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后再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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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后再爱- 第2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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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

    ps:看到有美女在问,会不会发生男主女配睡觉的情况,77大声地说,必须不会啊,如果睡了,欢迎你们来把作者的头摁进猪粪里。

    下次更新,明晚八点,不见不撒哟╭(╯3╰)╮

 第26章

    cartier旗舰店。

    接到温暖的电话之后;向南才想起来今天是她生日;但他忘记了准备礼物,所以临时去买。自从十二岁认识温暖;他从来没有忘记过她的生日,今年是第一次。而她打来电话的时候;他脑子满满地塞的都是林夕。

    人都归了位,恢复成他想要的样子,怎么心却开始漂移?

    疲惫地捏了捏眉心,他步入店内;店员认识他,热情地前来接待:“向先生,请问今天有什么需要?”

    向南情绪不高,口气很淡:“生日礼物。”

    “请问是送给男士还是女士?”

    向南顿了顿,有些艰难地道:“送我女朋友。”不知为何,他总觉得说出女朋友三个字不太自然,好像有哪里不对劲,好像这三个字,用来形容他和温暖的关系,不大贴切。

    店员的眼色闪过一丝讶异,她爱读八卦杂志,向南可是钻石王老五排行榜的领衔人物,没想到竟然有女朋友了。

    稍作腹诽,她随即又恢复了正常:“请问您女朋友喜欢什么款式的珠宝呢?”

    向南被问得一下子愣住,他根本不知道答案,只是下意识地就跑到珠宝店来了。十来岁的温暖是不喜欢这些的,或者说喜欢不起这些,二十来岁的他是买不起这些的,现在的他可以在店里随便挑,只是他为什么要来cartier?

    他都没有去想温暖喜欢什么,直接就奔着这店来了,为什么?因为这是世界名牌?因为昂贵?因为普通人买不起?

    他心里忽然有了答案。

    都不是,是因为容易。哄女人的最好法宝,不就是钻石么?有钱就能买到,不需要走心。

    想到这里,向南修长的手指逐渐蜷缩起来,陷入死一般的沉寂。

    店员见他长时间不吭声,蹙着眉头神色怪异,只得轻咳一声,小心翼翼地提醒:“向先生?”

    向南回过神来,脸色像笼了一层乌云,微微动了动嘴唇:“拿贵的就行。”

    *

    驱车到温暖住的别墅,向南下车,走到大门前,犹豫了一会儿之后,才抬手按下门铃。

    温暖趿拉着拖鞋,蹬蹬蹬地跑过来开门,有些嗔怪地瞪他一眼:“你今天是不是把我生日忘记了?打电话给你的时候,你一愣一愣的。”

    向南牵动脸部肌肉,扯出一个勉强的笑:“工作太忙,忘记了。”说完将手上cartier的盒子递到她眼前:“生日快乐。”

    温暖惊喜地接过来打开,天鹅绒盒子里,静静地躺着一条闪瞎人眼的钻石项链,一看就价值不菲。她脸上顿时灿若桃花,眼若星辰,激动地跳起来在向南腮帮子上亲了一口:“谢谢谢谢,我简直太喜欢了!”

    跟着就兴奋地转身朝客厅跑去:“快进来,我做了大餐,等你等得都快凉了。”

    向南猝不及防,整个人僵在原地,脸颊被她亲过的地方漫延起一股怪异的感觉,他下意识地抬手擦了擦,这才抬脚走进去,心头复杂得说不出是什么滋味,只有一点他很确定,对此他并不感到高兴,甚至有些……厌恶。

    温暖颠颠儿地跑过去对着镜子把项链戴好:“好看吗?”

    向南敷衍地点了下头。

    温暖满意地笑了,等他入座后,拿点火器把桌上的烛台点着,跟着把客厅的灯关掉,暖黄色的烛光霎时便铺满了整张餐桌。

    向南有点不适应这样的气氛,下意识问道:“你爸呢?”

    温暖倒红酒的手一滞,跟着娇羞地笑起来:“我爸去朋友那里玩了,今天家里,就只有我们两个。”自从傅夜司带他去过澳门之后,老头就染上了赌瘾,三天两头都不回家,现在不知道在哪个地下赌庄里嗨呢。

    向南听出她话里带了暗示,沉默片刻,板着脸说:“我待会儿公司还有事,吃过饭就得走。”

    温暖脸色一僵,跟着马上理解地笑起来:“没事的,你能赶回来陪我吃饭已经很难得了,吃完该忙就去忙吧。”

    向南没再说什么,埋头默默地吃起来,在这之前,他和温暖的相处模式还算愉快,偶尔跟她吃个饭,聊些以前的琐事,发发感慨,像和多年不见的老朋友叙旧。

    但现在进入交往阶段,他反而觉得各种别扭,各种膈应,各种感觉不对劲,如果交往是正确的选择,为什么他不感到高兴轻松,反而如此沉重?为什么他对她的关心,变成了金钱的堆砌,而不再是发自内心?

    忽然之间,他后悔起当初的一时冲动。那时他被林夕气到,脑子一热就胡乱说了交往,根本没仔细考虑,现在真是骑虎难下了。

    *

    匆匆吃完,向南起身准备离开,他需要时间静一静,好好反思一下和温暖的关系。

    温暖见他要走,焦虑地从座位上站起来,她刚才吃饭时就一直在想,是不是自己哪没做对,惹到他了,不然为什么之前他都看起来好好的,今天一下子就不对劲了?

    眼见着向南就要走到玄关,她飞奔着冲过去,从后面一把抱上他的腰,脸埋进他的大衣,含糊地问:“向南,你是不是讨厌我了?”

    明明是亲昵的举动,向南却感到整个身体都已经僵掉,立刻扒开她的双手,转过身来望着她,半晌后才吐出一句:“你怎么会这么想?”

    温暖咬住下唇,半是羞涩半是惆怅地垂下脸:“为什么你今晚不肯留下来?我们在交往,你留下来,也很正常啊。”

    向南一愣,胡乱地搪塞:“我只是觉得我们进展太快了。”

    温暖抬眸,瞳仁里星星点点的媚意:“我离婚都快半年了,哪里快。”她就不信,向南不想要她,再说他喝了一大杯红酒,借着酒意,冲动的机会就更大。

    向南居高临下地睥睨着她,眼神逐渐变得犀利起来,这样的温暖,他感觉很陌生。之前她的行为都很隐忍克制,从来不会主动做些什么,就像小时候的她,遇到事情不懂得保护自己,只会息事宁人,所以他才对她格外上心。

    但自从交往开始,她就变得有些不同了,会主动地给他打电话,会挖空心思地讨好他,还有像今天这样,暗示他留下来跟她上床。

    温暖见他不说话,往前走出一步,重新抱上他的腰,她穿的紧身毛衣,胸前的柔软紧贴上他坚硬的胸膛:“如果你是担心我的感受,怕我觉得太快,我想说没关系的,这些事我们早在十年前就该做了,不是么?”

    向南瞳孔嗖地缩紧,脸色瞬间沉下去,下意识地捏住她肩膀用力往外一推,温暖被推得后退了几步才站稳,惊愕地看着他。

    因为反感,向南胸口略微起伏,眉头紧蹙,绷着脸生硬地道:“今天就到这里,我先走了。”说完便头也不回地离开。

    他的身体在抗拒温暖,和之前抗拒那些女明星主持人一样,是下意识的一种行为,难道这意味着,在男女关系的问题上,温暖对他来说,其实和那些人没有分别?

    *

    林夕和陆川假装谈恋爱的时间已经够久,陆川便假意求了婚,林夕也假意答应。

    之后便和双方父母说了结婚打算。两家长辈自然是喜得合不拢嘴,纷纷为他们出谋划策。结婚前的准备极其繁琐,事无巨细都要来问过林夕的意见,林夕不能表现出对此事漠不关心,只好疲惫地在长辈,以及一干其他人员中周旋。

    一面操心婚礼,一面打理珠宝设计工作室,时间久了,人竟然累得瘦了一圈。

    定下吉日之后,林夕和陆川开始写请柬。请柬是寄到林夕的住处,陆川便开车过去,跟她一起分工。

    客厅有张矮几,上面堆了厚厚一摞帖子,两人在矮几旁的地板上盘腿而坐,林夕接过陆川递过来的宾客名单,快速地浏览了一遍,视线在一个名字上顿住。向南?

    她之前只问过陆川那边要邀请的宾客总数,并没具体过问有哪些人,没想到他竟然邀请了向南,她不知道,原来他们的关系已经到了结婚都会邀请的程度。

    陆川见她盯着名单发呆,不由问道:“有哪里不对吗?”

    林夕抬起头,轻轻笑了笑:“没有,只是在上面看到了认识的人。”

    陆川表示理解:“我们圈子相似,有认识的也不奇怪。”

    林夕没再说什么,将名单递还给陆川:“你分一下吧,我们一人写一半。”

    陆川接过来,拿笔从中间一划,名单就被分成了两段:“你写上半,我写下半。”

    林夕抬眼一瞧,向南的名字正好落在她要写的那部分,不由有些唏嘘。换做以前,她怎么也不会想到,她会亲自写下邀请他来参加她婚礼的请柬。

    陆川视线落在林夕脸上,仔细打量,突然说:“你,是不是瘦了?”

    林夕下意识地摸摸脸颊,淡然一笑:“最近太累,吃饭也没什么胃口,等忙过这一阵子就会好的。”

    陆川有些愧疚地看了她一眼:“对不起,都让你来操心这些。”

    林夕轻轻摇头:“没事,你工作忙没有时间,我来弄是应该的。”

    陆川没再说什么,两人把所有请柬都写完之后,他就带着他要发的那部分离开了。

    林夕坐在矮几前发愣。她深思熟虑,才做了联姻的决定,既然婚姻不能带给她快乐,那么能带给其他人快乐也是好的,至少她的父母,陆川的父母,都很高兴。

    只是结婚的日子越来越迫近,她肩上莫名的压力就越大,她的未来,会是怎样的呢?跟陆川形式上的相敬如宾?跟他各自玩各自的,就这么井水不犯河水地过一辈子?

    不可能,两家父母已经在讨论传宗接代的问题,她为陆家延续香火,只是时间早晚的事。

    想到这些,她疲惫地捻了捻眉心,叹了口气。也罢,终归是自己选的路,就算咬碎了牙也要撑下去。

    下一秒,她搁在矮几上的手机就响起来,瞥一眼来电人,竟是投行代表——许喆。

    作者有话要说:南叔也是偏执狂,所以态度的转换需要一个过程,不会昨天还恨得咬牙切齿,今天就爱得要死要活。

    有美女问,为什么要写一个这么恶心的男主?其实这个梗在几年前就想写了,是我之前的一个废坑,现在又重新挖出来填。

    具体原因我没仔细想过,大概是那段时间看多了完美男主,有点审美疲劳,所以就想写个有人性缺陷的,毕竟现实生活中,没有都教授的存在,只有残缺的人性。

    ps:看了文章和姚笛的新闻,我觉得渣南叔好像还是有救。

    明天晚上老时间见。

 第27章

    夜幕降临;华灯初上。

    酒吧包间内;向南端着一杯澄黄的酒液一饮而尽;火辣辣地从喉咙口一直烧到胃里,又从胃部那一点蔓延至四肢百骸;把心头那些蠢蠢欲动的不安一把火全都烧光。

    白天应酬时听说;她和陆川已经在筹备婚礼了。

    发小罗城接完电话,从包间外进来,一看一瓶威士忌已经活生生去了一大半;眉头不由紧紧皱起。他叫他出来陪喝酒,却不肯说是为了什么;但从他那深沉的样子判断,应该是发生了大事。

    不过再大,估计也比不过他刚得知的消息。罗城往他身边一坐;夺过他手中的酒瓶:“少喝点,我有事跟你说。”

    向南冷着脸把酒瓶抢回来,又灌了满满一杯,为什么听说她要结婚,他心里这么恐慌?难道自己真喜欢她?

    转念一想,不可能,他们在一起十年,如果会喜欢她,早就喜欢上了,怎么会到十年后才有感觉?一定是不习惯,是占有欲,就像鸡肋,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就像一件心爱的玩具,要被别人拿走,他舍不得。

    罗城见他闷头喝酒不吭声,只好自言自语地道:“刚得到消息,许喆那小子,最近很频繁地联系嫂子……”意识到自己又脱口而出说错话,他尴尬地咧了咧嘴,更正道:“联系林夕,好像是想收购她手上的股份,而林夕那边,似乎也有意向,两人都见面聊了。”

    “所以呢?”向南轻轻晃着手中的酒杯,以他的酒量,如果不是拼了命地喝,很难喝醉,只会越喝越清醒:“那是她的股份,她有权利自由支配。”

    “话是这么说,可是……”罗城为难地道:“如果被许喆收购成功,他手上的股份就会高过你,到时候仁恒恐怕就要易主了。”一朝天子一朝臣,倘若仁恒易主,那些陪同向南和林夕打下江山的元老们,恐怕就要被挨个清洗了。

    向南默了默:“就算是这样,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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