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小仵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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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朝小仵作- 第1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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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秦元由衷说道:“真的很美!我从来没有看过这么美的舞蹈!真的!”
  “咯咯咯。”马秀春抬水袖掩在嘴前。眼波流转,瞧着秦元道:“我唱歌更好听,想不想听?我唱给你听好不好?”
  一旁的吴雄断然道:“要唱歌要跳舞,到衙门大牢里去吧!你杀了刘虎,杀人偿命!来人!把她拿下!”
  门外等着的捕头徐和两个女捕快应声冲了进来,上前抓住了马秀春,抖铁链把她给锁上了,拉着往外就走。马秀春奋力挣扎着,乱踢乱打。眼往床铺嘶声叫着:“我的儿子!我要我的儿子!我的儿子……”
  捕头徐啪啪两下,卸掉了她乱抓乱打的两手的肩骨,马秀春双手不能动弹,叫声更加凄厉:“我的儿子……!把儿子给我!我的儿子啊……!”
  秦元心中凄然,便想让人把孩子尸体给他,可是,现在天热,这才几天,孩子已经趋势。必须尽快掩埋,让她抱着去监狱,总不是个事,所以话到嘴边又咽下了。
  捕头徐把马秀春带出房门。捕头徐正要跟着出去,却被秦元叫住了:“你替她收拾一些衣物带去,帮她把身上那身衣服和鞋子换下来。交给我,上面沾有血迹。是证物,我要进行检验的。。”
  秦元回去的时候。已经快到子时了。
  等到秦元脚掌刚踏入木门,就听到有人平淡道:“秦大人破获此案,共用时三个半时辰。”
  秦元转头看了一下那个人,是个在阴影中的人,没有面目,没有痕迹,如果不说话,秦元根本不知道,那里竟然会藏着一个人!
  孟武点点头,转头望向秦元,颔首道:“不错,知道为什么让你破这个案子吗?”
  “知道”
  “那你说说为什么?”
  “那你请您先说说,这案子,是您特殊安排的,还是只是巧合?”秦元眼睛通红,双拳紧握,一股冲动,正在他的全身到处沸腾着,他觉得,他快爆炸了。真的,就快了。
  孟武似乎知道秦元的想法,但他就是不说,就在秦元马上要全身爆炸的时候,这才轻声道:“不是。”
  虽然是简单的两个字,却宛如一盆冷水一样,从秦元的天灵盖顺脚而下。他知道,孟武说的是真的,因为以他的性格,不屑于说假话。
  “该你了。”
  秦元深吸一口气,轻声道:“孟武大将军是希望借这件事情,提醒秦某今日的作风问题。”
  其实 就是想告诫秦元,有了孟雪,就别在想外面的野女人了,这样的话,就会有杀身之祸!
  这就是孟武的威胁,简单粗暴,有效。
  “好了,你破案的本事,我已经知道了。破案,并不是一个知县的全部,如何应对翻供,才是最考验一个知县的功力的。明天,会有人去找你翻案,放手去做吧,拿出去你的全部实力,让老夫看看。”孟武以一种老丈人吩咐女婿的口吻说道。
  对于孟武的试探,秦元是可以理解的,莫说孟武的位置,就算是放在现代,丈母娘还要你有一套房子呢。
  既然,这些案件,都不是孟武做的,那么就没有碰触到秦元的底线。
  秦元看着孟武,点点头轻声道:“那么,明天见吧!”
   第二天早上,早早地就起来了,先到了大堂看了看,人都还没有起来,他想问也没有人能问。于是,决定先去吃早饭。
  衙门的膳馆是没有早饭的,只能到外面吃。以前吃的,都是孟雪做的,仅此而已。
  他去的,自然是衙门处不远的小吃铺。
  来到小吃铺门口,看见居然排起了长龙,好些人正在等着买早点。而买到早点的人,喜滋滋地拿着出来,竟然是煎饼大葱!
  秦元记得,这是一次秦元偶然给这丫头提过的,自己想吃,没想到。这里竟然真的就干起来了。
  在门口正煎饼大葱的姑娘看见了他,赶紧的把大饼放下。出门过来,欣喜道:“秦大人。你来了!”
  “嗯,我来吃早点,不过我不吃煎饼大葱啊。我还是吃包子稀饭。”
  “好,你快请进吧!你教给我的这煎饼大葱,特别的受欢迎,昨天一直忙到半夜,好多人来吃呢。今天一大早又来了排队买了……”
  刚说到这里,排队的人已经不耐烦地叫道:“喂!赶紧的啊,大饼啊!我们还等着呢。”
  “来了!”姑娘答应了一声。先把秦元迎进了屋里,才接着去煎饼大葱。
  屋里下人过来,点头哈腰地把秦元迎进了里屋坐下,亲自端上了包子稀饭。
  秦元也就是来填饱肚子的,吃完之后拿出钱袋要付帐,但是下人怎么都不肯收,说秦元教了他们家煎饼大葱,挣大钱了,这是给他们一条发财的路子。怎么能要他的钱呢。秦元却坚持说,开门做生意,就不能免单,要不然还挣什么钱。若是不收,下次就不来了。于是下人只好收了。
  秦元离开的时候,见姑娘正在门口忙得不亦乐乎的。只是笑了笑,朝她挥挥手。便走了。
  回到衙门没有多久,秦元听到了吴雄的报告。
  “大人。来了。”
  “恩,准备吧!”
  回到衙门,已经有县丞来了,负责记录的本案刑房县丞看见秦元来了,忙不迭过来施礼。
  秦元便问了县丞升堂的一些事情。县丞那跟他说了。根据县丞所说,他这个县令的执衣,要全程参与,但是在整个升堂过程中只是充当县令顾问,帮助处理一些法律上的问题就行了。当然,也是监视他的眼睛。
  过了一会,吴雄来了,说是所有的人证,受害人家属,还有被告都已经到位。旁听的群众有不少。正说着话,吴雄向他作了禀报。秦元点点头,吩咐升堂。
  案情是这样的:本县的一个姓黄的妇人,她的六岁的儿子不见了,她便四处寻找。结果在他们村边的河水里发现了儿子的衣服裤子,便请了人在河水里打捞,结果捞上来一只手臂!黄氏从手臂的手腕处缠绕的链子认出是自己的儿子,便到衙门报官了。衙门差役在附近寻找,在不同的地方发现了另一只手臂,还有双脚,以及从腰部砍断成两截的躯干,还有肚肠等内脏,最后,在臭水沟里发现了一个小孩的头颅,经过辨认,正是黄氏的儿子。于是捕快便对全村人挨个进行询问,有人说那天看见孩子的叔母白氏曾经在这臭水沟处蹲着,他还打了一声招呼,而黄氏也证实此前曾见到白氏与人私通,白氏应该是恼羞成怒,杀死自己孩子泄愤。于是,捕快便将白氏抓了起来。
  开始这白氏不承认杀人,上一代县令动用了刑具,最后这白氏招供了,说她因为跟孩子争吵,推了他一下,倒地时脑袋撞在石头上死了,她害怕了,就把尸体分尸了,借口打猪草,把尸块和衣服裤子都放在背篓里,到处乱扔。由此破案,原审以故意杀人判处其斩刑。
  秦元开始翻阅卷宗。卷宗材料不多,也就是一些口供和证言,另外还有仵作对尸块的勘验填写的尸格,最后,还有收缴的分尸作案用的菜刀一把。他很快就把全部材料看完了,只是那把凶器菜刀,没有移送过来。
  刚刚看看,吴雄就回来了,抱着一叠的判词。放在了情缘的面前,擦了一下汗水,道:“全都超找出来了,都在这里,是上一任承办的所有案件的判词。”
  秦元点点头:“辛苦了,你去问问,说黄氏杀侄儿案分尸的凶器菜刀在哪里?请他移送给我看看。”
  吴雄答应出去,很快又回来了,道:“县丞说了,凶器都存放在证物库房里,不能随案移送,如果要看,只能去证物仓库看,或者等大人升堂的时候看,那时候凶器会作为证据出示的。”
  秦元点点头,开始思索这个案子。
  要说疑点,从现代判案的证据标准来说,这个案子肯定是证据单薄的。除了口供之外,唯一有力的证据就是那个村民看见白氏曾经蹲在那后来发现了死者头颅的臭水沟边的证言。其他的证言都没有起到直接的证明作用。那分尸用的菜刀,因为没有血迹鉴定,也不知道上面的血是不是就是死者的。甚至是不是人的。关于作案动机黄氏的证词又没有其他证据印证,白氏始终不承认自己与人私通。而她的口供又是在遭受了酷刑的情况下作出了,要是在明朝。这是正当的取得证据的方式,但是对于来自现代的情缘来说,这个就有很大的疑点了。这种证据在现代属于非法证据,是要排除的。这样一来,这个案子的证据就非常的单薄了。
  在中国古代,口供是证据之王,只要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也可以定案。
  吴雄低声问秦元:“大人,是否找到了案子的存疑之处?”
  秦元摇头道:“这个案子案犯已经认罪。又起获了分尸的凶器,还有证明看见她出现在抛尸现场的证人。证据是充分的,如果欠缺,那就欠缺这凶妇杀人动机的证据。——你们没有询问到她跟人私通被死者的母亲撞见的证据吗?”
  吴雄道:“这个证据目前只有死者的母亲黄氏的陈述,我们询问给全村的其他人,都说不知道。”
  “凶犯白氏呢?她承认吗?”
  “她始终不承认这一点。只承认杀死了孩子,说是因为孩子不听话,她推了孩子一把,孩子摔倒。脑袋正好撞在石头上,结果死了。她很害怕,所以拿菜刀分尸扔了。”
  秦元皱了皱眉,道:“为什么这个在白氏的口供里没有记录?”
  “因为只有她一个人这么说。县令觉得,她是在狡辩,要是这样。那不成了过失杀人了吗?所以没有采信她这个说法。”
  “嗯,那死者的母亲黄氏所说的与赵氏私通的那个男人。你们问了吗?”
  “没有,因为黄氏说。当时是晚上,她只是看见一个男人跟白氏在屋外的野地里媾和,她害怕就叫了一声,那男子就跑了。所以她也没有看见那男子究竟是谁。”
  “这就麻烦了。”秦元道:“那这个说法也就只有黄氏一个人的陈述,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啊?”
  “可不是嘛啊,所以这个说法最终县令没有采信。”
  “那这个案子杀人的动机,既不采信赵氏自己的过失杀人的说法,又不采信童氏的通。奸被撞破的说法,岂不是没有动机了?”
  吴雄点点头:“是啊,这个在上报的时候也想到了,只是,这种动机说不清楚的命案,以前我们也是审理过的,也判过死刑的,上面也没有说什么都核准了。所以这个案子,可能不是这方面存疑吧?
  秦元道:“如果不是这样,那我也想不到其他的疑点了。还是升堂再说吧。”
  “只能这样了。”
  回到签押房,秦元集中精力看了拿来的那知县以前的判词,只看了几个,便发现了一大堆的错误,好在这些案子基本上都是县衙有权力一审终结的案子,只是笞、杖刑,也就是打屁股。
  秦元来到大堂后门,绕过屏风,进了大堂,众衙役齐声吆喝“威武!”同时用手里的水火棍杵地,咚咚有声,很是壮观。
  秦元在暖阁几案后坐下,声音这才停止。吴雄站在秦元的侧后方,好奇地瞧着大堂上的情况。不少的老百姓站在大堂外面空地上看着热闹,没有人敢随便说话。
  秦元道:“传被告!”
  几个衙役将带着重重的枷锁的案犯白氏押上了大堂,在几案前跪下。
  秦元仔细一看,不由眼前一亮,这白氏竟然是个小美人,可能因为常年劳作的原因,身子比较健壮,但是不是那种庄稼人的粗壮,而是非常匀称的健美,丰胸细腰,黛眉如画,肌肤有点黑,却透出很健康的色泽。戴着重重的枷锁,那样子分外让人怜爱。
  秦元前面已经审讯过一次,不过,既然案子发回重审,他还得再审问一次,便沉声道:“罪妇白氏,你可知罪?”
  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那跪在地上的白氏,竟然嚎哭着道:“民妇冤枉啊!那孩子不是民妇所杀,民妇是冤枉的,求大老爷作主啊。”
  秦元想不到在发回重审之后。案犯竟然会翻供,当下勃然大怒。重重地将惊堂木一拍,咆哮道:“好你个刁妇!前次招供。此番又翻供,分明是想逃脱罪责,戏弄本县,来人!上刑!”
  很快,衙役上来,给白氏上了拶指,也就是若干木棍组成的一种刑具,套在案犯的手指头关节上,两边用力拉紧。夹案犯的手指关节,严重的甚至能把手指关节夹碎!
  大刑一上,那白氏就抵挡不住了,惨叫中说着:“民妇认罪……”
  秦元挥手叫停,道:“你且把杀人经过详细说一遍!”
  白氏把经过说了,大致跟以前的供述差不多。
  等那白氏把事情经过说完,秦元点点头,也没有多问,道:“把罪妇带下去。传死者之母黄氏!”
  很快,被害人的母亲黄氏被带上大堂,跪在地上。
  秦元道:“把你儿子被人杀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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