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一曲浮世的尘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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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一曲浮世的尘埃- 第3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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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温宁珊却没有看我,她的脸色并不好看,甚至失去了生气,只是冷漠地看着那个抢我裙子的中年妇女。
中年妇女摸起被拍在脸上的一百块钱,本来还想再骂几句,但是看着温宁珊冷着的一张脸,于是只是碎碎念了几声,像偷到奶酪的耗子一样抱着盘子得瑟地往屋里去。
看热闹的人也渐渐散去。
小巷里重新归于平静,又变回了原本的死巷一般。嗑瓜子、看电视、洗衣服的声音全都各归各位,悬在头顶上的衣服仍旧在“啪嗒啪嗒”地往地上砸着水,在凹处集成一汪泥泞的水潭,等待着下一个无心的人一脚踩过。

温宁珊一语不发地拾起掉在地上的那张邀请卡,递到我面前,“你的?”她的眼睛没有在看我,眼底是那种死寂的白,仿佛失了魂魄。
“嗯……”我接过邀请卡,看着温宁珊的模样,有些担心。是病了吗?
“宁珊……”我正准备开口询问,她只是淡淡地朝自己家的方向走去,飘来一句话:“回去吧。”
“嗯。”我点点头,跟在她身后。

温宁珊拿出钥匙打开家门,我低头在玄关处换鞋,抬起头发现温宁珊怔怔地看着我放在鞋柜上面的那条裙子和那堆做蛋糕的材料。
“怎么了?”我问。
她垂下了眼帘,睫毛遮去了眼睛里最后的一丝光亮,平静的面容让人心惊,“是王瑞恩送的?”由于她的语气太过平静,以至于这一个疑问句足以让人听为肯定句。
“是黎华送的。”我回答着,并没有意识到这句话中隐含的问题。只是把裙子平整地放好,怕弄皱。

温宁珊悄悄咬住下唇。
我抱起做蛋糕的材料往厨房走,自顾自地问:“对了宁珊,借你们家的烤炉给我用一下。明天王大哥生日,我想亲手做个蛋糕送给他。”
温宁珊背对着我一动不动地站在玄关那里,像是没有听见。
“宁珊?”我疑惑地喊她。
温宁珊抬手揉了揉发酸的鼻子,笑着转过身来,温婉的笑容一如既往,“王大哥?”
“哦,就是王瑞恩导演。”我不好意思地解释道,平日里叫得顺口了,一下子也对温宁珊这么说。
“哦……”温宁珊用略带歉意的目光地瞄了眼厨房,说:“可是我们家的烤炉刚好坏了耶。”
“这样啊……”
温宁珊拿起放在桌子上的邀请卡,看了看,突然笑出声来,竟显得有些诡异。她把邀请卡在我眼前晃了晃,上面几个加粗的黑体字不断跳动,“派对地点不是在酒馆里面么,酒馆里面肯定有烤炉啊,你早点去不就好了。”
我恍然大悟,“对哦!”
温宁珊凝视我的脸,眼睛里还是柔和的笑意,“你怎么两天都没回来?”
我想了想,没打算告诉她自己被古芊菁推到水里的事,温宁珊是心思很敏感的女孩子,省得她担心,“剧组里的事太多了,所以干脆就在那借住了两天。”
温宁珊点点头,“你赶紧进房间休息吧。”

而就在我走进房间把门关上的那一瞬间——
温宁珊脸上的笑容迅速地垮了下来,像是被暴雨从枝干上打落在地的花朵,光速般地凋谢。
失去了生命。
枯萎了。
腐烂了。

她走进厨房,从烤炉里面拿出两份烤好已久的蛋糕,端到客厅的桌子上,默默地吃起来。
蛋糕的香味满布了整个客厅,这是原本属于两个人的分量。

脸上被一片黏糊的液体打湿。
抬手,是满满一手掌的眼泪。

******
我回到房间,然后把鞋子一踢,像块烂泥一样摊在了床上。
裤袋里的手机“嗡嗡”地震动起来,收进来一条短信——

回到家了吗?这两天都不用回剧组了,好好休息。——王大哥。

我笑了笑,回“好的”然后点击了发送键。
信息发送成功的图标在屏幕上闪动了两下,然后暗了下来。

在床上躺了一会,想起新换的手机卡除了王瑞恩没人知道,于是又编辑了一条“这是我的新手机号——若绮。”然后在收件人那里打进温宁珊和关古威的电话号码。旧的那台手机里删除之后也不过三个号码,所以每一个都烂熟于心。我习惯性地把第三个电话号码也打上了收件人的框条里,却在快要打完最后两个数字的时候愕然停下——
这个号码,是童靖阳的。
既然下定决心要忘了他,又何必要在把他的电话号码收进手机里?
我苦笑了一下,又把打进手机的那条童靖阳的电话号码删去,只剩下温宁珊和关古威的号码,按了发送。

没过两分钟,手机屏幕再度亮起,来电人是“阿威”,我揉了揉太阳穴外加深呼吸后接起了他的电话——
“阿威?”我轻车熟路地把手机拿开耳朵三十厘米远。
“大姐!!!!!!!!!!!!!!!!!!!!!!!!!”此人每次通电话的开头都是一顿河东狮吼。无论大事小事,他的吼叫声总能让你以为天要塌了。
“……”我沉默着让他吼完下半场。
“喂喂喂?!大姐你在不在啊?!”
“……什么事?”我有气无力地问。真的,如果你每天跟关古威讲超过三次电话,你一定会精尽气竭而亡。
“跟你说啊!!!你不是在那个啥《明星志愿》的剧组里面演戏嘛!!昨天映彤姐通知我说要我去唱你们电影的主题曲诶!以后我们可以天天见面了!!我好开心!!……话说大姐你电话怎么一直打不通啊,还无端端换了号码!!”
我真的感觉天要塌了,无数个感叹号在我的眼前跳跃,以及耳边不断地响起关古威那句“以后我们可以天天见面了!”
……天天都要被他骚扰到神经衰弱了。
我嘴角抽搐地“呵呵”笑了两声,表示我与他一同喜悦(……)。
“听说这次我能成功成为你们主题曲演唱者都多亏了黎华,是他赞同的诶!大姐你下次见到他一定要帮我好好谢谢他啊!”
“黎华?”我一下子从床上坐起来。
“是啊,他人好好啊,简直就是那啥童话里的……天使般的大哥哥!”关古威在那头欢呼雀跃。
我的嘴角抽搐得快抽筋了。

“……天使般的大哥哥”。

我对于关古威那贫乏的形容词汇表示万分的头痛。
为什么我一点也不觉得呢……






第62章 第六十二章
人心。——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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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明星艺校开车出来的时候已经接近九点了,经过学校宿舍楼的时候听见男女生们打打闹闹的声音,像是有永远也花不完的精力。
我戴上墨镜,看见紧跟在自己车后把车开出明星艺校的还有几个富家子,他们把音响开得震天动地,灯光五颜六色地闪着,把附近住宅区里的人吓得鸡飞狗跳。
有个女人愤怒地站在楼顶上泼下一盆水——
“神经病啊!大夜晚的那么吵!”
那几个富家子只是歪着嘴不屑地笑笑,那盆水在泼到他们车上之前他们就已经把车子开走了。
不知道是用来洗脸还是洗脚的水哗啦啦地洒了一地,地面形成了一滩颇大的水渍。

开到市中心之后车速明显放慢了,虽然早就过了下班时间,但在这个繁华的城市里,晚上八九点的车辆并没有少多少。

又是一个红灯。
我百般聊赖地看着广场上高挂的大屏幕,上面是我和席若云经常去逛的那个品牌服饰春季最新款的时装走秀。聚光灯忽明忽暗地打着,照相机的闪光灯像华丽的背景一般随着模特们的步伐闪动,那些模特儿们一个个穿着小码的衣服裙子走上T台,脚下踩的是比古芊菁穿的还要夸张高度的高跟鞋,一扭一扭,她们训练有素自然也不怕摔死。
我撑着下巴看着,一连打了好几个哈欠。
我以前还没有红起来的时候给几家杂志当过平面模特拍照,虽然不是专业的那种,但是只要你在模特公司呆上一天,你就会被里面的专业的模特们吓到——不论男女。
他们的肚子几乎一天都不下一粒米,过着比神还节俭的生活——早上最多一杯麦片,中午吃用白开水刷出来的青菜或者生吃蔬菜,晚上吃一个比掌心还小的苹果……然后他们还会摸摸喉咙说自己被撑到了。
他们即使偶尔吃些肉类,也只是不用油煎的,对,就是过着完全不摄入任何油脂的生活,而且,尽管如此,他们吃一块肉下肚子就会立刻像和尚吃了烧鹅一样在嘴里念着“罪过啊罪过啊”恨不得刚刚吃得全都吐出来。
以控制口腹之欲为回报的是他们一个个和排骨一样的身材。这样让他们足以穿下公司里所有最小码的衣服,然后露出漂亮的排骨(……)不对,是锁骨和蝴蝶骨,在T台上熠熠生辉,大放光彩,惊艳四座。有些忍受不了饥饿的模特在经纪人不注意的情况下偷吃了别的东西,然后在称体重或者穿衣服的时候发现变重了穿不进去或是衣服把肥肉挤出来了,他们就会被经理立刻Fire掉,然后招收另一名排骨仙代替他的位置。
记得以前看过一则新闻,说是有个女孩又好吃但是又想减肥,结果吃完了东西就立刻跑到厕所里对着马桶抠喉,哗啦哗啦地把吃下去的东西全都吐出来,久而久之胃酸就把牙齿给腐蚀了,结果那个女孩子没到三十岁就一口的烂牙——为此,我很没良心地看着报纸笑了两天。
不过当然,即使耐得住饥饿不吃东西也不抠喉的模特的下场也没好哪去,很多都得了厌食症什么的,最后抱着满腹遗憾就这么去了。
所以无论我深思熟虑多少次,我都无法理解选择做模特的那些人……没错,他们确实有极漂亮的锁骨和蝴蝶骨可以显摆,但是他们瘦成那个样子,颧骨啊,盆骨啊,什么骨都外露了吧……活生生一架架骷髅在运动,虽说这样的骨架子在电视和杂志封面上无论什么时候都是最上镜的,但是在对于真实生活中相见就……不予置评了。

红灯转绿,正想开车离去,却被屏幕上的走出来的模特给吸引了,不对,走出来的裙子(……)还是不对,走出来的模特身上穿的裙子。
那是以天蓝色为主色调的抹胸小礼服,性感之中不失高雅,裙摆处镶的亮片成为了整条裙子的亮点——
我想,方若绮穿上应该挺好看。

不是我故意吐槽那个模特儿穿得不好看,只是纯粹的觉得,那个模特儿太瘦,真的,瘦得前胸贴后背,像是连挺胸提臀的力都没有……压根撑不起那件礼服。

……
我把车子停在马路边,走到橱窗前,看见刚才那个模特穿在身上的礼服现在正在塑料模特的身上。里面的店员看见了我,连忙迎了出来,“黎先生,看中了这一件吗?”
“嗯,把它包起来。”我从卡包里掏出一张卡递给店员。
她有些疑惑地接过卡,然后说:“是买给席小姐的吗?这这件礼服似乎不太适合呢。”
我轻笑了。
的确,这件礼服并不适合席若云,以她的气质,更适合穿高雅的紫色或者成熟的黑色,并不适合这样明亮的色调——
可是这件礼服。
我是买给方若绮的啊。

就是第一眼看上去的时候,觉得方若绮会那么适合这件礼服,会万分地期待她穿上去的样子。于是没多想就来买了。

“包起来吧。”我又说了一次。
店员点点头,然后重新去拿了新的一件,放进盒子里。

******
第二天早上我开车到医务室外面的时候,看了看放在副驾驶座上的昨天买的那件礼服,想到昨天方若绮发烧王瑞恩那么担心的样子,应该是在方若绮的病床前守了一夜吧。加上昨晚王瑞恩略带疑惑地问的那一句“你怎么知道若绮参加过唱歌比赛,还拿了一等奖的事”还是不要当着他的面把礼服给方若绮。
在王瑞恩的感情世界里,他是极为敏感而小心翼翼的人,因为喜欢上一个人的时候太过毫无保留的付出,所以会希望对方也同等地对待他,只要有任何的偏差,他都会受不了。
我只是在生活上有洁癖,而王瑞恩,他是一个不折不扣对感情有洁癖的人。

来到医务室,王瑞恩坐在椅子上睡得很熟,房间里的气氛好像有些尴尬,席若云正平静地看着方若绮吃早餐,而方若绮的气色也比昨晚好了很多,恢复了白里透红的肤质,嘴唇也有了光润的色泽,不像昨晚,整个人奄奄一息地躺在床上像个被煮熟的虾子。
方若绮看见了我,她拿着面包的手顿了一下,然后眼底的光芒迅速熄灭,低头不再看我。
我拍醒王瑞恩,他皱了皱眉而后睁开了眼睛,他身上的衣服还是大前天的那套,在浸过汗水、河水之后他又没有换,硬是在医务室里让风吹干的。我看着他疲累得好像随时准备升天的样子,调侃地让他赶紧去换一件干净的衣服。
王瑞恩站起身来,拿起换洗的衣物就往门外走,却恰好撞上外面准备进来的人。

一卷录影带摔落在地上。

王瑞恩把掉在地上的那卷录影带捡起来,递给摄影师韦言,他却反推回王瑞恩手中,说:“这卷带子你叫我处理现场的时候发现的,当时你叫我把摄影机放到河边准备好拍方小姐的落水戏,但我调整好角度之后忘记关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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