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魔倾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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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魔倾城录- 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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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孩子不服气,也都要下水。
「都给我回来!」红线儿见闹得不象话,只好拿出了一家之主的威严,孩子们被一个一个的抓回岛上来。「都站到这边来──阿三不许跑,再跑打断你的腿!十三,还有你,死妮子在干什么呢?」
「哦哦,妈妈,我在给弟弟的小鸡鸡画画哎,你看像不像猪鼻子?」
「快给我住手!小六,快把裤子穿起来──」
「妈妈,别打我们好吗,我的新衣服都弄脏了。」一个精明秀丽的女娃娃怯生生的说。
「还不是你自己穿着衣服去捉鱼,自作自受,我才不管!喂,当家的,快来帮我管管这群小东西啦!」
无痕月正眯着眼睛眺望地平线,忽然站起来喊道:「老婆快看,那是什么──」
在水天交接的地方,一块陆地现出了轮廓,房屋的尖顶清晰可见,袅袅的炊烟在地平线上飘荡。
「哇,是陆地!」
「好也,我无痕月终于时来运转啦!」无痕月高兴的手舞足蹈,险些掉下船去。
红线儿忙扶住他,笑道:「陆地有什么好,我倒喜欢住在木筏上。」
「女人见识!」无痕月恶狠狠的瞪了她一眼,「陆地上什么也有,有吃有穿有享受,木筏怎么比得了。」
「爸爸,到了陆地上以后,我们就每天都能吃到白米饭了吗?」一个孩子牵着他的裤脚问。
「每天吃白糖也没问题啊!」
「哇,那真是太好了。」孩子们高兴的拍手叫好。
「先别高兴得太早。」红线儿忐忑不安的说,「我们现在连点值钱的东西也没有,到了上面怎么安家呀?你们这群老爷少爷小姐又天天嚷鱼虾吃厌了,我倒是想做好吃的,可得先赚到钱才行呢。」
「哼!真是太小看人了!」无痕月昂首挺胸,用眼角蔑斜着妻子,豪气冲天的喝道:「只要有土地就有人,只要有人就能做生意,只要有生意可做,老子就他妈的能大把大把赚钱,赚了钱,就能养活这帮小娃娃和你这个小娘们!
「孩子们听着,从今天起,我们再也不用吃半生不熟的鱼虾,和没滋没味的水藻啦!难道这还不值得高兴?他妈的,你们笑什么,老子开心的快疯掉了!」
女人──
大洪水后,刘圣阳的墓幸存下来,萧红泪把它移到学宫旧址,就在原来希望塔所在之处,现在已经是杂草丛生的旷野了。
萧红泪在坟茔旁边造了一间简陋的木屋,过着守灵人的生活。
孔雀共和国建立以后,曾有不少帝国旧人来探望她,可她一个也不想见,后来史克尔夫妇也带着刚满月的儿子来了,这次萧红泪破例招待了他们,并带着一家人去祭奠刘圣阳。
站在荒草与黄土之间,万里江山似乎空余下一堆孤零零的坟茔。
大水冲走了皇帝的宫殿,冲走了帝国的神庙,冲毁了曾经繁荣鼎盛的一切,这简陋的坟墓却奇迹般的保留下来,仿佛冥冥中有神明庇护。
史克尔夫妇离去后,萧红泪仍在坟前伫立良久。
她曾经是令全天下风云变色的铁腕权臣,可现在,她不过是个提花篮来祭奠早夭的未婚夫的落寞女子。
太阳快下山的时候,格兰特也来了。
他这些年始终没有远离萧红泪左右,可他们连说一句话的机会也没有。
太多太多的恩怨,割断了两个人坦诚相待的可能,长久以来,他们都在按照自己的方式守护刘圣阳的坟墓,无数次擦肩而过,却没有人停下来开口说一个字。
这一次格兰特不想再保持沉默。
他站在萧红泪身后,等她上完香,烧完纸,最后等她把一杯水酒洒在坟头,起身,擦泪,转过身来定定的看着他。
「我──」
「有话对我说?」其实,她也不想再沉默下去了。
「是的,我记得很多年前在稷下,你劝我出来做事的时候就曾说过……说过『我一定有话对你说』,现在我终于想到要说什么了。」
「不用再说了。」萧红泪冷漠的转过身去,「过去的事情已经过去,你我没有话好说。」
「不!我有话要说!」格兰特激动的上前一步,伸手按在她肩上。
萧红泪没有闪开,紧咬着嘴唇低下头去。
「我希望你给我一次机会,」格兰特的嗓音诚恳的近乎悲壮,「我知道自己没有资格提这种要求,可是我必须开口,否则就永远没有机会了。
「我愿意用自己的生命来换取你的解脱,假如刘圣阳还活着,他所能为你做的一切,现在由我来代替好吗?请回答我!」
萧红泪怅然叹息,幽幽的说:「你有带硬币吗?」
格兰特楞了一下,手忙脚乱的翻起钱袋来。他的手不停的颤抖,笨拙的撕破了口袋,一枚银币掉在草丛里,他捡了好几次才捡起来。
萧红泪转身从他手中接过银币,平摊在掌心,出神的看了很久。
「我现在把这枚硬币抛起来,当它落下来后,如果是正面,你就去准备聘礼,如果是反面,我们今后再也别见面。」
说完这句话,萧红泪掷出了银币。
银币飞向天空,发出嗡嗡的风鸣,仿佛一只美丽的蝴蝶,在晨曦里翩然起舞,就像转瞬即逝的青春,当你的眼睛还停留在空中,它已经落进泥泞的草丛了……
英雄──
雷烽离开方舟以后再也没回来。
一年后,柯蓝产下一子,取名龙.雷(LONELY),也许这个名字正能表达母子两人的孤寂心情吧。
等到洪水退去,孔雀共和国建立以后,柯蓝再没有别的工作,于是带着龙儿拜访倾城夫妇。
这次拜访的目的主要是道别,因为柯蓝就要带着孩子去寻找失踪的雷烽了。顺便还要请倾城给龙.雷诊断一下病情,这孩子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哭过,没有笑过,没有流过一滴眼泪,也没有露出一次笑脸。
倾城告诉柯蓝:「这孩子没有病,但是他掌管着天地阴阳的玄机,他不可以随随便便的哭笑,否则便会天地逆转,阴阳错位……不要担心他的未来。他是应劫出生的命运之子,未来难免坎坷,但,天地神明都会垂眷于他,最终他将得到常人三倍的幸福。」
神后春江水月也向三岁的龙儿祝福:「念彼非天之命,传汝修罗之力,持大慈悲之心,号令六道众生。」
柯蓝于是放了心,带着他去寻找雷烽。
这一找,就是整整十年的流浪。
母子俩走遍了千山万水,却始终找不到雷烽的踪迹,仿佛这个人已经化为传奇,只在她一个人的记忆里存在。
柯蓝走了一程又一程,从来没想过放弃,冥冥中有种启示,那启示就是她与丈夫的约定。
龙儿就在这无休止的寻找中渐渐长大,出落成一个秀气而冷峻的少年,正如他的父母,龙儿算不上多么英俊,可他骨子里藏着父亲的狂野与母亲的热情。
他知道自己已经长大成人,必须保护母亲,等到将来母亲走不动了,他还要继续寻找父亲。
于是他一心一意的学习母亲的剑技,学习父亲留给他的魔法。
他继承了父母魔武两道的天赋,在血脉深处,还隐藏着一个地狱魔龙的骚动。
十年如白驹过隙,柯蓝没有找到雷烽,龙儿却学成了一身本领,身为母亲的柯蓝也差堪告慰了。
这一天,他们迷失在山林里。
那是一座苍莽的原始森林,无论朝哪个方向看去,都是清一色的密林,没有道路,没有标记。
柯蓝母子在山林里走了很久,久到事件的概念都已模糊,然后,他们遇到了一群妇人和孩子。
她们也是迷路在山里的难民。
多年前,她们跟着丈夫离开了洪水淹没的家园,决心走出这片丛林,去寻找一处可以安居乐业的世外桃源。
男人在前面开道,女人们带着孩子跟在后面,他们就这样走啊走,走了整整十年,可是仍未走出这密林,或许,应该称它为迷林。
后来,男人们怀疑这路根本走不通,就开了一个会,决定把女人们留在原地,男人们则分成多个小队,散向森林四方,分头寻找出路。
他们就这样离开女人和孩子们,一走就是三年,至今也没回来。
女人们不能再等下去,她们决定自己去找丈夫。找不到路,她们可以不出去,找不到丈夫,她们就活不下去了。
柯蓝对她们的遭遇深感同情,因为她自己也在寻找丈夫啊。
于是柯蓝就变成了魔龙,帮助她们开山伐木,借着了魔龙强大的力量,女人们可以更安全、更迅速的走出密林。
这一天,她们听到山对面传来野兽的吼声,后来,怒吼变成了哀鸣,再后来,就听见了吭哧吭哧砍伐树木的响声。
女人们欢喜的尖叫,孩子们也哭起来,他们知道,男人就在山对面了。
柯蓝也替他们高兴,于是越发卖力的工作。
龙儿突然预感到不祥,他跑到母亲跟前,仰起头大声喊:「娘,快变成人吧!你这样子太危险了……」
柯蓝爱抚着小儿子的头,微笑道:「傻孩子,这样工作起来更方便哪。放心,我不会伤害他们。」
可是她不知道,龙儿担心的,是对面的人会伤害她,因为,他已经嗅到了「西古尔德」的气息。
「西古尔德」是一位伟大的屠龙勇士的名字,后来被继承下来,成为拥有圣剑者的称号,圣剑是杀龙之剑,每一个持有圣剑的人,都是龙的克星。
柯蓝光顾着高兴,陶醉在帮助夫妻团圆的欣喜之中,等她发现不妙时,西古尔德.绯云已经出现在她面前。
「龙?」绯云冷笑着,挥下了圣剑。
血光飞溅,鲜红的液体仿佛暴雨,淋湿了丛林。
跟在绯云背后走出来的男人都在欢呼,庆祝他们的英雄杀死了一头可怕的魔龙。
女人看到柯蓝倒下,先是吃了一惊,旋即看到丈夫出现,立刻欣喜若狂的奔上去,把奄奄一息的柯蓝忘掉了。
只有龙儿呆呆站在母亲身旁,看着她痛苦的缩回人形,痛苦的抚摸着致命的伤口,痛苦的抬起手掌,看着那上面猩红的血,在那晶莹滑润的血泊中,她恍惚看到了雷烽的脸。
欢呼声响彻了丛林,男人们告诉女人们,他们已经找到了一处适合生存的乐土,但是回来的时候,却又把女人们给丢了。
「那么,你们又是怎么找回来的呢?」一位妻子问她的丈夫。
「啊,这要多亏那个穿着白银铠甲的男子,他叫绯云,是个了不起的骑士。
「绯云和他的朋友摩兰乘着飞龙从空中落下来,问我们是否需要帮助。我说我们迷路了。绯云就让龙在空中导航,帮我们寻找你们,他一路上杀死了很多毒蛇猛兽,现在,可不就是找到了。」
「哎呀,他可真是个好人!」
「对了,你们又是怎么找来的?」
「是一位善良的女神帮助了我们。她在半路遇到了迷路的我们,就变成龙帮我们开山寻路。」
「那我们可得好好谢谢她才行。」
「可不是嘛!光顾着高兴,都把她给忘了,瞧,那不就是──」
女人和男人回头一看,却发现柯蓝已经死了。
她的孩子在尸体旁走来走去,好像迷了路。
魔龙的尸体下破开了次元裂隙,把她吞没,在另一个世界里重生。
龙儿想抓住母亲,就在也被裂隙吞下的刹那,绯云拉住了他。
少年──
绯云也看到了柯蓝的尸体,他惊呆了。
他本以为那只不过是头普普通通的恶龙呢,可现在,那男孩走过来,用红莲剑指着他的鼻子说:「你杀了我娘。」
绯云说:「我以为……」
摩兰截断了他的话,冷笑道:「你一辈子都在你以为!」
绯云就什么也说不出来了。
男孩说:「我要杀掉你,替我娘报仇。」
绯云说:「你动手吧。」
摩兰冷笑道:「小子,你杀了他也没用,因为你娘不会再活过来,他却可以戴着『因误伤妇人而甘愿偿命,被弱小童子杀死,却不肯还手』的高尚光环,飞上天堂,你这是在成全他呢。」
男孩收回剑,对摩兰说:「我不成全他,他会死的很丑陋。」
摩兰被他冷冽的目光刺得打了个冷战,然后他听见男孩悄声对他说:「他会死在你手中。」
等他们结束了谈话,绯云走过来,问男孩:「你母亲的尸体怎么办?」
男孩说:「你滚开。」
他自己生起了篝火,把母亲火化,收集骨灰,装进一个小玉瓶,贴身放好。
绯云又走过来,问他:「你将来怎么办?」
男孩说:「你真像只癞皮狗。」
绯云不生气,只是悲伤:「是啊,我是癞皮狗,癞皮狗想知道你要去哪里。你爸爸在哪儿?我送你去找他。」
男孩淡淡的说:「我娘找了十三年都没找到他,你就能找到了?」
绯云说:「试试看吧。」于是,男孩也坐上了飞龙,跟着绯云一起旅行了。
摩兰憎恶的瞪着他们的背影,却也不得不爬上飞龙。他认为自己一生都毁在绯云手中,可到头来,他离开绯云就活不下去了。
他们又在龙背上流浪了一年,龙儿十四岁了,还没有找到父亲,所以也就没有一个正式的名字,还是叫龙儿。
这一年来,绯云把自己的武技全都传授给他,那孩子天赋惊人,除了欠些火候,绯云纵横天下的剑技,已经被他学得有模有样了。
他知道学了绯云的武功不可能用来杀死绯云,可他还是学了,要不然,一个十四岁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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