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哥不淡定![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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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之哥不淡定![完结]-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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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艾利克呵呵一笑,也不担心,继续喝着莱姆酒,哼着歌一路走回小镇……
  有些不熟悉老旧吉普车的操作,但肖亦辰还是凭着直觉顺利地将车子开向沙漠,一路向西,他之前来的方向。
  
  东方的鱼白已渐渐显得清晰,甚至开始有了一点点的橘红色,若是往常他大概会应景地欣赏一下这大漠风光,但此刻的他眼睛因为扬起的沙尘而显得通红,看向这美景的目光却带着无法掩饰的担忧。
  
  他不知道他刚刚一路跑来花了多少时间,只知道当他跑到艾利克面前的时候,天色已经渐渐发白。以他跑的速度来算的话,保守估计他大概跑了接近两个多小时,此刻有了吉普车,速度会更快,但吉普车奔驰的速度在他看来显然是不够的,不然他不会在心里不停地呐喊着:快一点。快一点……
  
  他害怕回去晚了,害怕回到那个加油站的时候一切都已结束,尘埃落定,那么他定会无所适从,不知所措……
  
  他从小就是聪明的,因为智商比别人高,很多想法跟一般都不一样,他世界里的每一件事情,每一个东西,似乎都是在他的预料之中,在他算计之内的。除了肖伊人之外,几乎没有什么事情能够叫他失措。
  
  总以为一辈子就那样了,任何事情都无法打乱他的阵脚,他的生活,一切都在掌握之中。可是此刻例外出现了……
  
  他的脑袋思考的事物永远是清晰的,此刻的他也不再纠结,他的性格是那样的,一旦发现某件事情注定了无法改变,并且改不改变其实没有多大影响,他便接受。他所要做的事,就是想办法去解答。这种思维和逻辑在做数学题时是这样,在遇到感情时,这位天才少年仍是如此做法。
  
  时间与过程不需要多描述。肖亦辰将车子旋转了360度,总算在沙丘上停了下来,沾满尘的吉普车离加油站的墙壁只有不到一米的距离。
  
  他敏捷地自车上跳下来,毫不犹豫地拿起车上的手枪冲进站内,尽管他不会用枪,但他相信某个人会。
  
  加油站内安静得出奇,好似他不小心跑错了地方,这里之前根本没有发生那么多事,没发现那么些人。他小心翼翼地拿着枪往加油站里面轻声移动,双眼警惕地注意着四周,判断着这里之前可能发现的状况。
  
  地上的石油桶一个个零乱地洒落着,有半桶未用完的石油倒在角落他原先坐过的那个位置,他的咖啡色发带被染黑了孤零零地被丢弃。这是件好事,代表着一切不是他在做梦,不是幻想。
  所有的事情都是真实的,好的,坏的。
  
  他几乎是呼了一口气,他有一种很奇怪的思维,在他的生命中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无论过程如何结果如何,无论他喜不喜欢享不享受,只要他曾经真实地经历过,他就会记住。他不愿自欺欺人地删除某些记忆,假装自己的生命历程那么完美,他已经太不真实,实在不想让自己的生命也变得不真实了。
  
  似乎心静了下来后,听觉也变得灵敏起来,加油站的某个地方,在他未到达却无比相近的角落里,似乎有人在讲话,尽管他们的声音正被风吹得凌乱,肖亦辰还是相信,那里有人。
  
  他略微地紧张,握紧手中的枪,学着警匪片中所看到的,一步步缓缓接近加油站的后门……
  
  “……我给你最后一次机会,”声音里略微带着丝不耐烦,“把东西交出来。不然我就开枪了。”
  
  “那你就开枪吧。”


☆、19 赌城

  “那你就开枪吧。”
  
  男人的声音,懒懒的,不是挑衅,而是真的讲出内心的话语。
  
  “开枪”这两个字一度出现,叫肖亦辰的神经有丝紧张起来,他缓缓地移动到后门破烂的窗户边上,终于看清楚眼前的这一幕……
  
  经历了很激烈的一场搏斗般凌乱的场景,两个彪形大汉一个似乎被打晕过去了,倒在地上,从他头上的伤看来,他必定受过重创,并且一时半刻是醒不来的,暂时不成威胁。肖亦辰如此判定着,看向另一个大汉。
  
  他正拿着枪指着闭着眼的男人,表情正如他的语气一般不耐,手中的枪对准男人的太阳穴,似乎只要男人一说出他不想听的话,他的枪就会立即走火……
  
  肖亦辰的心,慢慢地悬了起来……
  
  为了程之墨,更为了他始终如一的,泰然自若。
  
  这样的程之墨似乎变了个人,很刚毅优美的曲线,完美得不真实的线条,被太强烈的阳光晒成健康的小麦色的肤色,浓眉似剑,一笔一笔如同雕刻出来的般,闭起来的眸子,那双他早就印在心底的深邃迷人的黑眸此刻正隐藏在长长的睫毛下。顺着弧度优美的高挺鼻梁,完美的唇线勾勒出他迷人的嘴角……
  
  就连此刻被人用枪指着,他都能保持着上扬的美好弧度……
  
  他明显是镇定且冷静的,从他自始至终紧着的眼中可以看出……
  
  若不是他的腿中了枪,背后又被划了一刀的话,他压根不会乖乖地任人用枪指着。他只是在善精蓄锐,等待力量恢复,等待男人恼羞成怒忍不住动手的最佳时机……
  
  莫名地,肖亦辰就是知道他的想法。他分析着眼前的形势,一边思考着该如何将他自大汉枪下救出来。力斗自是以卵击石,他只能智取。他正努力思考着,却愕然听到男人开了口——
  
  “开枪吧。吉米,”男人的声音清晰且毫不犹豫:
  
  “你不开枪,”他缓缓地举起不知何时从背后的柜子找到的一手手枪,缓缓地睁开眼,将手枪准确地对准自己另一边的太阳穴——
  
  “我就开枪了。”
  
  ……
  
  肖亦辰瞪大了眼。
  
  疯了,不是他疯了,就是他疯了。
  
  他居然将原本可以用来反抗的枪对准了自己。他居然要挟持他的大汉开枪不然他自己就要开枪。他……
  
  “什、什么?”
  
  握着手枪的大汉似乎也被他吓了一跳,愣愣地盯着他。
  
  男人没注意到窗边同样愕然地注视着他的少年,黑眸中无法掩饰的孤独与寒冷此刻变得越加清晰,他的表情空洞,望着吉米的眼神,似乎像是穿透了他,在看另一个世界……
  
  吉米颤抖了一下,手中的枪似乎都要握不住了……
  
  他虽然一直追着他,但他并不想杀死他,他只是一个保镖,只是奉主人的命令将“东西”带回去,从来没有想过要杀人……
  
  “开枪啊。”耳边传来男人的怒吼,他愣了一下,手中的枪居然无力地掉到了地上。
  
  “连开枪都不会,”男人重新闭上眼,看也不看一眼呆在原地的吉米,“你根本没有资格拿枪。”
  
  肖亦辰的嘴角抽了抽。
  
  吉米似乎被吓到了,程之墨面无表情地靠近他,他瞪大眼,直接摔倒在地。
  
  程之墨看都没看他一眼,直接出了门,恰好对上肖亦辰漂亮的黑眸……
  
  他扬起嘴角,冰冷的眸中出现肖亦辰熟悉的温度,肖亦辰松了口气,将吉普车的钥匙扔给他:
  
  “你开车,这破车太难开了。”
  
  早晨的沙漠气温上升飞快,阳光毒辣地照射着整片大地,肖亦辰两人早已脱水很久,这会儿灰头土脸的,嘴唇都是干裂的……
  
  车子很快到了艾利克所在的小镇,几座房子甚至还是木制的,保留着西部的气息。
  
  程之墨找到艾利克,艾利克果然正在镇上的小酒馆喝着他的莱姆酒,看到两人进来,眼神奇诡地看了眼肖亦辰,似笑非笑地转向程之墨……
  
  程之墨没有理他,拿了艾利克的钥匙就往外走。
  
  艾利克的房子就在小酒馆附近,两人很快洗漱完,换上干净舒适的衣服,下楼补充能量。
  
  “到拉斯维加斯来,居然这么没戒心,你是不想活了吧。”
  
  听完肖亦辰讲述出现在沙漠的原因,程之墨皱了皱眉道。
  
  肖亦辰默默地喝着果汁,“没你不想活。你不是还乖乖叫人家开枪么。”
  
  程之墨挑了挑眉,“那是因为我知道他不敢开枪,出奇不意你懂不?”
  
  肖亦辰翻了翻白眼。
  
  程之墨受的伤很快就包扎完,薄薄的白衬衫里透出纱布,看样子,他很擅长包扎,也习惯了受伤……
  
  肖亦辰没再多问,默默地继续吃东西。
  
  难得的清风吹得肖亦辰的黑色短发有点凌乱了,遮住了他低垂的眸,让他看不清这个少年眼底是什么神色……
  
  程之墨慢慢地道:“我欠艾利克一个人情。”
  
  肖亦辰看着他,他喝了口果汁,扯了扯嘴角,露出肖亦辰熟悉的阳光般的微笑,“现在算是还清了。”
  
  肖亦辰低下头,继续吃着面前的食物。
  
  “喂!”
  
  得不到回应,程之墨脸黑了,“我在跟你解释呢。”
  
  肖亦辰扬起嘴角,慢条斯理地咽下口中的食物,看着他:“你干嘛向我解释?”
  
  好吧,程之墨郁闷了。
  
  这人明显就看出来了……居然还装。
  
  他当然看出来了。
  
  肖亦辰默默地想着,嘴却没停下,恨恨地咬了一口肉嚼着……
  
  程之墨……
  
  他也是重生的。
  
  这人,居然从一开始就认出他了,却一直装作什么都不知道。
  
  他敢说,若不是这次在拉斯维加斯遇到他,程之墨这家伙回去之后,依旧会扮演那个阳光且优雅的邻居!
  
  他在隐藏他的黑暗面,认为他不能接受他的这一面……
  
  这种想法叫肖亦辰心里不舒服,因此他也装傻,当作没听懂他的话。
  
  肖亦辰面无表情地吃着东西,看都没看一眼对面的人。
  
  程之墨轻咳一声,看着他,“我道歉。”
  
  肖亦辰眉都没挑一下,“道什么歉,你救了我,该我道谢才对。”
  
  程之墨在心里叹息一声,“没有告诉你,是因为我心里一直有这件事……现在一切都解决了,我也终于能放下来做自己了。”
  
  程之墨重生前唯一的遗憾就是艾利克,他从小便是孤儿,是艾利克收养了他。
  
  重生前他所做的事,便是和艾利克合作窃取知名公司的机密情报,然后卖给各国需要的人。之前在翻译网站上让“辰星”翻译的内容,也是其中的一部分。
  
  他们做的事大部分是通过电脑的,程之墨是个有名的黑客,大部分的机密情报和资料都是他负责获取,而艾利克则负责寻找买家,并利用瑞士等多个国家的账户完成交易,同时隐藏他们的信息。
  
  他被人称为“盗火的普罗米修斯”,因为他就如同盗贼一般,趁宙斯不备窃取了火种,传播到人间。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是要付出代价的。
  
  神话中的普罗米修斯是被缚悬崖,遭受心脏被啄食,生不如死的痛苦。而现实中,程之墨却没遭受到报复,艾利克代替了他。
  
  而这次,程之墨不想再这样生活下去了。
  
  在现代的社会,做这种事,始终是犯法的。
  
  重生前,就因为这笔交易,他们原先没料到这个组织的保密工程做得那么好,网络是独立不与外界连接的,他们只能进入内部窃取想要的资料。
  
  而进入这个组织更是不易,所有的工作人员的身份都被严密地保护起来,进出都是指纹验证,就连其他组织最容易被冒充的打扫人员都没有,组织内部完全靠机器维持整洁。
  
  这个任务出奇的困难,但它的报酬也是出奇的高。
  
  重生前他们成功了,代价是艾利克暴露了,并且在沙漠中被毒蛇咬伤,下半身从此瘫痪了,后来只能靠轮椅生活。
  
  他会搭上那班飞机,是因为艾利克在那个时候去世了。
  
  艾利克一辈子都活跃在网络和各个任务中,他喜欢刺激的生活。而瘫痪后,他的身体越发不行,唯一的娱乐也只剩下在网络上搞些小破坏。但这满足不了艾利克。
  
  他厌恶那样的生活,恨不得早点死去。
  
  艾利克郁郁寡欢,身体和精神上都脆弱了起来,撑不到几年就去世了。
  
  程之墨依照艾利克的遗言,将他的骨灰带到中国,他与他这辈子唯一爱过的那个中国女子的初遇之地,洒在那片土地上……
  
  程之墨是中国人,但他自己却从来没有踏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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