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影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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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穿影帝- 第2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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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着径自继续道:“不过说起来,已经三十的你恐怕还没有跟男人或女人上过床吧?你真的没需要吗?有时候真的怀疑你根本就是不行。”艾莫斯走到周慕面前,笑得多了几分堕落与性感:“我可以陪你试试……”
  周慕侧身避开了艾莫斯,打开门利索的离开了。没有再和艾莫斯说一句话。
  虽然是一起长大的,但是几个玩伴的都太有个性了,周弋看起来好说话,实则是个护短又腹黑的,被他庇佑的人自然是幸福的,得罪他的都会被整得有苦说不出。周慕是长得最精雕玉琢讨人喜欢的孩子,却也是最冷漠的一个。
  艾莫斯则是活泼可爱,因为纯正的血统原因,金发蓝眼的他小时候也非常漂亮,又懂得撒娇,所以也很招人喜欢,他也很骄傲,只和自己看重的人玩,最后却成了周慕的影子。
  但是就算是这样,他得到了所有人的喜欢,却怎么也无法多获得周慕多一份视线的关注。
  小艺……吗?


第162章 男公关(十二)
  方禾第一次手术有惊无险的做完了; 非常成功,才做完一周后方禾就告诉谭莳,腿上很痒,虽然痒的难受,可是方禾却表现的很高兴。
  “哥哥,我一定能好的!”方禾高兴的拉住谭莳的手,头靠在谭莳的肩上,笑得很开心:“等我好了,就可以工作了。”
  谭莳拍拍方禾的背:“不用急,好好修养。”
  方禾还有两次的手术,还有很久的调养和复健,短则两年,长则三年。
  方禾眼中浮起一丝泪意:“哥哥,对不起……”
  “怎么了?”谭莳把人重新塞回被窝里; 看到了的方禾眼中的晶莹,语气更加柔和了一些:“怎么了?”
  “哥哥,工作累不累?”
  方禾不是笨蛋; 也不是缺心眼,家里什么情况他并不是太清楚,却也知道他的医疗费有多昂贵,家里的存款没有亲戚的觊觎也没有留下太多,但是医院给他的治疗一点都没有停下过,不仅成功的进行了手术,在手术后还搬到了更好的病房里。
  刚上大一的哥哥不过是去学校转了一圈就退了学; 只有高中文凭的他找工作哪里有那么简单?何况是高薪工作。
  他根本不敢询问谭莳在做什么,也不敢深想。
  哥哥根本不会放弃他,就算说开了,又能怎样呢?不如不说,假装不知道,至少能让哥哥自在一些。
  方禾觉得自己真的很没用,但是唯一能做的也不过是积极配合治疗,尽量快的治好这双腿,让哥哥辞掉这份工作。
  谭莳听到方禾这么问就知道方禾并不是没有在意,而是太通透了,他顿了顿,在方禾的泪眼中突然笑了出来:“不累。”
  “真的吗?”方禾的睫毛被眼泪打湿显得整双眼睛都湿漉漉的,呆呆的看着谭莳。
  “真的,等你再好一点我推着你去我工作的地方看看好不好?”谭莳语气轻松,道:“哥哥工作的地方有很多漂亮大哥哥大姐姐哦。”
  方禾眨眨眼睛,道:“哥哥,我不是小孩子。”漂亮大哥哥大姐姐什么的……
  “哦,哥哥知道啦。”谭莳摸了摸方禾的头。
  谭莳觉得手感不错又摸了摸,脑海里不期然的闪过了许多片段……以前似乎也有人喜欢摸他的头,一个男人,西装革履,脸上冷淡,眼神却是能溺毙人的宠溺,看他如珍宝,那微微翘起的嘴角似乎在下一刻就会喊出……什么?
  谭莳一怔,不知道自己怎么会突然冒出一断奇怪的回忆。
  这是谁?
  “哥哥?”
  “哥哥?”谭莳重复了一遍,心头微麻,哥哥……
  “哥哥你怎么了?”方禾被谭莳突然有些不对经的样子惊着了。
  谭莳回神,对方禾安慰道:“我没事,我只是刚好想到了一些事情。”
  方禾看了谭莳好几眼,发现谭莳表现正常的时候才松了一口气。
  谭莳摸了摸方禾的头,方禾也乖巧主动的凑了过来,冬日透过窗子透了进来,将空间剪成了两个世界。
  ————
  他的战书已经给了周慕,意料之外又意料之内的是周慕答应了。
  自此两人就开始频繁的接触了起来。想要感动一个人,就要给予这个人最缺乏的最渴望的,这个道理两个人都懂。
  但是两个人一时间都不是那么简单摸到对方的那个感动的点。周慕认为谭莳希望有一个温暖的家,周家人正好对谭莳十分的热情,时常嘘寒问暖。
  谭莳认为周慕大约是缺少人陪伴,所以就会空出时间,偶尔在生活中给予周慕一些‘小惊喜’,例如推掉了约会,日以继夜的照顾难得生病的周慕,在周慕的生日第一时间送上祝福,在此之前周慕没有特意对他说过自己的生日。
  只是两人都以为觉得找到了关键的点,也认为对方一定会忍不住先感动,但是谭莳对周家的热情和温暖始终保持着礼貌和些许亲近的态度,要说多吸引多感动,那真是没有,方易或许会为此沉溺,谭莳的感情却并没有那么泛滥。
  而周慕没有感动过的理由只有一点,连谭莳都不知道的一点是,他认为谭莳太‘虚伪’,虽然谭莳的演技很好,周慕却始终都能感受到这是谭莳的虚情假意。
  两人就这么僵持了下来,过完了一个年节,又过完了一个四季,眨眼间又是一个年节悄悄来临,这一次的年节方禾终于可以出院团圆了。
  医生说,方禾的腿恢复得很好所以可以提前出院,只要注意不错剧烈运动,不再经历第二次的损伤就没有问题。
  谭莳将医生吩咐的事情都记住了,然后正式将方禾接出了医院。
  由于医院里有不少的东西,周慕在知道这件事情之后就主动的提出来帮忙。
  这是方禾第一次见周慕,在看到车的时候他还对谭莳艳羡的说了一句:“真好看。”
  接着在车里走出了一个高大俊美的男人,并且将他们引进车里面的时候他惊讶的张大嘴。等搬家完毕,周慕走了之后才询问谭莳:“他是谁啊?哥哥的朋友吗?”
  谭莳点点头。
  方禾却不免多想。那辆车一看就价值不菲,最重要的是,吃饭的时候他发现那个男人总是看着哥哥,哥哥就像是他的下饭菜一样。他下意识觉得,并不是朋友那么简单。
  方禾对谭莳说:“哥哥我想去你工作的地方看一看。”
  这是谭莳在一年前对方禾的承诺,现在方禾才重新提起。谭莳想了想,点头答应了,随口许了一个时间。
  一年多过去了,谭莳在玫瑰公关社的名头更响了,不仅是因为他的出台费猛涨,在名义上已经成了红牌,也是因为金主们对谭莳的高评价,虽然价格昂贵,但是很多金主却对他很长情,约会后提出包养的占了大多数人。
  很多人捧出金山银山,对谭莳威逼利诱,但是谭莳冷硬不吃,硬是没有让谁得逞过,这也是谭莳热度持续上升的原因之一,得不到的总是最好的。所以黎川才说,若是控制不了自己的,最多只能做红牌,只有干干净净的,才有可能长红坐上头牌的位置。
  只是道理很多人都懂,真正能做到的又有多少呢?不管是利益的引诱,更有被封杀和折磨的可能,就算是受着玫瑰公关社的庇佑,也依旧有许多的身不由己。
  谭莳自己买了一辆代步的车,不用在医院烧钱了,谭莳也终于攒下了一笔钱,然而买了一辆普通的轿车之后又穷了,但是他总不能一直坐出租车,也不能买桑塔拉之流。在外人眼中他一年多来敛财无数,自家人却知道自家事。
  不过代步车的确很有必要。三月淫雨霏霏,当车停在了玫瑰公社的门口时,天毫无预警的下起了绵绵细雨。
  谭莳撑了一把黑色长柄伞,拉开车门,将方禾迎了出来。
  “哥哥,我来打伞吧?”方禾自然的抱住了谭莳的手臂,常穿白衬衫或禁欲或干净的谭莳今天内搭了一件白T恤,外面却穿了一件黑色的皮外套,纯黑的领口半包裹着白皙的脖子,后脑勺扣了一顶藏蓝色绅士帽。
  方禾今天倒是穿了白衬衣,两人容貌有大程度的相似,气质却天差地别,更加小巧可爱的方禾穿白衬衫看起来就像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小少爷,清澈的像是一滩落了几粒石子伶仃作响的潭水。他的头上也扣了一顶和谭莳同款的绅士帽,深黑色的绅士帽扣住了他头部更多的位置,显得更加俏皮。
  谭莳淡淡地道:“不行,你太矮了。”
  “……”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要不我抱着你,你来撑伞?”谭莳见方禾不高兴的撅起了嘴,进一步的取笑道。
  “……不要!”哥哥以前不是这样的!
  比起初见的怀疑和疏离,现在谭莳和方禾已经亲近了许多。而谭莳的性格有所改变方禾也没有太惊讶,一是有些小习惯还有回忆谭莳都表现的天衣无缝,二是没有人会轻易的怀疑自己亲近的人是换了人,而是从别的一些事情上找他改变的理由。
  显然谭莳来的时候时间正好,父母双亡,胞弟遇难,退学,从一个无忧无虑的少年突然变成了家里的支柱,有所改变也不是不能理解。这只能让方禾更加心疼自家哥哥。
  谭莳牵着方禾进了门,和所有人一样,初次来这里都被里面的建筑设计和奢靡惊叹。
  现在这个时间大厅里正坐着不少人,见了谭莳有人过来和谭莳打招呼,谭莳也格外有耐心和和善的回以微笑,让众人都有些受宠若惊。谭莳并不是一个过于高傲和不懂礼貌的人,但是也并不八面玲珑,也少于和一众同事一起玩儿。谭莳从出场挂牌到现在都始终带着一股神秘感,偶尔才会在这里待着,这也让谭莳少了许多纠缠。
  方禾的腿脚还不是很灵便,上楼的时候他搂着方禾的腰,卸掉了方禾的一些力气,让他走起来更加方便,只是方禾抬脚的时候还是非常的困难且十分的不舒服,谭莳干脆将人抱了起来,径直上了楼。
  艾莫斯和周慕坐在角落的沙发上,周慕的视线在谭莳离开了之后才收了回来,心中莫名有些烦闷。
  谭莳朝这边扫了一眼,却没有多停留哪怕一秒,就像是没看见他一样。
  艾莫斯见周慕的反应,鬼使神差的问了一句:“他是,小艺?”
  周慕猛地看向艾莫斯,把艾莫斯的心都看停了一秒。


第163章 男公关(十三)
  周慕的眼神凌厉得像一把腕骨刀; 让艾莫斯觉得全身都被刺了一下。
  艾莫斯主动解释道:“听说他在这里挺有名气的。”
  “你怎么知道?”
  周慕语气淡淡地,但是就是让艾莫斯有些紧张。
  艾莫斯当然知道‘小艺’,这不仅是在他刚回来的时候那次看周慕短信看到的,也是因为他让一些朋友来找过谭莳的麻烦。只是没想到谭莳会这么硬气,而且还十分的聪明,几次下套都没有上当,带了药的东西更是碰也不碰。
  不过对于一个男公关他亲自对付倒显得掉价,于是他也只是和他身边围绕着的一些家世不如他的二世祖朋友来找谭莳的麻烦。照片都不屑于看一眼的他今天也是第一眼见谭莳,从周慕的眼神和感觉上,艾莫斯很快就确定了谭莳的身份。
  倒是比想象中的好一点,至少长相上的确是不错的,如果他不是‘小艺’他也有兴趣把玩一番。
  对方不仅对周慕冷淡,还抱着另外一个少年?艾莫斯嗤笑一声,欲擒故纵而已。
  这种地方的人; 心思总是要比普通人多。
  艾莫斯解释说是听朋友说的,不着痕迹的上了一点眼药:“我那些朋友和他还是很熟的,他比较玩儿得开; 人也有趣。”
  周慕没有说什么,只是冷冷的看了艾莫斯一眼,似乎是在酝酿着什么。
  “阿慕,我……”艾莫斯有些懊恼。
  艾莫斯这次回来是要接受国内的一些生意的,是以到了现在才有时间来继续缠着周慕,但是他和周慕不说话还好,对方就只把他当成一团空气; 要是一开口,那就是两三句就得崩。
  他的那些朋友堆他说周慕的脾气古怪,冷血,也夸他品味独特,勇气可嘉居然会一颗心扑向周慕。有时候艾莫斯也很怀疑,他为什么会这么喜欢周慕呢?这样的相处,又有什么意思呢?每次坐在一起就像是两个陌生人相对而坐,除了尴尬和冷漠没有太多别的。
  无论他怎么做,是在外貌上下功夫,还是在生意上下功夫,周慕的视线始终都不会在他的身上停留。他甚至不能怪周慕,以为周慕自始至终都没有给过他希望和暧昧。
  为什么他还没有绝望?
  因为不喜欢,所以怎么做都不会被怜惜。艾莫斯还是感觉到了疲惫的感觉。
  “不要去招惹他。”周慕道:“对你来说,接受家族在国内的公司应该更加重要。”
  艾莫斯心里一凉,一句话憋在心里太久,措不及防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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