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舍身布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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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身布施-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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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下了车,发现车准确地停在他的停车位上,这停车位是新租的,他自己偶尔都记不清位置,他只带何田田来过一次,没想到她记得这么清楚。
  停车位离他住的楼有小段距离,孙立白慢慢地走着,活动手脚,放松绷紧的肌肉,路上遇到保安和邻居,他一改往常的冷脸,友善地主动打招呼,把好几个人都吓了一跳。
  远远地,他望见了他住的那幢六号楼,抬头从上往下数,第十二楼是第三个窗户——已经亮起了灯。
  有人在等他回家。
  作者有话要说:  下章……要虐了……


☆、第三十九章 楼盘广告

  门并没关拢,可能何田田怕他没有钥匙,孙立白先闻到一股子怪味,甜不甜酸不酸,光闻着就让人觉得倒了牙。
  他进门看鞋柜,何田田今天穿的那双细高跟的靴子已经倒在旁边,他自己的拖鞋少了一双。
  孙立白好奇地拎起那双鞋看了看,其实就何田田的身高来说,她穿38码的鞋很正常,也称不上什么玲珑可爱,但女鞋做得远比男鞋精巧,软皮尖头细跟,尤其是那鞋跟,细得像是用两根指头就能夹断。
  “你在干什么?”何田田的声音忽然从后面传来,孙立白镇定地放下她的靴子,打开鞋柜,又拿起她的靴子塞进去,取了一双自己的拖鞋出来。
  他若无其事地换好拖鞋,回头道:“你煮的东西糊了。”
  “啊?啊!啊啊啊啊——”何田田果然也闻到了糊味儿,惨叫着返身就跑。
  孙立白暗暗松口气,跟在后面也进了小小的客厅,第一眼便看到何田田把她的红大衣扔在深褐色的布艺沙发靠背上,那样鲜艳明媚的颜色,让他整个房间都亮了起来。
  他把大衣拎起来抖了抖,帮她挂到角落的衣帽架上,发现大衣的下摆被她揉搓出了褶皱,又忍不住轻轻地掸平。
  “完了!”何田田从厨房蹿出来团团乱转,“完了完了完了!”
  孙立白回头看她,她在大衣里面只穿了件乳白色羊毛裙,大约还是贴身穿着,灯光底下那纤薄的织物近乎半透明,她又把围裙裹在外面,半遮半掩,愈引他浮想联翩。
  “你……”孙立白不自在地吞咽了一下,“你在煮粥?”
  淡淡的糊味和米饭的香气混在一起,其实并不难闻,孙立白算起来两顿饭没吃了,被这味道勾得饥肠辘辘,又吞了吞口水。
  “因为你病了啊!”何田田又跑回厨房,找了一只几乎有她脸那么大的勺拼命在锅里搅,试图再抢救抢救,“我觉得做人应该公平,你做饭给我吃,你病了,我当然也该给你煮一回粥。讨厌,我特意买了山楂和红枣,一颗一颗去籽,我容易嘛,怎么就糊了!”
  孙立白怔怔地看着她的背影,她进厨房也不知道绑头发,又厚又密的直发垂到腰际,披风那样在背后扫来扫去,偶尔还随着她跳脚蹦两蹦。
  长途跋涉加缺乏睡眠,他有一点感冒,轻微的一点,就是嗓子不太舒服,其他别无异状。整整十天,辗转数千公里,没有任何人发觉他病了,只有何田田。
  只有她。
  “哎?”何田田被从背后突然抱上来的男人吓一跳,她拎着那只巨勺猛然转身,差点敲到他的头。
  孙立白轻轻巧巧地卸下了她的“武器”,握着她的手看了看,果然指尖红红的,既有染色又有压痕,左手小指的指甲还断了半片。
  他盯着那半边缺痕看得太久,何田田不在意地道:“没事,我又不留指甲,早就该剪了,指甲刀放丢了还没空去买。”
  孙立白吻了吻她的指尖。
  “我帮你剪。”
  那半锅有点糊的粥到底进了他们的肚子,味道不算太糟,考虑到何田田是第一次煮粥,称得上超水平发挥。
  孙立白不让何田田再收拾善后,自己把碗收到锅里,煮了热水洗完碗,出来看到何田田无聊到翻出他茶几底下一堆废报纸和广告传单,居然看得津津有味。
  他过去把何田田拉进怀里,两个人交叠着一起窝进沙发,牵过她的手慢慢地替她剪指甲。
  他动作快,表现得又太过自然,何田田甚至都来不及尴尬。说也奇怪,她本来是极有距离感的一个人,好友如尤思和沈嘉齐,她也排斥不必要的身体接触,只有孙立白,似乎她从一开始就没办法抗拒他。
  她不想就这个问题再深思下去,为了转移注意力,随便在传单里捡出一张,笑道:“我发现楼盘广告的文案比我这个半调子作者要有才得多,看这段:‘晨曦微现,雀鸣云巅,倾听千年自然山林的苏醒;星光流莹,晚风送歌,阑珊灯火与浩瀚山林交相辉映。’啧啧,人家这华丽丽的排比,一看就高端大气上档次。”
  “嗯,”孙立白小心翼翼地剪掉她那半片小指指甲,随口应道,“‘九月森林’的周边环境不错,就是户型太单一,都是复式,没有低于200平米的。”
  何田田缓了一下才反应过来,翻过传单正面,果然印着硕大的楼盘名称:九月森林。
  “你看过?”她以为他是在街上收到被派发的传单,没地方扔就顺便揣了回来废物利用——大多数人不都是这样?没想到,他不但认真阅读,且清清楚楚地记住了!
  “嗯。”孙立白仍是含义不明地应了声,把指甲刀在铺平的餐巾纸上磕,磕掉剪下来的指甲。
  何田田不服气,从纸堆里又抽出一张,念道:“‘沐浴城市的阳光,享受浪漫的生活……’”
  “‘广利佳苑’,在池塘庙路,太远了。”
  “‘新理性、新生活。’”
  “‘天成嘉苑’,运河附近,我记得你说不喜欢运河。”
  “‘居住改变生活。’
  “‘彩虹城’,户型和位置都合适,就是没有现房,我留了电话。”
  “‘出尘之隐,山语之间。’”
  “‘青城山语间’,那是别墅,”孙立白声音隐隐含笑,“我买不起。”
  …………
  话赶话的,怎么就到了这地步?是纯属巧合还是故意引导?何田田觉得脑子很懵,像是被人用大棒子敲了一下,一下还不够,又来一下,并不很疼,但是眼前金星直冒,小鸟转着圈儿吱吱乱叫。
  不管她想象中的场景有多卡通,事实是气氛一触即发,她和他都猜到、感觉到有一句话就卷在他的舌尖上头,呼吸之间、蠢蠢欲动。
  不,她几乎绝望地哀求着,不要……
  “田田,”孙立白却轻而牢固地捏着她的手,不允许她临阵脱逃。
  “嫁给我。”


☆、第四十章 金色旗帜下

  逃吧!
  何田田想,就这样当场从沙发上跳起来,鞋子和大衣都不要了,听从直觉的建议,仓惶逃往任何一个孙立白找不到的地方。
  但她动不了,因为孙立白正轻轻地压着她的手替她剪指甲,他半侧的脸就近在咫尺,唇畔微微含一个笑容。他抬头看她,将那个笑容咧至耳畔,本来就不大的眼睛眯成一条缝,笑起来远没有不笑英俊,还有点傻。
  何田田突然心酸得不能自己,想着,不,她不能这么对他。
  这个男人,至少值得一个答案。
  “你说什么?”她问他,听得自己的声音居然很冷静,冷静得就像她真的只是凑巧没有听清,要他再重复一句无关紧要的闲话。
  孙立白诧异地看着她,脸上夸张的笑容就僵在了那里,显得既滑稽又有点可怜。
  何田田一把抽回自己的手,无名指上的指甲刚剪完第一刀,参差尖锐的边缘划过他的手背,立即留下一道白痕。
  她忍住想抚摸那道伤痕的冲动,将五指收拢进手心,慢慢地推开他的胸膛,从他怀里站了起来。
  她站了起来,孙立白依然坐着,他仰起头看她,何田田第一次发现他的眼睫毛原来天生上翘,黑眼珠如孩童那般大得出奇,这样专心致志地看着她,像一条忠心耿耿任人欺负的大狗。
  “其实我听到了。”她说,“对不起。”
  大狗的表情像被主人当胸踢了一脚,低下头默默地舔伤口,还要给主人找理由:“是我太心急?严格说起来,我们只认识了两个月,你拒绝我也是应该……”
  “不不,”何田田连忙打断他,她搞不明白事情为什么会变成这样,她明明不想伤害他,但这男人太好,好到自虐虐人的地步。
  “不是因为时间,我向来不相信‘日久见人心’,如果一个人真的想要了解另一个人,不用两个月,两天都完全足够了。”
  她抿了抿唇,居高临下地看着孙立白。
  “我了解你,或许比我想要了解得更多。”
  她当然知道,孙立白是那一种男人:很小就离开父母,接受教条式的教育,在半封闭环境里循规蹈矩地长大;他尊敬长辈,友爱同辈,关心后辈,在他擅长的领域里兢兢业业地努力,每一分耕耘都能得到回报。他对这个世界充满善意,但这并不代表他看不到世界的阴暗面,他只是从不怨天尤人,也不抱有不切实际的期望,宁愿从每一件小事做起,让他眼前所见的世界变得好一点——君子慎独,诚意、正心、修身、齐家,他是传统文化里最好那一类男人。
  可是,何田田怜悯地想,没有人爱他。不是因为他不值得爱,而是因为世事就是这样,他从不抱怨,人们便以为他无坚不摧,像一座山一棵树,没有人会去爱一座山或是一棵树。
  孙立白不是一座山或者一棵树,他的内心深处也渴望被爱,因为这一线可乘之机,终于在适当的时候,他遇到一个不适当的人。
  何田田想,孙立白不幸遇到了她,而她遇到孙立白是大欢喜,大欢喜过后便是大寂灭。
  “我喜欢你,可能我已经爱上了你。”她点了点头以示强调,“我不确定我这一生剩下的日子里还能不能遇到一个像你这样的人,就算遇到了,我也没有精力再付出同样多的感情。”
  “所以这真的和时间没有关系,”她诚恳道,“也和你没有关系,我拒绝你,全都是因为我自己的问题。”
  孙立白看着她,他一直耐心地保持着沉默,何田田很感激他这点,也承受住他沉默带来的压力。他在等一个理由,他值得一个理由。
  要怎么让他明白呢?何田田想,孙立白不是沈嘉齐,他是个务实的男人,她没办法跟他扯什么形而上的意识形态差异,那只会让她觉得自己像个傻瓜。
  虽然她已经是了。
  “因为我……我有病。”何田田深吸口气,惊异地发觉自己的声音在颤抖,“先天性输卵管畸形,引发异位妊娠……也就是说,我永远不能像一个正常的女人那样怀孕,我只会宫外孕,每一颗意外的受精卵都可能要我的命。”
  孙立白的表情终于变得震惊,何田田有点恶意地想,果然,务实的男人只会为真实涉及他们切身利益的事实动容。
  她下意识地想从口袋里摸烟,手伸进围裙的口袋,没来得及抽出来,被孙立白一把握住。
  他隔着布料紧紧地抓着她的手,掌心的热度和力度都给她带来安全感,何田田想,女人真是一种脆弱的生物,无论身体还是精神。
  “怎么回事?你的病,”孙立白感冒没好,哑着嗓子问,“为什么?”
  哪有那么些为什么?何田田漫不经心地想,似乎人们遭遇不幸的时候总要如此质问老天爷,为什么亿万万人里选中了我?为什么不是别的素不相识的倒霉鬼?
  可是总有那么一个人的,偏偏我就是那个倒霉鬼。
  所以她只是耸了耸肩,没什么可说的,这整件事完全乏善可陈,不过是在她度过青春期以后的某一天,某次例行体检的时候发现了,她甚至不记得接到病例通知时是什么样的心情。
  别误会,她没有感觉痛不欲生,也并未被彻底地改变了生活,在诊断出这个病症之前,她已经规划好了自己的人生,婚姻和孩子并不在规划之列。如果说这病改变了什么,只能是堵住了她父母催婚的门。
  但是孙立白显然不这么想,像他这样的男人,组建一个家庭生育一个孩子是他认知里最理所当然的事,何田田残忍地想,相比踏踏实实的血脉传承,“爱情”更像建立在海滩上的沙堡,无论建筑得多么精致巧妙,费尽心血堆砌出无数华而不实的哥特式尖顶,仍然抵挡不住涨潮时海浪的一次侵袭。
  没有为什么,她想,因为世事就是如此,我爱你,“我要从所有的时代,从所有的黑夜那里,从所有的金色旗帜下,从所有的宝剑下夺回你,我要从所有其他人那里——从那些女人那里夺回你。”
  只是我没有资格。
  作者有话要说:  我要从所有的时代,从所有的黑夜那里, 
  从所有金色的旗帜下,从所有的宝剑下夺回你 
  我要把钥匙扔掉,把狗从石阶上赶去 
  因为在大地上的黑夜里,我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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