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玥的手很小巧,软软的,他兴味盎然地把玩。
他好似一个天然的火炉,开着车,挡住了迎面而来的大半的风,手却并不凉,明玥心里害羞,但还是任他握着,想了一会,声音细细,道:“因为听到你说……”她顿了顿,省去了几个字,“所以特别想见到你。”她手指勾了勾他的手心。
南城清晨有不大的冷风,夹带着消融的冰雪吹来,周自恒心里却是暖烘烘的。
好似那些不美好都圆满了,困着他一夜的烦心事也消散。
行到校门口,正准备停车,白杨也风风火火地骑着车过来。他穿一件火红色的棉衣,上头画着金元宝金币,带了个瓜皮帽,一副要过年的模样,格外喜庆。
“老大——”白杨张着嘴大喊,车轮刺溜压过融化的雪水,溅起水渍,恰好溅了揣着单词书背诵的孟芃芃一裤腿。
孟芃芃向来是不放过任何一点读书的时间的,顶着南城市状元的名头上了高中后,更是变本加厉,明玥用三天的笔芯,孟芃芃半天就能写完。
不小心溅了泥水到班长校服裤上,白杨吓到直接从滚动的自行车上跳下来,打着趔趄,扶正瓜皮帽,怯生生地站在孟芃芃面前。
孟芃芃几年来发型不变,一直是一头齐肩发,长度好似用尺子量过一般精准。她皮肤白皙,刘海是笔直的,身姿是笔直的。
她还未曾说话,只是眼风一扫,白杨就吓软了腿,咬着唇,胖手绞着衣服,大气不敢喘:“班长……”他喊。
“不是班长,是学习委员。”孟芃芃平淡地回答他。她升入高中后,便推拒了班长的职位,选了更加轻松和适合她的学习委员,她心里有一杆秤,权衡轻重,总是能理智地做出适合自己的选择。
白杨喊错称呼,嘴巴都不敢张开了。
周自恒停了车,还不肯放开明玥的手,拉着她过来。白杨蹭的一下,怯生生地躲到了周自恒的后头,想了想,又躲到了明玥的后头。
白杨一身喜庆,身材又是万里挑一,缩在只有他胸高的明玥后面,实在搞笑。
明玥就忍不住笑出声,白杨听见,颇有些不好意思,憨憨地垂着脑袋。
“怂!”周自恒一个字给白杨下定论,他恨铁不成钢教训,“就不知道跑啊。”
他不喜欢孟芃芃,作为个女同桌,见天儿地跟着带着明玥好好学习,让明玥有时候忙得都顾不上和他说话!他扫一眼孟芃芃一身合适服帖的校服,又看看自己的——
他精心准备的情侣装,就被破坏了。
还是当着孟芃芃的面呢,就叫白杨做了错事就跑?!明玥挣开周自恒的手,和孟芃芃手挽手,说了几句话,便一并进了校门。
周自恒目瞪口呆,白杨谢天谢地。
“草!”半路被个小娘们截胡了,周自恒气的跺脚,扛着自行车就往车棚里塞,还不忘瞪白杨两眼。
白杨小心翼翼从口袋里拿出个肉包子来,受气包似的吃着,小声嘟囔:“大嫂真好!”可算是把孟芃芃给带走了!
“吃你的吧!”周自恒拧他的大耳朵,没好气。
周自恒把手往裤子口袋里一塞,想了想,又掏出来,塞进外套口袋里,在里头放了放,手又拿出来,放鼻子底下嗅了嗅。
好似还有一丝明玥的味道残存。
周自恒心情阴转晴,勾肩搭背地揽着白杨进了学校。
白杨小眼睛状似无意地往周自恒脸上瞅了瞅,见他神色一如往常,放下心来,又吧唧吧唧地啃着包子吃了。
立冬之后,天气一天比一天严寒,室内开了暖气,水汽蒸发,在窗户上结出一层迷蒙的雾。尽管昨日下了雪,今日也没有一个学生迟到,早读课上,不用老师监督,就已然书声琅琅。
明玥背诵古诗词,她声音百灵鸟一样,格外动听。
孟芃芃最喜欢听她读书,那是一种耳朵的享受。孟芃芃睡眠很少,也睡得不好,她睡不着的时候,就想着,是不是能把明玥带回家去,让她给她唱摇篮曲。
明玥今日没有往些时候用心,时不时回头张望,转过头来,脸上已然挂了笑容,眼睛弯成月牙。
她笑起来很有些妩媚,班上许多男生都看着她,然后装作不在意,哼哧哼哧红着脸继续念书。
青春期里,年龄的差距被后天补足,她像是一朵花,明媚地开着,吐露芬芳。
但今天,她比往常都笑得开心和甜蜜。
孟芃芃敏锐地察觉出一丝不对劲,她往周自恒那边看一眼,抿抿唇。
随着阅历见长,孟芃芃早已发现明玥和周自恒并不是所谓的邻居兄妹,他们之间的牵绊尤其多。
明玥心思细腻,很快便发现孟芃芃用审视的眼神打量她。
“在为早上的事生气吗?”明玥问,她指的是白杨溅了同桌泥水的事。
孟芃芃摇头。她并不会为这些小事生气,有这个时间,还不如背诵两个单词,而且……白杨惨兮兮的可怜模样,真让她生气不起来。
“你和周自恒,你们……”孟芃芃轻声开口,她话音很低,被早读课上的读书声遮掩,堪堪能让明玥听到。
只是点到即止,明玥明白她的意思,她没有规避的意思,一双眼睛清澈如水,坚定又肯定地点头,抿着唇笑,露出两个可爱的酒窝:“我们在一起了。”
她说出答案,孟芃芃突然有种终于在一起的感觉,她有些奇怪,又惊讶于明玥的大胆。在南城一中这所全省数一数二的重点高中,早恋是雷区。
但在这样的情况下,给明玥偷偷摸摸写情书的依然有许多,孟芃芃并不觉得周自恒是最好的选择——他的成绩实在是太差了,谁都知道,他靠着关系,进了这个学校,这个班。
甚至有老师下定论,周自恒定是考不上大学的。
孟芃芃清秀的脸肃着,疑惑又无奈问明玥:“怎么喜欢上了他啊?”
怎么喜欢上他?明玥没说话,只是吐了吐舌头,她和周自恒十几年,早有太多的原因喜欢上他。但这是他们的秘密,她并不想张扬。
明玥往后看了一眼,周自恒冲她挑眉,露出一个温和的笑容。
孟芃芃这么多年,再没有见过比他生的更好的男孩了,她皱着眉道:“你……难不成是被他美色所迷?”
明玥哑然失笑,但也说不出别的好理由来,只好点头:“对,被他美色所迷。”
迷得神魂颠倒,以至于头昏脑胀,就跟了他。
作者有话要说: 再来一颗糖,今夜好眠。
……
最近都是我存稿君的天下了哈哈哈哈哈,你们觉觉很忙啊,所以留言都来不及回复,但是,可以留给存稿君我看啊,你们的留言决定第二天的甜度哦~
☆、第41章 千唤不一回(三)
第四十一章。
孟芃芃所说的“被美色所迷”; 不过是一句正经过头的玩笑话; 她不曾料到; 明玥会一口应下; 点头称是。
这在孟芃芃理智的世界里,是不可想象的。
明玥侧着脸,教室里的灯光和不甚明朗的天光衬得她的脸好似凝脂一般; 细细的晶莹的绒毛微微晃动。她进了教室,便把绒线帽脱下; 松松的两个小辫在她耳侧垂着,发质乌黑浓密; 在她点头微笑的时候; 发梢轻轻拂过胸前,她略带着羞意; 不自在地把玩着发辫; 眼睛雾蒙蒙的,像是飞上了一片桃花瓣; 柔和得不可思议。
刚萌芽的恋情让明玥整个人好似春水,眼角眉梢都是春意。
孟芃芃无法理解。她的父母都是严肃苛刻的律师; 供职于两家对头的律师事务所; 他们各自有自己的书房;同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从不分享,每样煌煌法典各自一份; 陈列在各自的书柜里;他们交谈很少,生活琐事基本不会入眼,一方持有观点; 另一方必定会批驳;他们更不会聊到各自的工作,对手上的案子绝不透露分毫;他们曾经多次对簿公堂,为各自的当事人做辩护,各有输赢。
她的父母好似一对陌生人,若不是睡在一间房,一张床,孟芃芃甚至都以为,他们快要离婚。每晚的七点到七点半,新闻联播三十分钟,是一家三口唯一有机会平静坐在沙发上的时间,夫妻俩观点一致,灌输给孟芃芃理智的大道理。
她就在这样的家庭生活长大,爱情这个词,几乎从不曾出现。
孟芃芃比明玥大一岁半,只比周自恒稍小一些,她每天想的最多的,是回家后会不会看到她的父母各自在准备离婚协议书;是下个月的全市考试,她能不能打破她自己保持的记录;是她的英语词汇掌握量;是她的数学自学程度……
明玥这厢又开始背诵古诗词,她背的是《关雎》:“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
她每念一句,都会笑一下,但又生怕被瞧见,把书本挪过来,遮住自己的脸,睫毛不停扇动。
孟芃芃听得出神,不小心,手一抖,就在纸页上画了一道长长的划痕。
“呲——”声音短促有力,孟芃芃爱惜书本,从不会犯这样的错误。明玥转过头来,询问:“怎么了?”
孟芃芃把书本收起,是一本高三的总复习书,封面上有一个力透纸背的名字,一个男生的名字,她镇定自若地摇头:“没什么。”
高一的数学已经够让明玥头疼,她刻苦努力,才保持着中流水准,孟芃芃却已经开始高三总复习。学霸和凡人的差距让明玥看得清楚。
“是你那个踢足球的哥哥给你的吗?”明玥好奇,她记得这个名字,曾经一脚足球撞到她的胸,让她疼了好一阵,周自恒差点没把人叫出来围殴。
但这是孟芃芃的邻居,足球踢出来,是想给孟芃芃打招呼,明玥求了周自恒许久,才让周自恒打消报复的念头。这个男孩比他们大两届,正处在压力深重的高三。明玥常在光荣榜的第一位看到他。
孟芃芃白皙的脸藏入宽大的校服领口,她“嗯”了一声,不由得多说了两句:“他已经复习得很好了,这些资料用不上,就给我了。”
话音落地,她自知多言,拿起单词书默读,她的早读是不发出声音的,全由脑子记忆。
明玥的视线从孟芃芃身上划过,再在总复习书上落了一会,最后收敛。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孟芃芃清秀的脸上有一丝浅淡的嫣红,打破了她冰人一般的严肃。
教室里书声琅琅,而最后一角,全然没有学习的气氛。
白杨还在为早上的事情担忧,一张肉乎乎的胖脸皱成了苦瓜,他脸上最鲜明的就是一双浓黑的眉毛,眼下跟毛毛虫似的挂着。他最害怕学习好的孟芃芃,简直能把她放在神龛上供起来。
白杨只好一面吃零食,一面安慰自己说:“像孟芃芃这样的神仙,是不会计较我白杨这点小错的。”
周自恒嗤笑,又不好意思真的笑话白杨,开玩笑道:“小肥羊,你这么怕孟芃芃,要是有一天把她当婆娘讨回家,那不是得天天跪搓衣板?”他越想越好笑,眼角眉梢都写着戏谑。
跪搓衣板啊……
白杨浑身上下打了个激灵,全身肥肉都颤动了,想都不敢想:“不行——不行的!”他猛摇头。
被吓唬成这样,周自恒也就放过了哆嗦的小肥羊,从书包里拿了一瓶牛奶,惬意地不行,懒散地靠着墙壁,目光一直放在明玥身上,好似看不尽,看不完。
他拉了拉校服的拉链——
他穿校服,明玥也是校服,同样的深蓝色好似变得温柔缱绻了起来,染上一层辉光。
白杨顺着周自恒的视线去看明玥,全班女生都穿校服,在白杨看来,只有明玥和孟芃芃穿出了纤细的袅娜。
他瞥一眼老大,莫名就觉得他的老大和明玥格外相配,教室上空仿佛有一道深蓝色的光带,把周自恒和明玥牢牢联系在了一起。
天生一对。
白杨蓦地就想到了这个词,极开心地同周自恒分享:“老大,我觉得你和大嫂就是天生一对。”他很认真地眨着小眼睛。
周自恒有被他取悦,当即一口喝完了一瓶牛奶,打了个响指:“有眼光!”他骄矜极了,又偏过头来和白杨说,“我也是这么觉得的。”
他揪着头发,好心情一直保持到下午,整一天都没有闹事,甚至举手认真地回答了英语老师的问题,这让英语老师惴惴不安,反复思量着今天上课有没有得罪过这个小魔王。
外头阳光和周自恒的心情一样和煦,等到放学,天色渐晚,路面上积雪已然全数化开,雪水也渗入地下,只有栖霞山山背和山顶还有几块残雪。
周自恒自行车骑得慢,但路程是有限的,不多时便回了家。
他舍不得明玥走,拉着她说话,把脑子里的东西整个掀了个来回,还拉着不让人走。
明玥也是舍不得他的。小儿女之间开了情窦,呆在一起,连空气都是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