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嫡女不好惹:大明小医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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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不好惹:大明小医妃- 第28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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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段距离,隔着错落的房舍,突然遥遥地听到几道粗鲁的男声从那巷子里传出。

    紧接着,二人便看到,一个衣衫褴褛身板瘦弱的小男孩拼命地从那转角处跑了出来,向前没跑多远,就被身后紧追着的几个五大三粗的男人捉住,推倒在地上狠狠地拳打脚踢起来。

    “住手——!”看不下去,江抒立即冲着那边高喝出声。

    然后待朱常洵驱马走到近前,在他的搀扶下从马上下来,大步走过去,瞥了一眼被打得浑身是伤的小男孩,瞪向那几个人道:“你们还有没有人性,竟然对一个孩子下这样的重手!”

    “小小年纪不学好,偷东西,打死也活该——!”为首的那个黑胖的中年男人恶狠狠地道。

    “他偷了你们什么?”江抒冷声问。

    “馒头——!”那男人身后的一个年岁略小一些的胖子上前两步,态度强横地道。

    江抒闻言垂眸看向那小男孩,小男孩略一迟疑,怯怯地开了口:“我……我不是故意要偷的,我实在是太饿了,我都三天没吃东西了……”

    “不过是一个馒头而已,至于吗?”听他此说,江抒再次抬头瞪向那几人,“遇到如此可怜的孩子,但凡有些恻隐之心的人,都该主动拿个馒头出来给他——!”

    “说得倒是轻巧!”那为首的黑胖的中年男人忍不住冷哼一声,“这街上的小叫花子到处都是,每人施舍一个馒头,我们不是要喝西北风去!我们是开门做生意的,不是开得善堂!”

    “那吓唬吓唬就好,也不必下这么重的手吧!”虽说这话不无道理,江抒却对他们的做法并不认同。

    “你懂什么!”那男人抬手指向小男孩,“这样的小贼,不毒打一顿,下次他还敢偷——!”

    “……”自己方才并未想到这一点,江抒闻听不由一愣。

    那男人不等她开口,又继续道:“可怜他,你替他把馒头钱付了呀!付了之后,我们就饶了他——!”

    “这些够吗?!”后一步走过来,刚刚在江抒身侧站定的朱常洵从衣袖中取出几块碎银,向前举了举。

    “够,够,够了——”他们起早贪黑的蒸馒头卖馒头,一个月下来也挣不了这么多,那男人眼中立即放了光,伸手就要去接。

    朱常洵却在那只手快要碰到自己之际,反转手掌让手中的银子尽数落在地上,沉声道:“够的话,就拿上赶紧走——”

    “是,是。”那男人也不介意他这近乎侮辱的举动,俯身将散落在地上的银子一颗颗捡起来,朝着小男孩恶狠狠地道了声“算你走运”,招呼其余几人离开。

《》最新6章 第1088章 保管能够消肿

    待到一行走远,江抒走过去,将那小男孩从地上扶起来,关切地道:“你怎么样?有没有伤到筋骨?走几步我看看。”

    小男孩听话的应了声,拖着瘦骨嶙峋的小身子,在她面前来回走了两趟。

    江抒看他行动并无不便,心知那只是皮肉伤,不由松了口气,问道:“你怎么会三天没吃东西呢?你爹娘呢?”

    小男孩一脸茫然地摇摇头:“我不知道。”

    “……那你多大了?家在哪里?叫什么名字?”江抒略一沉吟,又问。

    “七岁,”小男孩想了想道,“我被坏人带出来,找不着家了,我叫李鸿基,小名黄来儿。”

    “李鸿基?好大气的名字啊,唐朝的玄宗,好像是叫李隆基,”江抒为免他难过,故意避开那悲惨遭遇,安慰地抬手拍拍他的肩膀,“长大了说不准大有作为。”

    “姑姑,我……”何曾被如此夸过,小男孩蜡黄的小脸上不禁出现一抹赧色。

    “不许叫姑姑,”江抒听到这个称呼,表情却是一僵,“叫姐姐——”

    语落,看他面露怯意,似是被吓到了,语气又忙温和了几分:“你叫我抒姐姐吧。”

    小男孩重重地点点头:“抒姐姐——”

    “这才对嘛,”江抒淡淡扯扯唇角,抬手解开右侧腰间那个放有各式药粉药膏的荷包,从里面取出一个盛有活血化瘀的药的粉彩瓷盒,打开来,轻轻用指尖刮出一点儿里面的膏体,为他涂抹在额头的一块淤青上,“这个药呢,是姐姐亲手配制的,擦上两天,保管能够消肿。”

    “谢谢姐姐!”小男孩面带感激地道。

    江抒笑着点点头,算是接受他的致谢,擦完那块淤青,又用那药膏为他在在其它的伤处擦涂起来。

    “王爷,王妃——”尚未擦完,身后不远处,突然传来一道粗犷硬朗的男声。

    江抒转过头去,便看到一袭黑色侍卫装、手握佩剑的怯羽从身前的小男孩和方才那几个追他的人过来的那条巷子里走了出来。

    “采办的物品可都备齐?客栈可曾定好?”待他走到近前,朱常洵问道。

    怯羽止住脚步,朝着他一抱拳道:“东西已经备齐,但卑职找了附近的多家客栈,都没有空房了。”

    “那我们便不要在这儿歇了,”江抒闻言侧头看向朱常洵,“上岸走了这半天,我已经好多了,继续赶路吧。”

    “也好,”朱常洵抬头看了看天色,稍作沉默道,“那就过几天到湖州府再歇吧。”

    “好,”江抒淡淡冲他一笑,收起手中的粉彩瓷盒,回头放入那小男孩的手中,又解下左侧腰间那个装有大半袋碎银的荷包,一并放于他的手心,“姐姐要走了,姐姐有事在身,不能带你,这袋银子你拿着,放好别弄丢了。男子汉大丈夫要行得正坐得端,以后不准再偷东西了,知道吗?”

    “嗯,”小男孩郑重其事地点点头,“我知道了,抒姐姐。”

    “那就好,”江抒宠溺地抬手摸了摸他的小脑袋,再次转头看向身侧的朱常洵,“我们走吧。”

    “好。”朱常洵含笑点点头,轻轻牵起她的手,缓步向那巷子走去。

    待到他们走到巷口,怯羽转身走到他们那停在不远处的高头大马前,牵起马缰正想跟上,却被小男孩从一侧拉住。

    “你还有什么事?”转头看向他,他尽量让语气保持平和。

    小男孩抬手朝着江抒和朱常洵远去的背影指了指,扬起小脑袋,神情认真地问道:“他们是谁?”

    “福王和福王妃啊!”怯羽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道完,不再停留,牵着马大步追了上去。

《》最新6章 第1089章 也可以闲情一把

    由于湖州与常州都属江浙,相距不是太远,不到三日功夫,船便行到了隶属湖州府的德清县境内。

    与朱常洵并肩站于船头的甲板上,等待船到据说已经不远了的韶村寺角郎停下的江抒看到前面河道逐渐变窄,出现许多大大小小的水泊河流,稠密如织网般纵横交汇在一起,有些好奇地道:“这是什么地方啊?怎么会有这么的水泊支流?”

    “韶村漾,这苏杭水路的交通要道,”朱常洵转头看向她,抬手朝着这段东北至西南走向如蛇走状曲折蜿蜒的河道西岸的一片建筑指了指道,“再往前就是八圣禅寺了,禅寺前面便是码头。”

    “嗯,”江抒点点头,放眼向着前方眺望,只见水中芦苇荡漾、舟帆船影,岸边炊烟袅袅、桑稻青青,如同一幅泼墨水彩般润泽写意,面上不禁出现一抹神往之色,“这里的夜景……一定很美吧。”

    朱常洵顺着她的目光望去,淡淡一笑:“谈应祥《韶村夜泊》一诗,便是描写的这里的夜景。”

    顿了顿,他低声吟道:“‘芦苇弄秋声,轻舟泊晚汀。客情成鹤梦,人迹似流萍。横渡炊烟暗,障川渔火明。倚樯闲眺处,片月逼人情’。”

    “芦苇、轻舟、炊烟、渔火,”江抒低声重复一遍这四个意象,轻笑一声,“虽然此时看不到渔火,但若换作晚上,也着实应景。他倒是有闲情。”

    “其实,有才有貌的爱妃……也可以闲情一把。”朱常洵眸光微动,含笑建议道。

    “呃……不不不,”过去所吟出的那些诗词都是照搬的后人的,自己哪里真有什么才华,江抒心头一紧,迅速摆摆手,“我怎么能跟人家谈先生比。那个……马上就要上岸了,我去里面拿些银子,好到街上去逛逛。”

    道完,也不等他再说什么,转身大步向船舱跑去。身后传来他有些好笑的低笑,也权当没听见。

    待到她故意磨磨蹭蹭地从里面出来的时候,船已经靠了岸,朱常洵正站在原处等着她。

    江抒忙快步走过去,做出一副歉疚的样子:“久等了,钱袋忘记放在哪里了,找了许久才找到。”

    “无妨,走吧。”朱常洵毫不介意地扬扬唇角,抬手伸向她。

    “好。”江抒点头一笑,将手放入他的手心,由他牵领着,踩着支于船与岸之间的踏板,走上岸去。

    站稳之后,回过头,却意外地瞧见,这码头的一边,也立着一块半人高的石碑,与张家湾码头那里一样的深凿细雕、红漆涂刷,上书四个大字——百舸争流。

    然后,在右下角还刻着两列小字——百舸争流千帆竞,波涛在后岸在前。

    江抒看了不禁莞尔,那边是“舳舻千里”,到这里换成了“百舸争流”,这大运河,船还真是多。

    “你不是要上街么?咱们是去东边的镇上,还是到西边的县城?”这时,身侧传来朱常洵柔润清凌的声音。

    “哪边离得近啊?”江抒转头看向他,“还有,这韶村隶属什么镇?”

    “新市,新市镇,”朱常洵想了想道,“两边应该差不多远。”

    “新市?”低声重复一遍这个名字,江抒猛然想到什么,抬手抓起他的手臂,“可是宋人杨万里《宿新市徐公店》诗中的新市?”

《》最新6章 第1090章 多少留下一些遗憾

    “也是他《宿新市》一诗中的新市,”朱常洵淡笑着望着她,“你知道《宿新市徐公店》?”

    “嗯,”江抒面带向往地微微扬起头,“‘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那安适淳朴的田园景象,一定很美。”

    “我竟不知道,爱妃还有颗隐士的心。”朱常洵闻听此言,忍不住打趣。

    “人说,‘隐逸林中无荣辱,道义路上无炎凉’,比起那些争名逐利、尔虞我诈,这归园田居,不是好很多么?”江抒立即开口辩驳。

    道完,看他面上笑容微凝,陡然意识到他定是误以为自己这是在暗示他去洛阳就藩,心头一紧,忙转移话题:“那个……对了,你说的《宿新市》,难道与《宿新市徐公店》不是同一诗么?”

    “不是,”见她有意回避,心知是自己多想了,朱常洵眸光微动,笑容很快恢复如初,“‘春光多在柳梢头,拣得长条插酒楼。便作家家寒食看,村歌社舞更风流’,这是《宿新市》。”

    “诗中的酒楼,想必就是徐公店吧,”江抒淡淡一笑,“那个徐公店,现在还在不在?我好想去看看。”

    “都四百多年了,早便没有了。”朱常洵有些好笑地看她一眼。

    “你到过新市?”看他回得果断,江抒猜测道。

    朱常洵点点头:“三年前去湖北为崧儿请庞鹿的时候,曾从那里经过。”

    “哦。”江抒也跟着点了下头。

    她知道那庞鹿,他是医学巨著《本草纲目》的作者濒湖先生李时珍的徒弟,据说医术十分精湛。两年前叶湖掬撞伤变傻,家里为了给她医治,曾派人去湖北请他。当时她还计划着等到将人请来之后,自己就去拜他为师,跟他学习医术,没想到派去的人走到的时候,人已经过世了,这在她心里多少留下一些遗憾。

    顿了顿,见朱常洵还在等她决定去处,又道:“那新市还有什么有趣的?和德清县城相比,哪一个更值得去?”

    “两者皆有利弊,”朱常洵道,“若说你想要的清静安适,当属新市,不过相对冷清了些;若论繁华热闹,县城更胜一筹,缺点是人多闹腾。”

    “那还是去县城吧,”江抒想了想道,“清静安适的地方适合去停下来体味,我们还要去湖广赈灾,没这时间。繁华热闹的地方,也会不失淳朴,而且……想必会有很多好玩的,正好可以买下来与我们阿福阿喜作伴。”

    “好。”朱常洵扯扯唇角,转头向一旁的怯羽交代了几句,抬手牵起她,向着这韶村漾北岸船刚经过的韶村的方向转了弯。

    “县城不是在南面嘛,怎么还要往回走?”江抒不解地问道。

    “那县城距此有十几里,我们没有马,难道要走着去?”朱常洵再次好笑地转头看向她。

    “所以……我们这是要去买马?”江抒道。

    朱常洵淡淡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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