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伸出右拳,这一次,他用了十成十的力量,在拳头砸下的地方,发出比之前更沉闷的声响,地面顿时皲裂出一条细细的裂痕。
红宝石放出的感知触觉一下子就被这条裂缝吸了进去,它吓了一大跳,从未见过如此诡异之事的它赶紧切开与这缕意识的联系。
“真的很邪门,我没见过还有吸食意志体的冷石层。给我的感觉不像是一条废弃的矿道,反倒像是什么大人物的墓穴。”
大人物的墓穴?红宝石脱口而出的这句嘀咕倒是给辰墨带来灵感。
辰墨在心中开始回忆,有没有他知道的,埋葬在精灵之森靠近生命之城的边缘区域,前世曾经有过引起轰动的大人物墓穴的出土?
这仔细一想,还真被他回忆起来了。
说起来,这还是一个挺苦逼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也挺苦逼的。据说是在很久远前的一个战争年代,但是精灵国度因为什么原因不得不跟兽人国度结盟,共同抵御外敌入侵。
结果这一结盟出问题了。当时的兽人王是一直狮兽人,据说他和当时的精灵女王年轻时就一起在精灵高等学府求学了,那叫一个一见钟情,二见倾心,沦陷的速度那叫一个快。
本来因为之前精灵国度和兽人国度冷淡偶尔敌对的国度关系,狮王一直不敢坦诚自己对于精灵王的感情。结果两大国度一结盟,最高兴的就是这个狮王,签订结盟合约的时候就向精灵女万各种高调表白。
精灵女王精灵高等学府的校友那么多,早忘了一直暗恋她好多年的狮王,被追求得不耐烦了,直接说,要是狮王能拿到人类国度至高权杖,即光明权杖之上的太阳石,就立即答应狮王的追求。
太阳石可是整个人类国度的国宝,号称是“只要太阳石还在人类的手里,希望的火种还没灭。”光明权杖长期被保存在秘密地宫最深处,只有人类国度经历大的劫难才会现世,并且任何一个人类玩家都知道的一句话是,“见光明权杖,见太阳石,如见至高神”,可见正人类国度对它的推崇。
精灵女王要狮王去拿这件东西,不说他能不能拿到这件至宝,就说他真拿到光明权杖,取下上面的太阳石,这行为几乎就相当于与整个人类国度开战,这对于当时正出于恶战的兽人国度而言,是极其不利的。
精灵女王不认为狮王能拿到太阳石,单纯只是想拒绝他。狮王知道这一点,看起来他当时是熄了这方面的念头,可是在精灵女王这句话说出来之后,又发生了一系列事情,证明他并没有就此罢休。
七年后,兽人国度和人类国度方面联军全部胜利,联盟就地解散。同年三月,狮王失踪,又过二十年,太阳石失踪。
此事一出,人类国度震怒,几乎所有人都认为这事是狮王干的,要求兽人国度返还太阳石,并道歉赔偿。
当时兽人国度因为狮王失踪正一片混乱,兽人的性格是狂野好战,而且他们怀疑是人类国度方面的人怕他们的狮王真对太阳石产生兴趣,有备无患提早下手,派了刺客暗杀了他们的王。
两大国度互相指责,兽人国度与人类方面的谈判多次破裂,最终双方爆发战争。而精灵女王听说这事,全名禁止任何精灵出入精灵国度,加入这场战争。
据史料记载,精灵女王在位期间,一直声称自那次之后,她并未再见到狮王,也从未收到任何类似于太阳石的东西。
到底真相如何,三大国度各执一词。
直到辰墨记忆中的墓穴出土。
他清楚地记得,他当时是在精灵之森最边缘区埋伏一只30级的精英怪,那一天下午大概4点钟的时候,阳光洒在他的身上暖洋洋的。
突然,一道灼目的光束冲天而起,染红了整个天际,一颗十分闪耀的白炽光点,让整个卡特兰多沸腾了起来。
辰墨当时就怔怔地望着远方的景象,就连被精英怪近身乃至击杀也没反应。
直到后来他跑去论坛,才知道,这就是人类国度最初和兽人国度互相仇恨的导火索,人类国度的至宝,太阳石。
太阳石出世,那这墓穴的主人几乎可以确定。
在经过严密的考察之后,权威人士得出结论,结合各项特征,当时死死捏住太阳石的人正是狮王。关于当时的真相如何,很多人都给出了自己的说法,但最为人所接受,流传最广的一种说法就是,狮王在闯入地下迷宫成功摘得太阳石时,就已经身受重伤。
他又拖着自己的重伤身体快马加鞭敢去精灵之森,然而太阳石是人类国度的宝物,经过人类国度方面长期的滋养,已经有了自己微弱的意识,对于从把自己抢夺走的兽人,它不会有任何好感。
狮王一面承受太阳石带来的灼伤,一面又因成功摘得太阳石马上就能抱得美人归而情绪激动,再加上他本身就重伤,因而在进入精灵之森不久后就倒下了。
太阳石本来就是至宝,埋葬在地表之下,周围的普通石头经受太阳石长期的照射之下,自然能延伸出一条地下玉石矿。
辰墨回忆到这里,基本已经确定地下的情况,现在他要搞清楚的一个问题是,冷石层到底有多厚,需要多少护卫队这样的力量才能打通到地下矿道。
对此,红宝石给出的数字是三百人。
所以,辰墨现在开口要借的人数是三百。
第272章 排场是一次比一次大
由于时间原因,辰墨知道了具体数字之后,就匆匆结束了探索行动回到生命之城。
大致的事情经过就是这样,可是辰墨不可能将这件事原原本本地告诉生命之城的城主。
不说人家信不信,真要被他知道太阳石在精灵之森,那这事基本就会被上升到政治问题。
事情变得复杂不说,还会让辰墨无法用这个太阳石装个逼,这对于装逼狂魔辰小墨来说,是绝对无法容忍的。
但是现在他又要说服城主,不拿出让人信服的东西不行。
辰墨在心里得意一笑,幸好小墨哥早有准备。
面对城主脸上涌现的迟疑之色,辰墨状似无意地问起:“对了,我上次托队长转送给城主大人的一些小玩意,不知道城主大人满意么?”
城主被他这样一说,想起来上次他借给面前的这个gold一队兵,回来队长跟他报告,确实转送给他好多东西。
但那可不是辰墨口中的那个什么‘小玩意’,品级稀有的六阶材料,有特殊功用的珍贵药材,还有其他等等,不一而足。
辰墨这是在暗示,他上次带了几十号人出去扫荡一圈就能拿到这么多好东西,那这次他一次性借三百人,带回来的东西肯定会比之前更多、更好。
城主和辰墨几乎没什么交情,借他兵也是看在那个牛叉NPC的面子上,迟疑的时候,往往利益最能打动人心。
城主缓缓地说道:“满意,既然你让我满意,那我也不能让你失望。这兵,我借了。”
旁边小口吃着茶点的红妆一直听他们的谈话,见gold提起上次送城主礼物的事情,一下子就让城主下定决心借他兵力,说明这礼可不轻。
首先一点就是这个gold有没有背景不说,财力肯定有。
这就足够让红妆把他列入狩猎范围了。
红妆的手段跟展梨不同,展梨是主动出击,利用手中的力量制造各色各样的偶遇,而红妆更擅长玩弄人心,吊人胃口,给人若即若离之感。
所有她即使决定要跟展梨抢这个gold,脸上的表情也不会有太多的变化,更别说做出什么明显的举动了。
辰墨可不管红妆的心思,借了兵转身就告辞离开城主府。
红妆又在大殿内待了一会儿,准备也起身离开,城主送她出门,两人边走边谈的时候,红妆状似无意地问起主城赛的事。
“你要是有兴趣,不如我陪你去看看现场听听看吧。”
红妆要的就是这一句话,不过她微皱着眉头,假意推辞了一番,最后坳不过城主,这才答应前去。
几分钟后,一辆豪华的马车从城主府前出发,平缓而快速地驾驶到主城赛举办地点。
主城赛比海选现场正规一些,除了评委和主持人,还配备了足够的安保力量,也邀请了数位重量级的嘉宾。
现场观众甚至不像海选时候那样只能站着,可以搬着小板凳过来围观。
不管是人数、质量,还是影响力,都不是乱糟糟的海选能够比的。
城主和红妆到达现场的时候,辰墨还没有到达。
红妆和生命之城的城主待在马车内,透过流珠宝石串起的帘子,望向主城赛的现场。
半米高的低台柱,环绕了整个舞台一圈,隔开了台下观众和台上演唱者,部分海选现场就脱颖而出的歌唱者,当他们上台的时候,台下自发聚集起来的粉丝群就会喊着口号,加油呐喊。
而在这一群观众中,有一群人特别另类,也特别显眼。
他们不管是什么职业,腰间都别了一把黄金长剑。如果这是一个人这么做,会显得很可笑,可是如果这不是某一个人,而是几个、几十个、几百个,甚至几千个呢?
这群腰间别黄金长剑的人安安静静地待在观众席,几乎不跟其他粉丝交流,就更别说骂战了。这群仿佛异类存在的群体有一个统一的名字,黄金护卫队。
正是gold第一批粉丝后援团。
主持人在台上热情洋溢地介绍每位选手的简短生平,然而当介绍接下来的一位参赛选手事,他的脸色僵硬了一下,似乎不知道该如何评价这位。
不过他好歹是主持多年的老手了,余光瞄了一眼台下某家的粉丝,主持人清了清喉咙,看着掌心的主持卡片说道:“说到现在这位,我想台下的观众可能比我更加了解,在这里我就不多废话了。”
“下面,有请下一位选手,我们的——gold。”
一般主持人报到选手名字的时候,台下选手的粉丝会激动地乱吼起来。
然而,这种情况显然不适用gold家的粉丝。
“起立!”周围的嘈杂声不自觉地小小去,而一声清亮的喝令就从腰间挂着黄金长剑的人群中突兀地响起。
这一群人听到命令,齐刷刷起立,动作整齐划一,一眼就能看出,他们是有经过精心安排练过的。
就这一项,秒杀全场其他粉丝。
“举!”第二个命令到,黄金护卫队们抽出腰间的黄金长剑狠狠地向半空中斩去。
“我发誓成为黄金护卫队的一员,效忠伟大的gold大人。”
“我发誓不会让黄金护卫队,因我而蒙羞。”
“我发誓将永远捍卫gold大人的荣耀,捍卫黄金护卫队的荣耀。”
“我发誓……”
从来没有人拥有这样的粉丝,从来没有一个人在海选期间就赢得如此多的关注,也从来没有人因为他一出场,便是全场聚焦。
“吼吼吼!”三百人的队伍急行军,浩浩荡荡地开拔过来,声势浩大。
现场已经做好看见主城护卫队准备的观众,待看见一队又一队的NPC士兵源源不断地从远处出现,涌来,顿时觉得他们的脑容量有点不够用。
他们不由得生出这样的想法,上次海选这个gold只带了一队人马,这次主城赛就翻了几倍,带来大概三百号人,那么下次国度赛是不是准备带个几千人过来?
总之排场是一次比一次大啊。
不到最后一刻死不现身的辰墨撑着霸气壳子,在主城护卫队和黄金护卫队人员的双重护送下,站上了主城赛的舞台。
标准的暗系盗贼着装硬生生被他穿成气势逼人的华服,软软贴伏于脸廓的面巾遮不住他如雕刻般立体英俊的五官,眉宇间自有一股大气和尊贵。
他单单站在那里,就像一把古朴锐利的宝剑,暂时收敛住光芒,霸气内敛,浑身气度又带着三分的贵气,三分的傲然,以及四分的冷酷。
主持人都不敢和他同台而站,早早地闪到一边。
这次他演唱的歌曲是一首,名气很大,但很少人会在演唱时去涉及的曲目,《亡灵序曲》。
《亡灵序曲》听这名字,就能知道这是跟刺客神级步法,死亡序曲配套的曲目,据说死亡序曲的步法创始人就是听了这首曲子才有的灵感。
“我欣赏,那面临着死亡征召的生命狂乱的挣扎,来自灵魂的哀嚎与震慑。”
“我欣赏,那弥漫在血色田野上的夜,已经挥不去的死亡。”
“我欣赏,那圣水也洗不掉背脊上的旧伤,残破盔甲掩不住战士的旧信仰。”
与大众所普遍认知的不同,辰墨这次选唱的《亡灵序曲》并不是之前充满无尽灰色和压抑的曲子,前部分基本没改,他只在即将结束的时候,改动了两句歌词,而这就是整首曲子最后的亮点,使得整个歌曲从压抑而绝望变成绝望中新生的亮光。
“我欣赏,握枪,握剑,握刀�