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黯乡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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黯乡魂- 第1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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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难怪你要点她穴,她可真是不乖。如果此刻她手脚自由,说不定已经将你我撕成碎片。“你们等着瞧!你们两个XXO的垃圾,卑鄙,肮脏,龌鹾,无耻,下流……”我在树下滔滔不绝地骂着,而这两人却在我面前依旧谈笑风生。

“你现在才知道啊,哎……我可是受了不少苦啊。”

“是吗?她在我别院的时候,到是挺乖地,就是整日睡觉这个习惯不好。”

“她呀,只要给她房子住,有好吃的,就可以了,很好养活,基本比猪养起来还要简单。”

“随风你混蛋!我要把你变成太监,让你做人妖,做小受,让男人虐死你!”

“她好狠啊,我同情你……”

“谢谢……”两人互拍肩膀,以示安慰。

我火大了,气血一阵上涌,忽然,丹田里涌起一股热流,一下子冲遍全身,好像有什么东西啪一下被冲破。

兀自纳闷了一会,自己怎么能冲穴?难道我早有了内力,例如小妖给的?或是我把随风给吸了?心里窃喜着,感觉后面那个可能性大一点,现在这身体反正不像人类,以前那些武侠小说里不都有阴阳双修嘛?

嘿嘿嘿嘿,我说不定真是吸了随风地。

自顾自高兴着,一下子忘记自己能动了,反映过来,面前两个人还在长吁短叹,亲热地像亲兄弟。

我眯起了泪眼,眼泪被挤出眼睛,电光火石间,我抓起地上剥落的洋葱就贴在他们脸上。

“你!”

“啊!”

两个人惊呼出声,随即,我看到两个人都往脸上抹去,很快地,他们地泪水也瞬即流下。

皎洁的月光下,波光粼粼地河边,两个大男人,正“痛哭流涕”。

我得意地擦干眼泪,在他们面前打着鬼脸,跳着带有嘲笑含义的现代舞(扭动屁股,伸出中指、小拇指、鄙视、蔑视,反正他们也看不懂^^),大声唱着《godisagirl》(《上帝是个女孩》,建议大家去下来听听,也是一首好歌)。

为了能让他们听懂,我唱成了中文:

“记得我在全世界寻找而领悟,

她是一个想得到自由的女孩,

思想将被封锁;忘记过去,

使过去的事情继续延续……

神是一个女孩,(此处我将上帝改作神,比较能让他们接受)

无论你在何处,

你会相信她吗?

你会接受她吗?

神是一个女孩,

无论你说什么,

你会相信她吗?

你会接受她吗?

有天空照亮着我们;某人的离开,

才是我们真实的期待,

有一道彩虹等着你和我,

一轮美丽的日出是那样的永恒!,

神是一个女孩,

无论你说什么,

你会相信她吗?

你会接受她吗?一阵又一阵有节奏的掌声围绕在我的身边,不知何时,身边开始聚集时常跟我一起偷懒的炊事班死党,大家在边上跳着欢快的集体舞,一个严谨肃静的军营,却在备战前,变得欢快而轻松。

第二天……

他们走了,那两个混蛋居然不叫我就走了!

兴许是我昨晚哭累了,睡过了头……

兴许是我昨晚骂累了,赖了床……

兴许是我昨晚唱累了,起不来……

兴许是我昨晚跳累了,懒得起……

兴许……兴许……

总之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太阳晒屁股。

听青云说,来接他们的还是好几辆华丽的马车!太过分了!

是,我承认我懒,遇到麻烦巴不得赶快躲躲开,可一旦涉及自己的朋友,我哪次龟缩?

他们在乎我,所以不让我涉险,但难道他们不知道我也在乎他们吗?

如果他们出事,我的心会安吗?

万一萨达的奸计得逞,万一随风被……

天哪!这怎么可以,我的男人被男人……这感觉实在太……我恶心地都无法形容了!

而且,茱颜也去了,我知道她其实是为了心爱的北冥而战斗,这从别院就能看出她对北冥的感情,但也不能不顾及自己的生命啊!怎么能让茱颜涉险?就算茱颜有大智大勇,但她毕竟只是青楼出身的,毫无半点武功和自保能力的普通女子!

我一定要去,这次,我必须去!

第三卷——二十四、影月国的公主

今天无疑是个好日子,阳光明媚,万里无云,无风无沙,是我到了阙城之后难得的好天气,而我的心却阴沉地快要下雨。

我跨出房间,青云和赤炎就出现在我面前,伸手拦住我的去路:“云姑娘,主子有命,你不得踏出房间一步。”

两个人的脸色也不好看,这是四卫第一次,没有跟着北冥,而被留在了这里。

我只有回房继续自己郁闷,我不能这样傻坐在这里等结果,一定要做什么!要帮助他们,他们难道光有我的解药就有用了吗?凭他们两人能突出五万重围?

还有茱颜那里,她真能下毒成功?不是我质疑茱颜的本事,但凡事都有万一,而且茱颜从没经历过这样的场面,让她去下毒,能万无一失吗?

猛吸了一口气,空气里是淡淡的狗尾草的味道,狗尾草的生命力相当顽强,就像其他杂草一样,在这荒芜的黄土高坡,依旧有着他茂盛的身影。

狗尾草,我忽然想起了我的“红粉佳人”。

“红粉佳人”是我无意中研制出来的毒药,是我在研究自己血的毒性时,研制出来的粉色粉末。

大致经过是这样的:人都是怕痛的,所以我没勇气对自己下刀子取血制毒,于是我很恶心地……咳咳……把带有经血的布条留了下来,月事嘛,不痛不痒的,不过最后自己也觉得实在太恶心了,所以就在小树屋下刨个坑。把这些布条埋了。

没想到久而久之,原先那土上的草都枯萎了,我寻思着自己的血做除草剂也不错。而更没想到在一个月后。那堆土里居然冒出了小苗,苗呈黯红色。就如人地静脉血,从土里钻了出来。

那苗长大后,就变成了红色的狗尾草,我觉得很好看,便取名为火狐草。顺便纪念一下小妖。

心想这草说不定带毒,于是拔了回去放在水里煮,直煮到一锅子水变成了妖艳的粉红,然后再将水烧干。

反复几次后,锅子边上就有一层粉红地粉末被析出,我刮了下来,然后砸了锅子,就找人试验。

试验的对象是张三还是李四已经记不清了,只记得当时他睡着。我把瓶子放在他鼻尖让他吸入,他忽然口吐白沫,全身抽搐。吓得我赶紧用漱口水给他解毒,在他醒来后。我发现他有一阵子地脑瘫。。(奇*书*网…整*理*提*供)。直到我打了他一巴掌,他才醒转过来。木呐地看着我,问我干嘛把他打醒。

这个试验说明这东西只要被人吸入,就能产生相当大的毒性,若我能进入美人宴的屋子,撒上粉末,里面的人还不全部完蛋?

想到此处,就越发觉得非去不可,也正好拿对方的人试毒,看看到底会有怎样地结果!

可怎么去呢?赤炎和青云就守在门口,过会还会有蓝冰和紫电来换班,这两个臭男人,还找了一间没窗户的屋子关我。

思来想去,只有把四卫一起诱拐,成功率比较大。

于是我笑着对门边的两人道:“想不想帮你们主子?”

两人的神色立刻一变,果然,他们心动了。因为对方知道北冥有四大“护法”,所以明确指出不让北冥带着他们。

“云姑娘你什么意思?”青云站在门口问着我,我诡异地扬起了嘴角:“要帮你们主人,就叫上紫电和蓝冰。”

两人疑惑地你看看我,我看看你,然后青云对着赤炎点了点头,赤炎转身而去。

片刻之后,面若寒冰的蓝冰和身形如电的紫电便翩翩而来。

我狡诈地笑着朝四人招了招手,将他们“引诱”进屋,开始绸缪大计……

在午后时分,万里无云的天际下,出现了四匹黑马,铁蹄踏起漫天的尘土,飞快地冲到了关口,林日朗的守军当即将来人拦住。只见四匹马上坐着四个身着黑色斗篷,将面容深深藏入帽中地男子,四名男子宛如地域派遣的使者,让人望而生畏。其中一个人缓缓掀开宽大斗篷,露出一个身着五彩斑斓轻便女装的女子,她梳着两个大大地麻花,麻花与同样是五彩斑斓的丝带交错在一起,带出一种异国情调。

“云姑娘!”

没错,就是我。看着林日朗惊讶地脸,我笑道:“我要出关。”

“可是……”林日朗面露难色,就在此时此刻,孤崖子白须飘然地走到他地身旁,盘龙杖一拄,朗声道:“让她走!”

一声令下,城门大开,四匹黑色的骏马踏尘而去。

“为何姑娘知道孤崖子一定会放行?”青云在我身后问着,我轻哼一声:“因为我是孤崖子看重地棋子。好了,接下去就辛苦你们了。”

“是!”

耳边是重重的马蹄声,整个人被青云包裹地密不透风,我可以安然入睡,这就是为何五个人四匹马的原因。

我要他们日夜兼程赶在随风他们之前抵达朗撅关,他们四个都受过严苛训练,可以几日几夜不睡觉,但我不行,而我又不会在马上睡觉,于是让他们轮流护着我。

当然,起初提出这个建议时,他们的脸上都红一阵,青一阵的,说什么男女授受不亲啊,说什么男女有别啊,说什么我是未来的女主人,不能越轨啊。我听都懒得听,跟他们结拜了义兄妹才算堵住他们的嘴。

古代的男人就这么虚伪,非要顶个名正言顺的名头,才会摆脱那些无聊的条框。

我管他,饿了就问他们要吃的,渴了就问他们要喝的,如厕让他们把风,睡觉让他们作靠背。四个人轮班的时候也像刺猬,赶上晚班那个被我作靠背的人就会变得全身僵硬。

哎……这些鸟人啊……

记得当初我提出让他们和自己一起冲到朗撅关的时候,他们都露出不信任的神色,问我如何进关,如何获取萨达的信任,如何如何……

我笑了,只用三个字挡住他们所有的疑问,就是:影月国(剽窃读者双影月威名,罪过罪过,检讨一下^^)。

影月国是这个世界唯一的女儿国,在北冥家的《异国趣闻录》里,就收载了许多关于影月国的风俗和奇闻。

影月国,女人为王,娶男人为妃,选秀为射日,日为阳,也就是男子,射日:就是狩猎美男。

影月国的女影专门负责到全世界为女王狩猎美男,如果对方不同意,那就看前去射日的女影的品格了,品德差的就强行带回,品德好的会放人。

而更多的时候,女王会亲自射日,此刻她带的是影月国从小就训练出来,灌输女尊男卑思想的男影,这些男影不仅武功高强,更要服侍女王,可谓一举多得

一般影月国王族出巡,都会带上四个男影,这四个男影各有所长,一个精通医术草药、一个善于奇门遁甲,一个武功无双,一个能言善辩,为王族解决一切在旅途中遇到的问题。

当初我看的时候,心念一动便打算投靠影月国,我初步怀疑她们的创始人一定是穿过来的,里面提到的许多奇闻都与我们现代人超级吻合。

例如那本书里提到的牛郎馆,夜店,酒吧,这不是我们那个时代的产物还能是什么?

最后,赤炎他们都老老实实地带上了面具,身穿黑色斗篷,扮作男影,带着我这个假冒伪劣的影月“公主”,前往朗撅关狩猎萨达。

因为我们日夜兼程,所以一天就赶上了迎接随风的马车,我让他们绕路,我拿出望远镜,嘿嘿,自然是北冥留在阙城的。我用望远镜从黄土高坡的坡顶俯视着那一队华丽的车队。

浩浩荡荡四辆马车,第一辆是玄色的柱子,酱紫的幔帐,三米长两米宽,车身上镌刻着雄鹰展翅,在北冥家的书库里我见过,雄鹰是北寒敬奉的神鸟,就像乌鸦是他们害怕的冥鸟一样。北寒一族,都视鸟类为尊。

没想到接随风连皇家马车都用上了。

而他的后面,是三辆较为普通的马车,但也是富丽堂皇,能容数人。

北冥带着一小队自己的士兵在前面开路,而两旁,却是北寒的士兵,肉眼估算,也有上百人。

护在随风车边的是两员身着铠甲看似将领的男子,两人谨慎地看着周围,不敢有丝毫怠慢。

“哼!”我冷哼一声,不屑地看着那一队护送马车的北寒兵,“萨达抢人看来也不是一次两次了,他们看上去很有经验。”

“恩。”此刻我身后是蓝冰,他轻轻应了一声,然后我躲入蓝冰的斗篷,道,“走!”

“是!”

众人甩鞭,再次前行。

靠在蓝冰的胸前继续补觉,这一天一夜下来,我全身骨头都散了架,幸好是侧身坐,若是正坐,到了朗撅我基本就走不了路了。没有骑惯马的人,突然长期骑马,双跨和臀部都会被严重挫伤。

此刻的蓝冰已经能比较自然地接受我的存在,不像起初那般僵直。

估计这四个男人已经渐渐忽略我的性别。

我微微撩开蓝冰的斗篷,看着那华丽丽的车队渐渐变成一个黑点,自鸣得意地笑了起来,朗撅关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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