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笑傲大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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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傲大明-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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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真要细数,中国历史上一些大人物有许多都是双性恋者,比如分桃事件的两位主人公卫灵公与弥子瑕;楚宣王与安陵君;魏王与龙阳君。
汉高祖喜好男宠,进而导致西汉的每一任皇帝都喜好男风:汉惠帝与闳孺;汉文帝与邓通;汉武帝更甚,不仅喜好太监,甚至还从自己的男宠中发掘了不少的人才,比如卫青、霍去病分别是武帝卫皇后的弟、侄,汉武帝对卫青亲热到了“踞厕而视之”的地步;汉成帝与张放;汉哀帝与董贤;霍光与冯子都……
魏晋南北朝时期也是举不胜举:后赵主石虎与郑樱桃;前秦主苻坚与慕容冲;桓温与郄超,有一次谢安拜访桓温时发现郄超睡在桓温床上还未起床,谢安戏称郄超为“入幕之宾”,“入幕之宾”典故就是由此而来,只不过后来意义发生了变化。
唐朝与五代期间,男色之风渐衰,但至宋朝又兴盛起来,男子公然为娼,聚集于***作坊,招揽生意。元代男色之风又衰,到明清时期又复盛。
明朝士大夫对男风的宽容,已经将此由暗癖变为明好并将它上升到社稷安危的角度,也是一种进步。王阳明更是从性理学的角度为男风开了一扇门扉,使得明朝的士大夫可以随心性而从人欲。明朝的同性恋文学也是异常的有名,走在了世界的前列,出现了世界上第一部同性恋小说集《弁而钗》,描写了一些明朝官员的同性恋故事,从正面为好男风鼓吹。
明末清初的文学家、史学家张岱感怀之作《陶庵梦忆》中记载:“少为纨绔子弟,极爱繁华,好精舍,好美婢,好娈童,好鲜衣,好美食,好骏马,好华灯,好烟火,好梨园,好鼓吹,好古董,好花鸟,兼以茶淫橘虐,书蠹诗魔。”
封建士大夫是时代潮流和风气的倡导者,宫廷男色从发展到在社会上的蔓延,士大夫的广泛参与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他们的趣味和倾向往往很具引导时尚。成为风气的东西一定有它的温床,整个社会性观念的改变和性取向的宽容,使得明朝玩童(男色)与狎妓(女色)一样成为士大夫和平民消遣的内容之一。
清朝时期,同性恋风潮仍未消减,不过规模已经无法与明朝相比,但仍然上至帝王,下至文人,好男风依然。乾隆自称对和绅“如汉哀之爱董贤矣”;同治帝则为“耽溺男宠”之君;清初诗词大家陈维崧与优伶徐紫云的深厚情谊在清代四处传扬,成为了一段风流佳话。他的《贺新郎?云郎合卺为赋此词》是同性恋文学史上最具文彩的一首词,内中写道:“六年孤馆相偎傍。最难忘,红蕤枕畔,泪花轻飏。了尔一生花烛事,宛转妇随夫唱。只我罗衾寒似铁,拥桃笙难得纱窗亮。休为我,再惆怅。”
扬州八怪之一的郑板桥尤好男色,他曾明确宣称自己“好色,尤多余桃口齿”。还曾从男色心理出发,主张改刑律中的笞臀为笞背。身为县令,一次不得不对一犯赌美男施以杖责,郑板桥竟至于差点当堂落泪。
清代其它一些有名的同性恋者,比如袁枚、杨秀清等人。袁枚是清代著名诗人,力倡性灵,赋性通脱。凭藉翰林骚客的名士身份,袁枚受到了不少优美男伶的仰慕,年近七旬时他还收了年青貌美的刘霞裳秀才做学生,师徒偕游,重致疑惑。有人认为这是风流本性,有人认为这是好色无耻。杨秀清的宠嬖有侯裕宽、侯谦芳等。他曾经阉割幼童以供使役,选择其中姿容秀丽者傅粉裹足,着绣花衣,号为男妾。
估计在艾滋病未传入中国之前,中国的风气对同性恋并无歧视,甚至还报以宽容的态度。不过,新中国之后,同性恋者作为伤风败俗的象征就被扫进了垃圾堆,谈恋爱尚且受到限制,更何况你同性恋呢!
对同性恋赵阳没有研究,完全是一抹黑,不过,这并不妨碍他改变自己对严世蕃的态度,毕竟这小子背后可是一代牛人严嵩啊。
蹲下身,赵阳斥退了身边的弟子,对严世蕃循循善诱:“你这次怎么跑到这里来做事呢,难道不能在客栈里面?”
严世蕃翻身从地上爬起,地面太过冰凉,搓搓手,将衣襟穿好,又将小书童拉起,跑到火堆前坐下,方才回答赵阳问题:“家里人不让我和他玩,说我年纪小,还要考虑什么传宗接代的问题。一怒之下,我就拉上他跑出来做,谁料碰到了你们。”
赵阳有些懊悔:“附近有市镇?”
“当然。”严世蕃简短回答,抢过火堆上的烤鸡,狼吞虎咽之下,懒得再回答赵阳了。

第四卷 三派相邀 第十章【九大金刚】

★★★★★★★★★★★★★★★★★★★★★★★★★★★★★★★★★★★★★★★这一章,是额外一章,没有考虑更新时间的因素,作为对上一章过多引用资料的表示。上一章,猪头偷懒了,引用了大段的资料,所以就多更新一章,让大家谅解。
恩,希望大家能够投票支持猪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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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阳轻舒口气,看这小子现在年纪小,估计还是玩心较重,没什么记仇的观念,想来今次意外不难解决。赵阳朝林平之使个眼色,林平之意会,领着其余五个弟子耍起了剑舞,一时间剑光霍霍,煞是壮观。
见严世蕃瞪直了眼睛,赵阳凑过去:“你觉得他们武功如何?”
“不错。”虽然严世蕃没有见过什么世面,眼界也不怎么宽阔,但家中的武师耍武他也见过,无法与这六人相比。
赵阳满意点点头,自豪无比:“他们都是我的徒弟,跟我才学了不过一个月时间,但放到江湖上,都是一流的好手。”
赵阳这里大大的夸大了一把,将这些弟子习武的时间缩短了将近三倍,将他们的实力又扩大了将近二倍。不过,无论如何,现在这些弟子放到江湖上,虽然称不上一流好手,但做个三流甚至二流还是有可能的。
严世蕃伸出一根指头,不太确定:“一个月?”
赵阳点点头:“一个月,不过这一个月比较辛苦一些。如果减轻训练力度,三个月也可以达到这样的程度。不过,”赵阳看了看严世蕃,“虽然你资质很好,却很难吃苦,想达到他们的程度,一年时间应该没有问题。”
严世蕃没有言语,而是眼睛骨碌碌转了两圈,然后就专心啃自己的烤鸡,让赵阳好不尴尬。
严世蕃与他的小书童吃饱喝足,满意地用毛巾擦擦嘴角,看了看赵阳:“你不会是想做我师傅吧?”
赵阳瞪大了眼睛,这厮,竟然如此精明?
严世蕃慢条斯理地扣着自己的指甲:“想做我师傅,怕我把今天的事情传出去,怕我以后找你算账,是这样吧?”
赵阳咬牙切齿:“你小子别猖狂,真要惹闹了我,索性宰了你,然后杀上你老爹那里,一并宰掉!没了苦主,谁还会尽心尽力追查我?”
严世蕃小脸一白,显然没有预料赵阳竟然凶悍如斯,丝毫不顾忌后果。
赵阳看严世蕃颜色发生变化,知道自己威胁的话起了作用,就又添了一把火:“别看你老爹是个官,那又如何?抽空我往锦衣卫或者东厂那里投封告密信,你信不信,不用一个月,你们家就全玩完了。”
赵阳不屑地加了一句:“礼部右侍郎又咋地,还不是一条命而已。”
严世蕃再也无法保持镇定,明朝的官场的黑暗是人都知道,无论曲直,但求观感,看你不顺眼,就把你踩倒是常有之事。尤其是锦衣卫与东厂,即使最后查明你是被冤枉,那对不起了,为了保护大明朝政的英明,就委屈你了吧。
严世蕃转身就向赵阳拜倒在地,口中高呼:“弟子严世蕃,恳请师傅收我为徒。一日为师,终身为徒,不离不弃,祸福与共。”
挺聪明的吗。赵阳心中有些忐忑,这厮太聪明,太狡猾了,今日遇到他,到底是自己的幸运还是不幸?
开弓没有回头箭,赵阳也只好扶起严世蕃,训导几句,又招回正在演武的六名弟子,以及正在行刑的两个倒霉鬼,前来与小师弟见面。林宝光最为兴奋,因为老幺他做腻歪了,现在终于得到了解放。
严世蕃身上的书生袍明显是定制的,不仅面料上佳,而且作工精良,赵阳有些好奇:“世蕃可有功名?”
严世蕃不好意思笑笑:“师傅,弟子哪里有功名啊,这只是穿着玩玩而已。”
赵阳想起自己谋取功名之简易,就安慰严世蕃:“没关系,如果你需要,估计就是你父亲一句话的事情。功名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你要有真才实学,否则就会徒然丢了你父亲的颜面。你父亲没有给你谋取功名,估计就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
一行人收拾行礼,赶往严世蕃住宿的那个市镇,距离赵阳等人的歇息地真的不远,也就是理把地的样子,不过隔着一个山岗,倒让他们看不见。
据严世蕃所讲,他这次是随老母进京侍奉父亲严嵩,在此歇息,谁料遇到赵阳一行。赵阳也叹息运气,竟然能够在野地里面收到一个祸福难料的官宦弟子。
镇子不大,也就是千多户人家的模样,看起来倒是小巧玲珑。不过,还未接近小镇,就听得里面鸡飞狗跳。
“小公子呢?”
“小公子不会是被人给拐跑了吧?”
“快,你们向东,你们向西,你们去南边找,你们去北边找,安福,你快去报官。”
……
赵阳似笑非笑地看着严世蕃:“徒弟啊,你家人正在找你呢,你说怎么办?”
严世蕃有些惶恐,拉着赵阳衣襟:“师傅,你给我出个主意啊。”
赵阳胸有成竹:“好办。你就说是碰到了劫匪绑架,路上被我们给救下了。”
严世蕃有些担心:“这样行不行啊?我娘可是不容易骗的。”
赵阳拍拍严世蕃,安慰:“不要担心,衡山派侠义名声在外,是不可能做些自辱门风的事情的,你娘肯定会相信。如果连衡山派这样的名门大派她都不相信,那她就没有可以相信的江湖人了,那你们家里的那些武师从哪里找啊?”
严世蕃不以为然,自辱门风的事情你刚才就做了,还说没人做,骗鬼啊你!不过,衡山派的风评还是挺好的,严府曾经想聘请几个衡山派的弟子做武师,可惜人家根本不愿意屈就,严府无奈下只好从一些武馆请了一些武夫做护院。
看着小镇内火把熊熊燃烧,不片刻就聚集起了一大片,赵阳低头询问严世蕃:“要不要给你家人报个平安啊?”
严世蕃翘着脚尖看了看,有些失望:“我嗓门没有那么大,声音太小了,传不过去,他们听不到的。”
赵阳哈哈一笑:“有你师傅在,你还怕什么。”
赵阳伸手贴在严世蕃后背处,先试探地输送了一股内力,探察了一下严世蕃的体内经脉,控制着自己的内息,输入一股严世蕃可以承受的内力,开口吩咐严世蕃:“好了,告诉他们,你马上就回来了,不用四处寻找了。”
严世蕃感觉到体内一股热流奔驰,极为的舒服,听到赵阳吩咐,张口呼喊:“你们不用找了,本公子回来了。”
话音刚出口,严世蕃就吓了一跳,从他口中喷出的话语,如春雷般滚滚向前,如同有无数人齐声高喊一般,声威震天。
好爽!
平息下来,严世蕃脱口而出。

第四卷 三派相邀 第十一章【改造狼崽】

严世蕃的母亲严氏是一个二十左右的美妇,浑身上下披金挂银,陪衬着花容月貌,倒也别有一番风姿。
严氏端坐在太师椅上,冲赵阳颔首为礼:“多谢赵长老救了小儿性命,不然若生不测,妾身难以向老爷交待。”
赵阳挺直腰杆,竭力保持师道尊严,听得严氏如此说,急忙客气:“夫人过奖了。行侠仗义,扶弱济困,正是男儿应有之意,夫人毋须多礼。”
严氏瞄了严世蕃一眼,转向赵阳:“听得蕃儿说,他已经拜长老为师,不知可有此事?”
赵阳应了声是,接着解释:“夫人有所不知,当时我那几个徒弟大展神威,解救了令公子,使得他对我几个徒弟的身手心生羡慕,自言如果他有这般身手,就没有今日之祸。我看他用心颇诚,就有意收他为徒,特来征求夫人意见。”
严氏紧锁眉头:“按妾身意思,长老将世蕃带去见世面自是最好,可以增长他的阅历,免得每日无所事事,惹事生非。不过,世蕃是我家老爷的独子,此事恐怕还需老爷做主才好,免得以后尴尬。”
赵阳知道严氏所说属实,就建议:“夫人无忧,我此次赶赴泰山,方向上与夫人无二,这段时间可以派人向你家老爷问讯,征求他的意见。如果他同意最好,如果不同意,这段时间我也可以交给他一些健身方法,对他以后会很有帮助。”
严氏见赵阳如此安排,倒也没有他话,欣然同意,并手书一封家书,派了一名家仆,连夜送往京城,征求严嵩意见。
由于严嵩意见尚未可知,所以赵阳就没有教给严世蕃衡山派的心法武学,只是挑了一些健身方法,让他每日练习,循序渐进。至于那个小书童,早被赵阳一脚踹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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