了一套两层LOFT公寓,不过只有我和林竟住在那里。
  沈岚的出现对我来说是个意外。
  那天我们输了一场很重要的比赛,俱乐部对LTS下了最后通牒,作为职业电竞选手,虽然我们几个也不过二十几岁,但在这个领域内已经属于年纪很大的了,小舟和良子也说打算找份普通的工作。
  我们不欢而散,我一个人到酒吧喝酒。沈岚喝醉之后在我面前坐下,她眼睛红了一圈,还不停的哭。
  我从小最怕女生哭,那种时候我就会手足无措。沈岚把酒瓶塞给我,“陪我一起喝。”
  我们两个都喝醉了,我不记得自己做过什么,醒来的时候我们纠缠在酒店的大床上。我以为她会哭哭闹闹,意外的是她把枕头砸在我脸上之后就摔门走了。
  没过多久,我又在公寓里见到沈岚。
  这一次见面的方式很尴尬,她在卫生间里,手里拿着验孕棒。我以为她怀孕了,所以保证我会负责。至于为什么会那么说我自己也不明白,可能只是一时冲动,但到现在我也没后悔过。
  林竟那个未成年说我这人后知后觉,高中就开始追女生,大学毕业才真正情窦初开。我没在意他那句话,当我知道沈岚并没有怀孕的时候我才知道,我想负责的不止是沈岚的孩子,我还想对她负责。她越是明显的拒绝我,我似乎就更想要接近她。
  她把我当做挡箭牌的时候我并不生气,反而很乐意。可看到她为了前男友去哭去笑的时候,我却开始了疯狂的嫉妒。
  我终于对沈岚表白了,也理所当然的被拒绝了。
  事实上,童小飒是个很卑鄙的人,我在沈岚身边为她付出,表面上不计得失,实际上我是想让她慢慢的习惯我,习惯上身边有童小飒这个人,这样当我不见了的时候她就会想念我,甚至爱上我。
  不管她工作上遇到不顺利的时候还是出差生病的时候,我都第一时间在她身边出现。
  我和沈岚的开始,只是我一个人处心积虑的爱情游戏,只不过我最后还是彻底沦陷了。路飞来找沈岚的时候我和他大打出手,沈岚一夜没接我电话的时候我除了生气之外更多的是担心。
  病房里的那一次,我才认为我和沈岚真正的开始了,关于爱情我依旧琢磨不透,也依旧任性自我。所以我们的爱情依旧没能长久。
  再后来,因为一场车祸我失忆了。我忘记了沈岚,也再也没有办法回到我最热爱的游戏之中。我曾经消沉过一段时间,原本计划签约的韩国俱乐部表示依旧愿意接纳LTS,但是我只能选择退役。
  我用了整整两年来扭转自己的命运,曾经最不被看好,最后意外的成了电竞圈的奇迹,无论俱乐部用我右手受伤或者和乐薇的绯闻作为炒作,我都欣然接受。我总觉得自己的心里空了一块,一直到和沈岚重逢,她阴差阳错的成了我的助理。
  对于那时候的我来说,沈岚只是个陌生人,但我却总会在意她,在我发现自己总是偷偷看着他的时候我对着镜子说,童小飒你该不会是有病吧?
  看到她和制作人有说有笑的时候我更莫名其妙的生气。为此,我故意和沈岚保持距离,直到她递出辞职信的时候,我突然有种撕掉那张纸的冲动。但我隐藏了自己的真实情绪。
  沈岚和乐薇发生争执,于公于私我都应该站在乐薇那一边,在警局里,我看到靠着表哥肩膀大哭的沈岚。
  就那么一眼,我终于想起来了。
  两年前的她也是那样,总喜欢装出一副很坚强的样子,每次她哭了我都变得手足无措。我偷偷拿到了办公室里的监控视频交给警察,沈岚终于洗脱了嫌疑,我故意把她的行李藏起来,设了一个局想再次困住她。
  却不明白,也困住了我自己。那时候,我对沈岚有爱也有恨,我恨她曾经的背叛,也恨她两年间的不闻不问,更恨她选择了我最崇拜的表哥。
  在我们曾经日夜相处的公寓里,我再次拥抱了她,事后我以为她还会是我的沈岚,只要我和两年前一样使一点小手段,她也一定还会留在我身边。我假装睡着,享受着她最温柔的照顾,然而在我醒来之后,她却告诉我一切都是我的一场梦。
  沈岚变了,我不知道她经历过什么,但她还是在我最艰难的时候选择留在我身边,甚至答应我草率的求婚。即使我自己都没有信心一定能给她幸福。
  经过了兴奋剂那件事,我和沈岚的生活终于归于平静,LTS也终于解散了,无论吸食兴奋剂是不是被陷害,LTS都永远被取消的参赛资格。沈岚鼓励我坚持自己的梦想,我重新成为一个游戏解说。
  半年后,我们的第一个孩子要出生了。
  我问沈岚,我们的孩子叫小风好不好?因为我们两个的名字里都有一个风字。那天晚上我发现沈岚偷偷的哭。
  不久之后,我见了路飞,这个世界上我最嫉妒的男人。路飞带我去见了小风,我从来都不知道,原来两年前我就有了一个孩子。
  沈岚曾经为我生过一个孩子。
  在我认为自己最痛苦的那两年,她经历过比我更艰难的人生。我并没有告诉沈岚我已经知道那两年里发生过的事情,她不想我自责,那么我也必须让她安心。
  那些我永远都没办法计算清楚的亏欠,我想只能用一生的爱作为弥补。
  原来,沈岚并不是我生命中的意外,她是我一期一会的爱情。

☆、余天故事试读

  “只进入你的身体,不进入你的生活。”
  余天轻轻噬咬着我后颈上的刺青,念着手机屏幕上的一句话。
  我和余天挤在并不狭窄的酒店软床上,他灼热的胸膛贴着我因疼痛而发麻的后背,修长的手指绕过来狠狠蹭着我的嘴唇。
  “司喜,这颜色不适合你。”一边说着,他继续加大指尖的力度,我的嘴唇几乎被蹭掉了一层皮。
  嫌弃的推开他修长的手指,“你懂什么?这叫后妈色,今年正流行。”
  第一次在银座和光百货高档化妆品专柜的见到这支唇膏的时候,我就有了一种非它不可的想法。
  妖冶的颜色刚好把我武装成一个刀枪不入的小妖精。
  ※※※
  八年前,十六岁的我曾经做过一件勇敢又可笑的事情。
  那个闷热的夏天,在余天刚刚参加完高三毕业生的合影之后,我推开人群跑到他的面前,气喘吁吁的拉住了他的袖口。
  “余天,我有样东西一定要给你看。”
  顾不上周围人猎奇的目光,我转过身低下头,撕开后颈上的才贴好的纱布和保鲜膜,刺青师傅说要好好养几天,可我等不及了。
  我的刺青,是个俗不可耐的图案——钻石。配合着那几年狗血却街知巷闻的广告词:钻石恒久远,一颗永流传。
  画面感很到位。
  闪闪发光的钻石中央,还有两个小小的英文字母——YU
  “那是余天的余。”我小声的说着,担心余天会不会忽视了这个细节,我转过身看着余天,“其实我想对你说……”
  “够了。”
  余天不再允许我在几乎高三全年级的人面前滑稽的告白,他从周围同学的手上扯过一件校服丢在我的头上。
  我眼前一下就黑了。
  离开之前,余天用冷漠夹带厌恶的声音说,“是多余的余。”
  又过了一会儿,校服的主人取下我头上盖着的衣服,他耸了耸肩膀,嘴角勾起无名的轻笑。
  十六岁的我还是个留着短发每个周末都混在跆拳道馆的假小子,头顶上的遮挡消失之后,刺青再一次暴露在空气之中。
  周围人指指点点,也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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