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篮球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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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篮球梦- 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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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也许就是自那时起,我对她开始真正有了好感,萌动的青春如雨后的小草迅速地滋长着。每天的念头就是让她看见我不断拼搏的样子,渴望倾听她的鼓励。只要这样就够了,起初我并没有太多的奢求,直到那一天的到来才使我感到危机感,我的直觉告诉我:我是真的上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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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豪情男孩

其实,我感觉得到阮心绮对我也是颇有好感的。这是一种友情,就好象她对郑鹏飞一样。与男孩对于异性的幻想不同,女孩对于有好感的异性更多的只是一种喜欢,一种博,她们不会主动地说出来,但会通过各种途径表达出来。

    比如在你一人疲倦地瘫坐在椅子上的时候,她会悄悄过来替你轻轻地垂垂背。在你刚被换下,大汉淋漓地关注着比赛进行的时候,替你递上一杯饮料。在你独自一人漫步于校间时,从背后轻拍你一下,再以一个灿烂的微笑以表示对于打断你思绪的歉意。而这些无不使你想把她紧紧拥在自己的怀里,不让她受一丝干扰,一丝伤害,更不允许除自己之外的人多看她一眼。这时你的心中只有她一人,当然一相情愿的同样希望她的心中只有你一人,但她只是把你当作一个朋友看待,至多是一个好朋友,恋人这样的词可能她压根都没有想过,恋人可能只有一个,而好朋友是可能就不止一个的,所以当她对别人也作出同样的举动的时,你可能就会受不了。

    原来我只是以为她对我才这样,嘴上没说,心里也没有这样想,但冥冥之中我已经把她当作恋人一样看待。以至于那天,她对于鹏飞做出同样的举动会令我无法接受。

    郑鹏飞是这样的一个男孩,不会隐埋自己的任何想法。如果他以为自己喜欢一件事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去喜欢。他的眼光很高,所以很自然地令他喜欢的东西也很少,篮球是一样;每次训练、比赛结束后少不了的佳得乐又是一样;尽管成龙是以演戏闻名的,但惟独鹏飞喜欢听成龙的歌,这么几首翻来覆去地听了不下几千遍了。但以上都是他的个人喜好,包括篮球在内,虽然篮球是一项集体运动,在高中时,鹏飞单打独斗的风格一如他的火暴秉性一样是出了名的。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桀骜不训的一个独行者,这是我五年来对他的了解。原来以为“女孩”这样的字样是无论如何也进不了他的词典的,原本事实也是如此,直到她的出现……

    鹏飞作为高中校队的主力强力前锋,身高足有194公分,体重也超过90公斤。留着一头坚挺的板刷,发如其人,很好辨认。国字脸上五官端正而俊朗,透着浓浓的雄武之气。健美的肌肉应该是不输给那些练柔道和拳击的。因此,高中时代对他趋之若骛的女生也比比皆是,可他从来都不解风情。记得有一次,我们队和另一支强队打得难分难解。终场结束,我们以4分险胜时,一大群守侯已久的女生持着各种矿泉水,涌入场地,簇拥着队员们,其中要数尤以鹏飞周遭的最多。一双双亲手奉上的饮料以表颗颗热诚的心,期待的眼神盼望着自己可的篮球队员能接过自己手中的饮料,而那么多可少女中竟无一人有幸入选鹏飞的视线。他独自一人到对面休息区所迎接的竟是一瓶佳得乐。

    自那事后,大多女生都开始与他产生了一种距离感,“这样冷酷的男人是不值得接近的。”原来鹏飞的拥趸们开始这样议论开来。但有一个小姐偏不信这份邪,以为自己可以磨平这颗钉子,此女名叫叶莉芸,校中公认的校花,同样他的支持者也不计其数。“别人你看不上,同样是万人迷的我,你应该是无法抗拒的吧!”我想,叶莉芸行动之前就是这么想的吧。

    既然是冷酷的男人,搔首弄姿这样的低级套路是肯定行不通的,叶莉芸没有细想就放弃了这个方案。

    那天下课后,叶莉芸早早地来到在体育场,费尽心思将遮阳帽悬在了篮框之上,一般而言最晚离开体育馆的人一定是郑鹏飞,早先离开体育馆的其他队员看见悬在篮框上的帽子,以及等待在篮架之下的校花。都纷纷献殷情似的争着要为少女拿下这顶遮阳帽,但都被她婉言拒绝了。这引起了队员们的一丝不满,但对此,她早已不在乎了。很明确,她的目标只有一个――要让体育馆中的那个家伙为她所动容。

    良久,鹏飞才运着球悠闲地从体育馆中走出来,远远看见在篮框上的帽子和在篮架下的女孩。少女迅急表露出焦虑之色,佯装注视帽子,而实质把注意力聚焦在路过的篮球少年身上。他也并不回避女孩焦灼的目光,径直地从女孩身边走过。少女再多的眉眼都好象抛在了冰冷的石壁之上。

    激情似焰的叶莉芸如何会轻易放过这个机会。恼羞成怒似的喊住鹏飞:“喂,那位大个子,看见别人有困难是不是应该帮一个忙呢?”

    “你想怎么样?”

    “帮我把帽子拿下来吧!”双手倚着下额,双眸期待得等对方作出反映。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被她纯情的双眸摄住了吧,但他没有,他是鹏飞,高傲的鹏飞。“你能够放上去,就不能拿下来吗?”一桶凉水浇来。

    “喂,你这个人怎么那么没有同情心呢?就算我不小心弄上去的,你就不能伸伸手为拿下来吗?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早就不好意思了,但他没有,他是鹏飞,倔强的鹏飞。

    “对不起,我没有为你服务的义务。”马上有了第二桶凉水。

    “那么,就算我求你,求求你了,为我这个弱女子拿一下那一顶小帽子,好吗?我真的是不小心弄上去的。”

    “这回至少应该有一些反应了吧!”叶心想。

    叶使出了最后的绝招,并正陶醉于自己高超的演技的时候。

    “咚,咚――”和着清脆的拍球声,鹏飞早已经离开了此地。

    这桶凉水可浇了她个透心凉。

    如果换作别人,也许早就拜倒在她的石榴裙之下了,但他没有,自始至终都没有,他是鹏飞,桀骜不训的郑鹏飞。

    至此,校中的女生都不对鹏飞报什么希望了。但依然捧他的场,因为在球场上,他是那样棒。

    而对于女性的冷漠一直持续到今天,鹏飞的铁石心肠终于开了窍。但是这对于一个人来说是打击,几乎致命的打击,而那个人就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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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非常状况

。。。薛贝贝是阮心绮的死党,不知哪里得知了我们的事,作为死党的一贯任务告诉同为死党的对方是无可厚非的。于是阮心绮就知道了这件事,自然也得知了我对她的感情。“你知道吗,篮球队里有两个人为了你而争风吃醋呢?”

    “你不要胡说,他们不是那样的人!”

    “我胡说,你去问问他们就知道是不是真的了。”

    “我们只是朋友而已,他们俩也是很好的朋友啊,不会发生这种事的。”

    “你不信,我就细细地说给你听――”

    郑鹏飞沉浸于自己世界的豪情少年,对于篮球的追求几乎是他生命的全部,女孩这样的词在他生平19年中从未进入过他的词典。甚至有高中时期校花主动来搭讪,结果被无动于衷爽快地拒绝了。带着这样的纪录进入了大学,自然对于世事有了理解和辨析能力的女大学生基本上是不会考虑到他的了。在旁人看来这对于鹏飞就好象是从天堂到地狱般的**,而那个冷酷男孩可能觉都没有觉察到。这样,远离他的女孩越来越多,到最后只有一个美丽姑娘留了下来,她的名字叫――阮心绮。

    一直出入篮球馆,与篮球队员们打得火热的唯一女性自然能够引起任何人的注意,哪怕是一块石头。石头尚有被水滴穿的时候,何况是血肉长成的人心。

    “她是个真正懂篮球的女孩,不是那些瞎起哄的。我第一次遇到这样的女孩。”这是郑鹏飞对于阮心绮的评价,也是他有生以来第一次对于女孩有的评价。

    去年的暑假集训,原来是在家中的空调室里看看电视,与朋友闲聊,享受青春的好时光。对于肤如命的gils来说,除非是太阳从南边出来,否则是绝对不过顶着三伏天外出的,即使是她们乐意去的kenzo香水店,cucci、达弗妮专卖以及一大串叫不上名来的女性世界。来体育馆看篮球队的训练的就一定是恐龙了,不是上对无貌妹妹的称呼。是真的侏罗纪爬行动物――肯定绝种了。而现在在交大的篮球馆中就有一只丹佛――最后的恐龙。可的丹佛,美丽的丹佛,请饶恕我对于这样的美女的亵du,因为我实在无法找出比这更贴切的比喻了。

    汗流浃背地一直训练到下午2点,气喘吁吁的队员们没有一个再移得动一步了。口干舌燥的队员们是多么希望的到饮料酣畅淋漓的宣泄一下,可惜早上带来的两桶蒸馏水,早已空空如也的散落在地上。

    “小绮呢?”大家正互相询问着少女的去向时,一个矮小的身影在门口由远至近的移动着,女孩正费力的拖着一箱饮料。队员们见状纷纷拖起疲惫的身体,精神万分抖擞地冲向门口,帮助女孩将饮料拿进体育馆。

    正当队员们畅饮着这天使送来的甘露时,有人却呆坐着没有与其他人一起分享,那一定便郑鹏飞。

    “主力大前锋,你为什么不喝饮料呢?”少女见状,关切的问到“我只喝佳得乐。”少年直直的回答到。

    “是么,我不知道,所以没有买。哪个品种呢?”

    “冰泉!”

    “哦!我记住了。”

    蹭蹭蹭……少女又马不停蹄的出了体育馆直奔小卖部。

    “她真的去买了,这么大热天的。”鹏飞一人轻轻嘀咕道。

    许久,都不见女孩回来,大家又都担心起来。

    “我去看看!”孤傲的男孩起了身。十数双眼睛呆呆地目送男孩出了体育馆。

    一会儿,只见少女和少年嬉笑着从远处归来。

    “你的佳得乐,喝吧!”少女学着古代的豪杰与故人干杯一般的送上饮料。

    “好,莫将一定满饮此杯。”少年也回应以古式的礼节,将饮料一干而净。

    众人都在窗口痴痴的目睹了这一切,对于他们来说。这一切都多么不可思议,虽然鹏飞与队员们相处得还算融洽,但与一个异性打得如此火热他们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见到。

    也许是被她的真诚感动,也许是基于同样对于篮球的追求,鹏飞终于打开了心扉接受这位篮球女孩――她这样称呼自己。

    而那次夏训我由于伤病没有去,自然也不得而知。也就自那时起他们的感情基础建立了起来,却埋下了我与鹏飞友情决裂的萌芽。

    直到那天被我目睹,我才知道了他们之间的关系。并由薛贝贝的口中得知了事情的原由。我妒忌他们,我是个小心眼,伪君子。可是这是为什么,你知道吗?――因为我太你了啊,小绮!

    原来我与鹏飞是穿一条裤子的铁哥们儿――自从上次与他闹翻后,就没有再找他说过一句话,而当我得知到他与小绮的事后,我狭隘的心胸进一步阻隔了我们和好的机会!

    最后甚至恶化到路上遇到都怒目相视,以他那种极端桀骜不逊的性格要他主动来与我和好是不可能的。

    如果给我一次改过的机会,我一定不会错过这次机会。也许这是我这辈子做过的最蠢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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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手足决裂

。捆扰小绮更多的可能是不理解情同手足的我们为何会变得象末路仇人?她是不会明白的,以一个女孩的身份如何懂得身为男孩的感受,我和他都对你动了情,而你却似天真的孩子般未有察觉。你把情当作是友情,怪只怪你太纯情。希望我的真心能唤起你的真情,只是在此之前我和他之间已经先破了手足之情……

    我和鹏飞赌气的那段日子,我们陷入了焦躁与猜疑,更多的还有妒忌。这样的情况一直延续到一次午餐事件,积蓄已久的猜疑和妒忌终于象近年来江浙地区的洪水一样爆发开来,而且即使是大禹在世可能也无法收拾:

    在交大这样的大学中,吃饭拥挤可能是捆饶领导们的少数非主流问题之一。生多桌少是常有的事。所以,坐不着位子的学生的数目应该是和喝不着粥的和尚差不多的。加之,我们的班级离食堂的距离比较远,所以我们常常是那些外出化缘的可怜和尚,若有几次可以做到位子,那便是天上掉馅饼了。这天,买完饭后我刚搜索到难得遇见的漏之鱼正乐滋滋地准备就座时,突然猛地被人撞了一下,饭菜即刻全部翻在地上。而从背部受撞的情况来分析,对方身高至少在190公分以上,而除了篮球队的和少数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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