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君的小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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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君的小妾-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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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一些财产,比如衣服、书本、相册等等都在以前的租屋里,因为失踪这一年多,竟然都被房东拿去丢了!今后,再也找不回来了。

李欢看了一会儿“电视妖怪”,只见卧室里好久都毫无动静。

这个女人在干啥?

他站起来,悄悄走了进去,只见冯丰坐在地上,头伏在床上,直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

“冯丰,你又在干什么?”

她没有抬头,也没有开口,似乎根本不知道有人进来。

“冯丰?”

他过去拉起她,见她哭得那样伤心,满脸的灰尘都被泪水冲刷干净了。他吓了一跳:“喂,你干什么?”

“我的……相册、照片都找不着了……”

“是什么值钱的东西?”

“是我父母的照片,就是……画像那种……今后,我再也看不到他们了……”

自从她莫明其妙地取代冯妙莲来到自己身边,在古代她是忤逆而桀骜不驯的;自己随她掉入现代,她一路是凶悍而呲牙咧嘴的,完全没有丝毫女人该有的温柔细致。他还以为她就是一个男人婆了,可是,此刻,她不再是凶巴巴的样子,而是哭得那样撕心裂肺、软弱无依,可怜得如一个小孤儿一般。

生平第一次有种异常奇怪的难受和怜惜,那是和做皇帝时,面对自己的“宠妃”完全不同的感觉。

他拉她坐在床上,她的鼻涕眼泪,将他原本就汗濡濡的文化衫擦得更加不成样子了。他叹息一声,“掉了就算了……以后,我给你买……我给你找回来吧……”

怎么找得回来?只怕早被当作垃圾处理焚烧了。

她哭得一把鼻涕一把眼泪的,他无奈,只好道:“冯丰,我帮你做点什么吧……”

她用手背胡乱抹着眼泪,声音还是哽咽的:“你帮我把地扫完……以后,都你扫地……”

李欢简直要吐出血来,但是,自己已经答应在先——君无戏言啊!这是他历来的习惯。

只好拿了扫帚。

皇帝来到21世纪12

李欢简直要吐出血来,但是,自己已经答应在先——君无戏言啊!这是他历来的习惯。

只好拿了扫帚。

冯丰见他拿了扫帚,赶紧跳下床来,闷闷道:“要把这个床移开打扫,我搬不动……”

他立刻搬开床,在她的指挥下,生平第一次拿起扫帚拖把扫地拖地,忙得满头大汗……

终于,原本凌乱肮脏的小屋,变得洁净清新,就连地砖也被水洗得亮堂堂的。

两人轮番在小得不能再小的卫生间里梳洗完毕,一天的劳累仿佛也舒展开来。

两人坐在沙发上喝了一杯水,李欢在小柜子里拿出一个塑料袋子,冯丰一看,他拿的正是自己的“龙袍”。

“你干啥?”

“我们明天把这个拿去当铺,换点钱回来……”

现代还是有当铺的,不过,冯丰没去过,也很少看到。但是,这样一件衣服能值多少钱?他穿越到现代之前,身上只有这件龙袍外面是盔甲,其他首饰玉带都没有——因为他是出征追杀伽叶和自己的,一切从简。

盔甲自然早已不见,只有这身龙袍,是唯一能证明他是从一千多年前来的“古人”。

冯丰以前自然也想过这龙袍能卖几个钱,但是,她心里一直疑惑的是,自己去古代就穿的古装、回来,就穿的现代装,自己估计是——魂穿。

而李欢来现代是穿的龙袍——他是整个人都穿来了。

只怕,他若要穿回去,这龙袍会不会也有古怪呢?

再加上回来的这几天一路奔忙,也没有闲暇,她倒一直没有想起更没有动过卖龙袍的主意,到后来,龙袍被塞在塑料袋里,她压根就忘记了这事了。

而李欢,从小位登九五之尊,更从来没有想到过有一天会卖龙袍的事情。不过,他阅历丰富,处事老辣许多,来到这个异世界之后,看见所见之人都那么奇怪,为了安全,更不会主动出示龙袍、暴露身份,怕招来横祸。

这几天穷得快发疯了,他忽然福至心灵,倒一下想起自己这个值钱的龙袍了。但是,究竟要如何处理,却是小心翼翼的。

怀璧是罪!

谁知道自己出示这个龙袍后,会引起什么样的后果?要知道,在古代,出卖龙袍,或者其他普通人拥有龙袍,那可是满门抄斩的大罪。

经皇帝这一提醒,冯丰也立刻醒悟过来,汗濡濡的龙袍有些馊味了。她摊开一看,只见龙袍前后两面共有4对五爪龙图案,8只龙是由大小均匀的细粒珍珠缝制而成。她想数数上面究竟有多少颗珍珠,李欢道:“不用数了,上面一万颗东海珍珠。这是夏天的,所以数量少很多,冬日的龙袍厚,上面的珍珠是10万颗。”

额滴神呢!

她瞪大眼睛,“这能值多少钱?”

“这是江南丝绸局耗时两年,纯手工完成的,材料是极品缫丝,用了金线3两左右,价值2万两银子……”

2万两银子换算成人民币是多少钱?

冯丰睁大眼睛一时回不过神来。

过了好一会儿,心里忽然一阵狂喜:要发财了!

卖龙袍

李欢自然不如她那么激动,只道:“我们该到哪里去当这个龙袍呢?有当铺敢当么?”

我们不是当龙袍,我们是卖龙袍。中央台不是有个鉴宝的栏目嘛,一千多年前的皇帝亲自拿着自己的龙袍去做鉴定——这是多么诡异的事情?

冯丰想得入神,又觉得有趣,忽听得李欢一声大喊:“糟了……”

她吓了一跳,这一看,心里不由得一阵发冷——

只见摊开在沙发上的“龙袍”竟然不知不觉间寸寸断裂,伸手触摸,竟然变成了灰烬一般的东西,只有那些鲜明的色彩花纹和乳白色的珍珠粉末,还证明着——前一刻,它真的是龙袍!

她惊诧地看着这个见风就“氧化”的龙袍,当初它在李欢身上时可是好好的。也许,那是他当初的气息稳住了龙袍?如果他一直没有脱下来,会不会是完好的呢?她猜测,这估计跟刚出土的古物差不多——早年,没有采取特殊材料时,一些刚出土的文物,见风就氧化或者腐朽了。估计这“龙袍”也是,因为没有特殊材料加以保护,就腐朽了,它原本是一千多年前的东西,来到21世纪,在两个茫然无措的人面前——蒸发了。

她从小到大过的都是普通人的日子,对于巨大的财富也没有什么概念,丧失了龙袍并不觉得太过沮丧,反倒是看见李欢满脸的骇然,心里涌起一股阴森森的感觉——李欢会不会是千年僵尸啊?他会不会在月圆之夜,就要变成狼人、吸血鬼之类的?

房间寂静无声,夜晚分外冷清,冯丰越想越害怕,身子不由得一阵颤抖。

“你干吗?不能发财也不用吓成这个样子嘛……哼……”

是李欢冷冷的声音,他的心经历了从云端到泥土的失望之后,反倒迅速平静了下来,因为,在他的意识里,即使卖龙袍,估计也没有凡夫俗子敢要,而且,龙袍卖出去了,自己仿佛皇权也卖了似的,这可是万万不能忍受的。所以,见龙袍风化了,反倒松了口气似的。

他出声,终于有了一点人气。冯丰抖抖索索地将手伸在他的鼻端,那呼吸分明是热的,是一个活生生的人。

他拍掉她的手:“你干啥?”

“呵呵,你是活人,不是僵尸。”

她如释重负,拍拍心口,松了口大气的模样。

原来,这该死的女人不是在可惜龙袍,而是害怕自己是“吃人僵尸”。李欢怒道:“我看不出自己和你有什么区别。也许你才是妖怪呢,不是你莫明其妙地来到皇宫,我怎么会来这该死的鬼地方?”

我是妖怪,我是狐狸精,勾引唐僧的狐狸精。

这话如一阵霹雳蹿过心灵,忽然想起伽叶,想起自己和伽叶在一起的日子,她眼圈一红,瞪了李欢一眼,转过身子坐下。

李欢哪里知道她在想什么?将那风化的龙袍依旧装在那个塑料袋子里。他转脸,想问问冯丰什么,可是,却见她劳累一天后,头已经歪在沙发靠背上睡着了。

他起身将她抱起来放到卧室的床上,见她依旧熟睡着,满脸的汗水又仿佛是泪水。他摇摇头,帮她抹了抹,又将她卧室的玻璃窗完全推开,才走出来,躺在自己的地盘——破沙发上,双脚伸出了沙发的扶手,心想,明天该干啥呢?

他这些日子,几乎每个夜晚都难以入睡,一直挂心着自己失踪后,皇宫里不知会乱成什么样子。好在太子早立,他应该在大臣的拥戴下登基了吧。一朝天子一朝臣,太子的生母被杀,皇后家族倒是忠心耿耿,想必局面已经控制住了?

皇帝来到21世纪13

虽然钱包瘪瘪、未来茫然,可是这一夜冯丰却睡得极熟,好像所有的不快都暂时消失了似的。

第二天早上醒来,刚好七点,正是她往常的作息时间。她看看窗外,清晨的天空已经红艳艳的一片,今天又是大太阳啊。每到夏天,她看着这样的天气就心里发怵,这租屋里只有风扇没有空调,现在气温一年比一年升高,每个夏天,对于穷人来说,就是越来越大的煎熬。

她推开门,走出卧室,只见沙发上空荡荡的,她蹑手蹑脚地一看,只见李欢早已“起床”,站在小阳台上,眺望着外面的车水马龙,不知在发什么呆。

他会不会是在哀悼自己的龙袍风化呢?那个成本就要2万两银子的龙袍,经历了一千多年后,加上它的古董价值,如果能卖,怕不得卖上千万?

本来一到现代,他就可以成为千万富翁的,如今,是想也别想了。他损失巨大估计心情恶劣,她也不敢再去惹他,蹑手蹑脚往厨房走去。

李欢在阳台上站了许久,清晨的风都是十分炎热的了。

他听着厨房里有响声,进去一看,只见冯丰正烧开水,煮面条。

她穿粉红色的T恤,七分的白色裤子,光脚穿一双凉鞋,头发扎成高高的马尾巴,看起来又青春又活泼,再也不是昨日蓬头垢面的样子。

两大碗面条已经煮好,冯丰在往里面加许多“老干妈”辣椒酱,回头,见他正瞧着自己,瞪他道:“看什么看?没看过美女啊?”

“你以为自己很美?”

她见他不以为然的样子,笑道:“我总比你美嘛!嘿嘿,你要说我丑的话,我不要你吃饭。”

“这是我劳动换来的好不好?你凶什么凶?”

他说这是他劳动换来的耶,有进步!终于知道粒粒皆辛苦啦!

“好,那以后,卫生都你一个人打扫。吃吧吃吧。”

她喜笑颜开,他却气得想狠狠将这碗面丢在地上,无奈,昨日就没吃饱的肚子在咕咕叫,只好叹一声“君王没落”,接过筷子就大吃起来。

碗里的辣椒辣得他喘不过气来,咳嗽得满脸通红。可是,这已经是他来现代吃得最可口的一餐饭了。

冯丰笑嘻嘻地看他的狼狈样子。她从家庙回到皇宫的那段时间里,他长期逗留在昭阳殿,每个晚上都跟她一起吃晚饭,她已知他吃得清淡(那个时候还没有辣椒呢!)这次,故意整他,看他津津有味,又有苦说不出的样子,不禁觉得分外有趣。

他咳嗽得凶,她递给他一碗凉开水,他喝了几口放下,见她也捧着跟自己一样大的碗大吃,忽道:“冯昭仪以前每顿只吃一点点的……你为什么吃这么多?”

她真的忍不住翻白眼,所以冯昭仪才身体虚弱生病嘛。而且,自己又不是冯昭仪。

“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想必这暴君喜欢苗条女子,那些嫔妃为了得宠,当然得讨他欢心了。现代还不是许多女子节食、减肥嘛?自己又不想讨谁人欢心,吃得高兴就好,管它高矮肥瘦呢!

他看她不以为然,故意道:“我才发现,你比冯昭仪胖多了,呃,胖子不好看……”

拜托,冯昭仪那身子最多不过70斤,芦柴棒一样,风都要刮跑,这很好看么?无聊。

“你人凶恶,又吃得多,还是不是女人?小心以后变成大胖子……”

她气得差点一碗面向他砸过去,“废话那么多,吃完了给我干活去。”

卖龙袍1

顶着烈日,两人几经周转,打了N个电话,终于蹿到了上任房东的家里。

房东看着这个失踪以久的女子,又看看她身后那个牛高马大的男人,赶紧道:“冯小姐,你的东西都装在这个麻袋里……”

谢天谢地,一大袋书、笔记本都还在。

补给老板500元后,冯丰提着笔记本,李欢扛着那一大麻袋书和杂物,简直累得如一头牛一般。

冯丰想起房东先前看李欢的表情,这家伙不说不笑的时候,表情总是阴沉沉的,有些霸道凶狠的样子,再看他这身装扮,估计房东把他当成操社会的“二杆子”了。

她心里窃喜,这吃闲饭的家伙除了做小工外,还可以充当保镖、打手。可惜的是自己没什么值钱的东西,用不着保镖。

扛着大麻袋的东西从公车挤上挤下,看了售票员不知多少白眼,回到“家”里,瘫坐在沙发上,李欢只想到一个词语:

吴牛喘月!

冯丰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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