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墓笔记续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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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墓笔记续9- 第28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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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大川也没见过这个场面,虽然没有叫除来,但嘴唇哆哆嗦嗦,一屁股软在睡袋上,半晌才扭脖子看向我,没敢开口说话,显然是在问怎么办。
  说实话,这么突然其来的,我也被吓的不轻,这……这脖子,怎么会这么长?
  而且还是个人影?
  这茫茫雪原,又不是在墓里,怎么看都不像会冒出粽子,外面的,究竟是什么东西?


第九章 虚惊一场
  我心下先是惊了一下,觉得脖子有些发毛,但胆子是练出来的,我也不算丢脸,片刻间便让自己冷静下来,随后比了个手势,示意严大川两人先不要有动作。
  我们这个帐篷里并没有堆装备,但由于我现在做事比较谨慎,因此贴身都收了一些武器,其中还有一把小枪。
  如今生意漂白,我们也很少再接触枪支,一来与这玩意挂钩,容易招惹道上的人,二来不用下斗,再加上吴家在本土也算有势力,不会有人故意招惹,因此不需要太多枪支充门面,这次进山,也就我身上有只小枪,为了不吓到这些年轻人,一直贴身插在腰裤上,这时不得不拔出来了。
  我一亮枪,显然比那长脖子更有威慑力,冯广的眼睛顿时就瞪大了,眼神在我和枪只见打转,不知在想什么,严大川知道吴家的底,也不算太惊讶,依旧盯着帐篷外的东西。
  我拔枪上膛,这些都只是片刻间的事,紧接着将手覆上帐篷的拉链,准备一局拉下后,直接给两梭子。外面那长脖子,明显不是人,哪有人脖子会跟长颈鹿一样,给它两梭子也不冤。
  我计划的周到,猛的拉开了帐篷的帘子,瞬间,一股风夹雪迎面扑来,手电筒的光芒顺着打开的帐篷照射出去,打开了一条昏黄的雪道。
  然而,帐篷外面,除了厚厚的积雪,什么也没有。
  我怔了怔,立刻去看帐篷底下。
  连脚印都没有留下一个。
  虽然现在风雪比较大,但距离那长脖子,也不过顷刻间发生的事情,脚印不可能这么快被风雪湮灭才对。
  不止我,冯广和严大川也愣了,他俩面面相觑,冯广道:“人呢?”
  严大川咽了咽口水,见外面没有东西,胆子大了起来,说道:“我看不是人,是鬼还差不多。”他一见我手里有枪,便觉得有了依仗,因此胆子也大了起来。
  但我知道,自己手里这柄枪,对付人还行,要真对付什么非人类的怪物,实在是太不够看了,估计粽子见了都是要鄙视我的。
  我打断他二人的话,挥手道:“出去看看。”
  两人紧跟着我身后,三人出了帐篷。
  直到了帐篷外,我才感受到这风雪不是一般的大,起先在帐篷里,只觉得帐篷被吹的猎猎作响,如今一出来,便是连眼睛都难以睁开,冰冷的雪直往脸上扑,往脖子缝里钻,手在瞬间就产生一种龟裂的错觉,冷得发痛。
  暴风雪下的夜晚格外黑,天空被厚重的云层遮挡,连一丝月光也透不下来,雪原里,只剩下了手电筒昏黄的光芒。
  四野里是激烈的风雪声,将所有的杂音都掩盖住了,甚至近在耳旁的人,也很难听到他在说什么。
  在热哈曼和维吾尔族人的帐篷,就在离我们三步远的地方,里面黑漆漆的。
  我以为是这两人不争气,临时打盹了,四下观察了周围,发现没有什么脚印,便走到帐篷外,准备把人叫起来,然而我一看帐篷,不由愣住了,因为帐篷的拉链是打开的,而且里面空无一人,只有几个堆在一起的装备包。
  冯广见此,惊讶道:“老板,他们是不是害怕暴风雪,所以不想做生意了。”
  我摆了摆手,示意他不要瞎猜。
  我看人虽然不说十成十,但也差不到哪儿去,热哈曼和维吾尔族人,并不是一场风雪就能吓跑的人,他们赚钱的决心很大,况且,今夜的风雪虽然厉害,但比起库拉日杰的暴风雪,还差的远。
  严大川指着装备包,道:“不可能,你看,他们的物件都还在。”
  我将手电筒打过去,发现装备包虽然没有带走,但却明显有翻动过的迹象,我立刻对冯广两人道:“找找少了什么东西。”
  他二人立刻遵命,对我这个带枪的老板言听计从,片刻后,冯广道:“少了手电筒。”
  我道:“只是手电筒吗?”
  他说是。
  我想了想,既然只是手电筒,估计他们是发现了什么,带着手电筒去打探了,只是不知道去了多久,究竟是发生了什么事情。
  如果真的有什么异动,怎么也不知道叫醒我们?
  难道是为了那个长脖子人?
  我心知不对,立刻对二人道:“带上家伙,分头找人,只怕他们是出事儿了。”大约是我神情太过严肃,年轻的冯广。脸色也沉重起来,两人点头,各翻出手电筒和匕首,我们出了帐篷外,立刻以此为原点,分头搜索。
  一路上,我叫着热哈曼的名字,风雪无情,将声音完全吞没了,只灌了我一口的风雪,冷得肠子都像被冻住了一样。
  走了没多远,比较晦气的是手电筒没电了。
  这是我准备的装备,虽然不是强力探照灯,但质量也比市场上要好很多,况且也才用了两个晚上,不应该没电才对。
  我拍了几下,手电筒的光芒不仅没有好转,反而越见微弱,像是诚心与我作对一样,这是充电的,我也不知是哪里出了问题,便只能一直抖,结果抖着抖着,竟然抖出了一个东西,我一看,顿时觉得晦气。
  竟然是一只钱串子。
  这东西估计已经死了,大约只有小孩儿手指长,也不知是什么时候钻进了手电筒的内部,估计是咬坏了什么东西,使得手电筒漏电了。
  在农村,被钱串子咬东西或者被老鼠咬东西,都是极其晦气的事情,过去的人觉得,这是某种不良的预兆。我被钱串子咬也不是一次两次,自然不信这些,只不过偏偏是这种环境下,一时间到真觉得有些古怪。
  原本十多米的照明范围,瞬间只剩下周身一两米,而且还忽明忽灭,十分微弱,我将那钱串子狠狠扔到雪地里,心想磨刀不误砍柴工,万一走到一半彻底没电,那可就真惨了,于是准备回身换一只手电筒。
  另外心里也还有一丝忧虑,我进的装备我绝对有信心,是不可能出什么问题的,这些钱串子,大概是装备达到后夜宿在招待所时爬进去的,那招待所地理环境不好,虽说处于大马路边,背后却靠一片开发地,里面黄泥烂石,还有翻开的下水道,正是钱串子理想的藏身之所。
  我这只手电筒遭了秧,却不知道其它带电的装备有没有事情。
  我刚准备回身,手电筒一晃之下,忽然发现远处有一个东西,在夜色下,白花花的,显得十分醒目,而且冷冽的寒风中,隐隐还有一丝恶臭,只不过这恶臭被寒风一吹,很难再察觉,我却是捕捉到了,心下顿时一惊。
  什么东西?
  白花花的,我也看不真切,便想着会不会是那个长脖子?
  这么一想,顺手就端起了枪,打着微弱的手电光,朝着那白花花的东西走过去,结果那东西的后面,突然冒出了一张蜡黄消瘦的人脸。
  是维吾尔族人!
  我顺着他的脸往下看,靠,原来在脱裤子蹲坑,白花花的屁股,跟脸上的皮肤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就在他转头的一瞬间,乍一看,还以为屁股上面长了个脑袋。
  他见了我挺不好意思,估计也墩完了,随手从兜里掏出纸巾擦完,立刻麻利的提了裤子。
  我冷眼看着,心里气的够呛,他大爷的,上个厕所,居然搞的这么多人劳师动众,究竟是这人太不靠谱,还是我太小心了?
  维吾尔族人跳着脚问我怎么在这儿,我道:“你们不是守夜吗?怎么没人了?”
  他道:“尿急,我们出来放水,雪夜里一个人不安全。”他解释的急,活像我是那种抠门的老板,连厕所都让员工少上一样。
  我懒得跟他扯这些,道:“既然是你们,怎么现在就你一个?”
  “自己的屎不臭,别人的闻着才恶心,谁蹲坑会在一起的。”维吾尔族人指着旁边的一个雪堆,说:“在那边……喂,哥,好了没。”
  他吼了一嗓子,但风雪实在太大,我估计对面的人很难听到,于是对他说:“你过去叫吧,完事了就快走,今晚有情况,必须要连夜离开。”
  “什么情况?这么大的风雪,可走不了。”维吾尔族人还想说什么,但他还是先去雪邱对面叫人,片刻后,热哈曼也被扯了出来,热哈曼大约已经听说了我要连夜赶路的事,神色焦急的冲出来,一开口就是:“出什么事了?这么晚可不能走……”
  我惦记着先前的长脖子,道:“你们守夜,却守出了一个怪物,现在还问出了什么事?先离开再说,别被那玩意盯上。”
  我这些年见识的诡异生物不在少数,那东西悄无声息的出现在我们帐外,竟然还能不留下痕迹,铁定不是什么省油的灯,而且就那脖子的长度,也绝对不是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我打定主意,道:“情况路上再说,现在马上收拾东西,走。”
  我们回了营地,虚惊一场,集合人手后,收了帐篷和装备,开始在风雪中开拔。


第十章 山洞
  在风雪肆虐的夜晚跋涉,绝对是一个,冒险的举动,但此刻不冒险也不行,冯广和严大川都见识过那个长脖子的东西,将其描绘给维吾尔族人和热哈曼,两人原本是不愿意在夜晚开跋的,但一听冯广二人绘声绘色的描述,也不敢多待了。
  维吾尔族人直道:“妈呀,那究竟是什么东西?脖子跟长颈鹿一样?”他大约是在脑海里想象,也不知想象出了什么,狠狠打了个寒颤,随后裹紧自己的衣服。
  夜晚行进十分困难,手电筒的光芒有限,远处被用来当坐标点的雪山也看不清楚,非常容易迷失方向。热哈曼为了不发生失误,便在前面开道,只能透过偶尔出现的星辰定位。
  越往前走,积雪越深,最后一脚踩下去,雪直没入小腿,有时候拔都拔不出来。
  热哈曼见了这情况,忧心忡忡,道:“不行,这么下去太危险了。现在雪层厚,而在这片雪原下面,有冻石,石头和石头之间,形成了很多孔洞,万一踩重,轻者都会掉进大窟窿里。”
  冯广喝着白气,嘴唇直打哆嗦,道:“轻……轻者还会掉石窟窿里,那、那严重的会……会怎么样?”
  “严重?”热哈曼道:“运气好踩到大窟窿,充其量就掉下去,下面的石窟大多不会太深,还有雪垫着,摔下去也没事,就怕踩到小窟窿,踩如石头与石头间的小细缝里,一脚下去,十有八九,脚踝会骨折,到时候别说用脚走,爬起来都困难。”
  冯广一听就有些害怕,下脚也不那么利索,看向我,道:“老板,要不咱们缓一缓吧?”
  我还没开口,严大川便骂热哈曼道:“少在这人危言耸听的,我们老板上山下海什么没见过,还怕几个石窟窿?”一边说,一边看向我,脸上明显带着讨好的神色。
  本来这种关头,我是不应该笑的,但严大川这讨好的举动太过于明目张胆,就像一条摇尾巴的哈巴狗,让人忍不住乐,于是我道:“不错。”
  严大川立刻喜上眉梢。
  顿了顿,我道:“但凡事小心没错,把你装备包里的卫生巾拿出来,全部塞进鞋里,把脚踝包起来。”
  严大川愣了愣,道:“老板,原来你当初带这女人的玩意,还有这妙用,我还以为……”他最后一句话没敢说完,冯广之前被他一阵抢白,早等着抓他痛脚,闻言立刻道:“还以为什么?难不成以为老板是娘们?或者以为老板是双性人?”
  我一听,脸都黑了。
  他大爷的,都这什么跟什么?有这么拍老板马屁的吗?还好我不是三叔,我要是三叔那性格,这俩小子绝对得吃不了兜着走。
  “靠!”严大川爆了句粗口,道:“不带你这么冤枉人的,我以为是老板特殊嗜好,雪山这么冷,晚上夹着这玩意,都不用起床撒尿,被窝里就解决了。”
  我一忍再忍,最终没忍住,踹了严大川一脚,道:“少他妈屁话,快把东西拿出来。”
  冯广接了句:“就是,老板要真这么想,带尿不湿不更方便。”说完,估计是反映过来,连忙去翻装备包。这两人一路上胡扯后退,有时候看了实在可气,有时候又觉得好笑,大概年轻人都这样,我和胖子不也一路这么过来的,平时互相拆台没关系,关键时候别扯后腿就行。
  我们原地将脚拔出了,脱了鞋往里面垫卫生巾,脚都冻麻木了,又冷又僵,鞋子虽然是隔水皮,但寒气顺着细缝透入鞋里,总觉得湿寒,如今被棉花一隔,这一冷一热、一硬一软的差距,简直让人骨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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