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鸩之媚 作者:司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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鸩之媚 作者:司溟- 第5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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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钱很快用完了,我没有带身份证,那个时候离毕业还有一个多月,也没有学历证书,没有正经地方肯雇佣我这么一个黑户。”伍媚细白的手指伸向茶几上那包开了封的澳版万宝路爆珠薄荷,微微哆嗦似地抽出一根,叼在嘴上。

    沈陆嘉本想阻止,但是最终还是没有说什么,只是舀起打火机,垂眉敛目蘀她点了烟。

    伍媚狠狠吸了两口,大概是在平复情绪。

    “幸好已经是五月份了,睡桥洞也不至于冻死。”

    沈陆嘉浑身一颤,搂住她肩膀的手上青筋像愤怒的虬龙一下子全昂起了头。喉结上下动了动,发出轻微的响声。

    “没什么。是我自己蠢,怨不得别人。”伍媚笑笑,中指和拇指对合,用力捏爆了过滤嘴里那颗薄荷珠子,在“啪”的一声细响里将浓郁的薄荷味悉数吸进喉咙里,然后才摁灭了烟。

    “桥洞下有个害了白内障的老乞丐,我将捡回来的食物分了他一半,后来他主动和我搭话,说他早年是有名的扒手,从未失手过,后来遇到妻子这才金盆洗手,可惜妻子生产时大出血去世,只留下一个儿子。可惜老话半点没说错,棍棒出孝子,惯养忤逆儿,老了之后他反被儿子赶出家门。为了感谢我的一饭之恩,他愿意倾囊教我怎么…做贼。”说到这里伍媚自嘲地一笑,“是不是离奇得像话本小说?”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神情郁卒,半晌才涩声道:“对不起,我不该让你又一次回忆这些不愉快的事情。”

    伍媚伸手抚过他的眉眼,沈陆嘉闻到了她手上薄荷烟的味道。

    “我给老乞丐磕了一个头,算是拜师。我是真的饿怕了,什么清高、什么骨气、什么道德在饥饿面前全部不值一分钱,那种饿得前心贴后背的感觉,就好像胃里面养了一窝老鼠,在挤、在吵、在翻筋斗。不过做了三只手之后,总算不会再饿得半死不活。”

    她言简意赅,一语代过,沈陆嘉却在想,下手的时候肯定很紧张吧?失手被抓到的时候又受了怎样的苦?最难受的还是心理吧?书香门楣里出来的天之骄女,这样的落差,沈陆嘉心疼得无以复加,恨不得把她揉进自己的骨头里用热血捂着、疼着。

    “我师父。”说到这个称呼,伍媚笑了一下,“他一直强调行走江湖,最需要提防三种人:美貌的女人、小孩还有老人。但是那一年冬天的时候我还是鬼使神差地偷到了顾倾城身上。”

    “我还记得她穿着灰色的羊绒大衣,脖子上有一圈银灰色的水貂毛,会随着她的呼吸微微拂动。头上还戴着一顶黑色的的波浪边大檐羊毛呢帽子,上面拂下一层黑色的面网,面网经线和纬线的每一个节点上都是一粒黑色的小珠子,会随着光线一闪一闪。”

    “她很警觉,我没能得手,反而被她舀住手腕,我慌不择路,逃跑过程中被车撞倒,奄奄一息,还是她走到我跟前,救了我一命。”

    她俯身躺在马路上,下巴磕在马路牙子上,血流如注,肚子饿身体脏,皮肤上还有的癣疮,有些已经流脓,随着失血,生命力湣鹨苍阢殂榱魇拧9饲愠蔷驼驹诓辉洞Γ痈吡傧碌乜醋潘凵衿骄病K堑霉饲愠悄翘齑┑男且凰颡S皮的及踝靴,靴口有层叠的木耳边,因为逆光,反绒面上像罩着一层白霜似的。那天是一个冬日里的大晴天,天空是近乎透明的蓝色,一丝云絮也无,她看着天上的天色,心里只觉得是满腔的无能为力和怨恨,她不能接受自己的生命就以这样荒谬的方式终结,因为无能为力,所以格外痛恨。

    顾倾城救了她,只是因为她那个不甘的眼神。看看,上位者要扶谁一把或者踩谁一脚多么容易,一个眼神就足够判你死路还是活路了。

    “我被顾倾城带到了法国,因为车祸,脸部需要动一些刀子,本来就不愿意和别人分享同一张脸,索性就动的大了些。”

    沈陆嘉深深地凝望着她的脸,轮廓确实比晏修明那张脸要来得深刻立体一些。

    不知道出于怎样的情绪,伍媚微微垂下眼睫,将两条腿蜷上沙发,改为抱膝而坐。

    “我的脚趾本来已经因为常年跳舞而拇指外翻,她给我找了最好的医生,做了矫正手术。害了癣疮的皮肤也在医生的护理之下一块块褪落,长出新肉。”

    她清楚得记得自己□地站在巨大的穿衣镜前面,局促又震惊地看着镜子里那个似是而非的自己,顾倾城站在她身后,尖尖的手指徐徐地在她背脊上逶迤而下。

    她有些不敢直视镜中的自己,顾倾城却用两根手指叼起她的下巴,轻轻一笑:“我们两现在谁美?”

    她肩膀颤了一下,几乎疑心自己坠入童话世界,身后站着的是恶毒善妒的皇后。

    顾倾城却似乎觉得有趣,缓缓脱□上披着的外衣,随意地赤脚走到镜子面前,和她并肩而立。

    那一刹那,她下意识地比较起镜子里两具雪白的胴/体,不过几十秒之后,她便挫败地发觉,即使一样的长颈溜肩美人腰,可是顾倾城眼波微动之间,时而是安格尔笔下由鲜奶油砌成的大宫女,时而是莫罗画作里的在希律王面前跳舞的莎乐美,时而又是沃特豪斯描摹的和美少年许拉斯对望的林中女仙,而她,如同一只干巴巴的白斩鸡,什么都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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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开始学法语,同时准备申请巴黎政治学院的传播学硕士,至于余下的时间。”伍媚嘴角的笑容里有一丝难堪,“我剩下的时间全部跟着她身后,学习怎么走出那种细沙漫过沙堤一般的步伐,怎样用眼睛和男人打官司,怎么样打麻将,怎样样将带骨头的食物吃得活色生香。”

    这和古代勾栏院里买回来一个人再由鸨母慢慢□有什么区别,沈陆嘉本就抵触顾倾城,听到这些心中对顾倾城愈发嫌恶起来,忍不住蹙眉从喉咙里挤出恨恨的“顾倾城”三个字来。

    却有凉凉的两根手指抵在他唇上,伍媚淡淡地笑了笑:“我半点不怨她,如果没有她,就没有今日的我。何况在认识她之前,我做人,确实十分失败。顾倾城从来不是观音,她救了我,一半是找了个伴做消遣,另外一半是用我生财。我二十岁的时候便心知肚明,我亲娘老子待我不过如此,一个外人肯这样费心栽培我,我自然要回报于她。”

    沈陆嘉脸上又浮现出心疼和悔恨交织的表情,伍媚摸摸他的脸颊,笑得狡黠:“干吗这样的表情?”

    沈陆嘉握住她的手,按在心口,闷闷道:“我听着心疼、难受。如果我早点遇上你,便好了。”

    “我可记得刚开始,有人就没给过我好脸色看。”伍媚一本正经地翻起了旧账:“你就是那时候认识我,也未必会正眼看我。”

    沈陆嘉只得苦笑。

    “顾倾城本人在巴黎华裔圈子里的身份,就像是小朝廷里的慈禧太后,所以别担心,我并没有受什么委屈。”伍媚安慰似地拍了拍沈陆嘉的手背,“我跟了顾倾城后头一年多的时候,她又引见阮咸给我认识。阮咸喜欢待在越南,每年的四五、九十月份都会待在那边,这四个月我会跟在他后面学一些东西。”

    顾倾城对外宣称自己是她的女儿,她的身份自然就矜贵了许多,在交际圈子里也算是数一数二的“名媛”,虽然周旋在各色男人之间,但是具体内容不外乎是晚宴、茶会、歌剧院、牌局、骑马场里斯斯文文地打情骂俏,然而如今这个世道男人都是如此精刮,吃不着肉如何肯学那散财童子漫天为你使钱?女人总要学着牺牲。用顾倾城当年的话,“从女人的角度咂摸男人,我该教你的已经全数教了,跟着阮咸,他会领你从男人的角度去咂摸男人。”

    她跟着阮咸后面学了些什么?不外乎是男人喜欢的那些个把戏,也多亏了那些把戏和她随身携带的那些药物,是它们帮她保全了这一具清白之躯。虽然她本人当初从未想过留着这么具“纯洁”的肉身献祭于日后的丈夫,反倒是因为直面夏商周和晏修明那两具交缠的身体太过震惊,留下了深重的阴影来。伍媚微微低头,不让沈陆嘉看见自己的表情。这些内容,她不愿意让他知道。

    “那你和阮咸的婚约?”提到阮咸,沈陆嘉忍不住关心起那个他?

    “我那时候还有些少年人的心性,没轻没重地将一个乔姓公子哥儿弄断了一条腿,乔家是做军火生意的,等闲得罪不起。这个祸闯得有点大,要保我,只能找个盖过乔家一头的人来庇护,阮正义那时便开始孜孜不倦地追求顾倾城,他建议让阮咸和我订婚,这样乔家也只有打落牙齿和血吞……”

    伍媚正说着,却听见有门铃声响起。

    “我去开门。”沈陆嘉起了身。

    门打开的那一瞬,沈陆嘉两条浓眉深深蹙起:“夏行长?”

    作者有话要说:亲爱的妹纸们,暂时再见了~什么不定期更新啊番外啊出书消息啊都去我微博看吧,这边留消息不方便。

    谢谢你们每一位的支持,谢谢你们。

    下面的大致情节就是处理完夏天小朋友,给修明妹纸一个收梢,剩余的主要是男女主扯证之后的生活,因为几乎所有的小言(真正的婚后文除外)都是到了王子公主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就结束了,所以这次我想不自量力挑战下这样性情的一对小夫妻是怎么过日子的,因为这本走世情和伦理路线嘛~全文大概不超过32万字吧,也许不超过30万字?唉,写完了告诉你们确切数字。

    写完这一本休整一会儿再开新坑,秦亦峥和阮沅的,立志写成清新脱俗的黑帮文。

    提前祝各位新年快乐~如果有新年的话~o(∩_∩)o

64倾城别传上


    一、夏日最后一支玫瑰

    她乌黑的头发被她胡乱的盘在脑后,用一只中华铅笔做发簪固定,并不像学校里那些千篇一律用手帕子扎辫子的女生。

    “你就是秦仲恩?我哥哥经常说起你,你很厉害。”少女乌黑的瞳仁毫无顾忌地盯住他。秦仲恩觉得脸颊有些发烫。因为不知道说什么,他只能别过眼睛,盯着屏风上《洛神赋》使劲看。

    顾倾城的中文那时候并不好,在美国时,虽然父母从未放松对一双儿女母语的教学,但小女儿生性惫懒,只要会写会念,与人交流无障碍便心满意足,哪里肯花时间去看什么唐诗宋词、四大名著。这面屏风放在卧室里有一两个月了,她还是第一次留意上面的汉字。

    “上面讲的什么,秦哥哥?”顾倾城歪头看了半天,字都认识,也会念,只是连在一起,完全不知道到底在讲什么。

    秦仲恩的脸又一次红了,是为着她嘴里对他的称谓,秦哥哥让他无可抑制地联想到了情哥哥。

    “仲恩,你家学渊源,给倾城讲讲吧,难得她有兴趣。”顾逸夫已经看出了妹妹对秦仲恩颇有好感,“我去找保险丝。”

    倾城。原来她叫顾倾城。奇怪的,他居然没有对这个过于夸张的名字产生丝毫违和感。

    “秦哥哥,《洛神赋》讲的到底是什么?”顾倾城已经站到了他的身侧。他甚至闻到了她身上花露水的香味。

    “《洛神赋》是三国时期曹植写的一首赋,洛神相传是古代帝王伏羲氏的小女儿宓妃,溺死于洛水,所以称呼她洛水之神,也就是洛神。赋是古时候的一种文体,讲究铺陈和押韵,《洛神赋》写的是人神相恋,因为人神有别,不能长相厮守,最终无奈分别。当然也有人说其实曹植是假托洛神,抒发自己的政治苦闷。”

    他这一段话里的的信息量太大,顾倾城只听懂了个大概,但她还是煞有介事的点点头,指着屏风上的字开始念,每念几句就问秦仲恩讲的是什么意思。

    “翩若惊鸿,婉若游龙,荣曜秋菊,华茂春松。湣鹳馊羟嵩浦稳眨≠馊袅鞣缰匮U饧妇浣驳氖锹迳竦耐饷玻氤隼淳褪撬德迳裉逄嵊袷芫篝骢逊晌璧暮柩悖呷崦老裉诳真蚁返挠瘟蝗菅斩崮肯袂锾焓⒖木栈ǎ廊缤禾烀艿那嗨桑凰男兄谷粲腥粑尴癖≡魄崆嵫谧×颂簦僦蛊床欢ㄈ缤鞣绱灯鹆嘶匦难┗ā!�

    顾逸夫捏着保险丝进来时就看见自家妹妹正目不转睛地盯着好友。眼神里有不加掩饰的好感。他轻轻咳了一声。

    “仲恩,你会换保险丝吗?”顾逸夫有些羞赧,没想到念了物理,但是真动手起来还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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