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 第2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自你走后心憔悴/白色油桐风中纷飞/落花似人有情/这个季节/河畔的风放肆拼命地吹/不断拨弄离人的眼泪/那样浓烈的爱再也无法给/伤感一夜一夜/当记忆的线缠绕过往支离破碎/是黄昏占据了心扉/有花儿伴着蝴蝶/孤燕可以双飞/夜深人静独徘徊/当幸福恋人寄来红色分享喜悦/闭上双眼难过头也不敢回/仍然渐渐恨之不肯安歇微带着后悔/寂寞沙洲我该思念谁
  一年后的除夕夜,忘忧在街上闲走,无意间瞥见街的尽头新开了一家叫“忘忧”的酒吧,就走了进去。那时小桂已是这酒吧的老板。忘忧进去的时候,他正坐在高脚椅上落寞地抽烟。灯光不偏不倚地打在忘忧胸前的蝴蝶上,小桂愣住了,接着拉亮了所有的灯光。
  忘忧惊讶地看着眼前这个似哭似笑的男子,似曾相识,她不安地扯了扯衣角,却听小桂朗声念道:芳草比君子,诗人情有由。只应怜雅态,未必解忘忧。积雨莎庭小,微风藓砌柔。莫言开太晚,犹胜菊花秋。



第20章 你是翻山越岭来寻找我的小熊,我是茫茫人海中等待你的那棵树(3)


  这下轮到忘忧愣住了,因为小桂吟咏的诗,正是一年前他们约定相见时的暗号。
  新一年的钟声,同时敲响。
  日光城
  (一)
  北门出校,左拐,走上三分钟,如果其间没有遇到红绿灯、没有被车撞到、没有人拦住我让我配合他填写一张调查表、没有冒充失学儿童的乞丐抱住我的腿叫我叔叔,我就可以到那家名叫“传说”的奶茶店。
  三分钟,一共三百六十五步,边走边默数,我讨厌其间有人打断我。也许那并不是家奶茶店,因为里面同时经营着咖啡、冰激凌,甚至红酒。可是我每次去只喝奶茶,所以我叫它奶茶店。
  通常我会带一本文化周刊或者散文集,找个靠窗的僻静角落坐下,点一杯原味奶茶,躲在窗帘后面,翻翻手中的书,看看街上的行人,茶凉,人走。
  店主兼服务员是个眉清目秀的姑娘。如果单用眉清目秀形容她,不足以让你过瘾的话,我还可以告诉你她皮肤很好,虽称不上吹弹可破,但起码没有斑点或者小红疙瘩。如果你还觉得不过瘾,那就太过分了,她又不是故事的女主角,我写她那么多干吗。我只是想说,看到她我很开心。客人不多的时候,她会坐到我对面的位置上和我聊天。老实说客人从来没有多过,所以我们经常聊天。
  我以前有个女朋友,后来分手了。她不能容忍我像喝啤酒一样大口大口地喝咖啡,我看不惯她动不动就一脸忧伤地抬头看天。和她恋爱的那段时间,我没有来过这家奶茶店。她喜欢走路,速度很快,所以我只能看她的背影、她随风跳跃的头发、她被风吹起的裙角。偶尔她的鞋带会开,我帮她系过一次,从此她喜欢上我系鞋带时潇洒的手势以及一根带子相互缠绕而产生的不同的造型。她突然之间的沉默、仰望,会让我也不自觉地抬头。可是我看不到什么,那些无规则地移动着的云朵上面,没有我想要的。分手后,我曾担心她会因为再也系不出漂亮的鞋带而懊恼。后来遇见她,发现她不再穿有鞋带的鞋子了。
  我们就聊这些。
  我是个别人送我个馒头我就想回报的那种人,所以有时候店主免费送我一包薯条的时候,我会想帮她打扫一下店里的卫生,甚至想一直待到打烊,帮她拉下那沉重的卷帘门。可是她不需要这些,直到她关了这家店。去往别的城市之前,她送了我一个杯子。她说杯子代表一辈子,不相忘。可是杯子被我打碎了,就在从奶茶店回学校的路上。
  奶茶店里没有卫生间,所以偶尔不等茶凉我就会回学校。进厕所后,先看看周围有没有女同学。别误会,我虽然思想龌龊,却还不至于进女厕所解决自己的问题。
  可是,女同学会进男厕所,后来,老师和食堂的师傅也会从这里路过。
  因为这里有一面墙,墙后是一条很繁华的街。“非典”肆虐的时候,校门紧闭,于是就用人开始爬这面墙。久而久之,墙越来越矮,最后竟成了一条路,侧身就可以通过。当然,胸大的同学可能有些困难。这面墙验证了一句话:世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校方曾在墙上涂上“米田共”,可是,一点臭味怎能封了这条捷径。墙后有家书店,店主曾是我同学。我常去他那里买一些打折的旧杂志或书,拿到奶茶店里看。
  “你有没有出走的打算?我是说我想去西藏,可是怕有高原反应,所以想找个人做伴,路费和生活费我全包,就是想万一出了意外有人照应。”他一边往书架上塞书一边问我。
  “你去学校贴个布告,估计有不少人有这个打算,遇到美女报名也不是没有可能。”我一边翻看堆在一起的杂志一边回答。
  “我是去西藏,那么神圣的地方,不想和陌生人一起去。你考虑一下,如果学习不忙的话就陪我去吧。”
  “神圣吗?那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吧,铁路修通后,每天想必有数以万计的人往那里跑,像赶集一样。赶集的事情你觉得神圣吗?不过话说回来,我刚失恋,也许可以借此机会散散心。”
  “又失恋了?是那个奶茶店的老板?”
  “她走了,留给我一个杯子,碎了。”
  “我们明天就去吧。”
  “这么急?”
  “怎么?你还想看那些甩你的女孩子挽着别的男生的胳膊在校园里溜达?”
  “哦。”
  我挑了一本侦探小说,走在回公寓的路上,太阳像是被拉灭的灯,天空迅速地黑了。
  (二)
  我答应陪老k去西藏,他答应回来之后把最漂亮的那个表妹介绍给我认识。其实去哪里对我来说并不重要,哪个地方的人民也不会欢迎我这么龌龊的人。拉萨又名日光城,日照时间很长,想必会很热。我想那里的姑娘大概一年四季一天到晚都穿着裙子。
  我不打算带什么行李,反正老k有的是钱,缺什么让他买就是了。写到这里,我突然想起《西游记》里的几句歌词:“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斗罢艰险,又出发,又出发,啦啦”可是这歌好像跟这文章并没有什么直接联系。人家西上取经是为了普度众生,我却是为了看看西藏的美女和北京的有啥不同。老k恐怕更离谱,我寻思他可能只是为了以后指着地图自豪地对儿子说:你爹去过那里!
  其实有的人去某个地方,只是为了抵达,完成一个心愿,并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唐僧取经估计是因为耐不住寺院的寂寞。追求意义做什么?觉得有意思就可以了。
  夜深了,我上铺的兄弟在看小说,邻铺在写论文,其他几个室友正围着电脑津津有味地看着成人片。我不打算把我要去西藏的消息告诉他们,没有必要的。我消失一天,他们会以为我去外面通宵上网了;消失一周,他们会以为我泡了外校的姑娘在外面租房了;消失一个月,他们会以为我把黑社会老大的女儿肚子搞大了;消失一学期,他们也不会想到我是去西藏了。我除了偶尔向他们借一下成人片或小说之外,再没别的交流可言。
  在去往火车站的出租车上,我说服老k走慢一些。若走青藏线的话太快了,不如走川藏线,先去四川溜达溜达,据说那里的姑娘特别水灵,毕竟出来一次也不容易。
  老k背了很大一个登山包,里面装着洗漱用品、帐篷、衣服、指南针、药品等等。而我只带了两件换洗的衣服和几本书,毛巾用他的,牙就不刷了。
  在火车上,我问老k为什么突然想出来。他说和他同居了半年的女友突然跟别人走了。其实他早想放下一切去自己想去的地方看看了,正好,失恋是一个很正当的理由。
  老k的女友我见过几次,就在老k的书店里,是一个很性感的姑娘,好像在念大三。老k说她把追求自身享乐看作人生目的,忽略了责任和对自身价值的追求。
  其实,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我的生活方式也跟老k的女友差不多,颓废、逃避、极端的个人主义。我到现在也没找到展示自我存在的方式,尝试过音乐,最后却只证明出自己是个没耐心的家伙。现在试探着写作,却总是表达不出自己真正的想法。突然想起好像是王越说过的一句话:人云亦云固然无聊,自说自话同样可耻。
  那么,我恐怕已经到了不知羞耻也不在乎羞耻的地步了。老k说:这是一种境界。
  哎,屁股坐得好疼,先写到这里吧。从北京到成都这么远的距离居然买硬座,老k也真够抠门的。我估计到不了西藏我们俩就各走各的了,除非他答应换成卧铺。
  (三)
  我终于还是和老k分道扬镳了。不是因为他小气,而是他老爸脑袋里的一根血管突然爆裂了,生命垂危。他是家中独子,他得回去。
  他把所有的行李都交给了我,又塞给我一笔钱。当然你也可以理解为我向他要了一笔钱。但是行李绝对是他主动留下的,千真万确,我没必要为了这点小事撒谎(他的行李后来被我廉价卖给了一个小贩,我也是迫不得已。你想想,哪有背着一个大包闯荡江湖的。万一闯了祸,跑不出三米就得被摁倒。要是被摁个脸朝下倒好了,背包还能替我挡一些拳脚,要是脸朝上,那还不跟乌龟一样,多影响我玉树临风的形象)。临别前他拉着我的手,语重心长地嘱咐我:一定要到西藏。
  看得出来他很悲伤,不知道是因为不能去西藏,还是因为父亲的病,或者两者都有。我试着安慰他,说:以后你完全可以指着地图对你儿子自豪地说:我哥们去过那里。
  看他依旧不开心的样子,我又说: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死了,有的人还在老妈肚子里的时候就没了爹,相比之下你已经很幸运了。人生七十古来稀,你爹有五十岁了吧,该知足了。
  我的话好像刺激到了他,他长吼一声。我以为他要打我,赶紧退离他三米之外。谁知他竟蹲在地上,呜呜地哭了。
  那是我第一次看到男人哭,一个刚满二十岁的男人。
  许多年后,我想不起老k的模样了,但是,却总也忘不了,在那个陌生的火车站,一个一米八五的男子蹲在地上无助地哭的情景。我一直陪他等到回北京的车开来,他的背影,一下子矮了许多。
  回到列车上以后,我才意识到自己是一个人了。虽然老k说他处理好一切也许还会回来找我,可是我认为他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即使找了也找不到。我不会像武侠小说里写的那样,在经过的墙角刻上特殊的记号。在开个鞋店都要放烟花庆祝一下的今天,老k想必也认不出哪个是我心血来潮放的召集同门的信号弹。
  我挺喜欢武侠小说的,惊险、刺激、充满了未知。要是我拥有盖世武功就更好了,匡扶一下正义,救活几个美女。听说西藏盛产灵芝,不知道吃了之后能不能增加功力。
  就这样,告别了老k之后,我脑海接连不断地冒出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最后,我终于还是在晃荡的车厢里睡着了。入梦之前,我许了一个愿。但愿,我醒来的时候,身边会躺一个漂亮姑娘,做我的徒弟或者情人,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如果她非要做我师父,那我就死心塌地地跟着她。
  (四)
  成都,天涯石北路。
  我嘴里咬着糖葫芦,目光落在不远处的一群小女孩身上。
  她们在打架,三打一。被打的那个女孩蹲在地上,抱着头,任凭拳脚雨点般落下,并不哭。若不是练过刀枪不入的武功,想必就是早已习惯。
  按理说我一个外乡人,多管闲事并不好,可是最后一个糖葫芦含到嘴里之后,我还是出现在了她们身边。
  我把山楂籽吐到那三个张牙舞爪的女孩头上,大喝一声:住手!很有武当少侠张无忌的风采。可惜被打的不过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孩,算不上是英雄救美。所谓的歹徒也不过是三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见我一脸凶相,马上一哄而散。
  那被打的女孩抬起头,用并不友善的眼光扫了我一眼,起身,拍拍身上的尘土,冷冷地抛出一句:谢谢你了。
  然后,离开。
  我手里还握着那根用来串山楂的小木棍,我真希望它能突然化成一柄宝剑。那样我就可以将剑尖指地,目送她翻身上马,待到她的身影完全消失在马蹄踏起的烟尘中之后,缓缓地从嘴里吐出两个字:不谢!
  她走出五六米远又回来了,抬头看着我深陷在幻想中如痴如醉的样子说:发什么呆呢?跟我回家,我做饭给你吃。
  虽然我并不饿,可还是跟上了她。与其漫无目的地东游西荡,不如看看她到底想耍什么花样。
  她好像很讨厌跟我并�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