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儿当为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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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儿当为王- 第25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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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所长问我要钱,我不给,他就没脾气。但是没过几天惠英红就通知我,如果有人断我抽水,就当不知道。

    可见,当地人在埋着多么深的一张网,我赚了多少钱,水哥心里清清楚楚,故而会让人问德叔要一千三百万,算起来,这些钱不正是我从酒店拿到的抽水吗?

    阿妹成植物人,他就销声匿迹,不敢冒头。

    我一死,立马就上法院告我,其手法不可谓不狠辣。

    我猜测,在海上的时候,他乘坐的那艘游轮并未走远,看到渔船起火回来过,只不过我的小艇当时随波逐流,没被他发现罢了。

    一桩桩,一幕幕的过往在我脑海里闪回,凝聚成恨。

 第三百五十一章 竖子成名

    瞎子阿婆死了,德叔死了,阿妹半死不活,我全部身家都没了,这一切,都是水哥的计划。

    他笑眯眯的,不动刀兵,就把我整的家破人亡,是真正的好手段,真正的老江湖。

    借刀杀人,一石三鸟,不过如此。

    我坐在家门口想了两个小时,才有了大概计划,当下不声张,先去外面买手机,以前的卡插进去,还能用,只是已经欠费,干脆扔掉不用,重新换新卡。

    可惜以前的手机,在海上下雨被水泡坏,再也无法开机,曾经的号码一个都没有了。

    我先给老家打电话,用普通话跟老妈交谈,问她周发在不在家。

    那头的老妈很生气,几乎是吼着说:问尼玛滴批!说了几遍人死了,还问你大滴壳子。

    我没对她说我活着回来了,只是悄悄地挂电话。心里已经清楚,在家人眼里,我已经死了。

    死了,应该有很多人伤心吧?

    好几个月没理发,我去了理发馆,把头发剪短,穿了时下流行的哈韩装,破洞牛仔裤,大号t恤装,戴了顶嘻哈帽,腰上缠了一圈白链子,比家里拴狗的链子细一些,脚上一双白波鞋,这套装备在街头叫嘻哈装,在工厂叫打工仔装。

    然后面上扣了大墨镜,去了樟木头。

    我在发廊街走了一圈,没人认出我,当然,我自己也没摘下眼镜让别人看。

    我去了丽湾百合酒吧,里面生意很好,气氛很爆,男男女女一起群魔乱舞,台下各色青年喝酒扯淡,白衣的服务生来回穿梭,还有长得跟鬼一样的神仙在我面前兜售咳嗽水,摇头丸。

    走去角落,阿忠三弟兄坐在哪里百无聊赖,腿脚乱抖,目光在人群里乱瞄,追随着各种丰臀肥乳。

    阿忠的目光划过我的脸庞,眼神瞬间凌厉,咧着嘴唇,口里吐出两个字:煞笔!

    酒吧里面戴墨镜,的确很煞笔。

    连阿忠他们都认不出我,不是说我的易容技术多好,而是他们都认为,我已经死了。

    我低头向外走,酒吧里的气氛忽然高涨,所有人发出狼一般的嚎叫,阿忠几个迅速起身,跑去前面台子上,跟随一队白衣青年,维持秩序。

    高台顶上,灯光四射,激光快闪,一个圆形托盘从空中缓缓降下,上面一个长腿细腰大波翘臀的姑娘,上身蓝色露脐短制服,下身蓝色齐逼小短裤,穿着八厘米的高跟,头戴蓝色警察帽,出场就是一阵热舞,调动全场气氛,旁边dj节奏带起,仰天一声嘶吼!

    一道嘹亮的女高音就自四面八方袭来:我的热情!吼!好像一把火!哈!

    那是莎莎。

    她在热舞。

    却不是我曾经见过的民族舞,是真正的劲舞。

    台下所有宾客都为她欢呼,男人全部脱去上衣在手里摇,口里大喊白莎。

    至音乐最劲爆点,有年轻人跳上酒吧的桌子上尖叫,他目光热切,表情亢奋,手里拿着麦克风,对着台上莎莎一声喊:莎莎!

    台下一群精力旺盛的男人就一起大喊:靠!

    我看着那个起头的青年,觉得面熟,看了少许,认出来了,那是三基。

    三基如今的打扮变了,他留着小平头,还打了摩丝,头发犹如刺猬毛般根根竖起,脖子上挂着黄金链子,穿着高档运动t恤,腰间系着金利来,手腕上有三四千块的手表,笑容灿烂,肆意张扬。

    莎莎在台上热舞,偶尔对三基抛个媚眼,甩个飞吻,三基就欢喜的犹如电触,浑身打摆子。

    这还不是最劲爆点,随着音乐节奏变快,一首经典迪斯科野人狂响起,室内灯光瞬间黑暗,两边小门放出烟雾,一队莎莎同样着装打扮的蓝衣女警出现,在台上亮相,搔首弄姿,台下一班男人立即敲桌子,好多手去前面捞。那些个女警,各自被人瓜分,带去周围的台上。

    到底是丽丽经营的酒吧,陪酒小姐的出场方式都与众不同。

    陪酒小姐过后,更有许多其他着装的妹仔忽然出现,其中一个还在我耳边轻语,“帅哥,你想来一发吗?”

    我指着台上的莎莎,扭头问她:“那上面的妹仔多少钱?”

    妹仔闻言轻笑,“白莎啊,她不要钱。”

    “不要钱?”

    “对呀!”妹仔甜甜地道:“只要你的小伙伴有十八公分长五公分粗,她就免费陪你玩。”

    “这是什么规定?”我暗自思索,亚洲人种差异,能达到十五公分已经是超人,她还想要十八公分,恐怕只是借口吧。

    妹仔娇滴滴地看我,“哎,不要看她啦,不就是身材好一点,我也不差啊,你摸摸看,看我的心跳快不快。”

    一听到这话,我就知道这妹子是莎莎亲手调教的,跟她一个德行。当下也不再看,转身向外。

    出去酒吧,外面一辆警察缓缓驶过。

    我向东走,先去找个住处,稳定下来,再慢慢实施我的计划。

    ……

    水哥原名叫洪三水,和德叔同是潮州人,但他比德叔聪明太多,一样在香港混,水哥身上就没什么伤疤,甚至真正的战斗都没发生过几次。用行话说,德叔是打仔,水哥则属于师爷一类,也就是白纸扇,专门负责出谋划策。

    他设计吞掉我的钱,让我葬身海外,不显山不漏水,但外面人都怕他。尤其是几个月前六爷家里发生变故,两个儿子丢乌纱,子女逃跑海外,家产全部充公,六爷一口气上不来,一命呜呼,诺大的一个樟木头,竟然没了话事人。

    适时水哥横空出世,撑起大旗,打出了新江湖人士的旗号,迅速拉拢起一班弟兄。

    所谓新江湖,就是完全不同于老江湖的一种组织。老江湖人士遇到事情讲究和头酒,比兄弟,且有许多潜规则要遵守。

    新江湖则不同,遇到问题就上法庭,讲法律,讲证据,花钱让律师去办事,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短短几个月以来,法庭天天开,几乎每件案子都跟水哥有关,大都是别人欠他的钱没还,其中包括我,水哥将我告上法庭,讲我欠他八百万。让法院执行,要拿我的保安公司抵债。

    也幸好我早有准备,把房产、公司股份全部转让,让水哥没咬到肉。但其他人就没那么好运,据说几个月的官司下来,水哥的财产变大了十多倍,所涉猎的都是酒店,地产,运输行业。

    就连半山里面原本属于惠红英的股份,此刻也落到了水哥头上。

    一时间,洪三水这三个字,无人不知,无人不晓,风头无两。

    现在人家已经不是水哥,叫洪爷。

    这些情报是我在各个酒吧地下赌场里打听到的,毕竟,近来江湖上只有洪爷最轰动,以前的大龙,周发,那都是过去式了。

    另外,就是关于樟木头新晋第一打仔三基的崛起,江湖上也传的很神。

    据说昔日周发手下有八大金刚,都是雄霸一方的狠人,初次出道就把厚街某个治安队队长砸趴窝,让对方此后十年都不敢踏足樟木头半步。后来又跟随周发征战四方,最有名的就是盛世豪庭小区八大金刚勇杠十二金牌刀手。

    这件事江湖上有两个版本,老版的是说周发一人单挑十二英豪,当场砍死五个倒下八个,四个逃脱。新版的则是八大金刚早就在旁边埋伏,十二金牌刀手一出现就被八大金刚包了饺子。不过为了维护周发威名,八大金刚才将功劳放在周发身上。还有一说,讲的是周发背后有人保,所以这个案子只能周发抗,八大金刚若抗了,就要吃牢饭。

    新版传说得到大部分人的认可,毕竟,一挑十二太过玄幻,九对十二比较合理。

    而八大金刚中最能打的,就数三基了。周发先后几次带人去东城和湖南帮开战,每次都有三基,就是因为三基能打。并且,湖南帮老大陈阿生就是死于三基之手。

    当然,现在三基不会承认这些事,他只承认自己跟过周发。

    周发的死讯从海上传回来时,三基醉了三天三夜,哭了三天三夜,然后再没流过眼泪。

    而三基的真正成名之战,则是三个多月前,在丽湾百合以一敌五,对方四伤一残,三基安然无事。

    说是有五个本地混混,烧烤摊上喝多了,晚上去丽湾百合闹事,非要白莎陪他们喝酒,手脚不干净,被白莎当脸一巴掌,五个混子就发了疯,要把白莎就地正法。三基适时横空出世,一把开山刀舞的虎虎生风,瓢泼不进,一战成名。

    事后五个混混被警察带走,三基则被丽湾百合老板娘奉为座上宾,从此大家都知道,丽湾百合里面养了条猛虎。

    不过江湖上对三基评价最高的,还是一个义字当头。

    是丽湾老板娘亲口说的,白莎是周发的遗孀,也是三基的大嫂,一日是大嫂,终身是大嫂,三基守着白莎,就是不想让大哥周发死后蒙羞。

    这些话听到我耳朵里,别样的感觉。

    我总算知道,为什么英雄会死后封神了。

    八大金刚勇怼十二金牌刀手?

    亏他们想得出。

 第三百五十二章 传奇大官人

    洪爷也好,三基也好,都是江湖上的传说。广泛流传于各个烧烤摊,海鲜大排档,酒吧等市井场所,也就是烂仔们喜欢口口相传,却上不了台面。

    要说能让整个东莞上流社会人士为之侧目的,则要数新晋酒店业大佬王汉。

    没人知道王汉以前是做什么,能打听到的,都是王汉从非洲回来之后的事。

    王老板说要买地盖酒店,十几个村长绕着他转,很随意地选了块山坡荒地,五亩一千万,说买就买。

    有人建议说这块地皮不好,不是城市中心,在这里建酒店只怕没客人。

    王总轻描淡写地一句:我的酒店建在哪,哪里就会变成城市中心。

    四座皆惊。

    王总语不惊人死不休,道:这个地方,以后就是新城。

    买了地皮接下来就是建酒店,王汉说,要建,就建最好的,要超星级酒店。

    何为超星级?

    就是不允许,也不接受任何团体或者评定机构对酒店评级,白金汉宫,就是白金汉宫,独一无二,无可比拟,任何人都没资格对白金汉宫指手画脚。

    其语言之狂傲,霸气四溢。

    以上两点只是大家对王汉经济财力的一个认可,而最为上流人士在餐桌上津津乐道的,则是王汉对感情的认知态度。

    众所周知,王汉的妻子曾经是维多利亚头牌,虽然没听过曾经有几多恩客,但毕竟是头牌,可王汉从来不在乎,也不避讳,并且很高调地带着妻子回去维多利亚,去看看曾经生活过的地方。

    然鹅,有个不开眼的维多利亚楼层主管,小心翼翼地说了句:对不起先生,如果您不打算住店,本酒店不对外开放参观活动。

    一句话,惹恼了王大官人,手臂一挥,整栋酒店给我买下来。

    后来是刘文辉出面,在中间斡旋,才让王汉收了虎威,不将维多利亚整个收购,改成只收购顶楼一层。

    原因只有一个,我家夫人喜欢这里,我就给她买下来。

    并且,很阔气地在酒店外面加装了一个观光电梯,直通顶楼。

    人家那叫私人电梯,直接入户的。

    ……

    我要报仇,要让洪爷付出代价,不是将他一刀了解那么简单。

    人洪爷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我整的家破人亡,我就只能挥着刀子砍杀吗?一刀下去是痛快,但不解恨。

    洪爷跟大龙不同,人大龙再凶狠做事却光棍,敢做敢认,是条汉子。洪爷不同,他阴险狡诈又贱格。

    对付阴险狡诈又贱格的人,那就是要比他更阴险狡诈和贱格。

    我悄悄的去找王汉,要让洪爷痛不欲生,必须要王汉帮忙。

    王汉住在维多利亚顶楼,有自己的私人电梯,进去门前要先按通话门铃,叮铃铃的响声过后,王汉那不耐烦的嗓门响起,粗声粗气地道:“谁呀,抬起头来我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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