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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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欲成魔之东北乔四- 第1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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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野熊坐在面包车中间位置,受的伤并不算重,只是胳膊稍微有些隐隐作痛。他蜷缩着身子,拽过一具尸体,挡在自己面前,子弹穿过铁皮,又钻入到面前的尸体当中,血花四射,溅了野熊满头满脸,可他不敢出声,现在的他完全被敌人压着打,连还手的机会都没。不过,他是不会甘心受死的。事实上,就算老实巴交的农民,被逼急了一样会挣扎、还手,能保住性命,谁愿意死啊。
  两梭子子弹打完,A明显还不放心,换了弹夹,又是一顿连射,子弹全部打光后,他将弹夹换上,小心翼翼的靠近面包车,检查有无活口。躲藏在尸体当中的野熊明白,这是他的机会,唯一的生存机会,也是唯一杀死对手的机会。收人钱财与人消灾,即使代价惨重,但拿了钱就要办事,事实上不办事也不行,因为现在的问题,不是他想杀对方,而是对方不会放过他,他没有选择。
  作为职业杀手,杀人要杀彻底,爆头才算杀,否则天知道会不会节外生枝。一般来说,A通常不会采取这种野蛮的方式伏击杀人,太没技术含量。不过既然使用了,那就要做的彻底,他会在每位死者的头部补上一枪,然后闻着寒风中的血腥味,静静点上一根香烟,放烟花。许多精彩的电影情节中,烟头一弹,火焰、爆炸,纯属虚构,如有雷同,实属巧合。因为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知道,香烟烟头是不可能点燃汽油的,除非汽油中还含有一定火药。谬论误导,害人不浅,不过电影就是电影,谁会在乎它的真假。
  咆哮的枪声,击爆了一个又一个的大好头颅,滚烫的脑浆四溅,宛如熟透的西瓜,瞬间炸开,白里透红,可惜的是,一点也不诱人,只让人觉得恶心恐怖,想要呕吐。正当A准备开枪射击野熊的时候,凌厉的刀光,一刀削断了A手中的枪支,野熊宛如巨无霸般,连踢两脚,踹飞了A的另一只手枪,然后挥舞着砍刀,浑身是血的从面包车里跳了出来。
  “草你吗,今天我们两个,只能有一人站着离开。如果走得是我,没有人会找到你的尸体,因为我会把它一口一口的全部嚼碎吞下去。。。。。”,野熊的面孔,由于极度的狰狞,已经有些变形,恐怖的吓人。当初,和他一起出来的总共有二十人,不管这二十人团不团结,毕竟是老乡一家人,就像国共战争和抗日是两个性质。但现在,仅仅一天之间,只剩下独自一人,这种滋味,饶是铁汉,也无法承受。野熊恶狠狠的扯掉上衣,笑的有些恐怖,他把插在腰间的手枪,缓缓拔出,弹夹下掉,丢到一旁,嘴角笑的有些狰狞,让人怀疑他是否还属于正常人。野熊是不会用枪打死的,因为枪法不是他的强项,他也不想太便宜了A,他要一刀一刀的把A千刀万剐,生撕活剥。
  A丢掉了手中的残枪,脸上的微笑有些嘲讽,有些耐人寻味,仿佛是在说,和他单挑,不自量力。但是,不管怎样,有信心的对手,是值得尊敬的。可让A没有想到的是,野熊并没有急着动手,反而从裤兜里抽出一张相片,甩手像玩扑克牌般丢给了他。相片中,是一个赤身裸体的女性,吊挂在树上,女性的Ru房已经被削掉,尸体有点惨不忍睹,背部刻着两个英文大字,等你。。。。。这种杰作,自然是出自李正光和小克,为了早日钓鱼上钩,两人拍摄了大量照片,道上混的,基本人手一张,为的就是早日让A看到照片,乖乖的上门受死。野熊的这招不可谓不歹毒,兵者,诡道也,攻心为上。上天欲毁灭谁,必先让其疯狂。一个大脑疯狂的对手是可怕的,可一个行为疯狂的对手,是漏洞百出,愚蠢不堪的。
  愤怒的血液,在A的体内熊熊燃烧,他浑身颤抖,眼睛变得血红,他知道,拍这张照片的人不怀好意,在逼着他自投罗网,可悲哀的是,他必须要去,哪怕为此付出生命。男人,有所为有所不为,许多时候是没选择的。难道,因为我不想死,因为我体质弱,不一定能打过歹徒,就要看着歹徒在自己面前,强bao自己女友吗?或许,A唯一能做的,就是和心爱的女人葬在一起。真正的爱情,超越了生死,超越了一切,远不是房子车子可以替代取代的。
  凌厉的刀光,夹杂着一阵寒风,恶狠狠的袭向了A的头颅。A一时犹如一片在狂风暴雨中左右摇摆的孤舟,整个人笼罩在死亡的浪潮当中,随波逐流,起伏不能由己。不过,想要杀死A,绝没那么容易,野熊似乎搞错了一点,人性是极其复杂的。或许,大多数男人在这种情况下,会哀莫大于心死,等着刀锋落下。又或许会变得极度狂怒,暴躁不堪,失去了应有的判断力。可不排除少部分人,越是在这种情况下,越能快速恢复平静,变得比平常更为冷静、恐怖、可怕。很不幸,A就是最后一种。当野熊刀锋从空邪劈,想要一刀把A的头颅削成两半之时,A没有闪避,只是露出了白森森的牙齿,平静的注视着野熊的双眼,让野熊有些心惊,有些胆颤。
  血,一滴滴跌落,A的左手,竟然硬生生的握住了刀锋,任由刺骨的痛,祭奠他心中的那股伤悲,而不是祭奠爱情,祭奠爱人。因为爱永生、情永存,爱不会随着人得逝去而消失,只会随着时间,不断燃烧,只要心中的爱不死,那份情会一直活在记忆里,即使忘掉全世界,又如何能忘怀心中的那份爱。只要爱不消失,那个人,自然而然的也会永远活在心里,永生不灭。
  “我会在底下等着你。。。。。”,高手之争,一子错,满盘皆输。野熊不能相信的睁大了眼睛,看着胸口插入的匕首。杀一个人,其实很容易,一秒钟,眨下眼,一条生命就会从此烟消云散。不是野熊太弱,是他画虎不成反类犬,自作聪明。王者之间的战斗,越是高手,越容易一触即分,高低立判。因为高手不会轻易出招,一旦出招,必惊天动地,集全身杀气于一点,不成功则成仁,不会给自己留下半点退路。一名武者,若没此种勇气、霸气,出招前还想着如何躲避、逃避,给自己留下足够的退路,那尚未动手,就已经输了。武是一种道,不是精于计算的商旅能懂得。
  昂贵的Z防风打火机,在空中划出一道美丽的弧线,火焰冲天,燃烧着一切曾留下的痕迹。阳光依旧灿烂,野熊仰面朝天的躺在地上,眼中有不甘、有惊恐,还有一份从容、淡定,和浅浅的微笑。这或许很矛盾,但人性本就是矛盾的。又或许野熊在动手之前,就已经想到会有这种结果,可大家都死了,剩他一人独活,又有什么意思。生命的意义在于喝彩,若是一名明星,失去了影迷,那他的表演,将成为一种悲哀,死有时未尝不是一种解脱。但不管如何,正如野熊临死前所说的那句话,他会在底下等着A一起上路。因为他知道,看到了相片的A,等于宣判了自己的死刑。A不会任由别人践踏自己心爱女人的尸体。大名鼎鼎的东北第一金牌打手李正光,也不会让A活着离开哈尔滨。
  

第二百六十章 暴风雨前的宁静
更新时间2011…8…8 3:10:22  字数:3391

 “一日为大哥,终身都是大哥,我们出来混的就要讲义气,日后谁若敢出卖大哥,我郝瘸子第一个不饶他”。。。。。。有些事,永远都藏在你的记忆深处,你以为你忘记了,其实它一直都在。有些人,或许真的消失了,可那份畏惧,已经深深的印到了你骨子里,让你冷汗淋漓,半夜从噩梦中惊醒。这种感觉,就像是逆水行舟,无论怎样努力,都在原地打转,无法前进半步。
  郝瘸子睁着麻木的双眼,盯着天花板,他很困,很疲倦,他想休息,想要睡觉。可自从乔四死后,他没有一天能休息好,他经常梦到自己当年和几个把兄弟,降服绿军装的那个场景。梦中的他,是那么的年轻,那么的年少轻狂,无所畏惧。当初的那句话,犹在耳边,仿佛就在昨天(详见二十一章),可物是人非,转瞬之间,青春年华永逝,所谓的兄弟情义,最终没能敌过利益的诱惑。人,总是在失去过才会珍惜,才会有一点点感伤。短暂的兴奋过后,是淡淡的哀伤,那毕竟是陪伴他走过了半辈子的把兄弟,可郝瘸子不会后悔,因为这条路没有退路,后悔了,就再也没有机会见到阳光了。不过,郝瘸子虽然没有后悔,却经常会无法相信乔四真的死了,因为谁都没有看到乔四的尸体,说他被炸成了粉碎,尸体被火烧掉,可总该多少有点骨头渣子吧。这让郝瘸子感到很不安,若是乔四没死,那后果不堪设想。
  天色,渐渐变得明朗,一缕阳光驱赶着黑暗,暖暖的普照大地,像是在诉说黑暗总会过去,阳光依旧灿烂。生命,是短暂的,不管没了谁,地球还是一样转动。大清早的,李正浑身上下冒着热气,汗水淋漓的敲响了郝瘸子的大门。追杀A的人,是李正一手安排的,郝瘸子不知道这批人的恐怖,李正心里可清楚地很。这批人是他精心挑选出来的,准备日后作为郝瘸子一方重要的骨干力量来培养。谁知,这批精英尚未成长起来,就让一个人给全拔了,这让李正有些不能相信,有些恐惧。当一个人过于强大的时候,天地都会为之颤抖。当然,A远没有那么恐怖,若是有的话,也不会连自己的女友都保护不了。李正是一个精明的人,精明到没有选乔四,反而选择了郝瘸子,他有他的目地,而不是错误的选择。通常,像李正这种特别精明的人,都是比较多疑的。他不会天真的以为,杀手就是机器,只会接受命令,其余一无所知。这种谬论,实在太天真幼稚了,就算是真的,谁又能相信一个活着的杀手呢?
  郝瘸子凶狠残暴,但不代表性格急躁的人就一定四肢发达,头脑简单。他听了李正带来的消息和一些分析,本能的感觉到了一丝危险。他倒不怕A会指正他,事实上也不可能,就算指正,无凭无据的,谁能相信啊。可A不死,他如何坐上龙头宝座。乔四尸骨未寒,杀死乔四的人还活着,他是不可能在这当口露出想要取代乔四的念头。可夜长梦多,隔夜的金不如到手的铜,凡事只要一拖,什么事都有可能发生。尤其是对于一个性格残暴的人而言,性格通常都是非常急的,当然,少数变态患者例外。郝瘸子已经等不及了,迫不及待的想要实现自己的计划,可让他绝对没有想到的是,他尚未亲自去找A,A已经主动送上门来找他。只是,A的个人能力是非常可怕的,郝瘸子或许勇猛,两条膀子挥舞着特制的砍刀,少有人敢正面对抗。可中国本土的hei社会就是hei社会,不会像日韩一样还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专业训练。面对以杀人为专业的A,李正光尚要避其锋芒,手忙脚乱,何况他?事情往往就是这样,你明明一切都计划的好,感觉万无一失,可总是会出现这样那样意想不到的一些问题。冷静的生意人都明白一个道理,竞争再激烈的行业,总有人能赚到钱。再容易发财的生意,也总有人赔钱。计划的再完善,只是计划,不是结果,更不是绝对。
  人在大城市生活惯了,偶尔过过健康的田园生活,农家生活,会别有一番韵味。而从小生活在农村的孩子,又向往大城市的灯红柳绿。人年轻时就是这样,总在幻想另一个世界会是什么样子。乔四懒洋洋的躺在宾馆床上,有些惬意,有些宁静。平静的生活,让他的大脑异常安逸,许多日常想不通的事,都可以比较完善的解答。可宁静毕竟是短暂的,暴风雨前的宁静,是更加恐怖的前兆。
  乔四的身边,躺着一个穿着睡衣的女孩,不是别人,正是李梦丽。东北女孩不是开放,是热情奔放,敢爱敢恨,觉得好就不会在乎那种事。加上李梦丽并不是未经人事的小女生,女人只有在第一次脱下衣服的时候很困难,以后吗,男人应该明白的。不过,李梦丽是个好女孩,从小认真读书听话的乖乖女。做出这种事,她有一种负罪感,她毕竟是有对象的女人,她知道这样不好,这是赤裸裸的背叛,可她控制不住自己。人生,总是有那么多的感情,不能受自己左右。就算可以控制住身体,也无法控制住自己的心。能一次恋爱成功,当然幸运,可多经历几次,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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