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尊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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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尊兵王- 第106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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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怎么过江呢,不可能游泳过去。但现在,如果不游泳,自己就会冻死在这里。但如果游泳过去,这可不是一件难事儿。

不锻炼者无法强大,不吃苦者,无法成长。可是这样的危险,这样的艰难险阻,一般人是吃不消的,唐叶也不利外,上天对他的考验太重了,若是他人,早就绝望的自杀而死了。

他慢慢朝下面走,小心翼翼的走了五分钟有余,终于走了下来。他站在河岸边儿上,不知道该怎么办。雅鲁藏布江的水流并不湍急,因为这里的地势披度不是很高,而且水流大都是雪山上面的融化的冰雪的水。再加上现在正是冬季,所以水流较少。

虽是如此,唐叶判断,这雅鲁藏布江的水深,中间的深处,也不会低于十米以上。

游泳吧,万一中途手脚抽筋,那就得死在水中。而且,根据唐叶现在的精神能量,他有些恐惧,所以脑海中不断的浮现,这里面有怪兽,有吃人的大鱼等等这样的幻想出来,所以,他现在就更不敢游泳过去了。如果举着衣服游过去,到那边儿也会冻死。

他没有自信,可以游过两百米宽的大江。怎么办呢,唐叶绞尽脑汁,苦思冥想。突然,他看到了在岸边上,有一个大腿粗的枯木,是颗松树,看样子,已经枯了很久,不是一个冬眠的树,因为树杆的上面,已经枯秀了,还有许多虫子打的洞。

松树冬天还是绿色的,所以唐叶断定,这颗树已经死了。

他跑过去,伸手去碰了一下松树的皮,发现一碰即掉。

他看到树枝处,因为是在河边儿上,因为很多树根都露了出来。有办法了,有办法了。他当即用脚狠踹这颗树杆,一下,砰,那颗树摇了摇,树上一些枯枝掉落了下来。

“两下,三下,四下。”每一下,唐叶都踹尽了全力,以至于踹了三十多下后,全身冒汗,浑身发烧。

他踹得兴起,跳起来踹,转身反踹,双脚互踹。

那颗树已经歪了四十五度了,但就是不倒。因为树杆的上方,如果倒下来,会正好掉进了河水之中。

现在,除非他有鲁智深的倒拔垂杨柳的功夫,否则有点难受。

想到这儿,唐叶又叹气起来。因为很有可能,刚才那一翻功夫,会白费了。但是他并没有气馁,因为他要继续观察有哪些可以利用的藈。

很快,他发现,在坡上面约有一百米的地方,有一块非常大的石头。如果将那个石头推下来,正好借助于惯性的力量,会直接将这颗枯松的根拔出。

想到就要立即行动,唐叶满身能力,快步冲上坡去,只见这竟然是一块,重约五六百斤的巨石,本来是属于山石的一块儿,可能是因为被雨水泡久了,所以裂下口子来了。

而唐叶力大无比,他硬拉可以拉到八百斤左右,卧推都经常推三百斤的,二百四十斤的,每次都在六七十下。

所以,他用尽全身力气,从后面一推,那石头动了一下。他又推,又动了一下。

最后,他觉得这样不行,不得忆,他运起了气功,将全身的力气沉于脚上,然后用转聚在双手之上,用力一堆,那石头轰隆一响,朝下方滚去。借坡下驴,冲击的力量,是本身的十倍有余。

“喀嚓。”巨石到时,枯松直接平躺在了地面儿上,上面的一半,都落入了水中。而巨石也因为侧滚,所以掉入了雅鲁藏布江中。

唐叶这才高兴的拍了拍手,对自己说:“祝贺你,终于成功了。”

“哎呀。”原来他太高兴了,没看脚下,紧接着平衡失去,直接滚了下来。还好,他及时收住脚,滚了十几滚就停了下来。不过,他的鼻孔里,嘴里,都满是泥土。

他吐了一口泥土,慢慢爬了下来。他又看到不远处,有一颗比手腕还要细的白皮树。不知道那是什么树,但唐叶却知道对自己有利。他当即跑了过去,将那颗树一脚踹断,然后修了修一些小桠杈,发现竟然有三米多长。

这对唐叶来讲,是不可多得的工具,还是救命工具。

唐叶用力将那颗枯松树杆,用力的放进了江水中。然后自己迅速的站了上去,手中拿起这小树杆一捣岸地,树杆立即向前冲去。

“不行,不行,万一到了水中央,捣不着底怎么办?”唐叶想停下,但是,那木杆却停不下来,直接冲出了五六米远。唐叶想跳下来,但已经来不及了。

他的手冻得通红,疼得像是在被刀片切割,难受无比。既然天意如此,那就要接受。唐叶刚驶出三十米左右,他就捣不住水底了。眼看还有一百多米的距离,这可怎么办啊?

唐叶焦之中。“没办法了,只有靠自己用手划了。反正水流也不大,但愿能活着过去。”

唐叶说着,就双手划了起来,可是刚划了不到一分钟,他就冻得赶紧将双手抬起,不断的呵气。“哇,冻死我了,冻死我了。”

他捡起那根木棍,希望还会有点用处,刚才他将木棍,放在了木船之上并没有扔掉。

第一千四百二十六章雅鲁藏布江大峡谷

江面上并没有结冰,唐叶的棍子没有可着力的地方。他想破了头皮,也没有想出有任何可以利用到的地方。

就像是一个漂流的木头似的,往下游漂去,到了最后,直接连动也不动了。脚下的树杆,不再前行,对唐叶来讲,是个很大的考验。

因为,天黑之前,他若无法度过江面,就有可能要在极寒的深夜中,零下三十度的天气中,独自一人在江面上度过。凭他现在的穿着,那将是死路一条。

在最艰难的时刻,你首先要做的,是想办法,激发自己的创造力。

但江面上,即没有冰,又没有其它的木头。唐叶耐心的想着办法,这时,他忽然看到江面上有很多飘浮的绿色的水草,他立即有了办法,当即点头兴奋道:“有了。”

他伸手将掏出全能短刀,将手中的那根三米长的木棍,猛的在腿上荡了一下,断成了两截。然后用刀削了削,将水面上的水草,一点点的往上捞。这些水草,大都是飘浮在水面上的青草,从上游边儿上冲下来的。时间久了,在水中已经生了根。

因为雅鲁藏布江内没有污染,所以江水中水草较多。这些草的叶子加上藤,足有一尺来长。唐叶将方圆数米的草,都捞了上来,捆绑起来,绑在了两个木棍的两头,直到绑得一头变得很多很多,像普通的洗脸盆大小,他这才累得松了一口气笑说:“靠你们,一定可以过江。

他试着两手同时划船,但是发现这样并不舒服。就将一条木棍,放在脚来。用另一条开始划水,这样一来,舒服多了。木棍船浆的阻力大了,划水的时候受力更多,所以,往前冲的时候,也更加的快。

就这样,慢慢向对面航行。并没有出什么差错,连唐叶自己都禁不住为自己的这个办法,拍手尖叫。直划了一个小时,这上面的草,都掉光了。他这才拿起脚下的另一条木棍,开始划水,直划到对岸,这才停了下来。他猛的用力一跳,整个人跳到了对岸的石头上。

看了看手表,此时已经是六点钟了。

太阳已经西下,马上就要落山了。

唐叶跳上岸来,手臂酸软,全身发烫。虽然只是区区两百米远,但是这足以像他平时做一千俯卧撑一样消耗能量。唐叶登上岸来,沿着江边往下游走,直走到一个较为平坦的地方,前面是一条峡谷,他才钻进峡谷内,边走边寻找可要攀爬上去的地势。

终于,他找到了一个陡峭的地方,这时太阳就要落山,如果再不上去,天一黑,就很难找到出路了。所以,唐叶又不得不征服,这个高数百米的陡崖。

还好了,攀岩对唐叶来讲,算不上什么难事。

所以,一点点的向上攀而去。这里的峭壁,大都有着力点,除了较高外,并不险峻。所以,花了约半小时时间,唐叶就攀了上来。一上来,他已经全身酥软,再也没有能量了。他只好躺在了地面儿上,大口,大口的喘气。

此时再看手表,已经是晚上七点二十分。此时太阳已经要落山了,西边传来了红色夕阳的光茫。

但是,不多时,已经日薄西山了。整个天空陷入了巨大的黑暗,晚风刮了起来,呼呼的从耳边刮过,将地面儿上的微尘给刮了起来,沙子漫天飞舞。

唐叶再看西北方向,已经亮起了晚灯,约有四五里远。但是,他无论如何也要走过去。风很大,温度急速下降,不到半小时,已经有零下数度了。

唐叶眼看就要到帐蓬那里了,但是因为消耗能量过多,他双腿发软,走不动了。

当快走到帐蓬前面四五十米处,忽然听到几声汪汪的狗叫,唐叶再也支持不住了,一头栽倒在地,昏迷了过去。

这时,他恍惚看到了从那群帐蓬中,冲出几个强壮的男子来,到唐叶面前,将他抬起来,进入了帐蓬内。很快,一碗热汤入嘴,唐叶悠悠的醒了过来。

唐叶睁开眼睛来,咳嗽了两声。他听到一个藏族女孩说:“客哭鲁累。”

唐叶内心暗想:这一定是藏语了。只听一个强壮的男子问:“你是什么人?”

唐叶张开嘴来说:“我,我是,我是汉人。”他用普通话回答。藏人当然也懂汉语,看他这样说了,便问:“你怎么在这里?”

唐叶这才意识稍显清醒,他按着木床,坐起来说:“我来,我来救人。”

“救人?”强壮男子一脸的茫色。看这男子,高颧骨,下巴有力,额头上显出岁月的痕迹,约有三十出头,鼻梁虽低,但眼神野性,看起来像是山野猎人。不过,他们大都是藏民,是放牧为生,每家都有几百头藏绵羊,山羊,还有耗牛。

“对,我是军人。”唐叶回答

那人看唐叶不像是坏人,就点了下头说:“你怎么会走失?这边是没有人居住的地方,非常的危险,有很多有毒的动物,你没有受伤吧?“

“没有。”唐叶向他点头致谢。那男子说:“我叫阿尔巴。”

“你好,我叫唐叶。”

后面还有两个少年,十六七岁,还有一个像个少女,十五六岁的样子,她的脸冻得红朴朴的,大大的眼睛,在朝唐叶发笑。

唐叶看他们装束,很古朴,腰间都带着配刀,还有个身上还带着弓箭。

“克里雅,帮我照顾客人,我们要去将羊群圈起来了。”

“是。”小女孩非常大方的答应。

两个十五六岁少年,跟着阿尔马走了出去。唐叶的帐蓬被刮得呼嚓呼嚓的乱响,他的帐蓬里面,虽然有火炉,而且还有厚厚的棉被,但是依旧感觉十分寒冷。

克里雅笑着问:“你是汉族人?”

“是的,你是藏族人。”

“对,我喜欢汉族的学校,可是我从来都没有读过书。”

她坐在一张折叠小凳子上面,将一些羊肉块块,用铁丝串起来,放在火盆上面炙烤着,发出丝丝香味儿来。

“是吗?你喜欢读书?”唐叶笑问。“是啊,我非常喜欢一休和尚,我还很喜欢葫芦娃,可是我爸爸只让我学藏文,说,我长大了,只留在西藏,不要去其它的地方。说别的地方,都被污染了,水都无法喝,会毒死人的,是不是?”她说完,又盯着唐叶看了看,两眼珠乱动。

“嗯,对,你爸爸说的很对。不过,了解汉文,应该对你不会有坏处,你要知道,我们有修久的历史,还有很多值得你们学习的文化。”唐叶看她这么平易近人,如此好客,内心高兴许多。

“不,我爸爸说,我们与汉人不同。我们死了,要将人切成十二大块儿,然后,扔到山顶上面,让秃鹫吃了我们。你们汉人,就要埋进土地中,占了地,还污染了水源,还会发臭。”她笑着看着唐叶,似乎对这个陌生的汉人很感兴趣。

西藏开发不久,这些偏远的城市,由于生态原因,地理原因,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开发。所以,这里的牧民,依旧过着原生态的生活,与自然保持一致,没有现代工业,因此这里的人虽然长相看起来较为凶恶,但他们却非常的友善,这让唐叶内心突然发出了很大的感叹:工业化的人们,更多的是为了争权夺利。而在这里,人们可以自力更生,放牧为生,更不需要为了几只羊,而相互伤害。

便说:“我们现在已经施行火化了。”

“火化?”她好像没有听说过。

“嗯,将人烧成灰烬,然后将这些灰烬洒到江水里。”

“哦,不,我不喜欢,那样会污染水源的,我不愿意喝。”她摇了摇头,非常的可爱。

唐叶又要说话时,她将烤熟的一串羊肉串递给唐叶说:“给你吃的。”

“谢谢。”唐叶赶紧接了过来,一口吃了个精光。“那个阿尔巴是你的哥哥?”

“他是我爸爸。”

“嗯?”唐叶看他不过三十岁左右,怎么会是她爸爸。

“我的爸爸,怎么了?”

“没什么。”唐叶忘记了,藏族人通常十五六岁就结婚生子了,世界上只有汉族人,是二十二岁才结婚的,也是世界上最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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