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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小店除了甜品,也卖咖啡奶茶和其他休闲饮品,因为在文艺圈子混过一段时间,店开起来后有不少圈内的人慕名而来,但是梁言最期待的那个人却一直没来。
但不管有没有那个人,日子还是要过下去。在店开起来的第五年,有一天梁言起了个大早,店里没人,他就自己坐在甜品店后面的草地上喝咖啡。
正坐在矮椅上放飞思绪的时候,一个熟悉的声音隔着门帘传过来:“有人吗,可不可以给我一杯卡布奇诺?”
梁言起身,拨开门帘,四目相对。两人的容颜都被时光摧残得不那么鲜艳了,但彼此的眼睛还依旧明媚,内心依旧敏感鲜活。
相对无言了许久,还是陈佳若先开了口:“我看到这家店跟我的名字一样,就进来看看,没想到是你开的。”
“嗯,昨晚睡不着,所以一早我就来了,总觉得会发生什么事,没想到是你回来了。”
“店里就你一个人吗?”
“不,还有很多个她陪着我。”说着梁言打开了屋顶的射灯,灯光洒在墙壁上的巨幅画册上,那上面是无数张陈佳若出席各种典礼时的照片。
“没想到有一天你真的会开这么一家店,这是我很小的时候就有的梦想,和心爱的人,守着一家小店,一直到老。”陈佳若的眼眶湿了。
“我也没想到有一天你会成为闻名世界的作家,你也实现了我的梦想。”以为内心再也不会起波澜的梁言在重遇陈佳若后变得有些激动。
“我们还能在一起吗?”陈佳若鼓起勇气说了这句话,她知道梁言也想说这句话,也知道她爱了多年的这个男人有多羞涩,只要能继续在一起,她已经不计较那些面子问题了。深爱可以让人低到尘埃。
“我一直在等你。我学会制作很多种甜点和饮料,都是根据你的口味来调制的。老天不负我,终于还是让我等到了你。”说着说着梁言的眼眶也湿了。
“那就做给我尝尝。我老早就对你说,真正相爱的两个人,是没有什么可以让他们分开的,不管中途遇到什么风险阻隔,最终,他们还是会遇到彼此。因为世界上是没有第二个你也没有第二个我的。”陈佳若坐了下来,打开背包,掏出手机,放在桌子上。
等梁言做好甜品端过来的时候,就看到了陈佳若钱包夹层里他自己的照片和手机屏幕上两个人许多年前的合影。那钱包还是在国内的时候梁言给陈佳若买的,这么多年过去了,钱包已经被磨得失去了光泽。没有磨掉的,只剩下他们两个那两颗没有忘掉初衷的心。
07 幸福的生活
两个人一起去拍情侣大头贴拍婚纱照,买情侣装情侣鞋,所有的不愉快都被时光吞噬,只剩下满满的幸福。
唯一的不快是每天回到家,妈妈都会催促说:“你们什么时候给我生个大胖孙子呀!”
每次陈佳若都被问得双脸通红。
斗转星移,一天秋日的午后,陈佳若趴在甜品店的吧台上睡着了,阳光透过窗帘稀疏地洒在她的头发上,她的头发渐渐从乌黑闪亮变得花白。她身后循环播放的音响里,不再是许巍窦唯周云蓬,而是李行亮的《愿得一人心》——
曾在我背包小小夹层里的那个人
陪伴我漂洋过海经过每一段旅程
隐形的稻草人
守护我的天真
曾以为爱情能让未来只为一个人
关了灯依旧在书桌角落的那个人
变成我许多年来纪念爱情的标本
消失的那个人
回不去的青春
忘不了爱过的人才会对过往认真
只愿得一人心
白首不分离
这简单的话语
需要巨大的勇气
没想过失去你
却是在骗自己
最后你深深藏在我的歌声里
第21章 你曾说过永远爱我(1)
(一)
我大名叫林倾城,小名叫童童,一开始那些看港台片长大的朋友们都喜欢叫我阿童,再后来受动画片《铁臂阿童木》的影响大家又开始叫我阿童木。我对名字这玩意儿不太计较,毕竟不是叫阿童木就真的有铁臂,真的可以拯救世人于二十一世纪。
我认识一个叫欧阳锋的人,为了对得起他的名字,他天天趴在地上练蛤蟆功,练了很多年,除了把声音练得像蛤蟆一样,武功没有半点长进。
如果单看这一点的话我要比他幸运很多,因为我的冰肌玉骨柳眉杏眼樱口蛇腰是与生俱来的。如果生在乱世,没准儿真可以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而在太平盛世,就只能做一个人间凶器,祸害祸害痴情的少年郎了。
我想父母决定生我的时候一定沐浴斋戒了几个月,甚至拜佛求仙打坐参禅,最终如愿怀胎。怀胎之后我妈肯定浑身佩玉,早晚吃冰。三个月,我便成了冰肌玉骨。然后她天天坐在柳树下吃杏仁,吃了三个月我便有了柳眉杏眼。再之后肯定又吃了三个月樱桃和蛇肉,不然我哪儿来的樱桃小口和蛇一般柔软的腰。
最后一个月,她想着已经累了九个月了,最后一个月得犒劳一下自己,好在生产的时候不至于声嘶力竭,于是她又吃了一个月的烤乳猪。这最后无意的一个月,为我以后长出挺拔的双乳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十月怀胎,最终母亲平安地生下我。看到我生来就如此玲珑剔透活像人参果一般的时候他们一定有种皇天不负有心人的感觉。这感觉伴随了他们一生,不信你去我爸妈的卧室看看,墙上挂满了这样的条幅“苦心人天不负”、“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机会是留给有准备的人”、“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
我一开始也被爸妈的成就感环绕着,觉得自己的存在是件很了不起的事,虽然我啥活儿都没干。
每逢家中来客,爸妈总要把我抱出来供人免费观赏。我妈的意思是让大家只可远观不可亵玩,可总有一些毛手毛脚的人喜欢捏捏我的脸,摸摸我的头。
这倒也没什么,最怕的是那些胡楂老长的叔叔,愣是把他们那布满刀剑的嘴巴往我那温润如玉的肌肤上贴。每次遇到这样的情景,我都只能欲语泪先流。我心说你等着,等我会说话了看我怎么骂你。
在这样愤世嫉俗的情绪里我终于长大了,会走路了,能说话了。我说的第一句完整的话不是“爸爸”也不是“妈妈”,其中倒是有一个“妈”字。
那是对着一个胡楂老长的叔叔说的,在此之前他已经亲过我很多次了,这次他又要占我便宜,眼看他那张老脸就要贴过来,我压抑了两年的愤慨终于换成一句话夺口而出:“我******!”
众人闻言愕然,在我以为这叔叔要回骂我的时候,他却笑了。笑得前仰后合,几欲撒手西去的样子。在他的笑声中,我妈终于回过神来,激动地说:“这孩子会说话了。”
从此我一骂成名,方圆百里都知道林家有个小孩,天生就会骂人。这样一传十十传百,传到最后成了林家生了个小孩,离开娘胎之后没哭没笑,而是对着接生她的护士说:“你他妈弄疼我了。”
在此我向接生我的那个护士阿姨说一句对不起,也许您那时候确实弄疼我了,但是我那时候真的没骂您,不是您没听清楚,是我压根儿就没骂。
说出了这句骂人的话之后,很长时间我都没有再说什么,也没有人敢再随便亲我。其实在骂这句话之前我就会说一些话了,只是我懒得说。
因为一旦会说一句话,父母就想让你说两句。会说三句话,他们就想让你背诵一首唐诗。我这样说不是指责父母贪婪,而是说他们总是对孩子期望太高,总以为那些他们年少的时候做不到的事情,自己的孩子能做到。他们年少时犯过的错,自己的孩子不会再犯。
随着时光的流逝、环境的恶化、地球的变暖,我逐渐长大,开始上幼儿园,开始接触异性,开始我红颜祸水的生涯。
第一个跟在我后边晃荡的小男孩我已经记不起他的名字了,只记得他鼻涕特多,又不爱用手帕,整天吸啊吸的,吸得人胆战心惊。后来想起他,我就叫他鼻涕虫。鼻涕虫讨好我的方法是送零食,跳跳糖,炸鸡翅之类的。
每次我从他那乌黑的手上接过零食的时候都会说一声谢谢,然后在他的注视下转身把他送的东西丢进垃圾桶。但鼻涕虫乐此不疲,坚持了半个月。半个月后,他的劲敌出现了。
那个小男生叫六子,是我们班的小霸王,他话比我还少,整天喜欢带着一帮傻小子,到处打打杀杀的。在鼻涕虫的启发下,六子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成功的男人不但得有一帮小弟,还得有个女人,并且是漂亮的女人。
那天下午,鼻涕男缠着我陪他玩,我正愁无法脱身,六子出现了,还带着三个小屁孩。
只见他们四个把鼻涕男围起来,每个人都学得像电视上的黑社会一样,黑着一张脸,一副黑云压城城欲摧的样子。鼻涕男从未见过这种阵势,最终不战而降。
在六子的胁迫下,鼻涕男指着天空说:“如果鼻涕男再找阿童木玩,就会被五雷轰顶,万箭穿心。”
在此之前,鼻涕男曾经跟我说会喜欢我一辈子,保护我一辈子的。我一开始还信了,虽然不怎么喜欢他,但如果单纯做朋友的话我也许还是会答应的。
六子让我看清了鼻涕男,也看清了男生这种口是心非的东西。
降服了鼻涕男以后,六子自以为我就是他的了。只见他小手一挥,他的跟屁虫们就散去了。他好像把自己当成许文强了,肆无忌惮地把他的脏胳膊放在我的肩膀上,可幼儿园不是上海滩,我也不是冯程程。只听我仰天一声长哭,惊天地泣鬼神,顿时就把园长招来了。
小时候做的荒唐事还有很多,可毕竟年少无知,讲多了也没有意思。而且这小说也不是我的童年史,所以关于童年的事儿就先讲到这里。现在开始讲我的少女时代。
十二岁的时候,我开始念初中。那是一所离我家很远,离我伯父家很近的私立学校。本来我爸的意思是给我请个家教,因为他很清楚年轻的小伙子个个都像狼一样,把自己如花似玉的女儿送过去,难免会有损失。
而我妈觉得这是一个锻炼我的好机会,她觉得年轻的时候就是要多锻炼,而且我刚开口说话就骂人那件事她还记得,所以她觉得我到哪儿都能化险为夷。于是我就被送进了一所男女混读的中学。
现在回忆起来,我觉得老妈那时候并不是为我好,而是嫌我碍事,一个孩子刚生出来的时候也许很得宠,因为她像个玩具一样。
当她渐渐长大,父母渐渐衰老,她就成了一种负担。如果父母想另觅新欢的话,就只能将她踢得远远的。也许我这样想是不对的,可我的经历让我只能这样想。
上面说过,那学校离我伯父家很近。我妈的意思是让我平时在学校学习,周末去伯父家待着,因为伯父家有很多家教,可以让我学到很多东西。
可是她不知道,伯父和伯母和他们一样有自己的打算。他们根本无暇照顾我,为了给我爸妈一个交代,也为了自己耳边清净,伯父把自己的儿子也就是我的小堂哥安排到了我身边,陪我读书,陪我吃饭,陪我玩乐。
小堂哥叫林连城,和我的名字只有一字之差。不知道伯母怀小堂哥的时候干了什么缺德事,小堂哥生出来就是光头,一望无际,寸草不生。但这在小堂哥身上也不能完全算作一个缺点,如果你给他戴上假发的话,会发现他光头的时候更帅一些。
也许是为了弥补小堂哥的先天缺陷,伯父在对他的后天教育上特别下工夫,请了很多家教,教他学钢琴,外语还有中国功夫。但是小堂哥对这些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倒更喜欢和鸟兽打交道,整天待在花园里和蝴蝶说话,陪蜻蜓唱歌。
在长辈们看来,我们俩都是怪胎。但我的怪是多年以前的事了,现在已经正常了,最起码看上去和常人没什么区别。
而小堂哥却是越来越奇怪。伯父之所以安排他出来和我还有其他学生一块读书,恐怕也是受了我妈的影响,想让他出来接触接触陌生人,锻炼锻炼。
虽然很早就知道我有这么一个年纪比我大不了多少的堂哥,也曾经在亲戚聚会的时候见到过,但我们从未说过话,我隐约记得我很小的时候他给过我吃的,但小时候给过我零食的人太多了,我也不知道我是不是记错了。
但我一直对他很好奇倒是真的,我很像知道他是怎么和那些鸟兽沟通的,想问问他我养的那两只小乌龟喜不喜欢对方,还想摸摸他的光头。
然而见到他之后我马上就打消了摸他脑袋的念头,他那忧郁的眼神让你一看就会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