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异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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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异手札- 第2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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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晕死,这都是谁告诉她的?不过说实话,我还真的不敢再大战一番了,主要是肚子咕咕叫,体力也有点不允许了,当然勉强为之也不是不可以,来日方长,我有何必急于一时呢?
“想吃点什么?我们去市里吃?”
有悍马车,从这里到市里也就十分钟的车程,好不容易跟秦月在一起一段时间,估计今晚我就要走了,所以我想在跟她在一起的每分每秒都是快乐的。
“随你,跟着你吃窝头都是香甜的。”
这样的老婆打着灯笼都难找,小鸟依人,而且也有能力,还知道给男人面子,多好的老婆?想到窝头,我突然想到了我们在山里的时候吃的那些野味,虽然我技术不咋地,可难得的是那份感觉和氛围,估计就算是以后她吃到再好的东西也会想着跟我在一起吃的这次不寻常的东西。
于是我便将这次开到了山脚下,对秦月说:“你给我望风,今天咱们做一对儿贼夫妻,我去偷东西,咱们吃野味。”
说着,将车子熄火之后,我向山坡的一片田地走去,这里种的是红薯,已经将地涨裂了,可以明显看到地下肥大的红薯,以前在小时候我可是烧红薯的高手,虽然好多年都没有亮手艺了,可步骤啥的也没忘记。
另外我看到不远处有一户人家,散养着一些鸡,让我在山里捉山鸡我肯定是不行,可是着家养的还是没问题的。
小时候会没有调皮捣蛋过?尤其是在那个时候家里比较穷,吃的也不好,小孩子也没钱,想打牙祭了怎么办?只能是偷。
有句话叫拿鸡不叫唤,高手,我曾经就是这样的高手,而且现在正好别人家没人,正是行窃的好时候,我便悄悄摸过去。
在菜园子旁边又一个草垛,几只鸡正在草垛哪儿找食吃,我悄悄摸过去,等了一会儿,那些鸡估计也没将我当成威胁,还是低着头找食吃,我心说:“你们吃食,我吃你们,怪不得我了。”
想着,我瞅准机会一下子猛扑过去,抓住了一只肥大的攻击的脖子,一只手按着身子,手一拧,那只那攻击连叫都没叫一声便给我拧断了脖子,不过其他的母鸡倒是惊得四散奔逃。
一招得手,我怕被别人发现了,抱着大公鸡飞快的跑下来,而这时候秦月也正在下面为我放风,紧张刺激下,她的小脸涨的通红,见我真的偷了这么大一只鸡,非但没有怪我,反而看我的眼睛中充满了崇拜之情。
我嘿嘿一笑道:“你先看着,我再去扒几个红薯,咱们一块烤着吃。”
说完,我将大公鸡交给她,自己猫着腰到了红薯地里,选了一个墩子比较大的用手挖开了,果然是四五个大红薯跟肥猪一样挤在一起。
由于怕被人发现,我们开着这么样的豪车来偷这一点不值钱的东西,我心情又紧张又兴奋,紧张的是怕被人抓到了,兴奋的是手艺还在,还算顺利。
回来后,我们找了一个小溪附近,将大公鸡拔毛开膛,用溪水洗干净了,拿黄泥裹起来,红薯也洗干净了备用。
秦月也捡来了一大堆的干柴,本来她想用打火机点上一对篝火的,不过让我给拒绝了,我从兜里拿出一个放大镜道:“野外生存的时候万一没有打火机怎么办?用这个。”
用放大镜来点柴禾是需要耐性的,因为虽然放大镜的倍数可以聚光,可毕竟需要时间,这个就由我来干了。
将聚焦的焦点调整好,照在一堆枯草上,不大会儿,枯草便开始冒烟了,虽然还没有明火,但这毕竟是一个好兆头。
坚持了将近一刻钟,终于浓烟越来越大,我用嘴一吹,火苗子顿时起来了,秦月连连赞叹道:“跟着你以后不会吃生食了。”
我晕,还有这样说的。

第二百七十九章 炫耀

这顿饭我敢说是秦月这辈子第一次吃,恐怕也是最后一次,虽然没有什么调味料和盐,但还是吃的我们满嘴流油,一只大公鸡只吃了一半就吃饱了,因为还有烤红薯在顶着呢。
吃过之后,我们在小溪中洗了手,我开车送秦月回总部,然后趁着夜色上了高速,直奔三叔的工地去了。
一个人开夜车还真是多少有点不习惯,以前总是有胖子或者黄天在,而且开车的是他们,我就在车里睡觉或者玩手机抽烟,这次自己开就有点受不了了。
夜色很浓,不过我这车可是新车,各种性能优越,还是经过改装的,无论是速度还是什么都不是一般的车子能比的。
高速路上的车辆很少,尤其是到了晚上,车辆就更少了,我在路过一个收费站的时候,收费站的小姑娘跟我说了一句话,到前面的时候千万别载人。
我有点纳闷,在高速上怎么可能有人凑车?这不是扯淡吗?难道上次我们遇到的那个事情这次又会遇到?
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起了一些有关高速路的传说,据说这些高速路在修建的时候,有些工头非常苛刻,尤其是在浇筑路面的时候,二十四小时不停,在夜里难免视线就不是那么好,所以经常会发生事故。
有些人意外的掉进了桥桩中之后便直接打在桥桩里,美其名曰人桩,有人的血肉灵魂镇着,桥桩就永远不会坍塌。
所以,开夜车的人尤其是在经过高速路的时候,都格外的提神生怕会遇到一些不干净的东西。
这种事情不是没有,而是有很多,有些司机在高速上开着车的时候,突然间刹车和油门什么的全都不灵了。或者是莫名其妙的熄火,怎么也打不着。
有过这样经历的司机海了去了,还有些跑长途的司机会在路上碰到有人在高速上招手凑车,有的则是眼睁睁的看着自己前面有个人慢悠悠的走着,等车子开到近前的时候却又什么人也没有了。
还有一些途径山区的时候,会看到有狐狸成群结对的在路上挡着,压又不敢,赶也不走,这种事情太多了。
所以在过了收费站之后,我也格外的警醒起来。点上一根烟抽着,脏东西还是怕火光的,在很多时候,人在走夜路的时候都喜欢叼上一根烟,因为那些脏东西看到火光一般不是太厉害的都躲着走,不会找你麻烦。
现在没有胖子在旁边保驾,我自己一个人无论如何也得小心着点。
开了大约十多分钟之后,我真的看到一个身穿白色连衣裙的女孩站在路旁边,也不招手。就那么眼巴巴的看着来往的车辆,显得楚楚可怜。
看到这样一个女孩站在路边我不由得起了恻隐之心,在靠近那女孩的时候我放慢了速度,想问问她怎么会一个人站在这里?家大人呢?
说实话。我当时真的什么也没想,就想着这么一个女孩穿着还这么单薄,在这寒气还是挺重的夜里孤零零的一个人也怪可怜的。
到了她身边的时候,我踩下了刹车。摇下一些车窗,转头问道:“小妹妹,你怎么一个人在这里?你的家人呢?”
那女孩好像刚刚看到我一样。抬头看了我一眼,就这一眼我就知道坏了,碰到脏东西了,因为她的眼珠竟然是绿色的,从里面我能够看到已故狠厉和刻骨的仇恨。
在这一霎那,我急忙一松刹车,手忙脚乱的将车窗摇上,然后向车窗外看去,却发现一张惨白的连正紧贴车窗外,那绿油油的眼睛仿佛是草原上的饿狼一样死死地盯着我。
一刹那间,我的衬衣就被冷汗浸透了,这家伙是赖上我了还是怎么的?果然是好人当不得啊?
看了一下我现在的车速,已经超过了一百五十码,在这样的车速下,根本就不可能有任何活物能不借助人格工具跟得上我的车速。
“你这野地里跑的驴,不知道好人逮的家伙,我好心好意的问你,你缠上我了是?”
我一边开车一边大骂,同时让自己尽量冷静下来,碰到脏东西了这是确凿无疑的,不过在经历了一开始的惊恐之后,我也渐渐平静下来,心说只要你进不了我的车子里,随你的便,你总不能一直这样跟着我?
由于路上没什么车,我也不担心会撞上别人的车子,所以我将车速放的很快,同时把手机拿出来看了一下手机信号,满满的,只要能够打得出去手机我就不害怕,按下音乐播放器,选出了拿手曾经救我于水火之中的大悲咒放了起来。
梵唱的大悲咒有一种静心凝神的效果,而且还真的有莫测的威力,属于声音辟邪中的一种,而且比较厉害。
将手机的数据线连接到车载音响上,然后将声音开到最大,顿时整个车厢中全是那种听不懂但是却有很好听的声音。
就在这个时候,车子外面的那张脸却无声无息的消失了,这时候我才悄悄松了口气,心说老子也不知道怎么了,点背到这种地步,只要我独自一人出来就会遇到这种匪夷所思的事情。
坦白说,华夏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山川河流,沙漠雨林,丘陵湖泊等等,地形复杂幅员辽阔,每个地方都有可能会发生一些灵异事件,有的是真实的灵异事件,而有的则是以讹传讹,还有些就是人的恶作剧,或者是披着灵异的外衣做一些违法的勾当。
湘西赶尸历来都是非常神秘的,现在还有多少人相信湘西赶尸是真实存在的?大部分都是借着赶尸的名义偷运一些违禁品。
民调局的力量有限,不可能什么小地方的灵异事件都要调查清楚,有很多地方的灵异事件一直都是无人问津的,当地人虽然传的相当邪乎,可只要没有人死亡,一般来说当官的是不理会的。
这样的地方太多了,每个村子中都会有一些所谓的灵异事件的传说,但基本上大同小异,只要不是闹得太厉害,当地政府都是不会插手的,要管也管不过来。
因为每时每刻都会有人因为各种的原因死去,有的是车祸,有的是意外,还有的是恩怨报复,加上空难海难等等,每一个冤死的人如果都报复的话,恐怕灵异事件将会遍地开花了。
有惊无险,我还是在第二天的早上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赶到了三叔所在的那个城市,我并没有立刻去找他,因为我需要休息。
昨天跟秦月大战了五个小时,然后又开了一夜的车,我早就困得睁不开眼了,到了市里之后,找了一家连锁酒店,开了个房间,进去后直接冲个澡便躺在床上美美的睡了一觉,等我醒来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了。
起床之后,到卫生间冲了个澡,整个人也变得精神起来,给三叔大了个电话,三叔说让我我直接到工地上来,正好今天工地上改善生活。
一听说工地上改善生活,我马上兴奋起来,虽然干这个已经有小半年了,可我仍旧把自己当成在工地上打工的一个小带班的。
不过,不管我怎么努力想要让自己回到原来的那个样子都是不可能的了,人都是会变的,干了据个月的调查员,我根本就回不去了。
当我的车子停在工地前面的时候,把甲方的监理等人吓了一跳,还以为是上级检查来了,因为盖房子必须要有相关部分的批准才行,而且隔三差五的就会来检查一番,名义上是检查,实际上则是来吃拿卡要的。
在看到我从车子上下来之后,不光是他们,就连三叔都愣住了,他也不知道我有悍马作为座驾,这种车实在太贵了,在三叔看来我就算在政府部门上班也绝对不可能在短短半年时间就买悍马。
“亮子,这车是从哪儿借来的?”
跟着三叔干工程的有很多都是我原来带过的,都认识我,也就没有这么多的客套,其中一个叫何振中的正是跟我们村紧挨着的村子中的,上学的时候我跟他还因为小事干了一架。
后来三叔干工程,我跟着带班,他在老家学了几年的泥瓦匠之后,嫌家里的工作又累又不挣钱,便跟三叔商量跟着他干。
因为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离得也近,三叔觉得用自己人比用外人踏实,便收下了他,从那个时候起他就在我手下。
不得不说,何振中人非常聪明,短短两年下来,他的手艺在所有工人中是最好的,就连那些干了一辈子的老师傅都干不过他,唯一让他不服气的就是我,他始终认为比我的技术好,应该让他当这个带班的。
不过三叔是什么人?他也是个唯亲是用的,我是他亲侄子,这带班的工作自然落在我身上,他不服气也没用。
后来出事之后,三叔为了继续当甩手掌柜的,这才将他扶正,做了带班的,不过凡是遇到大事还是三叔亲自动手,他可不想教会徒弟饿死师傅。
此刻,见我开着悍马来了,第一句话就是损我,在他看来我绝对不可能买得起悍马车,不过他猜的也没错,这车子倒真的不是我买的,可跟我自己的也没有什么区别。
在民调局,谁的座驾就是谁的,无论是公事还是私事都可以用,谁也不会说什么。
“不是借来的,是单位专门给我配的,换句话说,这辆车就是我的。”
这小子狗眼看人低,我也不客气的呲了他一句,什么玩意儿,还是老同学呢,这是典型的人盼人穷啊!

第二百八十章 嫁祸

我一句话就镇住了这小子,当年他们家可比我们家富裕多了,只是这小子跟我一样不争气,上学的时候不好好学,我毕业没几天这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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