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缘错三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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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错三生- 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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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一夜胡乱睡下,第二天他倒是烧得更沉了,一动身上全是汗。我急得不行,这八成是有炎症,若是拖成肺炎就麻烦大了。可是我的消炎药早已尽数告罄,中药药理我又不通,没法子只好去请了附近一家有名的中医老大夫。那大夫早就听说过我,逮着这个机会当然要好好刁难刁难。他嗓门洪亮,恨不得让整条街都听见,“宇神医还有治不了的病,需要劳烦老朽啊?”
  
  我陪笑到,“王大夫,瞧您说的,晚生那几下子不过是旁门左术混口饭吃罢了!一直想着向您学几招,还怕您嫌我资质低,不收不是?医者父母心,知道自己的斤两也不能胡乱给人治您说是不是?这远近我就信得过您,哪有不来向您讨教的道理?”
  
  我给足了他面子,他便得意洋洋的带上药童,大摇大摆的随我而来。我不怕旁人笑话。术业有专攻,何况我本来也不是医学院出身的正经大夫。我也不算违心。在没有检查手段缺医少药的时代,代代相传的经验医学总有它存在的道理。
  
  王老头眯着眼睛摇头晃脑的号了许久,睁开眼睛笑道,“无妨,普通伤风而已,只是这位公子近日似乎劳累过度,气虚脾弱,易受邪气外侵,需要好好调理呀。”说完便叫药童过来,录了两副方子。
  
  我亲自将王老头送回去,表明以后要多多上门讨教,哄得他乐开了花,顺便把药抓回来煎上。凌云不服不忿的躺在床上抱怨,“瞧那老头的猖狂劲儿!你比他强多了!”我白了他一眼,“也不知道谁成天里给我找麻烦!”
  
  几副药下去,倒是见效。除了出诊,我便都在家陪他。“要不要请罗掌柜捎个信给你大哥,跟他说你在我这?”凌云也紧张起来,“我没告诉他我见过你。不然我明儿个回去吧,还有好多事等着我呢。”他这个样子,一个人回去我可不放心。我想起王大夫说他劳累过度,这一年来他开始上手接管家里的生意,还要瞒着凌志私下里打听我,找我,的确是累人。
  
  “凌云,等回去了好好帮你大哥,别整天想着往我这跑。我在这挺好的,不用你记挂。”烛花跳动了一下,他眼睛亮晶晶的望了我一会儿,又垂下眼去,“姐,不是我想。我的心跟着你走了。不在你身边,我就不得安心。”
  
  我看着他清瘦的脸庞,多想不负这相思之意,却只能苦笑着说,“凌云,你知道你的心跟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吗?我快满三十岁了,况且,我已经不能生育了。”为避免万一,组织给每一个出任务的女性上了避孕环。这东西取下虽然容易,却需要假他人之手,我自己是做不到的。
  
  他没想到我会说这个,呆了片刻,不自然的笑着说,“不生育好。我娘是生我死的。嫂子也是生小侄子时没的。跟你在一起,我就不用担心会像大哥那样痛苦了。”
  
  我一时心痛的不知如何安慰他,只能抓着他的手。这一夜我又梦到自己在黑暗的河水中漂啊漂,我试图攀住一棵树枝却总也抓不住。突然我被一张抛下的网罩住,拉上了岸,我慢慢转醒,发现凌云手脚并用的缠得我好紧。
  
  凌云死都不肯惊动罗掌柜,我便只好琢磨自己送他回去的可行性。这他倒是高兴,让我干脆关了店铺跟他回洛阳去。做梦!我敲醒他,送完他我还得自己回来。这么折腾也不知道是图些个什么。我向罗老板告了假,只说是去走门亲戚。去妙音阁看了看比亚娜恢复的情况。小姑娘看见我高兴得不得了,操着才学不久的汉语跟我说谢谢。杨总管付了我诊金,还有那瓶我早已垂涎的葡萄酒作为谢礼,我便笑着说,“不好意思,在下出门正等钱使,酒我就不收了,麻烦杨大总管给变个现吧?”他正舍不得那瓶陈年佳酿,屁颠屁颠找账房支银子去了。
  
  我将凌云寄养的马匹领回来,又去市上给自己买了一匹,准备好干粮,将大门上锁挂上暂不营业的牌子,带上肉肉准备上路。凌云却说等等,进屋将我的金簪翻了出来递给我,说是贵重物品必须贴身携带。这个家伙是怎么知道我把簪子收在哪儿了的?
  
  一路上秋意甚浓,我们走走停停,倒像是出游一般,到了渡口雇上船家,顺黄河而下,两岸猿鸟悉悉,层林尽染,美的令人惊叹。上一次走这条路,我惶惶如逃难一般。而凌云更是每每匆匆而过,我们都错过了沿途的风景。

☆、第十章

  再回到洛阳,我想要好好端详一下这个熟悉又陌生的城市。虽然说起来在这里住了好些年,却不是在远郊乡下,便是在李家深宅。我自然是不愿意再回李家的,便在城东找了个还算干净的客栈暂居。凌云让我轰回了家,从他那副七个不情八个不愿的模样,便知他得忙上一阵子才能钻空出来。我正好四处走走。
  
  不同于长安,洛阳虽小却处处透着富饶。听说早年间大明宫里的皇帝妃嫔们吃没了粮食,都要带着文武百官来洛阳逃荒,生生把洛阳吃成了东都。我在挂满招牌的夜市里闲逛,尝尝这个买买那个,吃不下的就塞给肉肉,正好给它开开荤。
  
  将近隆冬,北方商人带来的皮货和南方产的丝绢摆在一起,看着颇为怪异。热腾腾的馄饨铺子,给小孩子的各色零散玩意儿,间或一两家银器首饰,药材摊子。西域的商品没有长安丰富,胡商也少了许多。逛着逛着,有个男孩在我怀里撞了一下,匆匆道了句不是,跑开了。我警觉的一摸荷包,坏了。不过我岂是这么好打发的?偷到我身上,算你倒霉,我立刻追了上去。
  
  那孩子钻的倒快,我在后面边追边喊抓小偷,跟着他钻进了巷子。他大概没想到我会这么契而不舍,左转右拐的最后钻进一家破旧的民宅,我想都没想跟了进去,叫道,“这谁家的孩子?怎么偷钱啊!”
  
  简陋的房间内只有一盏昏暗的油灯。一个黑影慢悠悠从床上爬起来将孩子护到身后。“还我荷包!”我怒道,却在看清那张脸的同时惊诧得说不下去。那是一张肮脏邋遢的脸,完全不修边幅。然而我却无比确定,在那打绺的头发和杂乱的胡子后面,是一张我熟悉的不能再熟悉的脸!老大的脸!
  
  我瞬间被狂喜淹没了!我的等待终于有了结果!我的祈祷终于灵验了!我就要回家了!我手足无措起来,怎么办?我都没有好好收拾,长安的家要怎么处理?我还得给肉肉托个好人家!
  
  “我的天!你们终于来了!”我激动的就想要上前给他一个紧紧的拥抱!
  
  那男人却开口道,“你说俺儿是小偷?”一张嘴酒气喷得我做呕。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他已经抄起手边的凳子朝我砸了过来。我下意识的伸手一挡,小臂立时钻心的疼!“你敢说俺儿是小偷?!叫你说俺儿是小偷!”他劈头盖脸的砸了过来,我护住自己,难以置信的喊道,“老大你疯了!”
  
  我又陆续挂了几处彩,然而我感觉不到疼,因为我的心被狠狠揪住了!那男人吼道,“今儿就让你明白明白谁才是老大!借你们公子哥几个钱怎么了?听清楚了!是借!”我蜷缩成一团,紧紧抱着头,从缝隙里看到那张扭曲得我已经不认识的脸,还有身后那孩子两眼中的恨意。
  
  然而我不死心!那张脸,那声音!我死了都不可能忘记!我的所有期望本来就要成真了,只差了这么一点点!如果这是个玩笑,它也太过残忍!我用英语叫道,“Please!Zhong Sir!Don't joke with me! Tell me you are ing for me!”换来的只是他狠狠的一脚,“老子听不懂你嘀嘀咕咕的疯话!给我滚远一点!”
  
  我艰难的从地上爬起来,怎么走出去的我完全没有印象。我漫无目的的在街道上急行,要去向哪里?我也不知道。我不疼,我失去了感觉。我的心脏不跳了。我完全的麻木,从头到脚,从里到外。
  
  肉肉终于找到了我,讨好的摇着尾巴。“滚开!”我朝它吼。“滚!你有什么用?有什么用!”它惊恐的跳开却不肯离开我。轻轻哼唧着用它温暖的舌头舔着我的手。那一霎我的全部痛感又都回来了。然而我情愿一直麻木下去,因为痛苦排山蹈海而来,让我不能承受。
  
  老大!你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不论是前世还是现世。我顺着冰冷的石墙跌坐,任由我的心一点点死去。去他的吧!什么救援?无非是糊弄我们这些炮灰的伎俩。而我竟然信以为真痴痴的等了那么多年,你傻啊!蓝雨寒!
  
  我放声痛哭,再也不要压抑自己一丝一毫。如今天地之间我所拥有的,只有一只狗而已。去他的吧!从今以后,我只为自己而活,甘甘心心做一个古人,好好的过完一辈子,历史与未来都再与我无干!
  
  我回到客栈已过了子时。我以为老板应该已经关店打烊了,没想到大厅依然火烛通明。
  
  “客官您可回来了!”掌柜的苦着脸迎上来,“您再不回来那位小爷都快把我们小店的招牌拆了!”
  
  我不想理他。他却跟着我絮絮叨叨,“您说客人要出门,我们能拦吗?那位小爷非管我们要人,您说我们上哪说理去呀?我们小本生意的不容易,您就别折腾我们了!下回您有事跟那位爷说一声,洛阳这么大,我们上哪找您去呀——”
  
  “他人呢?”我扭过头问。
  
  “这不派人去叫去了!到处找您急得够呛!”
  
  不一会凌云被人找回来了。他听说我回来了立刻把火消了,一推门就说,“你这又是去哪儿疯去了?再找不着你我就要回去叫李家的人手了!”看到我失魂落魄的样子,他也吓了一跳,忙过来问我怎么回事。
  
  可我不想解释。我拉着他的手定定的望向他的眼睛,看得他发毛,“姐,你没事吧?”
  
  “李凌云。你说过想要娶我,现在还算数吗?”他呆呆的点了点头。
  
  “好。我同意嫁给你。明天咱们就结婚。”
  
  他花了起码两秒钟才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乐了一下又立马紧张起来,拉着我上上下下的看了一圈,“姐,谁欺负你了?我去砍了他!”他大概是误会我被谁侮辱了。
  
  我摇摇头,尽量平静。“我很好。只是累了。想找个人嫁。你——愿意做那个人吗?”
  
  这一回他紧紧的拥抱了我,而我也终于能够真心实意的拥抱他。虽然他小我五岁,还拖着尚未散去的鼻音,他却是我在这个世界里唯一的依靠。这也许对他不公平,但命运又何尝对我公平?
  
  “我没钱了。我的钱被人偷去了。还好簪子没丢。”我将下巴垫在他的肩上,轻轻的说。“没关系!我养你!”他难以掩饰言语中的兴奋,“你忘了你丈夫是什么人了!簪子丢了都没关系,只要你喜欢,想打多少打多少!”还没开始管事就先吹牛皮,罢了,今天就让他得意得意。
  
  将近二十九岁,我终于成了待嫁娘。小时候曾发誓一定要在三十岁前把自己嫁出去,如今看来,也算愿望成真。我又见到了凌志。他已经完全恢复了身手,稳重有为,令人仰慕。我以为他会极力反对我们的婚事,结果他并没有说什么,只是静静的坐着,比我印象里还要沉默寡言,或许是对我失望吧。
  
  最高兴的当然是凌云,拉着我四处采办婚服彩礼。一场婚礼当然不能是说办就办的。我本无意铺张,双方父母都不在了,又不门当户对,何必如此张扬。凌云却不肯依,一定要办得风风光光的。看他那期待的样子,我也就随了他,即使不一定是一生一次,起码也是人生第一次,值得好生庆祝一下。
  
  他想要给我置办全套首饰,被我否了。我最怕繁琐沉重的发髻。那只朱雀金簪于我,已是最隆重的装饰。日子越来越近,我的心也似少女一般忐忑了起来。从今往后,会是什么样的生活呢?他是否会专情于我?还是总有一天会像大多数男人那样,转而钟情于其他青春貌美的女子?我会有孩子吗?或许应该找个机会请人帮忙取下身体里的那只环?我依然住在客栈里,不过换了一家更大更气派的店。婚礼当天便会由李家派人接我过去,没人知道我的底细,只说是长安一户中等人家的女儿。
  
  我换回女装,虽然还是诸多不习惯,但新娘总要有个新娘的样子。洛阳最大的绸缎庄派人送来了做好的礼服,碧青色的云纹钗鈿礼衣,金丝暗花披锦,露着朱红的里袖。那样隆重的搭在椸架上,像是一张华贵的皮,等着附上我的身。
  
  我不禁为自己荒唐的想法失笑。既然已经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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